李德尔(Paul Little)《你为何要信?》"基督教符合理性吗?"(第一章) 李德尔认为基督徒在这问题上有两种错误的观点: 观点#1:福音是非理性的。 观点#2:作基督徒,只需要在理性上同意某一些宗教理念。 李德尔自己的看法是: 观点#3:信主 (回转) 有理性的因素:理解一个合理的真理系统。不过,人必须作出道德的决定:这方面必须依靠圣灵。这是回转信主中的另一个因素。 人的问题不在乎他的理性能力:他的问题是,要选择基督教。他们不愿意相信:因此,问题主要是意志上的问题。 结果:对基督教的信心,是建立在证据上。是一个合乎理性的信心。基督徒对信心的理解是:信心超越理性,可是不是反理性的。 结论:基督教是合理性的。 一个预设派者(Richard Pratt)对此护教进路的批判: (1) 人的理性并不完全依靠神。作者鼓励基督徒在护教时,提出基督教为一个可被人独立,自主的理性来审核的信仰。信仰不是根据神的自证,乃是根据人自主的理性所能接受的证据。 (2) 作者并没有认为人的理性被堕落所污染。人的问题并没有包括对真理瞎眼,人的问题知识他不愿意选择真理;而人有足够的能力去认识这真理。 因此,李得尔把理性和逻辑分析,视为对基督徒和非信徒都是中立的。理性上的证据和论据都是中立的工具,用来说服非信徒接受基督教的可信性。 护教时,基督徒只需要帮助非信徒在他的自主的思维上更清楚,更理性,就可以被说服,基督教是可信的。 这个对人的理性的看法,不符合>的看法。人的堕落,涉及人本性的每一层面。人的个性每一面都被罪所污染。因此,理性在没有资格作真理的裁判官。只有神才能裁判真理。 罪影响了人类到一个地步,连理性的能力都不是中立的。基督徒(应该)用理性来依靠神。非信徒竭力在思维上保持自己的自主。 因此,在面对不信的时候,是没有中立地带的。 李德尔为圣经的权威的辩护:他先开始提出圣经对自己的来源的见证。可是他警告读者:"圣经的断言和自称虽然本身不是证据,可是还是很重要的一些资料,是不能被忽略的。" 他引用多处圣经之后,作出结论:"所以有好几方面的证据,我们可以根据它们来相信圣经是神的话。" 再者,他讨论了新旧约圣经文本的保存和可靠性。考古学和科学的证据,被用来支持圣经的权威;考古学和科学并没有提出证据来推翻圣经。 在这一点上,李德尔正确地说:我们所读的,我们所听的一切事,都需要问:"这个人的预设是什么?"才能从他的预设的角度来解释他的结论。 虽然如此,当李氏为圣经辩护的时候,并没有努力将这些原则实践出来。他从没有在书中提出,基督徒和非信徒对圣经与科学的关系的看法,是基本上不同的。他认为只有少部分的不同而已。 Even so, there is little or no effort to put these kinds of observations into practice when defending the Scriptures. Nowhere does Little suggest that Christian and non-Christian presuppositions about the Bible's relation to science are fundamentally different. There are only slight differences. 圣经的权威,还是取决与科学的发现--至少,理论上是如此。李氏为圣经可信性所作出的辩护,并不能防止科学证据的推翻。当科学的证据否决圣经的时候,护教便失败了。 圣经的权威一定不可依靠人的审核;因为,毫无疑问地圣经是神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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