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徒有永远得救的保证,是圣经中一种重要的真理。关于这一类的经文,其正确的意义,与其是否专指着得救而言,必须根据圣经的全部真理而定。上面一章我们已经解释不少疑难的经节,叫我们除去许多疑问,因而可以更明白本章所注重的真理,就是每一位神的儿女,都有永远的保证。因限于篇幅,我们无法将这一类经文,全部举出而加以解释。但可如上一章,将它分类而述。按着神的言语,祂的儿女,有永远得救的保证,至少有七个理由:
〖 (一)父神的计划能力与态度 〗
甲、神的计划
从圣经的启示,我们知道得救的人,与万世以前,和现今的时代,以及将来的永世,都有极密切的关系。在万世以前,他被神所拣选;在现今的时代,他在神的恩典中需要解决自己永远的命运;在将来的永世里,他要享受神所为他预备的荣耀。
「因为祂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祂儿子的模样,使祂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八:29-30)
「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弗一:4)
以上两段经文包括整个永世,启示了神在创世以前的计划,要在永世里成全。另一段经文只论到将来的永世,关于神的目的必要成就,且要将神慈爱显明给后来的世代看:「祂又叫我们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将祂极丰富的恩典,就是祂在基督耶稣里向我们所施的恩慈,显明给后来的世代看。」(弗二6-7)
这个严肃的问题,是每一个有思想的人所不能忽略的。神的永远计划,到底能以成就,或者要被祂手所造之物所拦阻,而无所成呢?圣经对于这问题,有很确实的答复。
乙、神的能力
神不但启示祂是人类和万物的创造者和主宰,并且乐意无微不至的启示我们,叫我们知道祂的大能大力,必要成就祂在万世以前所为我们预定的计划。圣经说:「并知道祂向我们这信的人所显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就是照祂在基督身上所运行的大能大力,使祂从死里复活,叫祂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边,」(弗一:19-20)
「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约十:27-28)
论到「我的羊」主耶稣说:「谁(任何受造之物)也不能从我的手把他们夺去。」虽然羊自己愿意,他也不能到灭亡的地步。
「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罗十四:4)
「为这缘故,我也受这些苦难。然而我不以为耻;因为知道我所信的是谁,也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或作:祂所交托我的),直到那日。」(提后一:12)
「那能保守你们不失脚、叫你们无瑕无疵、欢欢喜喜站在祂荣耀之前的我们的救主独一的神,」(犹24节)这是圣灵见证神的能力,要保守一切信祂的人得救到底。
丙、神的态度
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替世人死,并且用忍耐恩慈的态度,要求人与祂和好,成为祂的儿女,又赐他新生命,与神的性情有份。既然如此,神岂能不保守他到底呢?关于这问题,圣经又有正确的答复:「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现在我们既靠着祂的血称义,就更要借着祂免去神的忿怒。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借着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祂的生得救了。」(罗五:8-10)「就更要」是比较的话。当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是祂的圣洁所最不能容的,祂还叫祂的独生子替我们死,这是祂无限的爱,借着十字架向我们显明。祂的爱尚且向罪人显明,就更要向祂所洁净、所改变、所救赎、所重生的人显明。如果神用祂儿子的血,来拯救罪人,岂不更要借着祂而拯救已经因信称义的人,脱离末日的审判么?这「比较」在本段经文里重复一次,以叫它更明显。因为如果当我们还作罪人时候,神借着祂儿子的死,叫我们与祂和好,既然与祂和好,就蒙祂保守,因为祂在父的右边,长远活着,替我们代求。(罗八:34;来七:25)圣经证明神对于一切已经得救的人,其爱心和保守的能力,要超过祂在十字架上,向罪人和仇敌所显明的爱。
已经得救的人,不但要蒙神保守到底,并且他们是神所赐给基督的,(约十:29,十七:6-7,11)又基督所交给神保守的,「圣父阿,求你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约十七:11这祷告必要成全的。
如果得救的人可能灭亡,神的永远划不得成就了。因此,我们可以相信那创造又管理宇宙的神,能以叫各种星宿顺着轨道行,千万年无一秒钟差错,又能赐万物以奇妙的器官,祂创造人以及最高的天使长直到至微小的动物,祂的计划,从来未曾失败过。这位神岂能被祂手所造之物所得胜么?如果得救的人,可能灭亡,那么,神就缺少能力了。如果祂不能保守到底,祂就不能果决的说,我的羊永不灭亡。那亲手创造宇宙的神,用一言以造万物的主,祂的能力岂不远超过祂手里所造之物么?
最后我们既然承认全能的神,能以成就祂的永远计划。如果得救的人,仍能灭亡,那么,我们只好说,神是太不关心祂所拯救的人了。然而圣经的启示,却满了神的爱和关心,谁能以测透神无限的爱呢?祂对于已得救的人,更有说不尽的恩惠。谁敢断定神不成就祂儿子的祷告呢?
〖 (二)圣子的替死 〗
信徒的灵性不易进步,直到他明白十字架永远除掉罪,和罪的刑罚。如果他只相信十字架除掉他所犯的罪,或已得赦的罪而已,他便未曾明白救恩的全部真理。他必须明白基督的死,已完全除掉了全人类已过所犯的罪,和将来一切的罪,所以十字架与每一个人,有极密切的关系。神有能力以取消未犯的罪,否则今时代的人,没有一个人能以得救。圣灵证明基督救恩的全备而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一:29「叫祂因着神的恩,为人人尝了死味。」来二:9「祂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约壹二:2「祂替众人死。」林后五:15因着基督的死所成就的救恩,这时代的罪人被定罪,其主要原因,并非完全因为他们所犯的罪,也因为他们不信而在拒绝神所为他们预备的救恩。
「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约三:18-19)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十六:16)
「这就是神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不将他们的过犯归到他们身上,并且将这和好的道理托付了我们。」(林后五:19)
「耶稣看出他们要问祂,就说:「我说『等不多时,你们就不得见我;再等不多时,你们还要见我』,你们为这话彼此相问吗?」(约十六:9)
凡拒绝而蔑视神救恩的人,就是罪上加罪,且自取担当自己的罪债,如同基督未曾替他们死一样。
这时代的罪人,尚且可因信基督为他们所担当的罪债,而不被定罪,何况儿女的过犯,岂不更蒙赦免而不至于灭亡么?「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罗八:1)
已得救的人,所要受基督台前的审判,是关于他们的生活与工作。「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林后五:10)他们又要受父神的管教,「因为主所爱的,祂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纳的儿子。」(来十二:6)然而绝对「不和世人一同定罪。」(林前十一:31-32)「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五:24)「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三:18)
神的儿女虽不被定罪,然而却不能不注意他们的生活。祂用无限的恩爱,激励他们的心,叫他们活出圣洁的生活,这比较用刑罚恐吓他们,更有效力。一个智能的母亲,有办法领导和管教她的儿女,而用不着责打。基督徒犯的罪,在神圣的眼中,与世人的罪同样可憎恶,但是神已预备了无限的恩典,叫罪无法将祂的儿女,与祂的爱隔绝,祂已为祂的儿女永远除掉了罪的审判。
神的儿女可能与父神断绝交通,而失去喜乐、平安、能力,甚至被父神所责打。但是他仍是神的儿女,他必不至与世人一同定罪。当他受责打时,他儿子的名份和地位,并不发生问题;但因他是儿子,所以被责打。就连世人神也叫他们与自己和好,「不将他们的过犯归到他们身上。」林后五:19
神的儿女是「站在神的恩典中。」这与靠着行为或功劳,相离极远。借着十字架的救恩,神能以救我们,虽然我们有罪,又在祂面前毫无价值。神所预备的救恩,不但能以叫我们得救,并且能以保守我们永远得救。
如果说神的儿女没有永远得救的保证,就无异于承认基督宝血的能力,不如罪的势力,并叫基督永远的救恩,失去效力。永远得救的保证,不但不叫人自由犯罪,而且是圣洁生活的最大鼓励。这按着圣经的真理,因为信徒的生活与行为,都必在神丰富的恩典和大能里蒙保守。
〖 (三) 圣灵的印记 〗
得救的人,已受了圣灵的印记,等候得赎的日子来到。「不要叫神的圣灵担忧;你们原是受了祂的印记,等候得赎的日子来到。」弗四:30 (又弗一:13;林后一:22)这是莫大的保证,圣灵亲自印记每一个重生的人,而住在他里面,叫他永远属于父神,而成就神在万世以前为他定的计划。这位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永远与我们同在。祂如此以保证神的旨意,在每一个得救的人身上必不失败,且保守他直到得赎的日子,得以进入永世的荣耀里。
有人要说:「圣灵不能住在有罪的人里面。」这似乎是很合理的话,但这话叫信徒易于误会,而趋于两极端,或以为自己毫无罪过,自骄自傲,或以为自己无法圣洁,必尚未得救,而灰心绝望。凡说这话的人,他们不但不明白神借着十字架的救恩,叫每一个得救的人,在祂面前称义。他们并且不明白,圣经许多启示论到神悦纳软弱的基督徒。人类中没有一个是完全的,但神必须拣选一班人,以充满天堂。否则那福乐齐全永世的家,要永远空着。原来每一个信徒,在神面前是称义的。所以圣灵能以住在他里面,祂要永远与信徒同在,因为神如此说。祂的同在,是信徒的印记,直到得赎日子。如果说神的儿女,可能灭亡,那是太不尊重圣灵的大能了。祂既然用祂永久的同在,而印记每一个得救的人,祂必能保守他们直到得赎的日子。
〖 (四)在基督宝血下所立无条件的新约 〗
神与人所立的约中,有的是有条件的,有的是没有条件的。凡有条件的,根据人的守约,例如「若果你行善,我就祝福你。」惟那无条件的约,是亲自宣布祂的旨意,而完全根据祂的信实:「我必叫你成为大国;。。。。。。地上万族都要因你得福。」这是神与亚伯拉罕所立无条件的约,因为这约的应验,并不在乎亚伯拉罕的行为,或信实。神固然看重亚伯拉罕的行为,但是神的约,毫不根据亚伯拉罕的行为。当神将这约之一部份启示亚伯拉罕时,神亲自显现在死畜的祭坛上而亚伯拉罕却沉沉的睡了,(创十五:4-17)他毫无责任,这就是无条件的约。
照样,神藉「基督的血立的新约」也是无条件的约。希伯来八:7至十:25专论这约,并且包括了神对于救恩的一切应许。祂不但必要拯救,并且必然保守,这是借着基督的血所立的新约,是毫不根据人的行为与功劳,而完全根据神的恩典。祂乐意将无穷的救恩,白赐给凡相信祂儿子的人。我们因信而接受这约。
以下诸经文,毫不提到人的方面。
「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五:24)
「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约六:37)
「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我父把羊赐给我,祂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约十:28-29)
「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因为祂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祂儿子的模样,使祂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八:28-30)
「我深信那在你们心里动了善工的,必成全这工,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腓一:6}
「主必救我脱离诸般的凶恶,也必救我进祂的天国。愿荣耀归给祂,直到永永远远。阿们。」(提后四:18)
以上一切所述的,非人力所能达到的,它们只宣布神的计划与目的。如果有丝毫根据人的行为,那么,在人类中,找不到一个人能以完全像基督。有人以为上面这些专论救恩的经文中,也暗示了人的行为重要的,这是莫大的错误。因为神所立的新约,丝毫与人的行为无关,神与人立这无条件的约,是再清楚没有的。如果人要随意误解祂的言语,救恩的真理,就难以明白了。
如果说基督徒可因生活不良而致灭亡,那就将神无条件和永远的救恩,当作律法的要求,叫没有一人有合格的盼望,这是何等轻看神的恩言。
〖 (五)基督的代祷和中保的工作 〗
许多信徒,专注重基督在世的工作,而忽略祂现今在神右边的代祷,和中保的工作。甚至许多信徒,从来不知道基督现在的重要工作。凡能明白基督目前代祷和中保工作的价值者,必能相信得救是永远的,不可能中途而废。基督在神的右边,为中保、为大祭司的工作,有人心所测不透的伟大价值。圣经只启示我们,祂在神的右边,永远作大祭司,以保守一切属祂的人。
祂为一切父所赐给祂的人代祷,就是因信而与祂合而为一的人。祂为他们的软弱和失败代祷,这大祭司的工作,开始于祂未上十字架之前。祂的祷告,记在约翰十七章。藉这祷告,祂不但叫一切属祂的人,在世蒙父保守而已,并且叫他们蒙保守,直到现在。祂继续不断的为属祂的人代祷(罗八:34;来七:25),没有一个神的儿女,在未达到天家之前,能以知道基督代祷,曾救他脱离多少危险和试探。基督是我们的大牧人,祂曾从死里复活,用祂的血立了永远的约,要带领保守一切属祂的人。到那日祂可以说:「我。。。。。。保守了他们,我也护卫了他们,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好叫经上的话得应验。」约十七:12同时,一切属祂的人,也可以说:「耶和华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
神的儿子的祷告必然成就。祂替彼得代祷,经已应验了。「主又说:『西门!西门!撒但想要得着你们,好筛你们像筛麦子一样;但我已经为你祈求,叫你不至于失了信心,你回头以后,要坚固你的弟兄。』」(路二十二:31-32)主耶稣并非求叫彼得不受撒但所筛,却求叫他不至于失了信心。这是何等大的安慰,叫我们知道,这位明白我们一切的软弱和危险的大祭司,在父神面前,时刻为我们代祷!祂的每一个祈求,必蒙批准。祂的代祷,大有能力,而且必有果效。祂的代祷,是永远不止息的。
亚伦等次的祭司,因为有死阻隔,不能长久,惟有「这位既是永远常存的,祂祭司的职任就长久不更换。凡靠着祂进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为祂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来七:24-25)
祂能以拯救到底(原文是永远)。这种保证,是赐给「凡靠着祂进到神面前的人。」并且完全根据「祂是远活着,替他们祈求。」
基督现今在神的右边,不但代祷,而且作中保。「因为基督并不是进了人手所造的圣所(这不过是真圣所的影像),乃是进了天堂,如今为我们显在神面前。」(来九:24)中保的工作,就是处理信徒日日所犯的罪,「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约壹二:1)基督在父面前,不是继续为信徒赎罪,因为祂只一次献上了永远的赎罪祭。祂现在的工作,根据十字架所完全的事工,借着祂的宝血,基督在父面前,不须替信徒的罪求情,因为罪永远是叫人灭亡的,惟有祂的宝血,能以洗净罪。祂也不须求神宽容或怜恤信徒的罪,因为神绝对不宽容罪。但是基督的十字架,已满足了神的公义之一切要求,所以凡借着祂来到神面前的人,神永远赦免他们的罪。
主耶稣基督现在为我们显在神面前,是带着祂有钉痕的荣耀的身体,(亚十三:6)因着祂身上的伤痕,罪就无法控告信徒。撒但虽然在神面前,昼夜的控告弟兄,然而基督身上的伤痕,叫一切控告成为无效。「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罗八:34)有基督耶稣为我们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祂的死叫罪无法再告我们了。祂身上的伤痕,是我们永远的保障,叫我们永不被定罪。这是信徒无上的安慰!
我们得蒙保守至今,因这位永远活着为我们代求的大祭司,祂又是我们的中保,为我们不住的显在父前。这位大祭司和中保,要继续祂的工作,直到那日,我们得见祂的荣脸而且像祂。
凡不相信得救有永远保障者,无异于否认基督宝血的永远效力,并且认为神不听祂儿子的祷告。因着愚昧,信徒曾经如此侮慢救他的主,然而祂仍是信实的,祂不住在父的面前,这种无知和犯罪的信徒祷告。
〖 (六)救恩的永远性 〗
上面有一章,已举出得救的人有三十三地位,叫他们与未得救的人,迥然不同。那些地位,都是永远的,因为毫不根据人的行为,而完全根据永生神的儿子成就的救赎大功。我们得以与神和好,得蒙救赎,得以亲近神,一切都因基督宝血之功,却与人的行为,丝毫无关系。
神儿子的地位,是永久的,因为由重生而有神的生命。儿子有父亲的性情,是天然之理。凡因重生而与神的性情有份的,是更深奥而更永远的事实。重生的人,就有永生,而永不灭亡。这是无可更改的真理。既然是永远的生命,而又永不灭亡的,岂能因为人的软弱失败,而叫他灭亡呢?况且人的一切失败,都被赎罪的宝血所遮盖了。
得救是一种新地位,就从第一亚当里,迁入第二亚当里,而脱离了第一亚当的罪和咒诅,且接受「在基督里」的新生命,得以与基督同为神的儿子,同有神的性情。在第二亚当里,是永不灭亡的。
凡否认信徒有永远得救的保证者,便否认救恩的永久性,又以永生神的儿子为不可靠的。
〖 (七)信徒最后的完全 〗
借着十字架,神曾解决一切罪的问题,而叫信徒不但得救,且有永远得救的保证。神又乐意将祂无穷的爱所要成就在信徒身上的启示我们。神最大的作为,是要叫我们像祂儿子的形像。信徒必须有永远得救的保障,然后神的这最大目的,才能达到。信徒那最后像基督的完全,是神自己的作为,丝毫不能靠着人的行为。如果人的行为,在救恩上有份,那么神的计划,必受摧残,而不成就。所以神把救恩掌握在祂大能的手中,不让它受任何损伤,以叫祂测不透的爱,达到最后的目的。
信徒最后「像基督」的完全,不但要成就神的最大目的,而且要向一切受造之物,证明神莫大的恩惠,就是「祂在基督里向我们所施的恩」。神要借着一切被救赎的人,而显明祂的恩惠,直到祂自己心满意足的地步。恩惠是白得的,不用劳碌得来的。神既然至终要向一切受造之物,证明祂的恩惠,所以祂必要亲自成全救恩,而毫不采取人的行为与功劳。救恩既是完全掌握在神手中,绝对不被人的行为所损伤,所以神必定保守一切得救的人,直到成就祂永远的目的。
罗马书信首八章,专论神的救恩。这段伟大的经文,以永远得救的保证为结束,正如交响乐的末弦,非常雄壮而确定。神的灵借着使徒保罗,用七个问题,而宣布神保守的能力,和永远得救的绝对保证。这段经文罗八:29-39。兹将其中的七个问题列下:
(一)既是这样还有甚么说的呢?
这是指着以上两节(29-30)所述的奇妙救恩。神从万世以前,就预定我们得永世的荣耀。这二节宣布神永远计划的逐步实现,毫不受时间和人力所限制。「因为祂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祂儿子的模样,使祂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既是这样,还有甚么说的呢?我们有何智能,能说甚么呢?我们只有敞开心门相信而接受神所启示的。
(二)神若帮助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
神果然帮助了我们。祂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宇宙中尚有何力量能以拦阻神的爱呢?
(三)岂不也将万物和祂一同白白赐给我们么?
神将自己的儿子赐给我们,以证明祂无限的爱。既然用这重价赎回我们,祂岂不更要细心保守,且将万都赐给我们么?
(四)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
凡在神面前控告我们的事,神一概不理。因祂已称我们为义,祂可能责打祂的儿女,如同父亲管教儿女。然而谁也不能在祂面前控告祂所拣选的人,因为祂已称他们为义了。
(五)谁能定他们的罪呢?
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祂的死是任何死所无可比的。祂是神的儿子,祂完全无罪,且有神无穷的生命,所以祂能为世人当罪债。祂的死,绝非人或天使的死所可比的。祂是神的儿子,为世人舍命,作赎罪祭。祂不但为世人死,而且从死里复活,而永远活着,现今在神的右边,为圣徒代求。因为祂为我们显在神面前,我们一切的罪,都被祂宝血所遮盖。所以谁也不能定我们的罪了。
(六)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
神爱我们,不是为我们爱祂,因为当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祂就爱了我们,且用永远的爱爱我们。谁能叫我在祂面前成为不可爱的呢?
(七)难道是患难么是困苦么?
这些都是外来苦难,惟有信心的人得以说:「我不怕人怎样待我,因为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在世受苦,是神的儿女所必有的,「如经上所记,我们为你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然而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保罗只两次用「我深信」这句子。其它一次也是表示他有永远得救的信心,因为他深信神的慈爱和能力,能以保守到底。「我不以福音为耻;因为知道我所信的是谁,也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或作:祂所交托我的),直到那日。」「且满心相信神所应许的必能做成。」(提后一:12;罗四:21)
保罗有这种信心,他深信得救是永远的,凡没有这种信心者,就不是信保罗所信的,而且忽略了神清楚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