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如果你还没有清楚自己得救的问题,或者你知道自己尚未得救,你肯否现在答应神爱的呼声,而借着基督的十字架所为你预备的救恩,来到神面前。不要误会祂对你有何要求,祂只要你因祂的救恩,而重生得救,并且专心信靠祂。当你决意接受祂的救恩时,祂就要实践一切的应许,而拯救你,且保守你到底。你相信之后,祂要给你力量,而应付一切日常生活上的问题和需要。你不用害怕,只要相信神的话,祂的智能、能力、丰富,必够你用。 你既然决意接受基督耶稣作你的救主,你就可以相信祂已救了你,且尊重祂的应许,而承认自己是祂的儿女,因而时刻支取祂的慈爱与丰富。 另一方面,如果你早已清楚自己是得救的人,已借着基督耶稣的救恩,而成为神的儿女,你现在岂不更要赞美祂这样大的救恩,而完全投降在祂脚上,让祂更多使用你,作祂的福音使者,将祂的救恩告诉别人么?在这黑暗悖谬的时代,你岂不当格外小心,将神无价之宝的救恩,传得正确呢?如果不十分小心,有时在无意中,可以把真理传错了。「你当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悦,作无愧的工人,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后二:15) 凡宣传救恩的福音,而叫人得救者,是无价之宝。照样,凡曲解真理,而叫人不能得救者,罪莫大焉。凡不小心而传歪曲的真理,是一种罪,而凡因愚味而传不正确的真理,也无可原谅的。得救的福音,是非常简明的。恳切的心,是传福音所不可缺少的,然而恳切的心,不能代替神给罪人的简明得救福音。 常有人以为教人知罪,就是宣传福音。然而这种传法,常只教人认识已过的罪。若非同时将神的救恩,传得清楚,教人知道罪过,并不能引人得救。人并不须先清楚认识一切的罪,然后才可得救。他们只要知道任何罪,神都可以赦免,因为神的羔羊,已背负了世人的罪孽。现在只要他们相信这好信息,便可以得救了。 有时教人知罪、为要人不去犯罪,然而这太表面上的事,又不合圣经真理。凡未得救的人,「是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又「在黑暗权势之下」。犯罪不但是人的习惯,也是人的天性,一个未得救的人,虽不犯罪,也是灭亡的人。况且世上没有不犯罪的人,所以他必须重生。重生并非叫他改正以前的行为,是叫他脱离亚当的罪性。他的灵既是死的,因此,必须叫他重生,否则他无法改变罪行,因为他没有新生命。当你教人知罪时,你必须记得,凡未得救的人,是无法不犯罪的,要等到他们接受救主以后,他们始有力量不犯罪,又有新生命以拒绝罪恶。 又有人想,将圣经论基督徒的生活教导人,就是传福音。因此,他们叫未得救的人,要「行在光明里」,要祷告要读圣经要认罪,要悔改,却不知道未得救的人,是在黑暗里没有光,不能进到神面前祷告,又不明白圣经,直到圣灵用救恩的真理,叫他们重生。凡未得救的人,他们尚未与神和好,所以认罪也是徒然。他们是被定罪的,他们自己无法悔改。他们最大的需要,是明白救恩的真理,而接受基督作他们的救主。他们的第一步是相信,而且接受神的救恩。如果传道人不将福音真理,向未得救的人说明,反用其它经文教导他们,便是耽搁他们得救的机会。 再者,教人知道神的怜悯,也不传福音。这种教训,是忽略了十字架的救恩。救恩并非神一时的仁慈或宽容,却是神的永远计划。所已完成的事实。神已为罪人预备了救恩,能以满足罪人一切的需要。罪人不是因恳求而得救,却因相信神的救法而得救。这是十字架救恩的信息。 传福音的工作,乃是告诉人基督为他完成的救恩,而叫他相信,这是叫人得救的福音信息。宣传救恩,是要叫未得救的人,知道基督的替死,和祂的复活,叫他们因而相信,且接受基督作他们的救主。 我们的救主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信的人有永生」。﹙约六: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