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徒有否永远得救的保证?神学家对此问题,自来有两种相反的答案,即「有」与「没有」。这二者不能并立,或有或没有,必然一是一非。信徒如果没有永远得救的保证,他决无法安息。然而他既有永远得救的保证,他就十分稳妥。 永远得救的保证与得救的把握(第八章)有不同之处。永远得救的保证,是圣经的真理,是神所启示一件永远可靠的事实,不论人相信与否,这是永不更改的真理。得救的把握,是信徒个人对得救的确信心。 数百年来,神学家对于永远得救的保证,有不同的意见,以致教会也随之而分为两派,此两派对这问题的信仰,正相对立。然而这并非宗派的教条,乃是个人信心的问题。信徒由勤读圣经,而多明白神的启示,又由圣灵的教导,而有永远得救的保证。所以加尔文派的人,虽有永远得救的保证,然而难以保守他永不受人的错误思想所影响。另一方面,亚米纽斯派的人,虽没有永远得救的保证,然而他也难以避免至终不安息于神的启示和应许。 本问题的惟一解决是:基督十字架的死,既能叫我们在神面前称义,祂能否叫我们在神面前永远称义呢?这答案包括一切神所启示关于十字架及基督宝血大能。本书首数章已详论之。凡明白这问题的答案者,就必有安稳自在的心灵,而且能以专心事奉神,因为凡怕自己不得保守而可能至终沉沦者,就难以好好服事神。 神学家对永远得救的保证这问题的看法分为两派:有一派根据人的智力、理论、经验,而研究这重要真理,正如圣经所说他们「强解如强解别的经书一样,就自取沉沦。」彼后三:16又有一派只根据神的启示,以信心接受神的言语,认清救恩的奥秘,是人的智力测不透的。原来救恩是出于神,其丰富奥秘,正与祂的神性相等,决非堕落的人类所可想象的。一个人无法得救,直到他肯放下自己一切的智力、理论,而用单纯的信心,接受神言语上启示的救恩。本章的目的,是要帮助凡对此问题有疑问的信徒,叫他们用信心来荣耀我们守约的神。我们完全根据圣经而讨论永远得救的保证,神的应许,对于相信的人是永远可靠的。 有人在圣经中找出一些似乎叫人对于永远得救发生疑问的经文,本章先将这一类经文举出研究之,然后再于下一章举出那些对于永远得救极明显的经文。 这一类所谓叫人有疑问的经文共有二十五段,我们不难看出一切疑问都是出于误解。误解便叫这些经文与圣经的重要真理似乎有冲突。原来一切误解,不难由仔细研究上下文而改正之。有的经文,因着各种不同的翻译,和批注,叫它更显难解,然而若只根据少数难解的经文,而推翻永远得救真理,那是莫大的错误。凡可靠的批注家,他们对这些难解经文的翻译和注释,都与圣经的全部真理和合。神的言语是不可互混的,圣经的真理是一贯的,是要我们明白其正意,决不可将「假使」二字而互混圣经中明显的真理。 兹将一切所谓有疑问的经文,分类列下。为了节省篇幅,所以只在每一类中,举其一二讨论之,其余就不难于明白了。 〖 (一)不认清「时代」而误解的经文: 〗 太二十四:13(可十三:13;太十:22)「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本节经文,见于橄榄山谈话中,是向以色列人说的,因为只有以色列人是「被万民恨恶」(9节)。其上下文论到「灾难的起头」(8节)又「大灾难」(21节),这是在教会被提(帖前五:9,四:18)之后的大灾难时期,与本时代的圣徒无关。这句安慰和应许的话,是为大灾难时期中的选民,叫他们忍耐到底。 结三十三:7-8是律法时代的事实,而不是恩典时代的事实。 太二十:6-16(太二十五:30,十八:23-35)论到神葡萄园里的仆人,就是以色列人,这与本时代撒种于田(指世界)不同。在律法时代,你须要饶恕人始能得饶恕。(太六:14-15)惟在恩典时代,罪得赦免是神的恩典。信徒得赦罪之后,就被神的爱所激励,而饶恕别人(弗四:32)。我们又须记得神葡萄园里的仆人,不一定都是得救的人。 〖 (二)「末世」的假师傅 〗 提前四:1-2「圣灵明说,在后来的时候,必有人离弃真道,听从那引诱人的邪灵和鬼魔的道理。这是因为说谎之人的假冒;这等人的良心如同被热铁烙惯了一般。」这里不是提到信的人,却是提到离弃真道不信的人。真道是指着犹大书三节所说:「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帖撒罗尼迦后书、提摩太后书、彼得后书、约翰二书三书、及犹大诸书信,多论到「末世」,即教会被提之前。所有使徒书信,不提到大灾难时期,教会被提后之日子。大灾难时期,是关系以色列人,及外邦国度。使徒书信中,有很多警戒教会,预防离教背道,及假师傅的教训,就是末世显著的现象。那离弃真道的假师傅,是不得救的人,神必定要审判他。我们研究以上所提诸书信时,必须明白这一点,特别注意提后三:1-5,四:3-4;彼后二:1-22,三:3-4;约:9-11;犹:4-19。犹大论到这些假师傅,是「引人结党,属乎血气,没有圣灵的人。」 〖 (三) 道德改革 〗 路加十一:24-26「污鬼离了人身,就在无水之地过来过去,寻求安歇之处;既寻不着,便说:『我要回到我所出来的屋里去。』到了,就看见里面打扫干净,修饰好了,便去另带了七个比自己更恶的鬼来,都进去住在那里。那人末后的景况比先前更不好了。」主耶稣用此比喻,形容道德改革全然无效。基督徒的情形,绝对不像本比喻所描写的,因为凡得救的人,就有圣灵住在他里面。 〖 (四) 得救之人必有重生的见证 〗 约壹三:10「从此就显出谁是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请注意约六:28-29神所定的原则);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忍耐以至于得救,与得救后的恒心,大有分别。圣经常提到后者「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约八:31种子撒在田里,只有一小部份结出麦子(天国的子民),其余的发芽后,就衰残枯干,或被拔掉。本时代极多挂名的基督徒,惟有真的麦子,才有儿女的性格。凡从神生,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里,叫他的行为见证自己有新生命。这是必然的事。神的儿女,尚在肉身中活着,肉体常与圣灵争战,新生命既不能犯罪,旧生命非犯罪不可。得救的人,并非完全无过错,但是他有新心愿与力量,以证明他已有了新生命。圣灵的能力,能以叫新生命的行为,得胜过旧生命的欲望。圣经说明一个得救的人,必有新生命的见证。 彼后一:10「所以弟兄们,应当更加殷勤,使你们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你们若行这几样,就永不失脚。」信徒所蒙的恩召拣选,是出于神(罗八:29),彼得在此劝圣徒要证明自己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就是活出他在六至八节所述的美德。罗马八:11-18论到神的儿女,要与基督同受苦。又罗八:13,「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向死的道路行。)可是第九节说明他们不是属肉体,「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罗八:九)这本救恩的书信罗马书第八章,最彻底的述说永远得救的保证。 约十五:6「人若不常在我里面,就像枝子丢在外面枯干,人拾起来,扔在火里烧了。」若以本节是指挂名的基督徒,就不致难解了,因为其主题是「人」并非「枝子」,与第二节不同。所以「不常住在我里面」,是指着有名无实的基督徒被厌弃,像枝子丢在外面枯干,人拾来扔在火里烧了。与雅各二:14-26同样的论到基督徒的信心行为,是新生命的表示。人只看外面,惟有神鉴察内心,祂也认识谁是属祂的,约翰壹书多讲论基督徒的生活与行为。又林十五:1-2;来三:6,14 〖 (五)各种警戒的话 〗 甲、警戒基督徒的话:罗马十四:15「基督已经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败坏。」林前八:11-12节说明这罪的影响「因此,基督为他死的那软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识沉沦了。你们这样得罪弟兄们,伤了他们软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凡叫弟兄软弱的良心受伤的事,非同小可。然而真有重生得救的人「必不灭亡,」也「永不死。」(约十:28,十一:26) 乙、警戒挂名的基督徒:太二十五:1-13十童女的比喻,其中五个没有预备油,就是缺少神的生命。虽然他们外表与基督徒无异,然而他们的结局,是听见主说:「我不认识你们。」可见他们是未曾得救的人,因为神决不能不认识属祂的人。 丙、警戒犹太人的话:来十:26「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犹太人古时以献祭赎罪的事,已被废去,所以不再靠着献祭以赎罪,他们若不肯接受基督的死作他们的赎罪祭,就必战惧等候审判的日子。 来六:4-9「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分,并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因为他们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就如一块田地,吃过屡次下的雨水,生长菜蔬,合乎耕种的人用,就从神得福;若长荆棘和蒺藜,必被废弃,近于咒诅,结局就是焚烧。亲爱的弟兄们,我们虽是这样说,却深信你们的行为强过这些,而且近乎得救。」又九节「亲爱的弟兄们,我们虽是这样说,却深信你们的行为强过这些,而且近乎得救。」本段说到不少属灵的事,然而仍不足以描写有新生命的人,因为凡得救的人,是神的儿女,是光明的,是天国的子民,是有圣灵的印记,是借着神的话而重生,并且靠着神的大能,而成为新造的人。本段是向着犹太人说的,是关于他们当如何脱离旧礼教,而进入基督的救恩。所以警戒他们要谨慎,免得他们以礼教代替在基督里的一切真理。本段不是向着基督徒而说,从第九节看来是很明显的,因为第九节是总结七和八两节用的比喻。 丁、警戒外邦人的话:罗十一:21「神既不爱惜原来的枝子,也必不爱惜你。」这是向外邦人说的,是将以色列人与外邦人比较一下,以显明神在那一时代如何对待以色列人,又在另一时代如何对待外邦人,这话不是向基督徒说的。 戌、普通警戒的话: 1。启二十二:19「这书上的预言,若有人删去甚么,神必从这书上所写的生命树和圣城删去他的分。」这是极普通的警戒。林前十:13又约十:29可以保证神的儿女,决不犯此罪,也不致如此受审判。 2。林前三:17「若有人毁坏神的殿,神必要毁坏那人;因为神的殿是圣的,这殿就是你们。」又是一个普通的警戒,神绝对不会如此待祂的儿女。约十七:11 〖 (六)基督徒可能失去奖赏,失去亮光,或被责打。 〗 甲、失去奖赏但不能不得救 林前九:27「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不得蒙神喜悦)。」上文专论奖赏,而无关于得救问题。「弃绝」原文是Adokimos。这字在英文新约圣经里,有三个译法:1。弃绝(一次)2。拒绝(一次)3。废弃(六次)。其中三次附注「失去价值。」原文这字在字典里有四个意义:1。经不起试验;2。拒绝;3。丢弃;4。失去价值。字典常将比较严厉的意义列后。所以第一个意义,常适用于圣经多处经文。 由下列的四个理由,我们可以看出本段经文须采用该字不严厉的意义: 1. 该字正面Dokimos,新约共有六次,每次都译为「悦纳」或「经过试验」。「在这几样上服事基督的,就为神所喜悦,又为人所称许。」(罗十四:18) 「又问在基督里经过试验的亚比利安。」(罗十六:10) 「在你们中间不免有分门结党的事,好叫那些有经验的人显明出来。」(林前十一:19)「因为蒙悦纳的,不是自己称许的,乃是主所称许的。」(林后十:18)「你当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悦,作无愧的工人,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后二:15「忍受试探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经过试验以后,必得生命的冠冕,这是主应许给那些爱他之人的。」雅一:12如果Dokimos每次都译为「喜悦」或「经过试验」,指着奖赏而言,可见该字的反面Adokimos须译为「不得喜悦」或「经不起试验」。 2. 如果采用Adokimos最严厉的意义,而解释本经文的弃绝,为永远被弃绝,那就与本段上下文,太不相符。本经文论到忠心仆人得奖赏。开首语为:「既是这样,我的赏赐是甚么呢?」林后九:18保罗惧怕自己若不忠心于神所托讨的工作,就必失去赏赐,而且不得神喜悦。这里不是得救的问题,因为圣经从来未曾一次将Dokimos与救恩相连而说。 3. 本段如果探用Adokimos最严厉的意义,那就与神所应许一切对救恩的目的及大能有冲突。 4. 孔氏(Conybeare and Howson)将本节经文译为「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呼召别人来一同赛跑,自己反失去赏赐。」(保罗生平第十二章) 「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约壹一:6本节是论到因罪而失去与神的交通,并非失去灵魂得救。一个基督徒犯了罪的救药,并非重生和因信称义,却是「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一:9)这是信徒恢复与神交通的途径,决不可误认为永远得救的根据。
凡未重生的人,是因信得救,并非因认罪得救。所以浪子(代表犹太人中的税吏及罪人,他们原来是神的的子民)回到父家,是借着认罪,而不是借着重生。他是失丧而又得的,所以与那堕落而得救者不同。他虽远离父亲,但他仍是儿子。当他回到父家向父亲认罪时,他仍然站在儿子的地位。「父亲!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从今以后,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路十五:18-19照样,失羊和失钱两个比喻,阐明同样的真理。本时代蒙恩得救的人,都在恩典之下,可以借着认罪而恢复与父神的交通。(约壹一:9)大卫犯罪之后,他并不求他得着救恩,却求叫他仍得救恩之乐,因为他深深痛悔认罪。 林前十一:29-32「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因此,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原文作睡)的也不少。我们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于受审。我们受审的时候,乃是被主惩治,免得我们和世人一同定罪。」这段论到信徒带着罪而守圣餐。原来守圣餐是信徒与基督合一的表示,如果信徒有未认的罪,就是与基督断绝了交通,他不可前往守圣餐。本段又说明神对待犯罪儿女的办法,祂要他们分辨自己,就是承认自己的罪,如果他们不肯分辨自己,就要受神审判,然而神只是责打,却不叫他们与世人一同定罪。凭本段经文所启示的,神责打不肯顺服的儿女,是借着软弱、疾病、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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