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得救的惟一条件


神虽已为一切未得救的人预备了救恩,但是凡不肯相信的,仍然不能得救。得救是个人生命上的一种经历,是因信而叫神拯救的大能显明在他身上。救恩是二千年前主耶稣在十字架所成就的,但是个人得救是因着他的信。救恩是神为人成就的,不是人为神成就的,圣经告诉我们,救恩丝毫不在乎人的行为或功劳。人得救以后,虽能以行善,然而行善不能叫人得救。所以得救在乎个人因信接受救恩,并不在乎生活先行改良。依人看来,道德进步与改良生活,固然是重要,又合理,但是神的救法,要先给人有新生命,然后有改善的生活,惟有由新生命出来的善行,能以蒙神悦纳。凡不肯相信的人,神就无法叫他在基督里变成新造的人。


圣经论到不信的人,被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林后四:3-4)。许多自称为基督徒的,也不明白救恩的真理,以致多有错误思想。常有人向未得救的人传些不合圣经真理的救恩。撒但的差役常装作仁义的差役,(林后十一:14-15)他们忽略了圣经所注重的新生命,而偏重仁义道德的进步,舍本求末,殊不知惟有神的能力在信的人身上,叫他重生,然后有新生命,才能行善。凡不照着圣经的真理而传救恩者,不论他们如何热诚、仁爱,圣经称他们为「撒但的差役」。

不信的人被撒但弄瞎了心眼,不认识神恩惠的福音。历代的道德家皆说:「我凭良心尽力行善,如果神不满意是祂不讲理。」假使有人尽力行善,他的善行与神的圣洁何能相比?神无论如何不能以不义的为义,祂并非不讲理要叫世人达到人所不能达到的良善,祂却已为人预备一条道路,叫人可以达到祂的标准,这就是救恩。圣经未尝叫人要将他们的义带到神面前,却是叫不义的人因信基督,而在神面前得称为义。这救恩不由生活改良或道德进步而获的,却是因「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而得的永生。有了永生的新生命,一切的生活自然而然改善了。原来救恩是神白赐给人的恩典,是神为世人预备的,绝对与人的善行无关系。

个人得救问题,就是如何能变成新造的人,这种改变非人力所能达到,他的本事丝毫无用。惟有神能以叫他变成新造的人,惟有神能以解决罪的问题,惟有神能以称信的人为义,惟有神能叫人脱离黑暗权势,而迁到祂爱子的国里。

神的能力,足以将人变成新造的人,然而救恩不单是变成新人问题,却先要解决罪和罪当受的审判。人的罪债还清以后,神的救恩在他身上才能发生效力。神绝对不能包容罪,祂不能恩待罪,直到主耶稣在十字架上作一次成就了永远的赎罪祭。所以神的救恩,是借着基督耶稣的十字架而成全的。因此惟有用单纯信心而接受这位救主的人,能以叫神的恩典和大能显明在他身上,而叫他得救。神的救恩是为「一切相信的人」,「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四:12

「信」这字包括人要得救所当尽的一切本份。信甚么呢?就是信神在圣经中借着祂儿子所启示的。圣经明说主耶稣为世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祂替世人担当罪的咒诅,叫凡信祂的人,永远脱离罪的审判,祂死后复活,并且永远活着为救主,要拯救一切信祂的人。凡有知识的人,必能知道自己有否接受主耶稣作他的救主,因为得救是个人的经验,是自己不能不知道的。保罗说:「我知道我所信的。」提后一:12得救是关系永世的事,是生死的问题。一个人在作此重要的解决时,必有一种特出的经验,是他永不能忘记,而又不能与其它经验混乱的。原来信靠了神的救恩,是解决个人永生,或永死的问题。信是得救惟一的条件,凡不肯以单纯的信心而接受救恩,却在这惟一的条件上作任何加添或减少的,岂非冒了极大的险么?

    福音常被人误传,而加上了多少似是而非的道理。兹将其最常见者列下:

一、有人教导未得救的人,哀求神宽恕他们的罪。其实神已为全世人预备了丰富和全备的救恩,罪人只要相信而受这法,就不但罪可得赦免,且可享受神的爱。圣经启示了我们,神的救恩早已完成在基督的十字架上,要叫世人与自己和好。如果世人还在求神给他一条出路,岂非不信而且否认神所已完成的救恩么?传福音并不只叫人盼望神的爱而已,却要叫人知道神奇妙的爱,已为世人成就了救恩,叫凡信的人可以得救。例如一个罪犯在审判官面前哀求宽待,他的地位,与一个相信自己已被宣判无罪而永不再被定罪的人,何等不同。这人的快乐与盼望,是前者所无可比的。

二、凡以人的行为在救恩上有任何价值的,是莫大的错鋘。有人叫未得救的人误会,以为只要公开承认救主,下一个决心就可以得救。其实得救不在乎外表的行为,而在乎心里相信,和接受神救恩。圣经告诉我们,救恩是出于神。完全是神自己的工作,人的行为,毫无功劳的。「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这是救恩,凡重生的人的经验。得救的惟一条件,就是「信」

三、凡叫未得救的人误会,以为立志要效法基督,也有一些得救的价值,又是一种大错误。因未重生的人,绝对不能显出基督的生命,他们如果盼望因立志而能活出神的生命,就只有绝望与失败而已。凡人注重行为的,常易引人误会,叫未得救的人,忽略重生,而偏重行善。虽然守主日、作礼拜,有一些属灵的益处,但是这些行为,在救恩上毫无功劳,有人说:凡守主日、作礼拜的人,就比较有机会得救。然而最可惜的,就是许多人以为他们加入教会、守主日、作礼拜,就可以叫他们得救了。圣经有很明显的启示,关于受洗入教与得救。受洗入教,只是人的行为上的表示而已,惟有得救,是神的大能彰显在信的人身上,而叫他变成新造的人。

四、求告神的人,不一定是得救的人,许多未得救的人,也求告神。虽然祷告是重生的表示,但是祷告不是相信主耶稣基督的证据。「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圣经未尝以求告神的人为得救的人,惟有以信心接受那流出宝血作世人赎价的救主,是得救的人。那上殿祷告的税吏,因为在基督未完成十字架救恩时代,所以他须要求神用赎罪的血遮盖他,但如今的人,只须相信神所预备的救赎,便可得救了。

五、在旧约时代,人须要寻找神。「当趁耶和华可寻找的时候寻找祂,相近的时候求告祂。」赛五十五:6然而在新约时代,圣经告诉我们,神在寻找人:「人子来,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所以只要相信,就可以得救。

六、凡以为悔罪便可得救的,也是一种大错误。这种错误,常因根据旧约先知书,要以色列人悔罪改过的劝言。以色列人是神的选民,神曾与他们立约,他们因背约而被神刑罚,所以只要他们悔罪改过,神必向他们守约。新旧约书中,有许多要以色列人悔罪改过的呼声,例如施洗约翰及主耶稣所传悔改的信息,都是向以色列人的。(太十:5-6)这种信息,不住的向以色列人传达,又例如在五旬节,圣灵不住的借着使徒们,劝以色列人悔改。(徒二:38,三:19,五:31)保罗提到他自己和信徒经验中的懊悔,但这懊悔,是与得救无关。(林后七:8-11,启二:5)

惟在未得救的外邦人,悔改的问题,就大不同了。外邦人「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并且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神。」弗二:12这等人所最需要的信息的,就是「信」。圣经中有至少一百八十多处经文,论到「信」是得救的惟一条件,别无其它附带条件。惟对外邦人论到悔改的,只有下列的六经文而已:

「世人蒙昧无知的时候,神并不监察,如今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徒十七:30)

「先在大马色,后在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以及外邦,劝勉他们应当悔改归向神,行事与悔改的心相称。」(徒二十六:20)

「众人听见这话,就不言语了,只归荣耀与神,说:『这样看来,神也赐恩给外邦人,叫他们悔改得生命了。』」(徒十一:18)

「又对犹太人和希利尼人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稣基督。」(徒二十:21)

「还是你藐视他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不晓得他的恩慈是领你悔改呢?」(罗二:4)

「主所应许的尚未成就,有人以为他是耽延,其实不是耽延,乃是宽容你们,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三: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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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罪并不能叫人得救,犹大的结局是一例证,他懊悔了自己的罪过,却是永远灭亡。原来外邦人的得救,只在乎信。根据上面一段,论到信,与论到悔罪的经文对比,是二十五比一、我们可以很显然的看出,在论到救恩重要经文里,都不包括悔改二字,可见在这时代,人的悔改,是包括在信心里面,帖前一:9-10可举为例,保罗说:「你们是怎样离弃偶像归向神,要服事那又真又活的神,等候祂儿子从天降临。」这经文描写人的得救是因信神的儿子;离弃偶像(悔改)是包括在信的行为里,圣经的字句非常准确。假如,本段只说人离弃偶像归向神,那么离弃偶像就似乎是得救的头一步,或说悔改是得救的一个步骤。又原来那些死在过犯罪恶中的人,丝毫不能用行为,以满足神的心。

相信基督,就是明白又相信祂全备的救恩,包括痛悔一切已过的罪行,而承认只有基督,能救他脱离罪的审判。罪人痛悔已过的罪,是理所然,但是如果在他们未明白神的救恩时,先迫他们过度痛悔,这是莫大的错误。因为已过的罪,是他们无知的时候犯的,并且他们的悔恨,也无济于事。许多未得救的人,因不明白救恩,只知悔过,以至绝望而在暗中摸索。救恩的福音,不是单叫人痛恨自己,是要叫人因信,而得喜乐与平安。照着圣经的真理,悔改就是心思意念完全换新,这是重生的要素。若不注意叫人重生,而只叫人悔改,就不是传救恩之福音了。

我们能明白「信」这个字;所包括的一切意义,就更能领会圣经对于这时代外邦人的悔罪,所注重的意义。

七、圣经从来没有一次论到认罪是这时代救恩的条件。一个已经重生的人,可能经过一段与神失去交通的时期,后来他因认罪而再蒙神祝福,约壹一:9是对着信徒说的,「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未得救的人必须因信来到神面前,「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弗二:8

在圣经中,信与两种行为有关系,「听而信,」(徒十五:7;罗十:14)「信而受洗。」(徒八:13;可十六:16)请注意可十六:16「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本节论到信的人受洗,但是论到不信的人,并不再提受洗二字,可见不信的人被定罪,是因他不信,并非是因他未受洗。所以从本节,以及其它许多经节中,我们知道「信」是得救惟一的条件。

「信」的重要又可由以下经文看出:这时的人不得救是因他们不信。「信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三:18「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十六:16当圣灵要叫罪人得救的时候,祂并不叫人因自己的罪而羞愧、绝望,祂所要人知道的罪,只有一样,就是「不信。」「为罪,是因他们不信我。」约十六:9「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约三:19

基督十字架的赎罪祭,永远满足了神的心,神的救恩,完全根据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大功。救恩的事实与条件,是根据神的看法,并不在乎人的看法。如今神不将人的罪归在他们的身上,是因为基督已替众人死了。「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们;因我们想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林后五:14「这就是神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不将他们的过犯归到他们身上;并且将这和好的道理托付了我们。」林后五:19神的方面,最大的成就,即借着十字架,叫世人与自己和好。人的方面,最大的成功,就是相信圣经一切论到救恩的真理。

拒绝救恩的人不但拒绝神的爱,而且自己甘心接受罪的刑罚与咒诅,因他不肯相信神所立的救主,已在十字架上担当他的罪,又还清他一切罪债。凡拒绝基督的人,罪莫大焉。他不但拒绝神的爱和救恩,罪无可逃,而且自取在神面前承当一切罪的咒诅,这种人自取将罪归到自己身上。人的拣选,要定他自己的罪,耶稣说:「你们要死在罪中,你们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约八:24将来在白色大宝座前,那些被定罪的罪人,都是照各人所行的受判。以外他们尚有一种罪案,就是他们的名字没有记载在羔羊的生命册上,这是证明他们拒绝了那背负世人罪孽之神的羔羊。神的目的,在这时代,要将救恩的福音传到每一个人。所以一个人或信而接受救恩,或不信而拒绝之,都是由他自取。如果基督徒没有将福音传天下,那些从来没有听福音的人,惟有神知道如何按着公义审判他们。

使徒约翰,在他福音书里,共有八十六次提到信而得救,但没有一次,以悔罪或善行,为得救的附带条件。约翰福音最清楚的论到永生的问题,有其特出的目的。「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基督,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二十: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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