贰.个人的生活(四17至五21)


  读经提示


  1. 外邦人的行事是怎样的?

  2. 信徒在信主之后应有怎样的改变?

  3. 什么是旧人?肉体?老我?罪跟旧人有什么关系?

  4. 解释「生气却不要犯罪」的意思。

  5. 按四章二十五至三十二节信徒的新生活应有哪几种表现?

  6. 我们行事该怎样效法神?怎样像蒙慈爱的儿女?

  7. 为什么贪心的罪与拜偶像的罪相等?

  8. 什么是光明的定义?光明的行事有什么特性?

  9. 五章十四节说「你这睡着的人要醒来,从死里复活」是什么意思?

  10. 为什么要爱惜光阴?信徒要怎样爱惜光阴?

  11. 按五章十节的「察验」看来,信徒要怎样明白神的旨意?

  12. 圣灵充满的情形类似醉酒吗?信徒对于醉酒和圣灵充满要留意些什么?

  13. 「凡事要奉主......的名」是什么意思?

  四17所以我说,且在主里确实地说,你们行事,不要再像外邦人存虚妄的心行事;18他们心地昏昧,与神所赐的生命隔绝了,都因自己无知,心里刚硬,19良心既然丧尽,就放纵私欲,贪行种种的污秽。20你们学了基督,却不是这样。21如果你们听过祂的道,领了祂的教,学了祂的真理,22就要脱去你们从前行为上的旧人;这旧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渐渐变坏的;23又要将你们的心志改换一新,24并且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25所以你们要弃绝谎言,各人与邻舍说实话;因为我们是互相为肢体。26生气却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27也不可给魔鬼留地步。28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总要劳力,亲手作正经事,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29污秽的言语,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随事说造就人的好话,叫听见的人得益处。30不要叫神的圣灵担忧,你们原是受了祂的印记,等候得赎的日子来到。31一切苦毒、恼恨、愤怒、嚷闹、毁谤、并一切的恶毒,都当从你们中间除掉;32并要以恩慈相待,存怜悯的心,彼此饶恕,正如神在基督里饶恕了你们一样。

  五1所以你们该效法神,好象蒙慈爱的儿女一样;2也要凭爱心行事,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神。3至于淫乱,并一切污秽,或是贪婪,在你们中间连题都不可,方合圣徒的体统。4淫词、妄语、和戏笑的话,都不相宜,总要说感谢的话。5因为你们确实地知道,无论是淫乱的、是污秽的、是有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国里,都是无分的;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6不要被人虚浮的话欺哄,因这些事,神的愤怒必临到那悖逆之子。7所以你们不要与他们同伙。8从前你们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里面是光明的,行事为人就当像光明的子女。9光明所结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义、诚实。10总要察验何为主所喜悦的事。11那暗昧无益的事,不要与人同行,倒要责备行这事的人;12因为他们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来也是可耻的。13凡事受了责备,就被光显明出来;因为一切能显明的,就是光。14所以主说,你这睡着的人,当醒过来,从死里复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15你们要谨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当像智能人。16要爱惜光阴,因为现今的世代邪恶。17不要作胡涂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18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荡,乃要被圣灵充满。19当用诗章、颂词、灵歌,彼此对说,口唱心和的赞美主。20凡事要奉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常常感谢父神。21又当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

  上文使徒已讲论信徒如何在肢体生活上,与别人的弟兄姊妹互相配搭,「联络得合式」,在相爱相助之中,显出教会合一的见证。在此使徒开始训勉,如何在个人的生活上存圣洁敬畏的心来事奉神。这一段可分五题研究:



一.行事不应再像外邦人(四17-24)


  「所以我说,且在主里确实的说,你们行事,不要再像外邦人……」(四17),「所以」解明了下文的本分是由于上文的理由。我们行事为人,既应当与蒙召的恩相称,圣灵既赐给我们合而为一的心,基督既已升天而赐下各样的恩赐,使我们各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神的旨意既是要我们在基督的身体──宇宙性的教会──中事奉祂,这样,我们的行事实在应当与这美好而高尚的目标相配合,而不应再像往日随从外邦人的样子了!

  「且在主里确实的说」,这句话加重他的语气,表明他所要说的是十分慎重,诚恳,照着主的意思而说的,并且他的劝勉有良好的动机、理由和态度,要使信徒弃绝旧日之生活,活出新生活之美丽。在这几节中,保罗先论及外邦人种种污秽的行事,然后论信徒应有的改变。

  1. 外邦人的行事(四17-19)

  「所以我说,且在主里确实的说,你们行事,不要再像外邦人存虚妄的心行事;他们心地昏昧,与神所赐的生命隔绝了,都因自己无知,心里刚硬,良心既然丧尽,就放纵私欲,贪行种种的污秽。」(四17-19)

  A. 存虚妄的心:「虚妄」原文 mataioteeti 有虚空而愚笨的意思。新约只用过三次,在罗八章二十节作「虚空」,彼后二章十八节译作「虚妄」。这意思就是外邦人的行事,常存着虚空的幻想,有许多无知而取巧的妄想。他们所种的是瓜,却妄想得豆;付少许劳力,而妄想有重大的收获;不想多负责任,却想多享权利;不悔改归向神,而想从神得福。这种存心,使他行事虚妄,不切实际。结果「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所追寻的一切,如捕风捉影,一无所获。基督徒的行事,应弃绝这种存心,与世人显出分别。

  按使徒保罗时代的「外邦人」,多半都是敬拜偶像的多神主义者。他们信仰的宗教本身就是虚妄的,是这世界的神为要满足人虚妄的存心而编造的假象,这样,那些信仰它们的人,其行事必然更加虚妄了!

  注意以弗所教会中的人已经成为信徒,保罗对这些已经信了主的外邦信徒,提到他们以往的行事时,劝勉他们「不要再像外邦人」,可见使徒在这里已把「外邦人」用作所有非基督徒的统称。

  B. 心地昏昧:「心地」原文 dianoia 是指人的「心思」「理解力」「智能」「悟力」。这字全新约共享过十三次,在英文圣经有九次译作 mind,一次译imagination,三次译作under-standing。在中文圣经中有十二次都是译作「心」(太二十二37;可十二30;路一51,十27;弗一18,二3,四18;来八10,十16;西一21;彼前一13;彼后三1),只有一次译作「智能」(约壹五20)。

  「昏昧」原文 eskotomenoi 是被动的众数式,字根 skotizomai 是「被黑暗所蔽」的意思。在太二十四章二十九节,可十三章二十四节译作「变黑」,罗一章二十一节译作「昏暗」,罗十一章十节译作「昏曚」,启八章十二节译作「黑暗」

  外邦人的心思,被罪恶和这世界的神遮蔽在黑暗之中,以致不会分别是非。如先知以赛亚所说:「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以苦为甜,以甜为苦……」(赛五章20),他们黑白不分,又不认识真光,平安的路未曾走过,又因骄傲自是而自足于今世的虚荣之中。

  心地昏昧的原因,是不认识真神,未蒙主真光的照耀。基督徒既已蒙了光照,成为世上的光(太五14-15),当然不应去效法那些心地昏昧的人了。眼睛明亮的人,岂能让瞎子牵着走?但现今有些基督徒的情形,就仿佛是一个好眼人被瞎子牵着走。

  C. 与神的生命隔绝:这是灵性死的意思,也是信徒从前「死在过犯罪恶之中」的光景。始祖被造之后,神曾吩咐他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二15-17)。但亚当吃了分别善恶树的果子后,按肉体说并未立即死去,只是开始死了;按灵性说,却已经立即死去──立即与神的生命隔绝。所以从亚当以后的人类,除非信靠基督得着新生命,否则便都与神的生命隔绝。既与神的生命隔绝,当然无法领悟神的事情,且不会与神交通,与神的关系完全疏远。

  基督徒既已因信基督而领受了永生神的生命,有分于神的性情,行事就当遵从神的旨意,以免与神的交通发生阻隔。

  D. 无知而硬心:「都因自己无知,心里刚硬」,外邦人既与神隔绝,对神的事就成为「无知」的,只凭自己的智能行事。对神的大能毫无经验,因而心里刚硬,不信服神的道。

  E. 放纵私欲:「良心既然丧尽,就放纵私欲」「良心丧尽」 就是良心完全失去应有的作用,麻木不仁。良心是个人在道德方面的最大约束力。世人由于经常违背良心的警告,结果使良心丧尽其正常的功用,变成不会警告人,毫无约束人的力量。「良心丧尽」的人必然放纵肉体的私欲,只要满足自己的私欲,便不择手段地去达到目的,完全失去道德方面的约束力。基督徒重生后,良心恢复敏锐的感觉,圣灵常借着我们的良心约束我们。使徒保罗在巡抚腓力斯跟前自辩时曾说:「我因此自已勉励,对神、对人,常存无亏的良心」(徒二十四16)。可见「常存无亏的良心」也是信徒行事生活原则之一。

  F. 贪行种种的污秽:这「种种的污秽」,指一般卑污的罪,所有的罪和所有贪图个人利益而作的坏事,都是一种污秽。虽然在那些丧尽良心的人看来,是一种享受。在神眼中却是一种污秽,一种要受审判的罪恶。本句指出那些良心已经麻木的世人,常常会不知足地贪行种种卑污的坏事,而且以为是获得利益。其实乃是在神面前为自己增添罪恶,成为更加污秽的罪人而已。


  2. 信徒应有的改变(四20-24)

  A. 何故应有改变?(四20-21)

  「你们学了基督,却不是这样。如果你们听过祂的道,领了祂的教,学了祂的真理。」(四20-21)

  信徒既学了基督,听过祂的道,领了祂的教,当然不应再像外邦人,乃应有新生的样式了!

  「学了基督」表示这些话是对基督徒说的。圣经对于非基督徒,只叫他们「信」基督,主耶稣在约翰福音中,屡次要那些不信的犹太人信祂(约一12,三15-16、18、36,五24,六47,七38-39……);但对信徒则叫他们「学」祂,「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太十一29),「我是你们的主,你们的夫子……我给你们作榜样,叫你们照着我向你们所作的去作」(约十三14-15)。

  先信后学,这个次序是不能倒置的。必先因信领受基督的生命,然后才能学像基督。反之既因信有了主的生命,就当知道自己是一个「学基督」的学生(参林前四15),理应存心谦卑,效法基督的榜样。

  「听过祂的道」,以弗所信徒虽然不是直接听耶稣自己讲道,但他们已经听过主藉祂的仆人所讲的真道,也就是听过主的道了。既然听过,就有责任照着去遵行。「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十17),听道是蒙福的入门,世人不能得神的恩典,因为「掩耳不听真道」(提后四4)。但另一方面听道虽然有福,却也要有信心,与所听的道调和(来四2),并要行道(雅一22、25)。主耶稣说:「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聪明人,把房子盖在盘石上,雨淋,水冲,风吹,撞着那房子,房子总不倒塌;因为根基立在盘石上」(太七24、25)。所以听过祂道的人,都当遵行祂的道。在此使徒对以弗所信徒说:「如果你们听过祂的道……就……」「如果」,不是说他们还未听过主的道,乃是说任何一个人,若听过祂的道,就应当有所改变,就应当去遵行。这样以弗所信徒已「听过」,就当因所听过的道,弃旧更新了!

  「领了祂的教,学了祂的真理」,这两句话是补充上一句话的意义。所谓「听过祂的道」也就是「领了祂的教」,并「学了祂的真理」。可见听道和普通听演讲不同,听道不是听人的讲论,乃是领受主的教训,和学习真理,所以应当存心向主领受。

  B. 应有何种改变(四22-24)

  「就要脱去你们从前行为上的旧人;这旧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渐渐变坏的;又要将你们的心志改换一新,并且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四22-24)

  a. 要脱去从前行为上的旧人:「旧人」指我们属亚当的旧生命而来的各种败坏,新约圣经除本处外,尚有罗六章六节,西三章九节提及, 共计三处。「这旧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渐渐变坏的」,旧生命是常常随从私欲,接受迷惑,而日趋败坏的,信徒既已因信真道,领受基督的新生命,就当脱去旧人的行为,活出新生活来。

  圣经中有几个名词,如旧人、肉体、我、罪等,都是论及信徒属旧造的败坏,但严格来说是略有分别的。

  旧人:从亚当而来的旧生命,是一切属旧造的总称。
  肉体:是身体与罪性的联合,或说是罪性在肉身中表现的特征,就是各种属「肉体的邪情私欲」(加五24)。
  老我:是一切以自我为中心的旧性情,实际上就是旧生命的中心。它的特征是自夸、自大、自私、自恃、自是……
  罪性:旧生命中一种犯罪的倾向,实际上就是「肢体的律」(罗七17-24),是犯罪以后的人类随着肉身的生命而有的。人的身体,只是表现这种犯罪倾向的工具,而人的旧生命──旧人,在这种罪的倾向支配下,实际上已不由自主,只有一味顺着这种罪的倾向,指使身体去犯罪。

  按罗六章六节,林后五章十七节,加二章二十节,五章二十四节,可知我们的「旧人」「肉体」「老我」,都已经与基督同钉死了。但这是按基督十架成就方面来说,即按基督救赎的功效来说,祂已经把我们一切的旧造──旧人、肉体、老我一并钉在十字架上。然而按信徒的经历来说,事实上我们并未在一时之间便远远摆脱各种旧生命中的坏性情。所以在使徒的书信中,一方面把基督在十架上为我们已经成功的事实告诉我们,一方面也劝勉信徒「要脱去你们从前行为上的旧人……」。这不是说基督的救恩不够完全,乃是说由于信徒方面的软弱,事实上未能立即完全经历基督所已成就的全部事实。因而在我们信了以后──已经得着完全成圣的地位之后(林前一2;来十10、14)──仍需在每天的生活上继续去经历基督完全的救恩。

  B. 将心志改换一新:「改换」原文 ananeousthai 即穿上更新之意。基督徒在重生后,心灵便因有了新生命而改换一新,对于事物的见解和存心都有了新的改变。这弃旧与更新是同一件事的两方面,脱去旧人是消极方面,心志改换一新是积极方面。基督的救恩是包括这两方面的──消极方面救我们脱离罪恶,积极方面给我们新生命。我们经历这救恩时,也不能忽略这两方面的关系,我们对旧生命的败坏「脱去」得愈多,新生命就愈加长进。

  C. 穿上新人:「并且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注意这里论及新旧人的道理时用「脱去」「穿上」的字眼,显然带有将新旧人喻作新旧衣服的语气。这说明基督的救赎所作的是要「脱去」旧衣服而穿上新的;不是补缝旧衣服,不是逐一地去救,而是彻底的改变。下句说「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更显明这「新人」乃是指新生命,乃是神的「新造」──「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林后五17)──与旧造相对。

  但为什么要用「穿上」「脱去」,这种带有穿衣或脱衣之喻意的语气?大概因为使徒要表明:(1)这新旧两种生命所代表的两种地位和两种律──就是在亚当里或基督里的地位,罪和死的律或生命圣灵的律(罗八2),都需要自己拣选,要顺从哪一种生命在乎人自己的选择。(2)衣服是遮身体的,旧生命如破烂污秽的衣服,不能遮盖羞耻,反而更显出羞耻;新生命像一件美丽的义袍,不但可以隐藏身体的羞耻,还可以显出荣美。所以信徒应脱去旧人,像丢弃一件旧衣服;另一方面则当披戴基督(罗十三14;加三27 ),像把一件新衣服穿在身上,使人只看见基督的「仁义和圣洁」,不见我们自己的败坏和羞耻。



二.新生活的应有表现(四25-32)


  在这几节中,使徒提出一些生活上似乎是琐碎的事,要信徒在这方面有新生的表现:

  1. 弃绝谎言(四25)

  「所以你们要弃绝谎言,各人与邻舍说实话;因为我们是互相为肢体。」(四25)

  「谎言」是世人最普通的罪,他们不论大事小事,即使无须说谎的事,也随便说谎,不算作一回事。所以基督徒若能在这一项罪上,显出与世人的分别,就已经在大部分的生活上显出见证了。

  说谎,虽然在世人看作小事,基督徒却当看作是必须「弃绝」的罪。为什么要弃绝谎言?因为「我们是互相为肢体」的。既然是「肢体」,同在一个身体上,同为一个目标而生活,就当「各人与邻舍说实话」──这邻舍指主内弟兄──用诚实相待。

  「弃绝谎言」,指消极方面应丢弃虚假的言语,「说实话」,指积极方面应用诚实相待。信徒彼此相交,应丢弃世俗的虚伪。世人由于重视今世的虚荣,因而需要多说许多原本可以很容易避免的谎言。世人喜欢别人的奉承与恭维,但基督徒彼此间的交谊,不应再去注重这些事,而应实实在在地说话。我们切勿因别人未讨好自己,或未常常称赞自己而不高兴,也不必故意说些谄媚的话去讨好别人。只要用爱心说实话,正如本章十五节所说的:「唯用爱心说诚实话,凡事长进,连于元首基督。」

  「诚实」是基督徒与世人分别最明显的一个记号,并且也是许多不信主的人所共有的一种感觉,就是觉得基督徒是比较诚实的。反之,世人最不原谅基督徒的罪,就是不诚实的罪。现今教会似乎有一项危机,就是不诚实的「基督徒」愈来愈多,以致基督徒诚实的声誉已日渐败落了!


  2. 生气而不犯罪(四26)

  「生气却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四26)

  「生气」不就是发怒吗?生气怎么又能不犯罪?圣经中的发怒,并非必然就是犯罪。约三章三十六节曾记载神对不信主的人的震怒,「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祂身上。」以色列人在什亭与摩押女子行淫乱的罪时,圣经记载说:「耶和华的怒气就向以色列人发作」(民二十五3)。此外、旧约这一类的记载极多(参申六15,七4,十一17;书七1;士二14;王上二十二53;王下十三3;诗二12,三十5,九十7;赛五25;耶三十二31;结五15……)。福音书中亦记载主在世时曾发怒──「耶稣怒目周围看他们,忧愁他们的心刚硬……」(可三5),又曾二次洁净圣殿,推倒兑换银钱之人的桌子和卖鸽子之人的凳子(约二13-22;太二十一12-17)。但这些发怒却不是犯罪的发怒。因神所发的乃是义怒,不含怀恨的心,乃是憎恶罪而含有爱心的怒。人所发的怒却多半是出于仇恨、嫉妒、不能自制、一时情感冲动,属乎血气和旧生命的败坏,带着罪的成分,有各种偏见的怒气。我们的怒气很难不带「恨」「怨」的成分,这样的「怒」就不是「义怒」了。

  使徒保罗曾对哥林多信徒说:「我为你们起的愤恨,原是神那样的愤恨……」(林后十一2),也可作为生气而不犯罪的另一个例解。他虽因哥林多信徒所犯的罪而生气,却没有仇恨他们的心,倒像父亲对待儿女一样爱顾劝戒他们。

  「不可含怒到日落」,这一句可以助证我们上文解释「生气却不可犯罪」的意思,就是不怀怨在心、不带「恨」的发怒。圣经的意思是纵然我们一时软弱而生气,也不可一直怀藏在心,以致对别人有成见,不肯饶恕人,造成种种隔膜,阻碍基督里的合一,又使自己与神之间有阻隔;反之,我们必须每日清除心中对人的一切积怨,使我们常存无亏的良心,可以随时安然见主。

  3. 不可给魔鬼留地步(四27)

  「也不可给魔鬼留地步。」(四27)

  在本书信中有好几处关乎魔鬼的教训:如本书二章二节,四章八节,六章十至十三节。魔鬼的厉害就在于它无论什么时间都在那里等待机会,寻找隙缝攻击我们;所以我们应当在一切事上都不给魔鬼留任何地步,否则便会不知不觉陷入它的诡计。使徒既如此警告信徒「不可给魔鬼留地步」,可见使徒自己认识到给魔鬼留地步的危险。如果我们容许它在我们的心思中有少许地位,它决不会就此止步,而必然得寸进尺地想占据我们整个的心思。

  夏娃的失败,可以说就是因为给魔鬼留了地步。最初她不过和魔鬼交谈,没有拒绝它所发的问题,但最后她终于接受了魔鬼的诱惑,伸手吃了神所禁吃的分别善恶树的果子。信徒陷入魔鬼的试探,也常常像夏娃那样,没有完全、断然地拒绝魔鬼所送来的试探,而容许那些试探停留在心中,与我们的良心发生辩论。结果,良心终于被试探说服了,便接受了试探,陷入罪中。所以胜过魔鬼试探的重要秘诀,就是不给魔鬼留地步。

  4. 不再偷窃亲手作事(四28)

  「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总要劳力,亲手作正经事,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四28)

  在此,保罗劝以弗所信徒不要再偷窃,这使我们感到十分奇怪,似乎以弗所信徒的灵性情形还远不及我们,连偷窃的罪还未戒清。诚然偷窃是一种十分明显的罪,一般信徒都不至犯这样的罪;但偷窃也有许多种方式,我们若在圣灵的亮光中省察自己,就必看见,许多时候我们也不知不觉中犯了这种罪。例如:窃取公家的用品,公家的时间,在各种不同方式下,取得不合法的便利和好处;或未经别人许可,而擅自取用了别人的东西。这些也都是我们应当避免的偷窃。

  但本节「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既以「从前」与现今比较来说,显见所说的「偷窃」极可能是指一般明显的盗贼行为。以弗所的信徒中,有些在未悔改之前乃是偷窃的人,现在因主的福音,已经改变了。但保罗在此却对他们再加以劝戒,这种劝戒是一种提醒的性质,不一定表示保罗认为他们仍旧偷窃;但因为他们以往既是偷窃的,保罗便觉得在书信中应当对这等人再加提醒,以免重犯。这也可见以弗所信徒中有人从前的行为是很坏的,他们所蒙的恩典也是很大的;这样,他们的改变也必发生很有力的见证,显出极明显的分别。保罗唯恐他们的见证因魔鬼的诡计而受损害,所以再加以提醒。

  再者,这也表示保罗对于偷窃的罪,有很深入的认识。一个惯于偷窃的人,很不容易叫他不再偷窃。他们甚至在不必偷窃的情形下,也会去偷窃,而不想用正当的方法获得自己所想要的东西。这些人虽然已经重生得救,但他们以往的软弱,既然特别是在偷窃方面,使徒便在这方面对他们多加提醒,这也是十分合理的。

  怎样才能「不再偷窃」?就是要「劳力,亲手作正经事」。因为一个人若不肯作工,结果必然在生活上发生困难。生活既困难,纵使是刚强的信徒,也很容易产生一种贪图便宜的心理,在那种境况中,偷窃的试探便更难以抵挡了!

  所以,亲手作工,可以说就是一种不给魔鬼留地步的方法,使它没有机会引诱人去偷窃。若不肯亲手作工,不肯劳力,以致生活发生困难,便给魔鬼试探人的机会,引诱人再犯偷窃的罪了。

  「亲手作正经事,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这句话有两层意思:

  A. 只要信徒肯亲手作「正经事」,神就会帮助他,赐福给他,使他有余。肯作工的人,是不会挨饿的。

  B. 我们都有一种责任,就是顾念那些缺乏的人,不要只作一个等别人顾念的人,乃应以顾念别人的需要为己任。所以,不但为着自己的生活需用而应当劳力,亲手作正经事;并且,为着我们有一种「分给那缺少的人」的天职,也应当劳力,「亲手作正经事」

  「正经事」表示基督徒的职业,应当是合法的职业,而不应去赚取非法、不义的钱财。我们的「有余」该是用正当方法谋生,和蒙神赐福而得着的有余。神并非只许基督过着「仅仅够用」的生活,祂也许可信徒们过着「有余」的丰富生活。使徒保罗也经历过「有余」的生活,他说:「……或饱足,或饥饿、或有余,或缺乏,随事随在,我都得了秘诀」(腓四12)。但问题乃在于这种「有余」是否出于神的赏赐,是否神所喜悦的。保罗在徒二十章三十四节向以弗所教会的长老见证说:「我这两只手,常供给我和同人的需要,这是你们自己知道的。」可见保罗的确曾度过「有余」的生活,但他的「有余」乃是靠自己两只手作工得来的,并且他把「有余」的用来供给「同人的需用」。他所教训以弗所信徒的,乃是他素常所行的。

  5. 随事说造就人的话(四29)

  「污秽的言语,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随事说造就人的好话,叫听见的人得益处。」(四29)

  「污秽的言语」就是那些触动人的情欲、毫无礼貌、粗犷的言语。特别是下文所说的「淫词妄语」,但也包括骂人的话语,和恶毒而败坏人的话。这些话都是基督徒所不应说的。

  言语在基督徒的生活上占很重要的地位。实际上少有人能够一天到晚不说一句话。反之,我们每天都要说许多的话。这样,基督徒若在言语上能够谨慎,随事说造就人的好话,就在大部分的生活上获得成功了。

  雅三章二节下半说:「……若有人在话语上没有过失,他就是完全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为什么言语上没有过失,就可以算为完全人?因为一个人能约束自己的言语,也就能约束整个的人。虽然所约束的只是舌头,但实际上所发生的影响,却是使整个属灵生命得着造就。所以,言语上的完全与否,足为整个属灵生命程度的指针。

  「污秽的言语,一句不可出口」「一句」在此是一个重要的字眼,为什么连「一句」污秽的言语也不可出口?因为上文已经说过:「不可给魔鬼留地步」。若容许自己说「一句」,就是给魔鬼留了地步,使你渐渐讲了许多而不自觉。所以使徒说:「一句不可出口」

  注意:上文二十五节论及「谎言」时,使徒用了「弃绝」的字眼,在此则说「一句不可出口」「弃绝」「一句不可出口」,实际上是一样的意思,都是绝对和彻底的对付。这正是我们对自己的言语应留意的地方。

  「只要随事说造就人的好话,叫听见的人得益处」,使徒提醒我们,说话不是为自己的痛快,只顾发表自内心的意念,乃是为听的人的益处。所以要「随事」──随时在所发生的事情上──说些使人得益的话,而不要说批评,毁谤的话。这就是基督徒能在言语上为主发光的方法。

  6. 不要叫圣灵担忧(四30)

  「不要叫神的圣灵担忧,你们原是受了祂的印记,等候得赎的日子来到。」(四30)

  「不要叫神的圣灵担忧」,可说是这一小分段中,最重要的一句。因为以上的事,都是叫神的圣灵担忧的。不论是「说谎」「生气」「给魔鬼留地步」「偷窃」「污秽的言语」,其中任何一项都使圣灵为我们担忧。

  本节圣经对于圣灵的工作,给我们一些特别的亮光,是别处圣经没有这样清楚指示的,就是神的圣灵会为我们担忧。这意思就是说,当我们所作的事,违背神的旨意,不合真理的要求时,圣灵便为我们担忧。

  为什么不要叫圣灵担忧?因为我们「受了祂的印记」。受了祂的印记,表明是属于祂的,是在祂的权下由祂支配、管理。并且受了祂的印记的结果,是为使我们「等候得赎的日子来到」,亦即等候基督的再来。换言之,圣灵乃是永远与我们同在(约十四16),直到基督再临。祂既是永远与我们同在,我们就不当犯罪,使祂难过,为我们担忧了。

  另一方面,一个常常使圣灵为他担忧的基督徒,他的前途倒是令人为他担忧呢!

  「担忧」是一种爱而不忍弃之的表现。如果你不爱,或可以随时丢弃一个人,你是不会为他担忧的;但你既爱那个人,又不能丢弃他,他前途的安危就会使你为他担忧了。圣灵对信徒的爱,乃是不丢弃的爱,所以圣灵会为信徒担忧。

  旧约圣经也有论及圣灵担忧的道理──「他们竟悖逆,使主的圣灵担忧,祂就转作他们的仇敌,亲自攻击他们」(赛六十三10)。按本节看来,使圣灵担忧的结果是危险的,因为圣灵担忧的下一步,可能就是神的管教要到了。圣灵初步的工作是感动、责备、禁止、催促,在信徒的心中作工,但信徒不听圣灵的感动、责备、催促、禁止的结果,就使圣灵为他们担忧。这「担忧」表示他们的前面有一种隐忧或危险,是他们自己所未觉察的,这种隐忧就是他们消灭圣灵感动而奔向罪恶的道路,其结果使得神唯有用管教的方法,才能使他们回头!神的管教和鞭打,虽然不是神喜欢随意施行在信徒身上的,但当信徒不断拒绝圣灵的感动,要凭己意行罪恶的道路时,神就不得不用那种令人受痛苦的方法,使人醒悟了。

  7. 要除去一切苦毒用恩慈相待(四31-32)

  「一切苦毒、恼恨、愤怒、嚷闹、毁谤、并一切的恶毒,都当从你们中间除掉;并要以恩慈相待,存怜悯的心,彼此饶恕,正如神在基督里饶恕了你们一样。」(四31-32)

  这两节圣经,是从两方面论及信徒的存心。消极方面除去「一切苦毒、恼恨、愤怒、嚷闹、毁谤,并一切的恶毒」。这些都是罪恶的事,但不一定都表现出来,也有些是藏在内心的,无论如何都不应当存在信徒的心中。它们都会破坏合一的生活,引起并扩大纷争。

  积极方面,应用「恩慈相待」,恩慈是圣灵的果子之一(加五22),是神本性中的一种美德(诗一零三8)。神既用恩慈待我们,我们也当用恩慈待弟兄。给别人恩典,使别人从我们白得好处,而不是想白得别人的好处。以这种爱心的原则待人,必能使我们与人和睦相处。

  除了用「恩慈相待」之外,也要「存怜悯的心,彼此饶恕」。这意思就是:纵然看见那些在灵性或其它方面远不如自己的人,其处事的态度傲慢而无知,仍当存着怜悯他们软弱的心饶恕他们,忍耐他们,等候看见他们的长进与蒙恩。这不但不至绊跌那些软弱的弟兄,也可以保持和睦的生活。

  「正如神在基督里饶恕了你们一样」,本句解明要怎样地「彼此饶恕」,就是要像神在基督里饶恕我们那样地饶恕,不是表面上饶恕而内心却怀恨,或暂时不追究,日后仍要算账;乃是真正的饶恕,不留痕迹,不存成见的饶恕。这才能使我们与弟兄之间有真正的和谐,而实在地彼此相爱。



三.像蒙慈爱的儿女(五1-6)


  1. 凭爱心行事(五1-2)

  「所以你们该效法神,好象蒙慈爱的儿女一样;也要凭爱心行事,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神。」(五1-2)

  「所以」,使本节上文之论题连接起来,为什么我们要效法神?因为以上的原因,就是神已在基督里饶恕了我们;且使我们得着新生命,这新生命有神真理的仁义和圣洁的样式;所以我们应当效法神,像蒙爱的儿女那样,以神的圣洁、饶恕、和爱心对待我们的弟兄。

  「该效法神」,这「效法」是根据我们已经有了「照神的形像造的」生命(弗四24)这一事实来说。一个还没有神的生命的人,是谈不上效法神的。必须先有了神的新生命,作了祂的儿女,在神的性情有分──「因此祂已将又宝贵又极大的应许赐给我们,叫我们既脱离世上从情欲来的败坏,就得与神的性情有分」(彼后一4)──然后才能效法神。圣经并不叫一个未重生得救的人来效法主,乃是叫他们悔改归信主;但对于信了主的人,便要他效法主的美德。

  「该」效法神,这句话显明基督徒理当像神,正如儿女理当像他们的父亲那样。但注意「神」与下句的「基督」比较,这「神」实际上就是指基督,是完全相等的。

  「像蒙慈爱的儿女」,说明上句「效法神」乃是与作为神的儿子相配的生活;否则就徒有神儿女的名,却在生活上不像一个蒙神慈爱的儿女了!

  「也要凭爱心行事」,进一步说明如何地效法神,就是凭爱心行事。这是基督徒一切行事的法则。基督徒不是凭着那些用字句写出的律法或规条,作为行事规则,乃是凭「爱心」的规则。主耶稣在世时,曾给门徒一个命令说:「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约十三34),这爱的命令,就是我们唯一的「律法」,凡是不合爱人之原则的,就是我们所不当行的──「凡事都不可亏欠人,唯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十三8-10),这一个原则,或说这种「爱律」,比较许多逐点记载的规条,更为简单、活用而周密。

  「正如基督爱我们」,这是使徒举出的一个例子,以解明要如何凭爱心行事。所谓「凭爱心」不是凭一种肉体的爱,而是「正如」基督那样的爱。基督如何爱我们?祂是在真理中爱我们,绝不徇情面,也不体贴肉体。当彼得受圣灵指教,承认耶稣是基督,是永生的神儿子时,耶稣称赞彼得有福(太十六16-17);但当彼得因体贴肉体和人意,而劝耶稣不要走上十字架时,主耶稣便立即责备他说:「……撒但退我后边去罢,你是绊我脚的;因为你不体贴神的意思,只体贴人的意思」(太十六23)。可见主的爱,不是体贴人意的爱,乃是照着神的旨意的爱。

  主在最后晚餐前曾为门徒洗脚,并说:「我是你们的主,你们的夫子,尚且洗你们的脚,你们也当彼此洗脚。我给你们作了榜样,叫你们照着我向你们所作的去作」(约十三14-15),可见主的爱也是谦卑的,服事人的。

  主对我们的爱也是关切我们灵性情形的爱心。当祂看见门徒在灵性上有某些危险时,便为他们祷告。正如祂看见彼得将会三次不认识祂,就预先为他代祷──「主又说,西门、西门,撒但想要得着你们,好筛你们,像筛麦子一样,但我已经为你祈求,叫你不至于失了信心;你回头以后,要坚固你的弟兄」(路二十二31-32)。所以主爱我们,不单爱我们的肉身,更爱顾我们灵性方面的益处。

  但主爱我们最高的表现,却是本节所讲的:「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使徒约翰在他的书信中,用主这种舍己的爱来劝勉信徒彼此相爱──「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约壹三16)。诚然我们不能一下子就有这种为弟兄舍命的爱,但这种甘愿为弟兄舍命的爱,就是从我们在一切生活的小事上,甘愿为弟兄舍己而日渐滋长的。

  爱是舍己的,「爱」有多少,「舍己」也有多少,没有爱就不肯舍弃自己。主耶稣怎样爱我们?祂为我舍了自己,祂的爱不是只在言语上,也有具体的表现,有最大的牺牲。所以我们也当这样爱弟兄。

  「当作馨香的供物……」,本句一方面描述主耶稣为我们舍命的成就,祂不但将自己成为神所喜悦的祭物献上给神,并使我们因祂献上自己的「馨香」(功劳)也蒙神的悦纳了。另一方面,本句也是指导信徒应当将自己像馨香的祭物一样,献上给神,来实行凭爱心行事的真理原则。这意思就是:我们存着爱主的心,像献祭一样将自己献上以求神的喜悦,用这种态度来为弟兄牺牲,这种牺牲有着很大的意义和价值,在神面前就像馨香的祭一样,可以使神喜悦。当我们存着这种爱主的心而为弟兄舍己,便不会觉得困难了。因为我们知道这样作是神所喜欢的,知道自己所作不是为人乃是为主。这样我们便会满心喜乐地甘愿为主舍己了。

  这句话也提醒我们,每逢到神的面前不要空手来朝见主,要有些「供物」带来献给主。我们所带给主的供物,除了属物质的「供物」之外,凭爱心为弟兄舍己,也是我们应带给主的供物。

  如此凭爱心行事的人,就不独有神儿女的身分,且在生活上也「像」一个蒙爱的儿女了,换言之,如此行事就不辜负所蒙的慈爱,能与所蒙的恩相称了。

  2. 要有圣洁的生活(五3-6)

  「至于淫乱,并一切污秽,或是贪婪,在你们中间连提都不可,方合圣徒的体统。淫词、妄语、和戏笑的话,都不相宜,总要说感谢的话。因为你们确实的知道,无论是淫乱的、是污秽的、是有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国里,都是无分的;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不要被人虚浮的话欺哄,因这些事,神的愤怒必临到那悖逆之子。」(五3-6)

  要像蒙爱的儿女的生活,在另一方面,就是要有圣洁的生活。这圣洁的生活,按这几节所论的,都是关乎经历上的圣洁。基督徒在地位上虽因基督的救赎,已经在祂里面成为圣洁;但在生活中仍当追求圣洁,好与蒙召的恩相称。在此使徒特别要信徒留意的罪有三类:

  A. 淫乱并一切的污秽:「至于淫乱,并一切污秽……」,淫乱与污秽大致是相类似的,因淫乱的罪,在神看来乃是最污秽的罪。但「污秽」却不止淫乱,也包括其它神所憎恶的事在内。当时拜偶像的人,常在敬拜神之中,兼犯一些邪秽卑污的罪,这些罪都是污秽的。此外某些个人污秽的心思或行事,虽不是奸淫却也是「污秽」。总之,淫乱和污秽可说是同胞兄弟,十分相似的罪。以弗所信徒既是外邦人,他们未信主之前多半是拜偶像的(参徒十九23-41),保罗特别使他们注意这些淫乱和污秽的罪,都是神所憎恶的,「神召我们,本不是要我们沾染污秽,乃是要我们成为圣洁」(帖前四7),这样,我们实在应当远离淫乱和污秽的罪了。

  注意本节下半:「在你们中间连题都不可,方合圣徒的体统。」表明信徒不但要完全离开这些罪,甚至在离开以后也不可提说,这才合乎圣徒的体统。

  「圣徒的体统」一语,表示信徒应该有另外一种与世人不同的生活样式。那种生活样式是高贵的,圣洁的,和神儿女身分相配合,并且完全远离罪恶,甚至在谈说之中,也不偶然谈论那些污秽和淫乱之事。有时我们看见一个人身分虽很高贵,但言语举动轻浮而粗野,便觉得他的行动不合体统,对他产生一种憎恶的心。这样,圣徒也应当有他的「体统」,合乎圣徒行事的常态,不越过人与人之间必须的礼貌,且较普通人有更敬虔的生活态度。

  新约圣经中,有许多警戒信徒不要犯奸淫的教训,如林前六章九至十一节,保罗十分严厉地论及这种罪;又如加五章十九节,西三章五节,帖前四章三节,来十三章四节,启二十一章八节等,都告诉我们信徒应当十分留意地远避这种罪,否则,便可能陷在这种罪中。旧约中的大卫王乃是合神心意的一个好王,而且是最敬畏神的一个王,但他竟也陷在这种罪中,这正是信徒最好的鉴戒。

  B. 贪婪:和下文「有贪心的」实际上是指同样的罪,只不过是名词和形容词的分别(贪婪原文是名词)。

  贪婪的罪也是信徒所应当完全弃绝,连提都不可的。为什么呢?下文第五节给我们解明了:「因为我们确实的知道,无论是淫乱的,是污秽的,是有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国里,都是无分的;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

  从这节圣经可见:

    A. 贪心的罪虽然与淫乱和污秽在方式上有不同的表现,但它们都是罪恶,都引至同一的结果,就是「在基督和神的国里都是无分的」

    B. 本节中「淫乱的」「污秽的」「有贪心的」,都是落在这些罪中而不离开的人,指那些未信主的人,既不肯离开他们的罪,便无分于神的国。使徒引用这些人犯罪的结果──不得进入神的国,以警戒信徒们。信徒既已经是蒙慈爱的神的儿女,当然就不应该再犯淫乱、污秽、或贪婪的罪,且要远远离开,不再回来,才是合宜的。保罗在此不是说以弗所信徒可能成为与神国无分的。使徒不过用那些与神无分之人的罪恶,教训以弗所信徒应如何在生活上显出跟那些人的分别(参林前六11批注)。

  C. 本节告诉我们「有贪心的」与拜偶像的一样,可见贪心的罪绝非小罪,乃是与弃神、反叛神的罪一样的。为什么使徒说「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因为贪心就是想得着非分的利益,而拜偶像就是想在独一的神以外得着信仰上非分的保佑或好处。这是贪心跟拜偶像相同之处。而且贪心的结果必使人敬拜金钱,事奉玛门。不论什么样的贪心, 是贪图别人的财物、房屋、牛驴,甚或贪图别人的妻子,其结果都是使人作钱财的奴仆。因为在这世上,钱财是使人能满足自己所贪图的一切欲望的「法宝」,所以不论怎样的贪心,结果都是促使人走向敬拜玛门的路。虽然贪心的人所拜的,未必是看得见的偶像,但却必然使人敬拜一种看不见的偶像,就是玛门。这玛门是与神不能两立的,主耶稣说:「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太六24),所以说:「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

  「贪财是万恶之根」(提前六10),旧约十诫中的第十条也明列了贪心的罪:「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出二十17)。所以信徒应杜绝各种贪心,不让这种罪在我们心中有任何机会。切勿以为自己信主的日子已经很长久,便不至于贪婪。其实不论信主的日子多久,都可能因贪财而跌倒。如旧约的术士巴兰(参民二十二章全;书十三22;彼后二15;犹11;启二14),新约的犹大(约六64,十二4-6;徒一16-19),都是我们的鉴戒,我们应当时时儆醒自省。

  C. 淫词妄语和戏笑的话:「淫词、妄语,和戏笑的话,都不相宜,总要说感谢的话」「淫词」即污秽淫荡的话语。「妄语」是十分不敬虔而夸大、张狂的话,或将敬虔的事当作玩笑乱讲,肆无忌惮地口出狂言。「戏笑的话」就是一般的戏言;常讲戏笑的话会使人陷于轻浮,并失去别人的信任。这些话对于基督徒都不相宜。「总要说感谢的话」,就是无论怎样,总应说感谢的话。诚然一个基督徒若惯于说感谢的话,以致成了一种口头禅,言不由衷,是不好的;但纵然如此,总比那些淫词妄语好得多;因为淫词不但表现说话的人思想之污秽,也使听的人易受魔鬼的试探。所以我们应当留心自己,不使魔鬼有机会试探自己或别人。若我们随便说话,并且说的是毫无目的和意义的话,就是妄语,虽或出于无心,但魔鬼可能利用这些妄语,刺伤听者的心灵,或引起他的种种猜疑,而发生各种误会和是非,也就是给魔鬼留了地步。

  第六节可说是这一小段的小结论,加强以上的教训,使信徒格外留意以上所提的几样罪恶,速速远离。

  按本节所记:「不要被人虚浮的话欺哄;因这些事,神的愤怒必临到那悖逆之子」,似乎当时有人用某些虚浮的话欺哄以弗所信徒,大概是有关以上所论的几种罪,特别是对贪心的罪有一些错误的讲论,使信徒不注意在这几件事上追求圣洁。所以使徒加上这样的提醒。

  事实上,贪心的人是最容易受人欺哄的,多数受骗的人都是因为想贪便宜的缘故,结果反而被骗。

  在此「虚浮的话」大概是指一些听起来很动人、很合理想,却是「虚浮」不能兑现的言论。但这些话对于有贪心的人,却往往听得十分入心。基督徒若不存什么非分的贪图,只照主的旨意过圣洁的生活,就不至被这些今世虚浮之道所欺哄了。

  「因这些事,神的愤怒必临到那悖逆之子」「必」字是重要的字。对于这些淫乱、污秽、贪心的事,神必然会追究。任何人都不可存侥幸的心。基督徒既非悖逆之子,就当因神必会向这等人所发的愤怒,而更加警惕了!

  「……临到那悖逆之子」,暗示上文五节那些「无论是淫乱的、是污秽的、是有贪心的……」人们,乃是悖逆不信的人。



四.要像光明的子女(五7-14)


  本段经文,是以光明与黑暗比并,来讲论信徒行事应像光明子女的理由,正如上文用爱心与贪婪相对来讲论信徒应效法神的理由一样。类似的讲道法,是保罗书信中常见的,在此可分为四点讨论:

  1. 信徒行事应像光明子女之理由(五7-8)

  「所以你们不要与他们同伙。从前你们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里面是光明的,行事为人就当像光明的子女。」(五7-8)

  「所以」表明连接上文,说明为什么信徒「不要与他们同伙」──不要与那淫乱、污秽、贪婪的悖逆之子同伙,因为神的愤怒必然临到他们。我们既是神的儿女,就当与他们有分别,不可与他们同伙。

  「同伙」的意思就是共同有分于某事的伙伴。基督徒不应在黑暗的事上跟世人同伙,否则必然无形之中受他们的影响,而陷入他们的罪中。林后六章十四至十八节说:「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这和基督与罪人作朋友,不能相提并论。基督与罪人作朋友,不是去跟罪人同行一路,乃是使罪人悔改归向神。可以说,不是基督与罪人同伙,乃是罪人与基督同伙。

  雅各也同样警告信徒说:「岂不知与世俗为友,就是与神为敌么?」(雅四4)所以信徒既是光明的子女,就不可与黑暗的世人同伙了。

  「从前你们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里面是光明的」,这第八节是解明信徒行事应像光明子女的理由,因为信徒的「从前」「如今」已有很大的分别。「 从前 」是暗昧的,行事与那些悖逆之子相同──「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二3)──但「如今」已经「出黑暗入奇妙光明」(彼前二9),行事自当与黑暗之子有分别了。

  「行事为人就当像光明的子女」,意即要有与光明的子女相配之行事。使徒在这里不是叫我们去勉强装作光明,乃是既有光明之子女的生命,就当有光明的生活,才能与所蒙的恩相称。

  注意「在主里面是光明的……」,我们所以能成为光明之子女的原因,乃是因为「在主里面」的缘故。这样,我们就当常在主的光明中行事。我们得生命既是「在主里」,将这光明的生活活出来也必须「在主里」。主耶稣说:「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常在我里面,也是这样」(约十五4)。

  但什么是行在主的光明中?使徒约翰告诉我们:「神就是光,在祂毫无黑暗……你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壹一5-7)。这几节有两点主要意思,就是:

  A. 行在光明中的人,不是只有口里说要行在光明,或心里想要行在光明中,乃是必须实实在在离开黑暗的事──各种带着罪的成分而不敢显露的事──行在神的亮光中,才算为行在光明中。

  B. 行在光明中的人必然常与神「相交」──与神保持亲密的交通,并且常因主的光照看见自己的不洁,便立即求主的血洗净。换言之,常常一看见自己的罪便立即认罪悔改,绝不掩饰自欺。

  主在世时,曾称门徒为世上的光(太五14)。可见信徒不独成为光明的子女,而且本身就是世界的光。所以信徒应当为主发光,像灯放在灯台上那样。而发光的主要条件,是在罪恶的事上与世人有明显的分别。

  2. 光明果子之性质(五9-10)

  「光明所结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义、诚实。总要察验何为主所喜悦的事。」(五9-10)

  信徒行事既当像光明的子女。这样,什么样的行事才是光明的行事?光明的行事含着什么性质?信徒要怎样察验什么是主所喜悦的光明之行事呢?这两节圣经为我们解答了这些疑问。

  良善、公义、诚实,都是神性情的一部分。我们既已有了神光明的生命,就应当结出良善、公义、诚实的果子来。反之,若有人自以为行在光明中,但他所行的却不是出于良善的动机,没有存着善良无邪的心意;也不是出于一种完全公正,不存偏见和私心,只拥护真理的态度;又不是出于真实无伪的行事;这样,他就不算得是行在光明之中。因为光明的行事都是含着「良善、公义、诚实」的性质,与那些在黑暗中的人,行事含着淫乱、污秽、贪婪的性质正好相反。

  「良善、公义、诚实」只不过是光明的一部分果子,使徒在此只是举例说明的性质,并不是说光明的果子就只有这几样:而是以这几样为例,说明一切光明的行事,都必是属于「良善、公义、诚实」那一类的。

  「总要察验何为主所喜悦的事」,本节既连续上节在同一句内,则本节中「主所喜悦的事」与上节的「良善、公义、诚实」,实际上是指同一意义。光明所结的果子,就是主所喜悦的事。信徒若诚心要行在光明中,结光明的果子,便不难「察验」而知道什么是主所喜悦的事了。

  「察验」表明我们明白神旨的方法之一,是要留心思想与观察。许多人在寻求明白神的旨意时,只注意外来的感觉。但圣经却使我们看见,要明白神的旨意,应当运用神已经给我们的智能和悟性去「察验」。正如罗十二章二节说:「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

  所以,「察验」的先决条件是:(1)完全奉献的心。(2)更新的心思──不存私意和偏见的心思。再加上圣经真理的亮光(提后三16-17),和圣灵的引导(约十六13;林前二12)。

  3. 光明的意义在于能显明黑暗(五11-13)

  「那暗昧无益的事,不要与人同行,倒要责备行这事的人;因为他们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来也是可耻的。凡事受了责备,就被光显明出来;因为一切能显明的,就是光。」(五11-13)

  「暗昧无益的事」,也就是黑暗的事,不敢见光的事,需要保守秘密而不正当的事。基督徒不可与这一类的事有分,因为它是属黑暗的,带着罪的成分。反之,我们倒要责备那些行事暗昧的人。这是发光的条件。不但在暗昧的事上不与世人同行,且表示不同意这类的事。但我们若想有这种能责备「暗昧无益的事」的属灵权柄,首先就必须不要与他们同行。否则若信徒本身所行的也与别人一样不义,如何能「责备」别人呢?

  在十一节下半「倒要责备行这事的人」,原文没有「行这事的人」这几个字,只有「倒要责备」,中文圣经「行这事的人」旁边亦有小点,表示原文没有。这样本句的意思可有两方面:

  A. 指责备行这些事的人。

  B.指责备那些事本身。即凡属暗昧无益的事,不论是别人行的,或自己行的,都要「责备」。要有一种公正的态度,定罪为罪,责备一切暗昧的事。这种态度,可使我们在自己偶然落在错失中时,不去替自己掩饰辩护,而诚实地悔改。

  在此并无指明如何责备行暗昧事的人,但上文既说「光明所结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义、诚实」,则我们在责备别人行事暗昧时,必须有良善、公义、诚实的存心,而不可存有恶意、私心,或傲慢的态度。

  「因为他们暗中所行的,就是题起来,也是可耻的」,这一节似乎显示当时有些实在的事发生过,使徒可能是以某些外邦人所行,而为以弗所信徒所共知的事为背景而说的。在此保罗虽无意说以弗所人所行的事,会像那些外邦人暗中所行的那么可耻。但本节既以那些可耻的事为暗昧的事──「暗中所行的」,若信徒的行事,也带暗昧的成分,就与那些可耻污秽的事同归一类了。这就跟我们作为光明之子的身分,完全不相称。

  「凡事受了责备,就被光显明出来;因为一切能显明的,就是光」,本节解释「光」的定义,并劝勉信徒显出「光」的作用来。什么是光?能把黑暗显明出来的,就是光。另一方面本节也说明「责备」的作用,不仅是口头上可以责备,借着光明的行为把黑暗的事显明出来,这种「显明」也是一种责备,使那原本是错误或无益的事,因着比较而显出确是错误的。例如:你有一个骄傲的邻居,行事待人十分傲慢;但你若有基督的谦卑与温柔,你的谦卑就很容易把他的骄傲显明出来,像光把黑暗照明一样。又如一个诚实的人,其诚实的言行,很容易将一个虚伪之人的言行显明出来……这类的事,告诉我们什么是「光」「光」怎样显出它的作用,就是借着良善而与世人有分别的行事,显出它的作用。这也就是基督徒是世上的光的意义了。

  但这并不是说,基督徒行事光明,就必然会受人欢迎;反之,倒可能受人憎恶。圣经论及主耶稣是世上的光时说:「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约三19),主耶稣论及信徒就是世上的光时,也是接连在劝勉信徒不要怕为义受逼迫之后(太五11-12);可见信徒切勿以为为主发光就会受欢迎,反要准备吃苦和牺牲。其实按发光的意义来说,就已经含有需要牺牲的意思在内;因为发光是要「燃烧」的,这「燃烧」的属灵意义就是「牺牲」「舍己」

  4. 劝勉信徒要「醒过来」(五14)

  「所以主说,你这睡着的人,当醒过来,从死里复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五14)

  本节是上文几节经文所讲论的一个小结,劝勉以弗所「醒过来」。主要内容有二:

  A. 使徒提醒以弗所信徒中那些灵性沉睡的基督徒,要从沉睡、死寂里醒过来,好得着基督的光照与能力。若使徒加上这几句话的目的是这样,则本节中的「从死里复活」,便不是从死在过犯罪恶中复活的意思,而是从睡着的灵性情形中醒来的意思。

  B. 使徒提醒以弗所信徒中那些有名无实的信徒,因为他们行事不像光明的子女,没有神儿女的生命;所以使徒既解明「蒙慈爱的儿女」「光明的子女」应有的行事生活之后,便大声唤醒他们,勿再沉睡自欺,要「从死里复活」,得着基督的光照和生命。



五.信徒行事七「要」(五15-21)


  在这几节中,共有七件事要信徒留意的,每节都是个别的一件事。在此借用十五节第一句,作为这一小段的题目。

  1. 要谨慎行事(五15)

  「你们要谨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当像智能人。」(五15)

  在此既将愚昧人与智能人,互相比较着讲论,便表明了行事谨慎的就是智能人,行事不谨慎的就是愚昧人。何以谨慎行事,就是智能人,不谨慎行事便是愚昧人?因为这世代是一个充满危险和罪恶的世代,基督徒在这样的世代中,正像主耶稣所说的:「我差你们去,如同羊进入狼群,所以你们要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太十16),在这样像羊进入狼群的环境中,还不知谨慎,当然是愚昧人了。这就像一个人明知晚上有强盗,仍然大开着门睡觉,怎能不算为愚昧人呢?信徒处在一种充满罪恶的危险和必须谨慎的情形下,竟不谨慎儆醒,又不防备魔鬼诡计,仍放胆接近试探,当然是愚不可及了!

  按圣经以无神的人为愚昧人──「愚顽人心里说没有神」(诗十四1),对那些敬拜假神和只顾今世的人,圣经也以他们为无知的人(参徒十七30;路十二20)。基督徒既因信基督而被称为智能之子(太十一19),若行事生活不依循圣经的真理,反一味效法世人的样式,便像「愚昧人」了。

  什么是智能的行事?圣经说:「敬畏耶和华是智能的开端」(箴九10,一7),凡是以敬畏神为原则,遵从神的旨意的行事,都是智能的行事。

  「谨慎行事」的意思是包含着:基督徒应当谨慎地分别临到我们的事,知道什么是使人敬畏神的事,什么是使人远离神的事,什么是罪恶和异端,什么是真理和正路……我们理当培养这种辨别能力,使我们行在神的旨意中。谨慎行事,就是培养这种辨别能力的方法。

  本书教导信徒如何「行事」的经文,除本处外,尚有:

   A. 行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善(二10)。
   B. 行事应与蒙召的恩相称(四1)。
   C. 要凭爱心行事(五2)。
   D. 行事应像光明的子女(五8)。


  2. 要爱惜光阴(五16)

  「要爱惜光阴,因为现今的世代邪恶。」(五16)

  为什么爱惜光阴?因为现今的世代邪恶;为什么世代邪恶就要爱惜光阴?因为世代既然邪恶,行善的机会便不多了。罪恶的势力愈来愈猖獗,遵行神旨意的人,处境便愈来愈困难;反抗神的力量愈来愈兴盛,拯救人灵魂的时机便愈加宝贵了!所以我们要爱惜光阴,善用一切机会,作主所要我们作的工。

  「现今的世代邪恶」亦表示现今的世代是罪恶即将满盈,快将受神审判的世代。这样,我们能为神作工的机会已经无多,神恩典的门就快关闭了,所以应当爱惜光阴。保罗在劝勉哥林多人不可徒受主的恩典说:「……看哪,现在正是悦纳的时候,现在正是拯救的日子」(林后六2)。这句话虽常引用来劝勉外邦人趁机会信靠主耶稣,但它的原意却是用来劝勉基督徒趁机会救人的。「现在」既是神拯救人的日子,就当爱惜「现在」的光阴,努力拯救人的灵魂了。

  「爱惜光阴」,原文「爱惜」exagorazomenoi 是「赎回」的意思。「赎回」表示曾经虚耗。未认识主之前的时光,都是被虚耗的时光。凭自己意思生活的日子,也是浪费掉的日子。我们要赎回这些光阴,要比以前更加倍地善用时光,结更多的果子。像一个生意上亏了本的人,现在要把所亏了的赚回来。主耶稣在世时,用尽一切可用的时光作神所要祂作的工,甚至祂在渡海的时候,也利用那短暂的时间赶快休息,以备下一步的工作。

  神人摩西有一个很好的祷告,就是求神指教他怎样数算自己的日子(参诗九十12)。「数算」是一种吝啬态度,就象一个吝啬的财主整天算他的钱财一样。我们对于「光阴」正应当有这种态度。当我们知道如何数算,爱惜我们的光阴时,我们便会得着智能的心,知道如何善用一切的光阴,去作那些神所喜悦的事了。

  在神所给我们的一切恩典中,样样都是愈来愈多的,惟有「光阴」是愈来愈减少。神所给我们的光阴仿佛是一笔一次支付的财产,此后便日渐减少不会加增了!对于这样一笔财产基督徒实在应当加以善用,使我们的每时每刻都过得最有意义。

  「爱惜光阴」的意义,亦包括爱惜我们的健康,不去作损害健康的事,像各种无益的娱乐等。因为损害健康的结果,必然耽误我们的光阴。

  3. 要明白主的旨意(五17)

  「不要作胡涂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五17)

  「胡涂人」,就是不明白主旨意的人,凡不理会主的旨意而凭己意生活的人,在神看来就是胡涂人。信徒在未认识主之前,一切行事都凭己意,既信从了主耶稣,就当凡事遵从神的旨意。在此「要明白主的旨意」是使徒的一个吩咐。这种吩咐的口吻,表示「明白主的旨意」这件事,是一般信徒所能实行的事。全能的神自有办法使无知的人明白祂的旨意。虽然明白神的旨意,和信徒所受的真理栽培,灵命之长进都有密切关系。但最基本的需要,乃是有一个确实想明白而遵行的心。若是一个人根本无心要明白神的旨意,或纵然明白也不想遵行;这样的人当然无法明白神的旨意了。所以遵行神旨意的决心,实系明白神旨意最基本的需要。

  按罗十二章一至二节可知明白神旨意需要有:

   A. 完全的奉献:包括放下自己的一切爱好和偏见。
   B. 不效法世界:不随从、佩服、羡慕世界的事,没有贪图今世虚荣的心。
   C. 更新的心意:与神的喜好和心思愈来愈接近圣洁光明的心。

  有了以上三样,就可以「察验」什么是神纯全可喜悦的旨意了(参弗五10)。许多人感到难以「察验」神旨意的原因,是因为还没有一个完全奉献,完全以神的旨意为依归的心。以致常常在内心中与神的引导和感动发生「辩论」,不肯顺服,而陷于混乱。或是心意过于世俗化,爱世界的心太重,以致不能明白神的旨意。所以我们应当常常接受真理的栽培,让圣灵使我们的心理「更新而变化」,可以在凡事上明白神的旨意。

  林前二章十至十一节说:「只有神借着圣灵向我们显明了;因为圣灵参透万事,就是神深奥的事也参透了。除了在人里头的灵,谁知道人的事?像这样,除了神的灵,也没有人知道神的事。」可见我们明白神的旨意,必须倚靠圣灵的指引。倘若我们有完全奉献而更新的心思,实在要想寻求明白神的旨意,圣灵就必然会引导我们运用神已经赐给我们的智能,来察验、判别神的旨意。

  此外,有好些圣经明显的记载,是我们用以判别是否是神旨意的简易方法,例如:

  「……不但照我们所想望的,更照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献给主……」(林后八5)

  「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讨人喜欢的,要像基督的仆人,从心里遵行神的旨意」(弗六6)。

  「神的旨意就是要你们为圣洁,远避淫行」(帖前四3)。

  「神的旨意原是要你们行善,可以堵住那胡涂无知人的口」(彼前二15)。

  「神的旨意若是叫你们因行善受苦,总强如因行恶受苦」(彼前三17)。

  ……

  上列经文,和圣经中主耶稣与使徒们其它的吩咐和教训,都是我们明白神旨意的直接根据。所以要明白神旨意的人也必须常读圣经。


  4. 要被圣灵充满(五18)

  「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荡,乃要被圣灵充满。」(五18)

  在此,圣经以醉酒与圣灵充满作一相反的比较。注意这几节圣经都是一正一反的辩论,上文:「不要像愚昧人」「当像智能人」「要爱惜光阴」「现今的世代」(虚耗光阴的世代);「不要作胡涂人」「要明白主的旨意」;都是相反的对比。所以我们若以本节经文表示圣灵充满类似醉酒,就不合圣经的本意。反之,圣灵充满,乃是与醉酒相反; 醉酒是使人失去理智,昏迷麻木,放荡、张狂而无知的。

  虽然徒二章记载五旬节圣灵降临时,门徒被圣灵充满而说方言的情形,有人认为是似醉酒,但使徒彼得站起来辩解时却说:「你们想这些人是醉了,其实不是醉了……」(徒二15),彼得的意思是他们虽然说起各地方言,却不是像醉酒那样地失去理智,昏迷无知;他们不过是受圣灵充满而有的一种特殊表现而已!彼得也没有以为这种圣灵充满的表现,是每一个信徒,每一次被圣灵充满时所必然有的表现。

  总之,以醉酒的情形比拟圣灵充满,是绝对不适宜的。反之,圣灵充满的人,乃是对罪恶和神的旨意更加清醒,更有属灵的智能,行事较常人更为谨慎而不放荡,更爱惜光阴等。

  本节给我们两项重要的提示:

  A. 不要醉酒:防止醉酒最安全的办法就是「不饮酒」;想要不醉酒却仍去「饮酒」,实在是再危险不过的事。所以基督徒要不醉酒,最好就是不饮酒。虽然圣经许可信徒在身体的健康有需要时,可以饮酒(提前五23),但是并不赞同信徒以饮酒作为一种作乐和放纵自己的举动。前者是作为一种治疗,后者则作为宴乐。

  箴言二十三章二十九至三十一节警告饮酒的危险时说:「谁有祸患,谁有忧愁,谁有争斗,谁有哀叹,谁无故受伤,谁眼目红赤?就是那流连饮酒,常去寻找调和酒的人。酒发红,在杯中闪烁,你不可观看,虽然下咽舒畅,终久是咬你如蛇,刺你如毒蛇。」注意「终久……」表示饮酒的结果,「终久」必使人陷于酒的祸害之中,难以自拔。

  使徒保罗吩咐哥林多教会的信徒,应把醉酒的「弟兄」赶出教会(林前五11-13);也显示信徒饮酒是败坏灵性的事。

  B. 要被圣灵充满:在此所注重的乃是被圣灵充满的事实,而不是它的表现。有了圣灵充满的实际,便不论生活、行事、祷告、讲见证都有圣灵的能力。反之,若只有外貌的表现,却没有圣灵充满的事实,则所谓的表现不过是虚伪装假而已,并不会对灵性的生活或工作发生实际的影响。圣灵充满的人诚然会有表现,但未必是神奇的,或某种特定之形式的;反倒是多方面和不固定形式的,且必然在属灵的品德、圣工的热诚、真理的智能、圣洁的生活上有长进。

  在此未提圣灵充满的条件,但上句「不要醉酒」应可列为条件之一。并且「不要醉酒」的意义可推广为应先放下各种罪恶的嗜好,洁净自己的心,然后能用信心接受圣灵的充满。

  「圣灵充满」对上文「要明白主的旨意」及下文要过一种赞美感恩的生活,都有很重要的关系。因为没有被圣灵充满的人,是难以明白神的旨意并过着赞美感恩的生活。


  5. 要常赞美主(五19)

  「当用诗章、颂词、灵歌,彼此对说,口唱心和的赞美主。」(五19)

  这是一种和谐而充满感恩的肢体生活。本节告诉我们,信徒应当彼此和睦同心而常发出感恩赞美的歌声。在此注意:

   A. 个人方面:要「口唱心和的赞美主」,这「口唱心和」就是出于诚实,心口如一的赞美主。赞美,必须出于真诚才有意义,否则像流于虚伪且含侮辱之性质。例如我们有时会听到别人对我们发出一种虚假的赞美,当我们一听出他的赞美不是出于真诚时,便会立即产生厌恶的心,并且这种虚假的赞美,有时反而伤害了受赞者的自尊心,使他觉得受到讥讽和侮辱。所以我们对神的赞美必须真诚──口唱心和──否则便等于得罪神。

   B. 公共方面:「彼此对说……赞美主」,这「彼此对说」就是你对我说,我对你说,互相讲说的意思。各个信徒内心充满了真诚的赞美之后,便很自然地会流露于外表,而彼此讲说,谈论主的恩典,互相吐露赞美主的理由,因而发出同心的歌颂。这种美妙的属灵生活,是神的儿女们所应有的。

   C. 文字方面:「当用诗章、颂词、灵歌……赞美主」,类似的话见于西三章十六节。这些诗章、颂词、灵歌,都是文字方面的颂赞。藉文字方面的颂赞,作为口头方面颂赞的基础,以激发并表达人内心的情绪。事实上,神常以文字作为口头宣扬真道的基础。神吩咐祂的仆人写下圣经,使各种口头上的宣传有圣经为根据。又感动另外一些神仆写出有关圣经的解释,使口头的宣传有充分的资料和真理亮光。并使许多有恩赐的人写下称颂神的「诗章、颂词、灵歌」,促进信徒歌颂神的生活。凡此,都说明了文字方面的赞美与宣扬,其价值绝不下于口头上的赞美与宣扬。

  6. 凡事要奉主的名(五20)

  「凡事要奉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常常感谢父神。」(五20)

  「凡事要奉我们主……的名」,就是凡事要依靠、仰仗主的权能,遵从、依顺主的旨意。主的名是代表主自己和主的权威,我们是信靠主的名得救,又奉主的名祷告,并凭主的名蒙神的悦纳,而领受各种灵的恩惠与平安。

  「凡事要奉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也就是凡事都不可凭自己的意思而行,乃应凭着主的教训和福音的真理而行。因为唯有照主的真道而行的才可以说是奉主的名行事。

  凡事奉主名的结果,必能使我们从经历中认识「主耶稣基督的名」的能力,并因常得主的恩助与支持而「常常感谢父神」


  7. 要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五21)

  「又当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五21)

  彼此顺服表明是一种因真理而有的顺服,不是因地位和权力关系而有的顺服。因权柄地位不同而有的顺服不是「彼此」的顺服,乃是单方面的顺服,权位小的要顺服权位大的。但「彼此顺服」表示这种顺服是互相的,不是绝对的。这意思就是谁违背真理,所行的是错误的,就当顺服那遵循真理或用真理来劝戒自己的人,不论他在教会中或教会外的地位如何。

  这「彼此」表示信徒各人都可能有软弱,而需要顺服别人的提醒,并表示信徒之间有互相联络,互相劝戒的责任。

  怎样才能「彼此顺服」呢?「当存敬畏基督的心」。这敬畏基督的心,是使我们能以彼此顺服的因素。今日教会太忽略「敬畏」主的真理,以为是旧约时代的人才需要留意的,这是很大的错误。敬畏主并非只是旧约的信息,新约的使徒们也同样注重这方面的教训。本处经文就是一项明白的表示。(参林后七1;彼前一17;5;启十九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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