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段 教会在人前应有之见证(四1至六24)


    本书很明显地分为两部分,一至三章是前半部,注重真理和教义方面的信息;四至六章是后半部,注重生活方面的见证。保罗的书信中,常有这种习惯;先是理论方面的辩证,后是生活方面的指导。所以本书上文既已阐述神对教会种种美好的旨意和计划,从本章开始,保罗进一步指出,蒙恩的教会在人面前应有的见证。分四方面讨论:

 

  读经提示


  1. 行事与蒙召之恩「相称」是什么意思?对我们有什么属灵教训?

  2. 试述谦虚、温柔、忍耐三者之关系。

  3. 为什么宽容人需要爱心?简要地说出「用爱心互相宽容,用和平彼此联络」的灵训。

  4. 你认为今日的教会已经合一了吗?为什么?

  5. 什么是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我们要怎样保守它?

  6. 「一信一洗」应怎样解释?

  7. 四章六节怎样讲到神。

  8. 九节说基督「降在地下」是什么意思?

  9. 五种恩赐的职分是什么?现在还有使徒吗?

  10. 教会中应否有牧师之职?

  11. 神赐下五种恩赐之职分给教会有何目的?应当怎样运用恩赐?(四15-16)

  1我为主被囚的劝你们,既然蒙召,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2凡事谦虚、温柔、忍耐,用爱心互相宽容,3用和平彼此联络,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4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5一主,一信,一洗,6一神,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7我们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给各人的恩赐。8所以经上说:「祂升上高天的时候,掳掠了仇敌,将各样的恩赐赏给人。」9(既说升上,岂不是先降在地下么?10那降下的,就是远升诸天之上要充满万有的。)11祂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12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13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14使我们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诡计和欺骗的法术,被一切异教之风摇动,飘来飘去,就随从各样的异端。15唯用爱心说诚实话,凡事长进,连于元首基督;16全身都靠祂联络得合式,百节各按各职,照着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体渐渐增长,在爱中建立自己。

  使徒在本段首先论及一种信徒与信徒之间的生活,就是肢体的生活。使徒指出基督是教会的元首(一16-23),而教会乃是祂的身体,信徒们就是这身体上的肢体(林前十二27),是不能分开的,是必须合一的。所以所谓肢体的生活,也就是合一的见证,这是教会在地上最重要的见证之一。在此试分点研究如下:



一.使徒的劝勉──合一生活的原则(四1-3)


  「我为主被囚的劝你们」,在未开始下文的劝勉之先,保罗再次提醒受书人,他乃是那「为主被囚」的保罗。同样的话,保罗在三章一节已经提及,此处再提,可见保罗不但未把为主被囚看成羞耻,反倒为荣耀,且以为是他向他们说话的权威。这也表明使徒对信徒的劝告绝不只是一种「矜夸的空言」,或是一种只叫别人去担的重担,自己却连一个指头都不要动。保罗绝不是只劝勉别人应当为主受苦,应当与蒙召的恩相称, 而自己却只顾享乐。反之,他正是在为主受苦而入狱。并且他的行事亦绝未辜负主的恩召,与蒙召的恩是绝对相称的。他不但没有因「被囚」而发怨言,且在被囚期间仍使福音在罗马御营中传开,又使许多信徒信心更加坚固(腓一12-14)。

  在这段经文中使徒的劝勉约有四要点:


  1. 信徒行事应与蒙召的恩相称(四1)

  「我为主被囚的劝你们,既然蒙召,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四1)

  从本节可知:

   A. 信徒是蒙召的人:信徒都是「蒙召」的人。保罗在他的信中曾自称为蒙召作使徒的(罗一1;林前一1 ),那是特指他遵从神的旨意作传道工作而言;但在此蒙召的意义,是普遍地指一切信徒蒙神的恩典,从世界中选召出来的经历而说。所以这一切信徒就都是神从世界中分别出来的人,像旧约时代神将以色列人从埃及召出来作神的子民一样。

   B. 蒙召之真义:这「蒙召」的意思,虽然说明了信徒是神从世界中选召出来的,却不是离世而生活的。反之,他们乃是与其它人一样,在世界上「行事为人」。但他们的分别却在于他们「行事为人」的法则和目标与世人不同。这不同的法则和目标,就是要与他们「蒙召的恩相称」之法则和目标。

  所以,论到基督徒因神的恩召而从世界上被分别出来的意思,并非意味着从物质的世界中被分别到另一个世界去生活。乃是从属世界和属罪恶的「行事为人」中被分别出来,进到一种照着神恩召他们的目的而「行事为人」的生活中。

   C. 如何与蒙召之恩相称:信徒蒙召既然是出于神的大恩(提后一9),行事为人就应当与所蒙的恩相称,然而要怎样行事才与蒙召的恩相称?

   a. 要有圣洁的行事:「那召你们的既是圣洁,你们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圣洁」(彼前一15)。
   b. 要有光明的行事彰显神的荣耀:「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下)。
  C. 要不怕为主受苦:「……但你们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这在神看是可喜爱的。你们蒙召原是为此……」(彼前二20-21)。
  D. 要存心相爱,慈怜,谦卑:「总而言之,你们都要同心,彼此体恤,相爱如弟兄,存慈怜谦卑的心……因你们是为此蒙召」(彼前三8-9)。
  E. 行事要对得起神:「要叫你们行事对得起那召你们进祂国得祂荣耀的神」(帖前二12)。

  「相称」 axios 有相等、相称、值得、合宜、堪配之意。在中文圣经中,除译作相称外,在林前十六章四节译作「该」,提前一章十五节,四章九节译作「可佩服的」,提前五章十八节译作「应当的」

  基督徒的行事应与所蒙的恩召相称,这观念也告诉我们:神的恩典需要藉基督徒的生活行事表明出来。「相称」暗示有两方面的重量需要平衡。若只有一方面的重量,无法表明这重量到底有多少。若我们只蒙恩而没有表现于「行事为人」,等于一个天秤,只在一边放上了一些东西,却未在另一边放上法码,它的重量无法显示出来。神临到我们身上的恩典有多大呢?对于我们整个生命产生怎样的果效和价值呢?若我们「行事为人」不能与「所蒙的恩召」相称,是因我们对神的恩典领受太少,我们无法在神所赐的恩典以外,有什么重大的成就或表现。若我们所行所作超过神所赐的恩,不按着神所量给我们的恩而行,就必然「被压太重」,发生与神的恩不相称的行事。所以在我们要作得更多更好之前,必须先扩大信心的容量,领受更多更大的恩典。


  2. 凡事谦柔忍耐(四2)

  「凡事谦虚、温柔、忍耐,用爱心互相宽容。」(四2)

  上文第一节既说行事为人应与所蒙的恩召相称,第二、三节就说明如何可以「相称」。在此使徒先论及在自己方面应存怎样的态度,才能与「蒙召的恩相称」,就是应当「凡事谦虚,温柔,忍耐」

  「谦虚」,谦虚是主耶稣的美好德性之一。主是「反倒虚己……自己卑微」的(腓二6-8),又应许「虚心的人有福了」(太五3)。但谦虚的意思不是只在外表温文有礼,而是内在的一种品性展现成为外表的德行。这种谦虚,是不喜欢夸耀自己,不嫉妒别人比自己强。反之,世上许多假谦虚的人,他们的谦虚不过是显耀自己的另一种方法,或作为争取别人好感的一种手段。而实际上其内心的真相,却可能是十分骄傲的,与他在人前所表现的「礼貌」完全两样。

  「温柔」,是谦卑的自然结果,谦卑的人自必温柔。主耶稣论到祂自己说「我心里柔和谦卑」,柔和是与谦卑连在一起的,却不是与软弱连在一起。有些人以为「温柔」含有懦弱的成分,这是错的。主耶稣虽然温柔但绝不懦弱,祂面向十字架迈步从不畏缩。如果我们要用一种东西来表示「温柔」的意思,最好是用现今颇通行的一种乳胶质海绵体,它给人一种很柔软的感觉,却不容易使它「屈服」,它不会碰伤人,也不容易被人碰伤,它可以忍受很重的压力,但不容易压成凹状,这正可以说明温柔的意思。基督徒应当谦虚、温柔、却不向罪恶和错误屈服。反之,许多人虽然外表温柔,内心却很容易受伤和怀恨,这不算温柔。或者有些人外表刚强壮胆,但很容易向罪恶屈服、妥协,这也算不得是刚强。

  「忍耐」,忍耐是跟在谦卑,温柔之后的,必先谦虚、温柔然后才能真正的忍耐。忍耐就是对别人的挑战加以忍受,对别人所加诸自己身上无礼或无理的行为,不予以恶意的回报。任何争执的发生都是双方面的,忍耐就是单方面的自我约束,使争执无法发生。

  所以忍耐必须先有温柔的心,也需要有爱主的心,甘愿为主舍弃自己的利益。

  谦虚、温柔、忍耐,这三样都是合一生活在个人方面的重要法则。在个人方面先具备了这三样合一生活的基本要素,然后才能在群众的生活方面,保持合一的见证。

  但注意使徒在这里的劝勉是「凡事谦虚……」,不是只在某一两件事上谦虚、温柔、忍耐,乃是在「凡事」上都要谦虚。我们应当承认,这是我们维持见证不可少的准则,和我们应当追求的目标。


  3. 用爱心宽容用和平联络(四2-3)

  「用爱心互相宽容,用和平彼此联络。」(四2下-3上)

  上句所注重的是个人方面「行事为人与蒙召的恩相称」应有的态度。本句所注重的是团体方面保持合一见证应持之法则,分为两点:

  A. 用爱心宽容──「用爱心互相宽容」这句话表示:

  a. 基督徒在共同的生活或工作上是可能发生磨擦的;并且这是圣经所早已预料的。圣经并没有认为教会中的信徒,不会发生意见和争执。反之,圣经乃是要求我们用爱心宽容,去消除可能发生的不和谐。所以我们不可因教会有争端发生而灰心,更不应以教会也会发生争端为借口,来掩饰自己的退后和冷淡。
  B. 「宽容」显示那需要我们用爱心去包容的,是可能令我们忍受损失或牺牲的事,而不是使我们蒙受利益的事。但基督徒美好的灵性,就是表现在对于这些事所抱的态度上。宽容是必须有爱心的,没有真正的爱心,就不会有真正的宽容。爱心有多少,宽容也有多少。宽容就是我们的爱心表现在别人亏欠自己的事上。
  C. 圣经并不是叫我们对自己宽容,更不是对罪恶宽容,乃是对别人「宽容」。别人偶然的过失不要斥责得过于严厉,别人的行事为人或有亏负自己之处,不要斤斤计较,别人对自己应履行的义务,不要求得过于苛刻……这种宽容的美德是合一生活中所不可少的。
  D. 「用爱心互相宽容」这句话也提醒我们,并非只是别人需要我们「宽容」的对待,我们也常需要别人的宽容,因我们也常会有错失或亏负别人的地方。我们常会有些自己并不觉察,却引起别人很大反感的行事,不过因为别人宽容了我们,并未引起什么争端。所以我们实在也应当用爱心宽容别人。这样「互相」用爱心宽容,是我们在合一的生活上,能与蒙召之恩相称所不可少的美德。

  B. 用和平彼此联络:

  在群众方面,合一生活的另一项重要法则是用和平彼此联络。

  和平的联络与爱心的宽容有密切关系。联络可促进了解,增加主内彼此的认识而激发爱心,而爱心的宽容又增进彼此联络间的和睦气氛。

  「彼此联络」说明了我们彼此间有一种互相联络倚存的关系。下文十五至十六节中,使徒更以身体上肢体互相联络的关系,来说明信徒彼此联络的重要。信徒与信徒之间,有一种当然的本分必须彼此联络。没有人能不与任何弟兄姊妹发生关系,单独地过着个人的灵性生活。正如身上的肢体,不能脱离其它肢体,而仍成为身上的肢体一样。其实不独在灵性方面,信徒既有一个在基督里实际合一的关系,而应当彼此联系;就算在肉身方面,我们也不能单独生活。我们所以能生活,不独因为自己有生命活着,也因为有许多人和我们一样地活着,并作了许多我们凭自己作不来的事,使我们可享用他们的成果,以供给我们生命的需要;而我们也作了一些别人作不来的事,使别人从我们身上取得利益,以供应他们生命的需要。这只是人类社会生存的一个普通道理。但许多基督徒却忽略了属灵方面,我们更需要彼此扶助联络,才能战胜魔鬼,以免教会像一支没有联络的军队,不能发挥作战的能力。

  「用和平彼此联络」也说明了「和平」就是联络的方法,这方法──和平──不应被误用作结党分争的手段。所以这种联络不是属肉体的拉拢,也不是虚假的「和平」或亲切,乃是在基督里一种善意的交通。

  4. 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一的心(四3下)

  「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四3下)

  这是使徒劝勉的第四个要点,这一点劝勉告诉我们:

  A. 圣经要我们注意的是生命的合一,不是组织的合一:圣经根本没有要求教会在组织方面合一,却勉励信徒在心意上要合一。圣经认为影响教会合一的是心灵方面的事,却不在乎组织或制度方面的一致。圣经从未以为教会必须在组织、制度、行政、仪式、名称……等方面都一致,然后才算为合一。反之,圣经乃是认为教会在基督里已经成为一(加三28),因圣经所讲的教会合一,乃是生命的合一。有了同样的永生神的生命,就自然地在基督里已经合一,又已经是基督身体上的一个肢体了。否则,纵然加入任何教会的组织或教会的联合组织,依然是基督以外的人,无合一可言。因教会乃是一个「大的生命团体」

  B. 合而为一的心,是圣经所赐的:原文henoteeta tou pneumatos,即「圣灵的合一」。英文 K.J.V., N.A.S.B., R.S.V. 等译本都作 unity of the Spirit。

  我们没有人能创造这种合一,因为它是「圣灵的合一」。圣灵根据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成就,除去了一切阻隔,而使所有信耶稣的人,不分犹太外邦,男女老幼,都合而为一(参弗二13-18)。圣灵又因人的信而住在信徒心中,便使这「合而为一的心」存在信徒里面。所以这合而为一的心,绝不是今世任何人为的组织,或合一的运动所能产生。它乃是圣灵的所有物,在信徒重生得救时所赐给信徒的。

  C. 合而为一的心需要信徒竭力保守:我们虽然不能造成这种合一,但是却有责任保守圣灵所赐这种合而为一的心。「保守」表明这合一是信徒已有的,而需要保守它不被损害。「竭力」则表明为保守合一的心,有时需要付出代价,放弃成见,忍受损失以维护这「合一」的健全与稳固。

  本章第三节按「希英对照圣经」应译为「竭力保守圣灵的合一在和平的联络里」



二.七个合一的要素(四4-6)


  「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四4-6)

  使徒说明了信徒几个合一的生活原则之后,跟着便指出信徒已有的七个合一的基本要素。这七个要素,一方面是我们在基督里已有的事实,一方面也是我们能在基督里合一的条件。合一是不能没有范围的,我们不能把一切异端都合一在教会里面,我们乃是在这七项合一的基本要素下合一起来。

  1. 身体只有一个(四4)

  这「身体」当然是指基督的身体──教会而说的,本书一章二十三节已经明说「教会是祂的身体」(这也显示当时信徒对于教会是基督的身体的道理已非陌生)。这句话说明信徒有一项基本的「一个」,就是生命的「一个」。我们不只是领受了同样的生命,也联合在同一个生命,就是基督身体里。在这大生命团体中,我们已经有了一项事实上的合一。这种合一,决不是任何人为的方法所能分开的。身体既只有一个,怎能合一呢?因为身体的合一不是逐渐拼凑的合一,乃是必须完整的合一,是可以在合一中增长的,不是在增长之后才合一的。

  2. 圣灵只有一个(四4)

  圣灵既只有一个,则住在一个信徒心中的圣灵也就是住在每一个信徒心中的同一位圣灵(参约十四16),并且也就是使一切真信徒获得重生经验──获得从圣灵生的生命──之圣灵。我们是共同由于这一位圣灵而生入神的家,联于基督的身体,所以这一位圣灵就是我们在基督里合一的明证。反之,没有从这一位圣灵而生的经历,或没有圣灵住在里面的人,根本不能被「合一」在教会里。

  3. 一望(四4下)

  「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本书一章十八节曾提及「使你们知道祂的恩召有何等指望」,而一章十八节的下文则论及基督之远超过一切,为万有之首,并与教会合一──「教会是祂的身体」。所以这难以形容的「何等指望」,就是与荣耀之基督合一,成为祂的「身体」,是祂所「保养顾惜」的(弗五29),与祂同享荣耀,又被祂所充满(弗一23)。

  使徒彼得论到我们所共有的指望时说:「……藉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重生了我们,叫我们有活泼的盼望,可以得着不能朽坏,不能玷污,不能衰残,为你们存留在天上的基业……」(彼前一3-4)。

  使徒约翰也告诉我们同有一个美好的指望,「……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祂;因为必得见祂的真体。凡向祂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像祂洁净一样」(约壹三2-3)。

  这些地方所讲的指望,都在本句同有一个指望之内。所以这「一个指望」的内容是很丰富的。凡是永生的盼望(多三7),基督的再来(彼前一13),天上的基业(彼前一3-4),将来的复活(林前的十五19-20),身体的改变(腓三21;约壹三2-3),新天新地(彼后三13-14),荣耀奖赏(腓三14;林前九24)等等都包括在其中。

  但这指望所包括的福祉虽然这样多,而我们所以能同有这一个指望的原因却只有一个,就是都是因蒙神的恩召而有的。

  这共同的指望,成了我们共同的生活目标,和合一的基础。

  4. 一主(四5上)

  按林前八章六节可知道「一主」就是耶稣基督。祂是信徒的救主,又是信徒一切生活工作的主。信徒虽然按肉身男女老幼,种族国家,贫富智愚,贫富智愚……的分别,但却都是从同一位主得蒙拯救,又一同事奉祂的。祂是我们生命的主(约十一25),又是工作的主(太九38);是救赎的主(弗五23),又是审判的主(徒十七31)。一切以祂为主的,就都在祂里面成为一(加三28)。

  5. 一信(四5中)

  信徒都是凭信心接受基督十架救赎之恩典而得救,并没有人可以在这一个「因信称义」的基础以外,凭别的方法得救。这信心是真实无伪的信心,是以基督耶稣的救恩为根基。这同一的信仰是信徒合一的要素。

  6. 一洗(四5下)

  这一洗所注重的不是受洗方式的同一,而是受洗意义的同一。我们都是奉耶稣基督的名而受洗(徒十九4-5),并归入同一位基督(加三27),领受同一的圣灵(林前十二13;多三5)。

  7. 一神(四6)

  「一神,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四6)

  信徒都以「一神」为信仰对象,同以独一之神为神,并且都从这一位神领受生命,以祂为「父」,既然同一位「父」,则基督徒事实上已在生命方面合一了。在此论及基督徒的这一位神乃是:

  「超乎众人之上」,神的权能、智能、德性、威荣和祂的一切都是超乎众人之上。信徒都是服在这位父神之下,由祂率领,支配和管治的。

  「贯乎众人之中」,按神的伟大和崇高来说,祂是超乎众人之上的;按神的恩典和祂所赐信徒的生命来说,祂是贯乎众人之中的。「贯乎」原文也是穿过或通过的意思。基督徒按肉身来说虽然散在各方各国,又在各种不同团体之中,但按他们的灵命来说却是合一的。他们从同一位父领受了永生神的生命,有神的灵住在他们里面,这生命像一根看不见的「线」,把「珠子」贯串起来一样,使散在各地的信徒,在神的生命里被联合为一。

  「也住在众人之内」,贯乎众人之中,注重神借着祂所赐给个别信徒的生命,而使教会联合为一;「住在众人之内」则注重神与集合的信徒──教会的同在,教会是神的殿,是神藉圣灵居住的所在(弗二21-22)。所以不论是分散的信徒或聚集一起的教会,都在这「众人的父」之内合而为一了。

  信徒既有了这七个合而为一的事实,就当保守合而为一的心,使教会在福音的见证上更有能力!



三.合一与恩赐(四7-16)


  信徒在信仰方面虽然有那么多的「一」,但在合一所得的恩赐却各不相同。反之,恩赐虽各不相同,却都是为合一的见证而赐下的。

  1. 基督的恩赐(四7-10)

  「我们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给各人的恩赐。」(四7)

  恩赐就是基督一切凭恩典的赐予。但虽然是恩典的赐予,各人所得恩赐的多少或种类却不一样。因为基督是凭着祂自己赐恩的度量所量给人的。本节英文圣经和新旧库译本都译作「……我们各人蒙恩乃是按着基督恩赐的度量」,这「度量」是一个名词 metron,在太七章二节,可四章二十四节,路六章三十八节,译作「量器」,林后十章十三节作「量」,本章十三节也作「量」(身量),它的意思是指一种量度的标准所量给我们的。中文圣经的译法,是把名词的「量」,改作动词的「量」

  唯有基督能清楚并知道我们各人信心的容量如何,唯有基督按照祂自己赐恩的标准,才能准确度量出我们能够领受多少恩赐,或什么恩赐,而按照各人适合的种类和「度量」赐给各人。所以一切想多领受基督恩赐的人,都应当先求主扩大我们「蒙恩的量」,使我们不至因多蒙恩,多得恩赐,而陷于骄傲和不忠心的软弱中。

  「所以经上说:『祂升上高天的时候,掳掠了仇敌,将各样的恩赐赏给人。』」(四8)

  上节既说我们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给各人的,也就是照基督自己所看为美的赐给我们,那么基督是怎样将祂的恩赐给人?本节继续说明基督将恩赐赏给人的根据。

  这根据是基督的得胜。基督在十字架上败坏仇敌而升上高天的结果,使祂在荣耀得胜中把各样恩赐赏给人。本处所称的恩赐包括在基督救恩之内。祂复活升天,然后把各样恩赐赏给人。就像祂升天而赐下圣灵那样完全是属灵的事。那些领受祂恩赐的人,当然是已经蒙恩得救的。是则本节所称之恩赐不是指一般的才干学识,那些是未信主的人也可以有的。本节的恩赐是特指事奉神的恩赐,神所选召而给他们托付的人,必给他们所需的恩赐以完成使命,包括下文11节那五种建立教会、成全圣徒、各尽其职的恩赐。

  本节引自诗六十八篇十八节。在此「掳掠了仇敌」,指基督之完全得胜,把那些在「掌死权的魔鬼」手下为「奴仆」的人(参来二14-15),就是那些原本成了魔鬼俘虏的失丧者「掳掠」过来,使他们得着释放。

  「(既说升上,岂不是先降在地下么?那降下的,就是远升诸天之上要充满万有的。)」(四9-10)

  这两节是在括号内,解释第八节那升上高天,得胜仇敌的基督是怎样的基督,乃是曾经降世为人,本为至尊,反倒虚己,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并且在祂自己降为至卑之后,神就把祂升为至高(腓二6-11)。

  「降在地下」有解经者以为是基督降至阴间而说(参彼前三19),因原文「地下」「地之较下部分」之意;并认为第八节的「掳掠了仇敌」,是将在阴间的善人和旧约有信心的人带到天上。本讲义认为「降在地下」,只不过是简单地描写基督降世为人时的卑微而已,不应作太多推测。况且基督的降卑以十字架为顶点(腓二8末、9),基督的救赎,在十字架上已完成,如果以为基督要降到阴间才算完全,等于否认基督十架救赎的完全,还要加上降到阴间才完全。其实阴间未必就是在地的下面,只不过是属灵的一个境界罢了。


  2. 五种恩赐的职分(四11)

  「祂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四11)

  以上是论及基督赐下恩赐之原则的根据,本节则较具体地举出基督所赐给教会的五种恩赐的职分。所谓「恩赐的职分」就是它一方面是一种恩赐,同时又是一种职分。事实上,神所赐给人的恩赐,和神所赐给人的职分,是有很密切关联的。因为神要人完成祂所托付人的某种使命,必给人足以成就那种使命所需要的恩赐。反之,神给人某种恩赐,也就是神要人在某方面完成祂的托付的意思。所以一个人是否从神领受了某种职分,可以从他的恩赐上看出来。因为一个从神领受属灵职分的人,并非因人的选举或委派,而是因神所已赐给的恩赐,并且在那方面的事上,已经证明了他的「托付」,因而知道他有那种「职分」。例如:某弟兄有教师的恩赐,并照神所给的恩赐事奉神了,则虽没有人设立他作教师,他却事实上是一个教师了。在此这五种恩赐的职分正是这样,他们所有的恩赐,也就是他们从神领受职分的根据。另一方面,这五种恩赐的职分,按个人说,他们得着这种职分是根据他们的恩赐,但按教会来说,神乃是把这种职分,当作恩赐赐给教会,使教会因此得建立。

  A. 使徒:原文 apostolos 是奉差遣的意思。使徒不只是一种恩赐,更是一种职分(罗十一13)。除十二使徒由主亲自设立(可三13-16)以外,还有圣灵所设的使徒,如保罗、巴拿巴等(徒十三1-4、8,十四3-6)。按圣经所记,五旬节以后,使徒主要的任务是见证基督复活(徒一22),建立教会(弗二20),确定真理的标准(加一9;提前一14;彼后三15-16;约贰9-10)等。他们都见过主的复活(林前十五6-7),并有权柄行神迹显异能(林后十二12)。

  B. 先知:在此所说的先知,既是基督赐给新约教会五种恩赐的职分之一,当然不是指旧约的先知。旧约先知最明显的一种工作,就是照神的旨意说预言,或藉预言警告劝导当时的百姓,而新约的先知,其主要的工作是「作先知讲道」(林前十四1)。(虽然徒二十一章九至十节,有腓利的四个女儿和先知亚迦布都是讲说预言的,但那仍是属于旧约先知的性质,只见于新约初期的教会,那时圣经的启示仍未完全。)而「作先知讲道」「要造就、安慰、劝勉人」(林前十四3-4),是一种造就教会,教导人的恩赐(林前十四12,29-31)。

  在神的启示还未完全,圣经之各卷还没有完成之前,先知的任务是讲述从神来的直接启示;但在圣经各卷已经完成,神的启示已经完全(参启二十二18-19)的今日,先知的职责只是讲解神所已经启示的真理,这就是「作先知讲道」的先知。神在教会中兴起有这种恩赐的人,使教会他们得造就。

  C. 传福音的:就是特别传福音恩赐的人。他们特别有能力宣讲救恩,引领罪人归向基督。圣经中的使徒多半也有传福音的恩赐,如保罗是奉召为使徒,「特派传神的福音」(罗一1)。彼得是使徒中的领袖,也是首先开始传福音使三千人悔改的(徒二14-42)。但那被称为「传福音的」腓利,却不是使徒,只是那「七个执事里的一个」(徒二十一8)。

  D. 牧师:原文 poimenas 其字根 poimen 即牧羊者,新约中共享了十八次,分为三种用法:(1)指普通的牧羊人(太九36,二十五32;可六34;路二8,二15、18、20;约十2、12共九次)。(2)指主耶稣太二十六31;可十四27;约十11(二次)14,16;来十三20;彼前二25。共八次(3)指牧养教会的人(弗四11。仅一次)。

  按「新约字解」(Expository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by W.E.Vine )认为 poimen 此字不但是喂养羊群的意思,亦含看护、照顾羊群的意思。

  教会中有人反对有牧师,其理由:

  a. 照原文此字应译作「牧人」,因中文圣经他处都是译作牧人。
  B. 牧师只是一种牧养的恩赐,并非职分。神没有在教会中设立这种职务。
  C. 「牧师」是属世教会中的一种衔头 ,是圣经所没有的。
  D. 第十一节末句提及牧师时是与教师连在一起的──「牧师和教师」,所以牧师和教师实际上是相同的人。
  E. 牧师只是人按立的一种职分,是圣品阶级的产物。

  但这种见解显然有很大的偏见,因:

   A. 牧师虽然是一种恩赐,但不能因此就断定它不是一种职分。例如:使徒是一种恩赐,但也是一种职分(罗一5,十一13)。在此使徒既与牧师连在一句话之内提及,若使徒是一种职分,何以见得牧师便一定不是?并且下文说「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职」字原文 diakonias 在徒一章十七节译作「职任」,徒一章二十五节译作「位分」,二十章二十四节译作「职事」,林后五章十八节,六章三节,西四章十七节处都作「职分」),也暗示上文的「使徒……牧师」是一种职分,因为他们也是在各尽其职的圣徒之列。

  B. 「牧师」是否应译为牧人,只不过是一种文字上的问题,无论怎样译法都不能凭私意把「牧师」删除。况且,在此译为「牧师」并无不妥。「牧师」「牧者」「牧人」实际意义是相同的。虽然圣经只有这里译作「牧师」,但也只有这里用这个字来表明神所赐给教会的一种恩赐和职分。这样,用「师」字以表明它不是普通的牧羊人是合理的。因为「师」字在这里含有代表某一种性质之工作的意思,例如会计师、律师、医师等。虽然「师」字也含有尊敬的意思,但只属于普通礼貌的称谓,并无很浓厚的阶级意味。反之,若将这里的牧师改为牧人,则很容易使人误会为普通的看羊人。但基督所恩赐给教会的,并不是看羊人,乃是一种牧养教会的恩赐,是牧养信徒──按灵性来说是主的羊的工作者。我们称有这种恩赐的人为「牧师」实较「牧人」更为妥当。

  C. 「牧师」诚然被人误认是一种衔头,但不能因此就变成只是衔头,而不再是神恩赐给教会的职分。更不能因此便随意把它从神所赐给教会的职分中剔除。我们应当更正人的错误,不是删除神的赐予。

  D. 第十一节末句在「牧师」之后加上「和」字,成为「牧师和教师」,并不足以表示教师就是牧师。这「和」字适足以表示它们并不是同一种。并且这「和」加在「牧师」之后,「教师」之前,实因「教师」是这里所提五种恩赐中的末后一种,所以按一般习惯是会加上一个「和」字的。虽然牧师的恩赐可能与教师的恩赐很相似,但圣经既提及有五种恩赐,我们没有权利把它们并作四种。其实这五种恩赐都各有相似的地方,并非绝对不同的。

  E. 照圣经在这里明文的记载,「牧师」一如其它四种恩赐的职分一样,是神所赐的,不是人所设立的。教会中有圣品阶级的出现,与神把「牧师」赐给教会根本是两件事。现今教会中有按立牧师的习惯,实际上只不过是在人面前的一种见证,就是那些在主的圣工上已经被教会所承认的主仆,在后起的同工身上,看出神已赐给他们这种恩赐和托付,就在对神的工作有利与需要之时,向众教会见证他们已有的职分而已。这和雅各、矶法、约翰向保罗和巴拿巴行右手相交之礼,以见证他们已经从神领受的职分和托付(加二7-9),在意义上是相同的。

  E. 教师:是教导人明白圣经,有解经恩赐,能造就信徒学习事奉主的人。按保罗巴拿巴未受圣灵差遣之前,与安提阿教会中的西面、路求和马念,同被称为「先知和牧师」。现在教会中训练信徒事奉主的工作,应该也是教师恩赐内的工作。

  3. 恩赐的效用与运用(四12-16)

  A. 效用(四12-14)

  「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理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使我们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诡计,和欺骗的法术,被一切异教之风摇动,飘来飘去,就随从各样的异端。」(四12-14)

  这五种恩赐的职分,既都是神所赐给教会的,则它们对于教会,能发生怎样的作用呢?在此可分为三方面:

  a. 对于教会之建立:「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在这所谓建立基督的身体的意思,不是仅指设立新的教会,更是对已经设立的教会,在真理和灵性方面,加以造就、栽培、坚固,使教会不但有基督的生命,并且有强建成熟的生命。

    教会生命之强建有赖于信徒各尽其职,而信徒之各尽其职,有赖于信徒个人灵德的长进。这五种有恩赐的人,就是神用以教导并建立信徒,使他们在灵德上日渐进步、完全,而知道如何与别的肢体同心事奉主,各在自己岗位上尽职。

  B. 对于信徒之灵命:「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直等到 ……」说明神赐下这种恩赐的最终目的,是使信徒在灵命上满有基督的身量。也告诉我们那些在神所托的职分上事奉神的人,应当如何栽培信徒,不是单把他们从罪中拯救出来,得着基督的生命而已,更应栽培他们直到「长大成人」能使自己站立得稳的地步。

    「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就是在生命上像主,「长大成人」就是生命成熟,离开幼稚和无知的阶段。但这两部经历都与上句「认识神的儿子」有密切关系,对主的认识愈多灵命便愈长大,也愈像主。但「认识神的儿子」却又与「真道上同归于一」有关系。「真道」原文 pisteos 是指「信心」(或信仰),与上文第五节「一信」「信」同字根(此字在西二章五节译作「信……心」,来十一章一、六节译作「信」,帖前一章八节译作「信心」,加五章二十二节译作「信实」……)。所以这句话也可以说是「在信仰上同归于一」。这意思就是同在纯正的信仰上合而为一,没有其它错误的信仰混杂在那「一信」之中。神的工人们应当使信徒都走在纯正的信仰上,用纯正的真道栽培他们。然后信徒才能对基督有更深的认识,灵命也依循正常的轨道,日渐长进。反之,若在所信仰的真道上临于错误,则对基督的认识,亦必错误,灵命便无正常的长进了。所以使信徒在真道上有同样美好的信仰根基,是很重要的。

  C. 对于异端的辨认:「使我们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诡计,和欺骗的法术,被一切异教之风摇动,飘来飘去,就随从各样的异端。」

  本节紧接上节,说明信仰基础的稳固和生命的长大成人,乃是防止信徒陷于异端迷惑的最妥善方法,反之那些在灵命上和真理的知识上不长进的「小孩子」,便很容易陷入异端的错误,「中了人的诡计,和欺骗的法术」「人的诡计」,指那些另有用心的人,所传似是而非的道理。他们自认为根据圣经,却曲解圣经,牵强附会,以达到他们的目的。「欺骗的法术」照字面的意思,直接指那些教外异端所行的邪术,但亦包括教内假先知所行的超自然奇事。幼稚的信徒常以奇事为高超的经历,而不问其来源,盲目相信,结果便「被一切异教之风摇动,飘来飘去」,毫无判别的能力。这些信徒在信仰上不以真理为依据,只凭自己一时的喜好,再加上宗教观上不正确,存有贪心,只想从神那里得着利益,这种人是很容易受异端诱惑的。

  B. 运用(四15-16)

  「惟用爱心说诚实话,凡事长进,连于元首基督;全身都靠祂联络得合式,百节各按各职,照着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体渐渐增长,在爱中建立自己。」(四15-16)

  这两节是论及如何运用恩赐,才能使教会「增长」,自己受益。

  a. 「用爱心说诚实话」:在上文所提的五种恩赐中,可以说每一种都包括「说话」的恩赐。在「话语」上作神的出口,是神的仆人主要职责之一。如何使人信服真道,离弃各样错误的道路,归向基督?并不需要用高言大智或矜夸的虚言,只要用爱心说诚实话。

    这里的「诚实话」,极可能是指一种忠诚的劝告,将弟兄的短处忠实地告诉他,不替他掩饰;或指忠实地照着真理说话,虽然明知不会受欢迎,但仍诚实说出,不为人的情面歪曲真理。这种「诚实话」,虽然对听见的人十分有益,但也常常使听的人感到难堪。所以说的时候,格外需要用爱心来说,切不可带傲慢和轻视的态度来说。务使所说的话不但诚实,而且诚恳。许多忠心的劝告,若不加上爱心,或诚恳的态度,就很容易误会为讥笑或攻击。

  B. 「凡事长进」:应以求长进的心来运用已有的恩赐。这也是运用恩赐的原则之一,在工作之中不断有学习的态度,是长进的要诀。这「长进」包括使自己和使别人在灵性上长进。

    「凡事长进」,这「凡事」提醒我们不可因为在某方面有了长进便自以为足;在少数的事上有了长进,常常成为许多其它事上不求「凡事长进」的原因,这是一种不容易发现的拦阻,却是长进中的信徒必须除去的。

  C. 「连于元首基督」:本句亦包括在上句的「凡事」之内。不独凡事长进,亦凡事连于元首基督。并且凡事连于元首也是凡事长进的原因之一。

  「连于元首基督」,就是不离开以基督为元首的意思。凡事不与元首脱节,不自行作主,乃是连系于基督,在基督的支配和管理之中,如此运用恩赐,当然不至误用或不能发生良好果效了。

    教会是基督的身体,身体不连于「元首」便成尸体。教会的一切活动,若不连于基督,不尊基督为首,便都是「死」的。不能造就生命,也不能使教会增长。这样的教会必定不能得着基督丰盛的供应,而在属灵方面渐渐衰落,不能结果。以个人而论,我们的恩赐若不是连于基督而运用,或只求自己的荣耀而运用,便必失去属灵的能力,没有工作的果效,而日渐退后。

  D. 靠祂联络:「全身都靠祂联络得各合式,百节各按各职……」本节依照十二节的观念──教会是基督的身体(参一23)──讲论个别信徒就是这身体上不同的肢体(参林前十二27)──这些不同的肢体,各有不同的恩赐,成为这身上的「百节」,但都必须「靠祂联络得合式」,使「百节」各在适当的地位上发生功用。

  「靠祂联络得合式」的意思,就是靠祂安排而使各种不同恩赐的信徒,能站立「身体」的合宜岗位上作工。这「靠祂……」一方面提醒教会的负责者,应当凭着主所赐的智能,照着神所赐给信徒的恩赐,安排他们在教会的岗位上事奉神,不可凭自己的私意来安排。另一方面也提醒信徒,应当照主所给自己的恩赐,顺服主借着祂仆人的安排在教会中事奉神,而不可凭自己的爱好,争著作在自己岗位以外的工作。

    当我们生下来的时候,我们的四肢,五官,百节都是神所安排妥当的,没有人能自己安排,也没有人能改变神的安排。这样我们在基督属灵的身体──教会──中,各自作肢体的,也应当顺服神的安排,才能使百节各按各职,联络得合式。

  E. 「照着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先要百节各按各职,然后才能照着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眼必须照着眼的功用,站在眼的岗位上,尽它的职责,耳必须照着耳的功用,站在耳的岗位上尽它的职责,手也必须照着手的功用,站在手的岗位上尽它的职责……然后各照自己的功用彼此相助。眼不能争著作耳,耳不能争著作手,而都要用各自的恩赐为别的肢体求利益,才能互相得益。他们都需要「彼此相助」,因为他们都只有某一方面的特长,无法具备全身百节的一切功能,所以他们都必须彼此补满,互相联络,才能叫身体渐渐增长,在爱中建立自己。

  注意:「身体」必先增长,成为一个爱的团体,信徒自己才能在爱中被「建立」。当信徒把自己的恩赐为神使用,使教会渐渐兴旺,爱心增长的时候,信徒自己的爱心和灵命,也自然长进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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