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教会在基督里蒙恩之经过(二章全)



一.出死入生之经过(二1-10)

  读经提示

  1. 二章一节的死指什么死?死在过犯中有何灵意?

  2. 什么是今世的风俗?信徒不随从今世风俗的正确意义是什么?

  3. 二章二节以下论及魔鬼有几点?「空中」是什么地方?

  4. 三节之「我们」指什么人?怎样才算放纵私欲?

  5. 三节末「本为可怒之子」原文应为何意?

  6. 我们怎么能在祂的恩典中活过来?信徒既活在世上,怎么说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又一同坐在天上?

  7. 神用丰富的怜悯使我们活在祂恩典中有何目的?

  1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祂叫你们活过来。2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3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4然而神既有丰富的怜悯,因祂爱我们的大爱,5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6祂又叫我们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7要将祂极丰富的恩典,就是祂在基督耶稣里向我们所施的恩慈,显明给后来的世代看。8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9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10我们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

  本章中使徒先讲明信徒在基督里蒙恩的经过,然后叙述犹太人与外邦人如何在基督里合而为一。神的恩典不但将一个正在罪恶过犯之中,落在魔鬼权下的人救活过来,使他「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也将从前远离神的外邦人,和那些从前只按肉体是受过割礼的犹太人,同在基督里归为一体了。


  1. 死在罪中的情形(二1-3)

  A. 在罪中与神隔绝(二1)

  「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祂叫你们活过来。」(二1)

  在这里所说的「死」,显然是指灵性的死。使徒既写给那些活着的信徒,论到他们已在死在罪中的情形,则所说的「死」,当然不是肉身的死,乃是灵性的死了。灵性的「死」,就是与神隔绝,在灵性上与神失去任何关系。罪恶使人与神失去一切交通,使那能够与神来往的灵,变成完全没有作用,不能领悟属灵的事。所以所有的罪恶中的人,也都是灵性死了的人(太八22)。

  「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另一方面的意思,就是对罪完全失去反抗的力量,像一个死人一样完全没有生命的活力,无法取胜。所有在罪恶中的人,对于罪都没有制胜的能力,是被「罪和死的律」(罗八2)所捆绑,不能不犯罪的。

  「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也是在罪恶的死亡中等候灭亡的意思。所有罪人都是沉落在灭亡的权势之中,不能自救,等候永死之来临。罪不但使人的灵性死了,也使人天天活在肉身的死亡和永远的死亡之双重威胁中,没有安宁(参来二14-15)。

  「过犯」「罪恶」略有不同,「过犯」paraptomasin 意即错误、过失、侵越、罪咎等意。照杨氏经文汇编,这个字在 King James 译本有九次译 trespass,七次译作 offence,三次译作 sin,其余译作 fall, fault 各有二次,共计在新约圣经中用了二十三次。「罪恶」hamartia,意即「未中的」,但这字在圣经中用途很广,有时用来形容全人类的罪(约一29,八21;来九28),有时是指罪在人心中的权力,如何左右人的意志(罗五21,六12,七11、14、17、20、23、25,八2……),有时是指人在罪的地位上(约八24;罗五12,六1-2,七7),有时用来描写一种犯罪行动(太十二31;雅一15,二9,四17;约壹五16)。

    总之,「过犯」注重人表现出来的罪,一切越过神旨意的范围之错误行为;「罪恶」则广泛地包括一切不合道德的,不合神标准的存心、行动、地位,消极方面违犯了神的旨意,积极方面未达到神的要求等各种罪。


  B. 随从今世的风俗(二2上)

  「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二2上)

  「那时……」,说明这种随从今世风俗的行事,不是现今已在灵性上活了过来的信徒所应当有的生活,乃是他们已死在罪中的生活情形。使徒在此特别提起信徒已往的可怜情形。一方面显出神在他们身上的恩典何等大,另一方面是提醒他们,现在该有跟已往全然不同的生活,才不致亏负神的恩典。一个活人,岂能过着像死人那样污秽、发臭、可怕的坟墓生活?照样,一个基督里已经活了的人,怎能仍旧过着像「那时」死在罪中的生活?

  「随从今世的风俗」,所谓「今世的」就是属今世的意思,原文「今世的」又可译为「这世界的」「这时代的」。换言之,是属世的,是属世界的人所崇尚。但基督徒既不属这世界,若随从今世的风俗,就必生活世俗化,失去与世界有分别的见证,这是神所不喜悦的(罗十二2;雅四4;王下十七33)。

  圣经并不是说基督徒不应当在这世界上生活──「行事为人」,乃是说不应当「随从今世的风俗」来行事为人罢了。「随从」是一种没有自己主见的走法,一种任由别人引带的走法。死在罪中的人,他们的生活行事,是由「今世的风俗」所领导。他们不会有高尚属灵的心志,使他们过着超脱出世俗罪恶的生活,也不能有那种能力,可以胜过世俗的缠累,反而不得不屈服于世俗虚浮的罪恶势力下。但基督徒既然已经不再在罪中的人,就不应当仍照着「那时」的样子,随从今世风俗的法则来生活为人,而应当随从属灵的法则,照着圣经的真理来行事为人了。

    所以基督徒应然活在世上行事为人,却不是无宗旨地生活着,乃是照着神的旨意由圣灵的引导而生活。但现今许多信徒在衣饰、交友、应酬、饮食、宴会、各种喜庆婚丧事上,一味随从今世虚伪浪费的风俗,不求神的荣耀,这是不合神旨意的。基督徒应当作转移风俗的人,不应当作随从世俗的人。


  C. 顺从空中掌权者(二2下)

  「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二2下)

  「空中」指魔鬼的住处,它未必是人所看见的天空或太空;但它既不是在地上,也不是神所住的第三层天(林后十二2),所以说是空中,这与启示录十二章八节的「天上」,大概是相同的地方。按魔鬼原本是受膏的天使(结二十八14;赛十四12-15),因犯罪被降到空中,大灾难时将被摔至地上(启十二9 ),灾难后被下入无底坑(启二十1-3),千年国以后就被丢进火湖(启二十10)。

  「空中当权者的首领」,魔鬼被称为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因为它是幽暗世界中诸邪灵之王,是天空属灵气的恶魔(弗六12),又称为这世界的王(约十二31,十六11)。所有世上的罪人都卧在它手下(约壹约19),所有属基督的人,都要和它争战(弗六12),防备它的诱惑(太四1-12)。

  「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这句话虽然是解释上句,说明空中掌权者是什么灵,就是「……邪灵」;却也告诉我们,为什么一个死在罪中的人,会那么顺服魔鬼而悖逆神。因为魔鬼的邪灵在他们心中运行,使他们的心意反叛神,喜欢黑暗的事,不喜欢遵行神的旨意。魔鬼可以使人在犯罪和悖逆神的方面得着各种特殊的智能聪明,而更加骄傲自大,落在它的网罗中。

    这短短的半节经文中,告诉我们关于魔鬼的事有六点:(1)魔鬼的居所:空中。(2)魔鬼的附从者:空中的邪灵(弗六12),和现在悖逆之子。(3)魔鬼工作的时候:现今。(4)魔鬼的行事:悖逆神。(5)魔鬼作工的方式和目的:运行在人的心中,控制人的思想,使人也和它一样的悖逆。(6)魔鬼性格和形体:「邪灵」


  D. 放纵肉体的私欲(二3上)

  「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二3上)

  「我们」指信徒,包括犹太人与外邦人的信徒。注意、上节第一句的「你们」,这里的「我们」和下句的「他们」各指不同的人。上节的「你们」指外邦信徒,信中称「你们」无疑就是指受书人,而以弗所书的受书人是外邦教会的信徒,下句的「他们」指上节的「悖逆之子」,而本句的「我们」,则系指保罗代表的犹太信徒,和受书人所代表的外邦信徒。留心在「我们」后面的几个字,「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这「我们」说明不论犹太信徒或外邦信徒,从前都是在他们中间放纵私欲的。所以使徒在这里提醒信徒,不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我们之中并没有那一等人可以轻看别人。因为在没信主的时候,大家都同样是死在罪中且悖逆神的人。

    「放纵肉体的私欲……」,虽然在圣经中「肉体」有时也指身体(林前五5;腓三3-4),但大多数是指罪欲、罪性、使人犯罪的旧生命而说。「私欲」就是不正当的欲望,超出正常范围的欲望。所有的私欲都是属肉体的,所以称为「肉体的私欲」「放纵肉体的私欲」就是体贴肉体的意思(罗八5、6),也就是下句所说:「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的意思。从「放纵」这两个字看来,可见肉体的私欲是不能不加约束,不能任它自由的,若任由它,放纵它,就会自动闯入罪恶里面去。所有死在罪中,服在魔鬼手下的罪人,都是爱凭自己所喜好的去行的;而他们心中所喜好的事,无非都是属肉体和放纵私欲的事,这都是邪灵在他们心中运行的结果。


  E. 按本性是可怒之子(二3下)

  「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二3下)

  「本为……」可译作「按本性」「按天然」(参新旧库译本,英文 N.A.S.B.等)。死在罪中的人,按本性来说就已经是可怒之子,生来就天然地喜好犯罪,悖逆神,何况还在罪中放纵私欲,岂能不招惹神的震怒(约三36)?所以信徒在蒙恩以前,不论在生命上、地位上、性情上、行为上,都是魔鬼和罪恶的奴仆,完全背叛神的。

  「和别人一样」「别人」和上句的「他们」同一个意思,都是指「悖逆之子」── 不信者。虽然信徒信主之后在生命生活上都有了很大的改变,但在未信主以前都和现今那些仍未信的「别人」一样,跟招惹神的怒气的人并无分别。


  2. 活在恩中的经过(二4-10)

  这几节中使徒开始叙述信徒如何在神的恩典中出死入生。

   A. 活在恩中的根据(二4)

  「然而神既有丰富的怜悯,因祂爱我们的大爱。」(二4)

  「然而」,这是最大的转机,虽然信徒原来的情形是那么可怜、败坏,毫无良善可言。「然而」却因神丰富的怜悯,能以在神的恩典中活过来。使徒保罗本身对神丰富的怜悯,有清楚的经历,他在提前一章十五至十六节见证说:「……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然而我蒙了怜悯。」

  「丰富的怜悯」,反衬出我们罪恶的众多与顽恶,若非神有丰富的怜悯,我们是无法得救的。我们若是看见苦而很刁蛮狂妄,或是令人厌恶的人,就不会怜悯他的困苦,因为我们的怜悯很有限。但神丰富的怜悯,却使我们这些原本是死在罪中,顺从魔鬼,随从世俗,悖逆神,放纵私欲的人,能以在祂的恩典中救活过来。

  「因祂爱我们的大爱」,神的大爱和神丰富的怜悯是相连的。「爱」「怜悯」的原因,「怜悯」「爱」的实行。神既然这样爱我们就怜悯我们。「大爱」原文的「大」字 plousios,也有很丰盛很多的意思。神的爱乃是「大爱」,因为那是爱罪人的爱,是为罪人作了极大牺牲的爱。「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五8),「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

  B. 活在恩中的过程(二5-10)

  「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祂又叫我们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二5-6)

  「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这句话是连接上文的, 说明神的大爱为我们作了什么,就是当我们还死在罪中时便叫我们活过来。「便叫……」显出神的爱是主动的,本句和上节连着读,就很容易看出是神在主动地怜悯我们,爱我们,叫我们活过来;并不是什么人的催促使祂爱我们,乃是由于祂自己的爱,使祂自动地为我们预备了救法,舍弃了祂的爱子。

  「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这句话包括基督为我们的罪死的经历在内,基督既为我们的罪死了、埋葬了、三日后复活了,便叫我们和祂一同活过来。基督的死和复活都是「包括性」的(参林前十五章二十二节:「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我们既在罪的方面,在祂的死上死了──「在祂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便也在生命方面,在祂的活上活了──「在祂复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罗六4-5)。所以一切信祂的人,不但不再死在罪中,脱离了灭亡的永刑,而且活在祂的恩典中,得着永生的生活。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这句话在括号里面是解释上文的,意思就是:既然我们原本是死在罪中的人,毫无善功可言,乃是由于神丰富的怜悯和慈爱,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可见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了。

  「祂又叫我们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又叫」显明这是进一步的恩典,是重叠在前面所说的恩典之上。主的恩典常常是多而又多的,我们应一步进一步地深入祂的恩典中。「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和上节「与基督一同活过来」有点不同。「活过来」 sunezoopoieesen 新约只有本处和西二章十三节用过,意思只是使一个死了的人再活,有苏醒过来的意思。但「复活」原文 suneegeiren 却有「起来」之意,也译作「复起」,比「活过来」的意思更积极。不只是活了,而且离开了死人的坟墓生活,离开黑暗的罪恶生活,一举一动活出新生的样式来。

  「一同坐在天上」,注意这里的「活过来」「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都是过去式,都是已经成功的。不但与基督「同活过来」「同复活」是已经成功的,而且与基督「同坐在天上」也是已经成功的。这意思就是信徒虽然肉身还活在这世界,但按所领受的灵命说,却是有分于已经升到天上的基督,而过着属天的生活;虽然还在地上做人,生命却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西三3)。

  「坐」是一种安息的表示,信徒虽然活在没有安息的世界中,却可以享用天上的安息。这一切都包括在基督已经为我们成就的救恩里面,却需要我们在生活中去实际经历。

  注意从一至六节中有四个重要的字代表四步的恩典:
  a. 死:「死在过犯罪恶中」──躺着──没有生命的死人。
  B. 活:「与基督一同活过来」──醒着──有了生命的活人。
  C. 起:「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活着──有了活泼生命的人。
  D. 坐:「一同坐在天上」──安息着──过着属天生活的人。

   C. 活在恩中的目的(二7-10)

  这几节说明:神用这样丰富的恩典,把我们从罪恶过犯中拯救出来,使我们活在祂恩典中的目的是什么?祂这样地怜悯我们,有什么美好的计划要成就在我们身上?

  a. 要显明祂极丰富的恩典:

  「要将祂极丰富的恩典,就是祂在基督耶稣里向我们所施的恩慈,显明给后来的世代看。」(二7)

  「世代」原文是多数式,所以「显明给后来的世代看」,不是仅指某一代,乃是是要显明给以后无穷之世世代代的人看。包括现今的世代,将来千年国的世代,以及永世中之世代……不但显给不同世代的人看──不论蒙恩的人,或在罪恶中的人,而且也显给各世代中的众天使,和管辖幽暗世界的诸邪灵看。

  神在我们身上这种美好的计划,不但更加显出祂的丰恩厚爱,并且使我们看见,我们活在世上的功用和责任是什么:就是在我们一生的行事中,向这世代,甚至以后的世代,证明祂恩典的丰富。


  B. 要使人无可夸口: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二8-9)

  「本乎恩」就是本乎神白白赐给人的原则的意思,因为「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罗四4),「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罗十一6)。所以得救完全不在乎人的行为(罗三28),乃是神白白的恩典(罗三24)。

  「因着信」这是人方面接受神恩典的步骤。这「信」不算是行为之一种,因下文明说「也不是出于行为」,显见圣经认为得救的信心不是行为;并且圣经也告诉我们「信心」亦是圣灵恩赐之一(林前十二9;彼后一1)。但这种「信」既是真实的活信心,所以它是必有行为表现的。

  注意,上文所说信徒在没有得救之前死在罪中的种种情形,是无可挽救的,又是可怒之子,已从反面说明信徒得救是毫无可夸的,并且不论犹太人或外邦人都是一样。

   c. 要叫我们行神所要我们行的善:

  「我们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二10)

  「行善」是神对已经得救之人的要求,神对未得救的人只要求他们「信」,接受祂的恩典。对已经得救的人,神却要他们行善。但不是照人自己的意思行人以为善的事,乃是照圣灵的引导,行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善,就是圣经所记载一切合乎神旨意的事。



二.犹太外邦归为一体之经过(二11-22)

  读经提示

  1. 外邦人未信主时之情形如何?试述外邦信徒蒙恩后之七种情形。

  2. 「所应许的诸约」指何约?

  3. 二章十五节之「新人」是否指重生的个别信徒?

  4. 拆毁了「隔断的墙」,这墙是什么?

  5. 「是神家里的人」表示信徒对教会应尽何本分?

  6. 教会是神的殿,其根基、建造、功用如何?

  7. 教会「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是什么意思?

  11所以你们应当记念,你们从前按肉体是外邦人,是称为没受割礼的;这名原是那些凭人手在肉身上称为受割礼之人所起的。12那时,你们与基督无关,在以色列国民以外,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并且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神。13你们从前远离神的人,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靠着祂的血,已经得亲近了。14因祂使我们和睦,将两下合而为一,拆毁了中间隔断的墙。15而且以自己的身体废掉冤仇,就是那记在律法上的规条,为要将两下借着自己造成一个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16既在十字架上灭了冤仇,便藉这十字架使两下归为一体,与神和好了;17并且来传和平的福音给你们远处的人,也给那近处的人。18因为我们两下借着祂被一个圣灵所感,得以进到父面前。19这样,你们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与圣徒同国,是神家里的人了;20并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稣自己为房角石;21各房靠祂联络得合式,渐渐成为主的圣殿。22你们也靠祂同被建造,成为神借着圣灵居住的所在。

  1. 从前可怜的景况(二11-12)

  「所以你们应当记念,你们从前按肉体是外邦人,是称为没受割礼的;这名原是那些凭人手在肉身上称为受割礼之人所起的。那时,你们与基督无关,在以色列国民以外,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并且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神。」(二11-12)

  在这两节中,使徒特别先提醒信徒,纪念从前未蒙恩时的可怜情形。这种回忆,足以激发信徒的热心,并增进他们感恩的心。在此提及他们从前的景况有:

   A. 按肉体说是外邦人:换言之,没有作为神选民的优越条件。犹太人按肉体说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属神的子民(出十九5-6),他们与神有较亲近的关系;但以弗所信徒并没有这种优越条件,他们不是神的选民,他们自己不认识真神,他们的祖宗也不认识。

   B. 是称为没有受割礼的:这是犹太人对外邦人的一种称呼。割礼乃是神因亚伯拉罕的信心而与他立约的记号(创十七章全)。并且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世世代代应遵守的礼仪,以纪念他们的祖宗与神所立的约,也是他们与世人分别的记号。所以「割礼」成为犹太人在肉体上与其它民族不同,表明他们是神选民的一项凭据。以弗所信徒在肉身方面来说,是未受割礼的,在神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上是无分的。

  「这名原是那些凭人手在肉身上称为受割礼之人所起的」──使徒加上这句解释,表明使徒并不赞同犹太人那种凭肉身受过割礼为骄傲的错误态度,因为「真割礼……在乎灵不在乎仪文」(罗二28-29),不过以弗所信徒在未信主之前,不独没有灵的割礼,也没有肉体上的割礼,所以使徒就借用犹太人惯用的讲法来形容他们从前的景况。

  C. 那时你们与基督无关:虽然基督是为普世人而死,作普世人的救主,但并非普世人都与基督发生了关系;因为世人必须借着信心接受基督的救赎,才与基督发生关系。而以弗所人从前乃是与基督无关的。

  不过使徒在此是以犹太与外邦对照着来讲的。这些外邦的以弗所信徒,被称为与基督无关,反面暗示犹太人与基督原是有关的;因为基督按肉身说,也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并且正是神所赐亚伯拉罕应许中那个使万族得福的后裔(创二十二18)。但可惜那些犹太人,只在肉身方面与基督有关,却不都是在灵性上与基督发生了关系。

  D. 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在此所指之「所应许的诸约」是什么,使徒未加注明,但显然是指旧约中神所赐有关弥赛亚的应许,和几次神与人立约的事,如:

  
a. 创三章十四至十九节,神应许始祖说「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
   b. 创九章八至十七节,神应许挪亚不再用洪水灭世,并与他立约。
   c. 创十二章一至三节,二十二章十六至十九节,神应许亚伯拉罕说「地上的万族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
   d. 出十九章五至六节,二十四章六至八节,神藉摩西与以色列人立约,并应许他们要作属神的子民,为祭司的国度。
   e. 申二十九章一至二十一节,神在以色列人进入迦南之后,再藉摩西与以色列人立约,要他们专心事奉神,并应许赐福给他们。
   f. 撒下七章五至十九节,神藉先知拿单应许大卫「我必使你的后裔接续你的位……你的国位也必坚定,直到永远」

  这些应许和立约,都是与「弥赛亚」有关的,预表那以后要来之基督。以弗所信徒(代表外邦教会),对于这些宝贵的应许是一无所知的「局外人」

  E. 活在世上没有指望:为什么使徒会知道以弗所信徒活在世上没有指望?因为这是一切不信者的共同情形。未归信基督的人都是:

   a. 必然灭亡的(约三17、36),虽然活着,却是等候死亡的人。
   b. 纵然自以为有指望,但所指望的对象,却是虚假和不可靠赖的假神,或属今世至暂至轻必朽坏之物,实际上也就是没有指望。

  F. 没有神:犹太人信靠独一真神,外邦人不但不信耶稣,也不信真神,不寻求神也不认识神。既「没有神」,当然也就没有神的眷顾和同在,尝不到神的爱护,没有永久的家乡,更没有做人的高尚目标,没有人生的意义……所以这「没有神」,可说是以上种种可怜景况之基本原因和一切痛苦的根源。


  2. 现今蒙恩之情形(二13-22)

  本章是用一种对照的写法,将信徒的过去与现在作一个比较,使信徒清楚看见他们的现在与以往,有多么大的分别。这种分别就是神照着祂运行在基督身上复活的大能,也运行在信徒身上的一部分果效。

  本章前部分一至十节,是以信徒个人从前的「死」与现在的「活」作一比较。从前是死在罪中,现今则活在恩中;从前随从今世风俗生活,现在却与基督一同坐在天上生活。后段十一至二十三节却以信徒与犹太人对基督之关系作为比较,信徒从前不但与基督无关,且在神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现今则成为神家的人了。

   A. 靠基督的血得亲近神(二13)

  「你们从前远离神的人,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靠着祂的血,已经得亲近了。」(二13)

  「远离神的人」原文没有「神」字,应作「远离的人」「远处的人」,亦即「外邦人」。但中文圣经加上「神」字也没有什么不合,因为事实上这些外邦人,不但按肉身上与犹太人是「远离」的,按灵性说也确是与神远离的。以弗所信徒既是外邦人,原先对神毫无认识,当然也是和神远离,并且与神的百姓也是远离,各不相干。

  「如今却在……」这是一个重要的转机。这转机就是「在基督耶稣里靠着祂的血」,便使那些原本远离的人得以亲近。在此「已经得亲近了」这句话,可包括两方面的的意思:

   a. 指已经与神亲近:从前不但远离神,行自己所喜悦的,也无法亲近神;因为有罪恶的污秽,使人的心灵与神隔绝,不想亲近神,也不能亲近神。但如今却因主耶稣所流的血已经洗除心灵的污秽,开通了可以进到神面前的路(来十19-20),使人不必再惧怕会因罪的缘故招致神的咒诅和刑罚,而能坦然到神面前,并且与神成为十分「亲近」,而不是普通的关系。

   b. 指已经与一切在基督里的人亲近:从前犹太人和外邦人是各不相干的,现今却因为耶稣的血,而在基督里「得亲近」了。这「亲近」的意思按下文解释,就是不再作外人,而是神家里的人。

  B. 拆毁了隔断的墙(二14)

  「因祂使我们和睦,将两下合而为一,拆毁了中间隔断的墙。」(二14)

  「因祂使我们和睦」小字原文作「因祂是我们的和睦」。这「是」estin 比较「使」的意思更强许多,也深刻许多。「使」我们和睦,这意思是祂站在一个第三者的地位上,在两者之间调解,使我们归于和睦。所以,(1)这「和睦」是我们双方共同构成的。(2)祂未必是唯一使我们和睦的原因。因为祂既是站在第三者的地位使我们和睦,这第三者便可能不只是一个,因为当两个人不和睦时,是可以有一些第三者先后尝试调解,而非绝对只可以是祂。所以「祂使我们和睦」这句话的语气,就不够绝对地指明祂是那唯一使我们和睦的。

  但「祂是我们的和睦」就不同。我们本来没有和睦,也不能达到和睦,但祂「是」我们的和睦。有了祂我们才有和睦,我们的和睦全在乎祂,倚仗祂。没有了祂,我们之间就没有和睦,祂是唯一使我们之间有和睦的因果的因素。

  「拆毁了中间隔断的墙」,这墙就是犹太人与外邦人的阻隔。这些阻隔,是由于旧约律法的各种规条,例如有关各种食物不洁之禁戒,婚俗之禁戒,宗教礼拜之禁戒等而有的。这些律例规条,造成犹太人与外邦人之间的间隔。并使犹太人因自认是遵守神律法的百姓,对外邦人有很强烈的优越感。例如:使徒彼得曾因怕犹太人而与外邦信徒隔开,不在一起吃饭(加二11-15),保罗在耶路撒冷时,犹太人因疑惑他带希尼人进圣殿而全城轰动。这些都是犹太与外邦曾有「隔断的墙」的例子。但这墙因主耶稣基督所流的血已经拆毁了。因为凡信耶稣基督的,不论犹太人或外邦人,都是本乎恩因着信得救,不再以那些规条为夸耀。

  C. 将两下借着自己造成一个新人(二15)

  「而且以自己的身体废掉冤仇,就是那记在律法上的规条,为要将两下借着自己造成一个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二15)

  在此所说的「冤仇」在下句解明:「就是那记在律法上的规条」。何以使徒称那些律法的规条为「冤仇」?这大概有两重意义:

   a. 按犹太人与外邦人之关系来说,律法的规条使他们彼此有间隔,甚至为了遵守那些规条,或防止侵犯那些规条,而彼此规条,而彼此憎恨成为冤仇,站在完全对立的地位。

   b. 按世人对神的律法之无能来说。世人既无法遵守神的律法,则这些律法的规条,便使人永远站在罪人的地位上与神为仇(罗五10),又凭自己的喜好行事,敌挡神的律法。

  但主耶稣以自己的身体为我们在十字架上受了咒诅,就废掉了冤仇。因祂既为我们受了律法的咒诅,又成全了律法,使我们不再凭遵守律法得救,乃凭祂的血得赎,就不再与神为敌了。另一方面,那些在祂里面的犹太人与外邦人,也同样不再因这些规条而成为冤仇了。

  「将两下借着自己造成一个新人」,这里「新人」不是指个别的得救的信徒,乃是指一切已经在基督里的犹太与外邦信徒,也就是教会。教会就是基督借着祂自己所造成的一个「新人」。神曾藉亚当造出夏娃,基督也藉祂自己造成教会。

  「如此便成就了和睦」,这「和睦」广义的包括神与人的和睦,及犹太人与外邦人的和睦。

  D. 藉十字架与神和好(二16)

  「既在十字架上灭了冤仇,便藉这十字架使两下归为一体,与神和好了;」(二16)

  本节补充说明上节的意义,首句「既在十字架上灭了冤仇」,解释上节首句「……以自己的身体废掉冤仇」的意思,就是指祂亲自为我们成为血肉的身体而钉在十字架上,以除去因人的罪与律法的要求相背而有的「冤仇」

  本节第二句,「便藉这十字架使两下归为一体」,解释了上节「为要将两下借着自己造成一个新人」的比方,就是借着祂自己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救赎,使这「两下」──犹太与外邦──都在祂里面归为一体。

  本节第三句「与神和好了」解释上节末句「便成就了和睦」的主要意思,是与神和好,但与神和好的结果便也与人和好了。

  E. 传和平的福音给远近的人(二17)

  「并且来传和平的福音给你们远处的人,也给那近处的人。」(二17)

  「并且」使本节与上文连接,表示这来传和平福音的就是上文的主耶稣。但「来传和平的福音」这句话,却不限于主耶稣在肉身中时的传道工作,因主耶稣在世时,这和平的福音尚未传给远处的外邦人。但主耶稣既借着使徒们把福音传到地极(徒一8)的万国,也就和祂自己传的一样了。

  「和平的福音」就是上两节所说的,主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和睦」。这「和睦」不但除去神与人之间的阻隔,也除去人与人之间的阻隔。使人不敢再凭自己夸口,而在这「大和睦」之中,彼此和好了。

  F. 被一个灵所感(二18)

  「因为我们两下借着祂被一个圣灵所感,得以进到父面前。」(二18)

  本节继续讲论在基督里犹太与外邦不分轩轾的另一项事实,就是:同被「一个圣灵」所感,而同样地「得以进到父面前」。从前犹太人与外邦人所以彼此隔膜,因犹太人有神所赐的律法,外邦人没有;犹太人有祭司和祭礼的规例,可以借着祭司献祭给神,外邦人没有;但现今不论犹太人与外邦人,都不再需要这些律例和祭司作为进到神面前的凭借,而是「借着祂」同被一个圣灵所感──倚靠同一位中保,领受同一个「圣灵」──而进到父面前。

  G. 与圣徒同国同家(二19)

  「这样,你们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与圣徒同国,是神家里的人了;」(二19)

  「外人」指外族人,「客旅」指无公民权之侨民,信徒在基督里就不再是外人或客旅,乃是与圣徒同国。这同国原文 sumpolitai 是「同有国民身分者」的意思,换言之,所有信徒不分犹太或外邦,都同样享有作神国国民的一切权利。

  「是神家里的人」,这家就是指神的教会(提前三15),信徒不但共同享有神国子民的权利,并且彼此间有一种亲密的关系,就是「家人」的关系。这证明信徒彼此间的一切难处或嫌隙,都应当按照对待家人的方法予以解决。我们对于自己家人的任何错失,和对外人的错失态度大不相同。对别人常缺乏爱心,对家人却常存着爱心和希望,很有耐心地加以劝戒,而不会把他当仇敌一样地对付。

  注意本段自十一节开始,逐步叙述信徒怎样成为神家里的人的经过,也就是教会建造的经过,渐次地说明信徒彼此之亲密关系。

  「是神家里的人」,这表明信徒对于教会:(1)不要作客人,坐享别人的侍候,应尽家人本分。(2)应保持彼此间的的爱心,设法使这家保持轻松、安息。(3)应按生命的长幼彼此顺服,无阶级却有长幼。(4)应同心兴旺这家。

   . 同被建造为主的殿(二20-22)

  「并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稣自己为房角石;各房靠祂联络得合式,渐渐成为主的圣殿。你们也靠祂同被建造,成为神借着圣灵居住的所在。」(二20-22)

  这几节进一步论及信徒在基督里蒙恩的情形,不但成为神的家,且为主的殿,注意:

   a. 这殿的根基:「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稣自己为房角石」(二20)。

  在此「使徒和先知」是指使徒和先知所见证的真理和教训,而不是使徒和先知本人。先知是预言基督,使徒是见证基督。神借着他们所启示的圣经,是教会信仰的根基。而基督耶稣自己是这殿的房角石,房角石乃是全房基石中最吃力的石头。所以本节的意思就是,主耶稣自己,以及「使徒和先知」为祂所作的见证,是教会的根基。

  「使徒和先知」也可以指神所赐给教会的这两种恩赐(见四11-13)。使徒的恩赐特别明显的是建立新教会──开荒布道,「先知」的恩赐是讲解圣经栽培信徒(参林前十四1)。教会之建立,这两种恩赐的工作是最基层的工作。

  总之,教会的根基是基督和祂的真理,教会应当完全倚靠基督,仰赖基督,由祂支持托住,不倚靠任何世上的人。

   b. 这殿的建造:「被建造……各房靠祂联络得各式」(二21上)。

  教会若要显出是主的殿的功用,信徒必须被建造起来,并且靠祂联络得合式。

  「被建造」表示不能自由独立,凭自己拣选,应照主的安排与别的弟兄姊妹联合起来事奉主。任何建筑材料,若没有「被建造」起来,绝不是房屋。房屋乃是建筑材料加上人建造的结果。教会要成为主的殿,信徒也必须「被建造」起来。在真理上谦卑学习,在生命上追求长进,甘心卑微,顺服主的安排,才能与别的肢体「联络得合式」。使徒彼得在他的书信中,也有类似的教训,「你们来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为灵宫,作圣洁的祭司……」(彼前二5)。这些活石必须顺服工匠的安置,甘心在自己的岗位上,与别的活石联络得合式,成为灵宫。

   c. 这殿的功用:「主的圣殿」「神借着圣灵居住的所在」

  「我的殿必称为万民祷告的殿」(赛五十六7;太二十一13),教会既是神的殿,应当是祷告的团体,敬拜神的团体,使人看见神的荣耀和圣洁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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