贰.教会在基督里的福祉─保罗的颂赞(一3-14)

  读经提示

  1. 保罗的书信常以颂赞为开端,按你自己看是为什么缘故?

  2. 从一章四至十一节中分析教会在基督里的福共有几项?

  3. 「拣选」有何意义?神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拣选我们?有什么目的?

  4. 作神儿女与得儿子名分有什么分别?

  5. 得救既出于神的预定,那么神为什么不预定一切人都得救?人的「信」「不信」是否完全是神的责任?

  6. 神既然预知一切,为什么仍容许一切坏事发生?

  7. 试解释「救赎」「赦免」的意义。

  8. 神为什么要用「诸般的智能」把祂的恩典赐给人?一章十节「日期满足」指什么时候?

  9. 「得了基业」「成了基业」各有何属灵意义?

  10. 一章十三至十四节论圣灵与信徒之关系有几项要点?有什么要训?

  3愿颂赞归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神,祂在基督里曾赐给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4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5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6使祂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这恩典是祂在爱子里所赐给我们的。7我们藉这爱子的血,得蒙救赎,过犯得以赦免,乃是照祂丰富的恩典。8这恩典是神用诸般智能聪明,充充足足赏给我们的,9都是照祂自己所预定的美意,叫我们知道祂旨意的奥秘。10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满足的时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面同归于一。11我们也在祂里面得了基业,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作万事的,照着祂旨意所预定的,12叫祂的荣耀,从我们这首先在基督里有盼望的人,可以得着称赞。13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祂,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14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直等到神之民被赎,使祂的荣耀得着称赞。

  这一小段是使徒保罗为教会所发颂赞的话,是本书内容的第一段。虽然使徒还有许多重要的话要说,但他先颂赞神的恩典,无论如何总要先赞美神,并且保罗列举了许多理由,告诉我们他为什么这样颂赞神的恩典。真正的颂赞并非一种空夸的谄言媚语,而是能够从经历中指出神施恩的事实,证明神实在是配受赞美的神。



一.颂赞的开端(一3)


  「愿颂赞归与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父神,祂在基督里,曾赐给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一3)

  在本节上半节注意三件事:

  1, 这位颂赞神的保罗,乃是在监狱受苦的保罗,他为那差遣他的主受苦,但并未怨责主忘记看顾他的痛苦,倒是不断发出颂赞感恩的话来。从前他在腓立比为主受苦时赞美神,如今在罗马为主受苦,仍然是赞美神,对主的忠诚,一如往昔。

  2, 「愿颂赞归与……神」,就是愿一切人的颂赞都向着神而发,使一切荣耀都归于神的意思。许多颂赞搀杂着高抬人的成分,并非完成归与神,也不能使神得着完全的荣耀,但使徒保罗在这里的颂赞,完全未加上自己或任何人的长处在内,显然已经使神得着完全的荣耀。

  3, 「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神」,这称呼加强了颂赞神的意义,因为在「我们」「父神」之间,有「主耶稣基督」作我们的中保。神所以成为我们的父,乃是由主耶稣基督救赎的缘故。

  「祂在基督里曾赐给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一3下)

  在此论神所赐给我们的福气有五点应注意:

  1. 神所赐的福是属灵的福

  属世的福气,使人爱世界而忘记神;属灵的福气却使人更爱神,灵性更长进。属世的福气只在今世有平安、富贵、荣耀,但都是暂时的;属灵的福气是在主里有平安,有神在暗中亲自看顾,随时帮助,使人得着永不朽坏的基业。属世的福气不过供肉体享乐,却常常增加人在神前的罪恶;属灵的福气,却是使灵性(或身体)受益而更蒙神喜悦。属世的福气可从魔鬼和世人的手中得着;属灵的福气只有神才能赐给人。属世的福气可用金钱购取,属灵的福气必须倚赖神的恩惠才能获得。

  2. 神所赐的福是「各样」的福

  神所赐给人的属灵福气,并非单调、枯燥、有限的,乃是各种各样、享用不尽、难以述完的。不论是在平安中,患难中,忧伤中,喜乐中,试探中,疲乏中,争战中,随事随在,神有各样不同的恩惠和扶助,给一切有信心的人。其所以有各样福气的缘故,也是为着供给我们在各种境遇中不同的需要。譬如一个三岁的孩子怎能穿大人的皮鞋?因此鞋店中有各样长度的皮鞋,以适合各种人的需要;神所赐的属灵福气也是这样,按我们不同的境遇给我们所需要的。

  3. 神所赐的福是天上的福

  「天上……的福气」是本书独用的句法,新约它卷,没有这样说法。属灵的福气,是属天境界的福气,由天上的神所施予,只有属天的人才能享用。「天上的」原文 epouraniois 是多数式的,偏重于指天上的领域或境界方面,英文 K.J.V. 及 N.A.S.B. 都译作 heavenly places, Williams 译本则译作 heavenly realm。但这原本在天上才有的福气,却因耶稣基督的恩典,使一切蒙恩的人,虽然还活在地上,却能预先尝到。

  4. 神所赐的福是已经赐下的福

  「祂……曾赐给我们」,注意,这里不是说祂想赐给我们各样属灵的福气,乃是已经赐给我们了。正如得救的福气一样,都是神已经赐下的,只要我们用信心支取就可以得着。未得救的人需要用信心接受第一步的属灵福气──得救赎的恩典;已得救的人,更要不断地在生活中,用信心享用神已经赐给我们的各样属灵福气。

  5. 神所赐的福是在基督里赐给我们的

  「在基督里」,或「爱子里」,或「在祂里面」,本章一至十五节中共享了八次〔一1、3、4、6、7(英译)、10、11、12〕。我们领受的一切属灵恩典和权利,都是在基督里得着的。我们一切的祷告和感恩也都是借着基督而献上给神。在基督以外,不能有任何属灵活动。

  总之,从本节中,我们可以看出,在监狱中为主受苦的保罗,全未因苦难失败,甚至未以坐监是一种不幸,反倒想到神在基督里已赐的各种属灵福气,而满心颂赞神,并认为他能这样地为主受苦,也是一种属灵的福气(徒五11)。

  从本章四节起,使徒更具体地列举几样我们在基督里所蒙的福气:



二.在基督里蒙拣选(一4)


  「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一4)

  这节圣经教我们看见关于神的「拣选」真理的三方面:

  1. 神在什么时候拣选我们(一4)

  「从创立世界以前」「拣选」「拾取」意思完全不同。「拾取」是出于偶然被引动的一种意念,「拣选」乃是主动的,是预先有意的动作。神在创世以前就拣选了我们,这句话更加显明神对待我们的一切恩惠,绝非一种偶然的施舍,乃是早已隐藏在神心中的好意。祂所赐的各种属灵福气,不像对一个求乞者的济助,乃像父母对儿女那样,是早就已经预备妥当,而照着时候赐给他们的。这句话也表明神拣选我们的缘故,并非因为我们表现了什么好行为,乃是完全出于神的恩典;因为祂是在我们还没有任何表现之前便拣选了我们。

  神在「创立世界以前」拣选我们,这也等于说,我们的得救乃是神在创世以前已经期待着实现的。

  「神从创立世界以前……拣选……」,本句和下文五节的话都关系到神预定的旨意,对此神学家有不同的见解。有人以为人的得救完全由于神的预定,人所以会有信心接受教恩,乃是神预定他得救的结果(徒十三48);另有人以为神所以预定人得救的原因,乃是由于神预知人的一切,如罗八章二十九节:「因为祂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祂儿子的模样……」

  此外,也有人认为得救的确是完全由神预定,但得救与否,在人方面却必须自己用信心抉择,换言之仍需要自己负责;这两方面的矛盾,并无需加以圆解,因圣经对这两方面真理都明明记载,并不加以圆解。

  2. 神在什么地方拣选我们(一4中)

  「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这是四节中的第三次提到「在基督里」。第一次是在第一节「在基督里有忠心」。第二次是在第三节,说到我们在基督里蒙受各样属灵福气。第三次在本节,论到我们在基督里蒙拣选而成圣。总之不论是蒙救赎,过蒙福的属灵生活,或进入成圣的实际生活中,都是因「在基督里」这个地位而得着的。

  3. 神拣选我们有什么目的(一4下)

  「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神拣选我们的目的,不是只使我们比以前好一点,乃是要使我们成为圣洁无有瑕疵。虽然每一个在基督里的人已经在地位上成圣,被称为「圣徒」,有基督的圣洁作他们的圣洁;但仍当追求在生活上达到圣洁。注意这里说:「在祂面前成为圣洁」,圣洁的生活是在神面前的生活,只在人面前装模作样的「圣洁」,根本不是圣洁。

  神能在基督里,使我们这些污秽的罪人变成雪白无瑕,这乃是神极大的荣耀。但这个在基督里已经成为圣洁的事实,若把它在生活上表现出来,显在人面前,就能更荣耀神,更有力地向人证明神的奇妙作为了。

  (「基督里」好象一副奇异的「机器」,无论什么污秽的人放进去,就都能变成洁白。)

  「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原文「在祂面前」之后还有 en agapee(i) 即「在爱里」(和合本将「在爱里」转入下节译作「又因爱我们」,中文新旧库在此译作「在爱原里」。英文 N.A.S.B., K.J.V. 都译作 in love 放在全节之末)。所以这句话也可以译作使我们在祂面前在爱里成为圣洁……」
。保守自己常在祂的爱里(犹21),这是我们进到实际成圣生活的途径,祂的爱就是我们愿意追求圣洁生活的原动力。



三.在基督里得儿子的名分(一5-6)


  「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使祂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这恩典是祂在爱子里所赐给我们的。」(一5-6)

  照和合本的译法,上节的「在爱里」转入本节,是偏重于神对我们的爱,这样「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全句是要说明:神为什么要按祂「自己意旨所喜悦的」来行事?是因爱我们。神凭祂自己旨意行事绝不是自私,而是爱我们,因神凭自己旨意行事的结果,必然对我们有利;反之,神若是任凭人随己意行事,那人倒是神所丢弃的了。

  第五节最重要的句子是「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所谓「得……名分」的意思,也就是得着某种合法权利的意思。「儿子的名分」文理圣经译作「嗣子」,就是承继产业的儿子,所以「得儿子的名分」「得成为儿子」是有点分别的。「儿子」只是注重儿子是父母所生的,有父母的生命,是父母所看顾教养的。「儿子的名分」则注重儿子在父亲家中所能享有的权益,例如掌管或承继父亲的产业等。按古代希腊风俗,孩子生下来之后,并无「儿子的名分」,而是交给奴仆管教(参加四1-2),直到长成后,父亲定期宣布时,才有儿子的名分。所以,我们在基督里,不只是蒙神拣选,而且神拣选我们的目的,不是要我们作奴仆,而是要我们作儿子,领受儿子的名分,与基督同为后嗣──「既是儿女,便是后嗣,就是神的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罗八17)。

  按这里论神使我们得儿子名分的恩典有四方面:

  1. 是由于神的爱(一5上)

  「又因爱我们……」,神所给我们的一切福分,都是出于神圣洁无条件的爱而赐给我们。我们今日一切为主所作的,也当出于纯洁爱主的心,才有价值。

  2. 是按神的旨意(一5下)

  这句话显出神赐福给我们,乃是由祂自己无上的权威,随祂自己所喜悦的而行。

  注意,这句话虽然表示神可以随祂自己的意思作任何事,但仍未足以说明一个人的得救,完全没有蒙恩者本身的责任,也没有指明得救者的信心是纯然因神的预定才有,抑或是由于得救者本身的抉择。因为这里虽然说明神是照祂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了我们,但这「我们」乃是指已经有了信心的信徒。神照自己所喜悦的,预定有信心的人可以得儿子的名分;但这些人所以会有信心,原因是否单纯由于神预先在罪人中喜悦了他们,然后给他们信心,使他们成为得救的人,抑系因神预知他们会接受祂的恩典,才给他们信心,以致他们成为得救的人?这一点在此还不能明确断定。

  对于神的预定的问题,本讲义提供三点意见:

  A.圣经中有些经文,很清楚地说出我们的得救,是出于神预定的旨意:

  「因为祂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祂儿子的模样……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罗八29-30)。

  「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弗一4-5)。

  「都是照祂自己所预定的美意,叫我们知道祂旨意的奥秘」(弗一9)。

  「我们也在祂里面得了基业,这原是那位随已意行作万事的,照着祂旨意所预定的」(弗一11)。

  「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十三48)。

  「因为神不是预定我们受刑,乃是预定我们借着我们主耶稣基督得救」(帖前五9)。

  「我们讲的……就是神在万世以前,预定使我们得荣耀的」(林前二7)。

  「……他们既不顺从,就在道理上绊跌,他们这样绊跌也是预定的」(彼前二8)。

  上列经文使我们无法否认,我们的得救是出于神预定的旨意。因为它们已经明明告诉我们是神所预定的。

  B. 既然我们的得救是神所预定的,这样,神为什么不预定所有的人都得救?人的信与不信是否全在乎神的预定,而不在乎人的宣传或接受?对于这一点我们应留意下列的事实:

  a. 圣经所论神的预定,并不免除在人的方面有需要相信和传扬福音的责任。

  使徒保罗讲神预定的旨意讲得最多(上列经文,绝大部分是从保罗书信中引出来的),但保罗却是最努力传福音的人。徒十三章四十八节所说「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的话,正是在描写保罗努力传福音的结果。

  保罗在他的书信中提及「神的预定」时,常在上下文提及「人的信」,而保罗却不觉这二者──「神的预定」「人的信」之间有什么矛盾而需要加以解释的地方。例如:

  帖前五章九节,保罗提及「神不是预定我们受刑,乃是预定我们借着我们主耶稣基督得救」。其上文第八节保罗劝勉信徒:「……应当谨守,把信和爱当作护心镜遮胸;把得救的盼望当作头盔戴上。」显然保罗并未认为神的预定是包括了人方面的责任。换言之,神虽然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救,仍需要人自己来信。

  在以弗所书中也是这样,一章五、九、十一节,都提到神的预定,而下文十三节便说:「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祂,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注意这里「听见」「信祂」说出了人方面宣传和接受的责任。

  在弗三章十一节,保罗对上文所讲的外邦人在基督里「借着福音(亦即借着信福音),得以同为后嗣,同为一体,同蒙应许」的奥秘作一项结论时说:「这是照神从万世以前,在我们主基督耶稣里所定的旨意。」而接着下面十二节保罗向以弗所人见证,他和他的同工们如何「因信耶稣,就在祂里面放胆无惧,笃信不疑……」以劝勉励以弗所信徒不要「丧胆」──亦即信心不要摇动的意思。

  在提到这些神的预定和人方面相信和宣传的责任时,保罗显然没有我们这样的疑问,以为既然一切都是神预定的,人的方面便没有需要主动相信或宣传的责任了。保罗并不觉得两者之间有这种矛盾存在,所以才会在几乎同时提到这两方面的真理时,并不加上任何解释。

   b. 圣经中所讲的预定,是根据神的预知──「因为祂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祂儿子的模样……」(罗八29),「神并没有弃绝祂预先所知道的百姓」(罗十一2)。「就是照父神的先见被拣选……」(彼前一2),「先见」原文与预知同字。换言之,神是根据祂预知人的信与不信而预定的。

   C. 神既然知道人的信与不信,和万物最后的结局,那么神为什么不让最后的结局立刻来到,而容许罪恶与不信的事继续发生呢?

  因为神虽然是预知一切的,仍然要按照祂永远的计划,依既定的时间、步骤、和次序来完成祂的旨意。神不会因祂的预知而删除了人类应当有的历史,和人方面对罪恶与救赎可有选择之机会和经验。

  全部人类的历史和圣经的记载,都可以证明这一点。否则,若神预知亚当会犯罪便不造亚当,这样就根本没有亚当以后的事情发生,便也根本没有人类的历史了。神若因祂的预知,便只选择最后的局面,而不按照一定的次序来完成祂的旨意,免去从开端到终局中间阶段的历史过程,便根本不会有人类和宇宙的历史。并且神既是无始无终,永无穷尽的神,如果因祂的预知便略去「中间阶段」,不按着一定步骤工作,神岂不是成为无可作为的神吗?因为神是无所谓「历史过程」的。

  但历史和圣经告诉我们,神不会因祂的预知而速成祂的旨意。神虽然预知亚当会犯罪,祂仍然造出亚当,容许这历史发生;神虽然知道洪水以后的人类仍将堕落,但祂也不略去这段历史;神虽然预知以色列人将要在埃及和旷野的一切事,但他仍然照着历史次序工作……神这样作不是为祂自己的需要,神并不需要历史和经验,因为神是全知的;但人却绝对需要许多重演的历史和重复的经历,才能对于本身的罪恶和神的救赎有所领悟。诚然在我们或许认为神大可以省去历史的过程,而只拣选那完美的终局;但神既然按祂完全的智能,要依照人类时间的次序来完成祂的计划,那我们岂能疑惑神这样做不比我们所想的更完美呢?

  所以,如果我们承认神是预知一切的,就不但要承认神预知人类世代的最后结局,并且要承认神也预知依照人类时间的次序,给予人类经历各种失败和选择的机会,使他们可以在各种比较之中认识神恩典的美妙;这比略去人类的全部历史,而将一些毫无经历的「好人」安置在永世里,要更为完美得多。

  3. 是藉耶稣基督(一6下)

  不但我们必须藉基督才能得着属灵的福分,神也必须借着基督才能使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不但我们不能在基督以外得着什么属天的恩惠,神也不能在基督以外给我们什么天上的福气。若没有基督,我们和神之间就只有罪的间隔。所以我们得着儿子名分的恩典,是神在祂「爱子里所赐给我们的」

  4. 是要使祂的荣耀得着称赞(一6上)

  我们能得着儿子的名分,不但是神的一种恩典,并且是一种「荣耀的恩典」。不是一种微不足道的小恩惠,乃是一种极贵重的恩典,使施恩的神,显得十分有荣耀。而神这样施恩给我们的目的,就是要使祂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

  神注重祂的荣耀过于人的善行。人们一直想自己要怎样作好一点来得神的恩典;但神乃要我们接受祂的恩典以致生命发生变化,显出祂恩典的荣耀,而归荣耀给神。

  这恩典所以被称为「荣耀的」,也是因为它不但能显出施恩者的荣耀,也能使受恩者达到荣耀的地步──「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八30)



四.在基督里蒙救赎(一7)


  「我们藉这爱子的血,得蒙救赎,过犯得以赦免,乃是照祂丰富的恩典。」(一7)

  「我们藉这爱子」,这是第二次提到爱子。神所赐给我们的基督,并非神所不爱原想丢弃的,乃是神所喜悦的爱子,为我们舍了的。正如基督在世时神为祂所作的见证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太三17,十七5;彼后一17)。基督既是神所爱的,所有在基督里的,也都是神所爱的。这样不但神自己爱我们而预定我们得儿子的名分,且因为我们既在祂爱子里就更爱我们了。原文本节首句有「在祂里面」,中文未译出。英文 K.J.V., N.A.S.B., R.S.V.等译本,本节都有 In him 或 In whom。

  「血」,这是本书第一次提到,流血乃是受刑罚的证据。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所以「藉爱子的血」这句话中,包含着神奇妙的牺牲和大爱,但我们可以因祂儿子流血所受的刑罚得蒙救赎和赦罪。

  「得蒙救赎,过犯得以赦免」「救赎」是指我们如何从魔鬼的手中和罪奴的地位上,被主耶稣所买赎回来。注重基督方面为拯救我们所牺牲的代价和所成就的工作。「过犯得以赦免」,是指救赎与恩典在蒙救赎的人方面所显出的功效,基督成就了救赎工作的结果,使我们的过犯得到赦免。许多人以为「赦免」的意思只是免除刑罚,其实这不过对我们而言是如此;实际上神并非没有刑罚我们的罪,不过是刑罚在为我们赎罪的主身上罢了。所以「救赎」「赦免」的根据,没有「救赎」就没有「赦免」;而「赦免」则是「救赎」在罪人身上所产生的效果。

  「乃是照祂丰丰富富的恩典」,上节第一句提到神「荣耀的恩典」,在此又提及神「丰富的恩典」「荣耀的恩典」是形容神恩典的尊贵荣耀,「丰富的恩典」是形容神恩典的充足有余。神的恩典不但是荣耀的,而且是丰富的。一个贫穷的人给我们恩典使我们惭愧,一个富足而尊贵的人给我们恩典,则使我们感到荣耀,神给我们恩典既荣耀又丰富。

  注意六节的第一句和七节的末一句,都提到神的恩典,而在这两节之间则提到几件宝贵的事:(1)爱子里的地位,(2)爱子的血,(3)救赎,(4)赦免。这几件都是按照神荣耀而丰富的恩典赐给我们的。



五.在基督里蒙教导(一8-9)


  「这恩典是神用诸般智能聪明,充充足足赏给我们的,都是照祂自己所预定的美意,叫我们知道祂旨意的奥秘。」(一8-9)

  这两节继续解明神怎样将祂丰富的恩典赏给我们,就是:

  1. 用诸般的智能聪明(一8)

  「诸般」原文 pas 也有「每样」「所有」等意。神要将祂丰富奇妙的救赎恩典,赏给愚顽的世人,是要用各种各样的智能来赏给人的。例如神预先藉旧约中许多历史和礼仪的预表,以及先知的预言,讲论基督之生死救赎的原理;然后又照祂所定的日期,使基督照旧约所预表和预言的,为我们的罪死了并复活了。最后又借着众使徒和新约圣经,把这救赎的恩典宣扬开来。这一切都是为要使愚顽的世人有「得救的智能」(提后三15)。正如对一个完全不懂科学好处的人,若想他接受某种科学上的利益,或新发明的设备,可能需要经过一番说服和教导,才能使他接受。同样,神也用了各种各样的智能,使各种人领悟祂旨意的奥秘,而愿意接受祂荣耀的恩典。

  2. 照祂所预定的美意(一9)

  神不是要我们作胡涂人,乃是要我们明白他的旨意,尤其要明白他救赎恩典的奥妙。所以「叫我们知道祂旨意的奥秘」也是神预定美意之一。可见神并非要故意向我们隐瞒祂的旨意,乃是要显明。(魔鬼常常使人以为神的旨意是十分奥秘、神秘、难以推测的,然后将虚假的启示,神秘离奇的经历给人,使人离开信心的道路,专门寻求神奇的经历。)既然神喜欢我们明白祂救赎的美旨,这样,如果我们放下属世的智能和骄傲,用谦卑的心寻求属灵的智能(太十一25-27),自必能得着从上头来的智能(雅三17),在真道上更深认识神了。



六.在基督里同归于一(一10)

  「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满足的时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面同归于一。」(一10)

   「要照所安排的」,就是神既定的计画。

  「在日期满足的时候」,就是神定的日期到了的时候,也就是这世代过去,基督二次降临的时候,按基督第一次降临,正是照神所定时候满足之时,降生到世上来(加四4),那是已过的事实。在此所指「天上天地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面同归于一」,却是在主再来时才全部具体实现的。

  「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面同归于一」,按徒十七章二十六节说:「祂从一本造出万族」,可见万物原本是一致的;但由于天使和人类犯罪的结果,万物变成分裂和敌对的,所以「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叹息劳苦,直到如今」(罗八22)。但基督既已藉十字架胜过掌死权的魔鬼,又复活升到神的右边,这一切不合的现象,终必在基督里同归于一了。

  在这里使徒提出合一的最基本原则,这原则不是地方教会道路,也不是最合标准的教会制度,而是「在基督里」。这就是合一最简单有效且独一无二的途径。许多人不满足于「在基督里」这种合一的原则,而在「基督里」这个关系之外,加上什么「××立场」「××见解」,这些主张实际上对「合一」并无增益,对分裂反而更加推波助浪。但使徒在本书中特别强调「在基督里」这种关系,说明不但现在一切信徒不分犹太人外邦人,贫富老幼,都在基督里同归于一,而且至终万物也都要在基督里同归于一。



七.在基督裹得成基业(一11-12)

  「我们也在祂里面得了基业,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作万事的,照着祂旨意所预定的,叫祂的荣耀,从我们这首先在基督里有盼望的人,可以得着称赞。」(一11-12)

  「得了基业」原文只一个字,新旧库本作「得为嗣业」,ekleerotheemen 就是「遗产」「收为私业」的意思。这字全新约只有本处用过一次(参杨氏经文汇编),与本书中他处所用的「基业」,原文不同字,中文圣经的小字译作「成」了基业。这两种译法对我们都很有意义:

  「我们在基督里得了基业」,所谓在基督里得了基业,也就是在基督里得了各种天上属灵福气和权利的意思。这些天上的属灵福分,原本不是我们所配得的,却因基督的救赎,使一切因信而进入祂里面的人,凭着祂受死复活的功劳,便在祂里面承受了这一切天上属灵的福分,好象受一种合法的遗产。

  「我们在基督里成了基业」,这意思就是,我们这些蒙救赎的人,原已卖给魔鬼和罪,现今却在基督里蒙了拯救,成为主的「产业」,被主收为私有,受主的保护、管理、享用,是祂救赎的果子了。所以,我们不但在基督里得了属天的福分,也在基督里被祂得着,成为基督的分。

  「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作万事的,照着祂旨意所预定的」,这两句话与第五节上半「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意思相同,表明我们今日所得着的一切好处,都是在至高全能的神所预定的计划中得着的。按本段已经三次提到神的预定:(1)预定我们得儿子的名分(一5),(2)预定我们知道祂旨意的奥秘(一9),(3)预定我们在基督里得基业(一11)。

  「叫祂的荣耀,从我们这首先在基督里有盼望的人,可以得着称赞」(一12),类似的话在六节及下文十四节都曾提及。这些话特别要我们注意神如何重视祂的荣耀。祂如此赐福给我们的目的,是要使祂自己的荣耀得着称赞。可见基督徒应当以寻求神的荣耀为生活行事的中心,凡事顾念神的荣耀的信徒,乃是神所最喜悦的儿女。

  「从我们这首先在基督里有盼望的人」,在此的「首先在基督里」是与以后要在基督里的人(以后得救的人)比较来说的,所以这首先在基督里的人,就是指首先信了主的基督徒,包括当时的犹太或外邦信徒。在这里注意三件事:

  1. 所有在基督里的人,都是有盼望的人。我们不像那些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神的人(二12),他们在神所应许的福气上是局外人;但我们既有天上各种属灵的福气,又在基督里承受那不能朽坏的基业,也就有了美好的盼望。

  2. 那些「首先」在基督里的人,在神面前要负更大的责任。他们既然在属灵的福气上比别人抢先了一步,先尝到属灵的福气,先有了财宝在天上,也当在灵性和荣耀神的事上,比别人先跑一步,比别人更盼望天上的事,更寻求神的荣耀,更使神的名从他们身上得着称赞,这才合乎神要使他们成为「首先在基督里有盼望的人」之目的。

  3. 为什么神的荣耀必须从我们这些首先在基督里有盼望的人身上得着称赞?一方面因为神要通过我们这首先蒙恩的人,把祂的荣耀彰显出来,使那在后的人看见神的荣耀之后,也会发出真诚的颂赞来。另一方面也因为我们本身若没有经历过神荣耀的恩典,决不会发出真正的颂赞来。若我们不是实在觉得神恩典美好,我们的称赞必是虚假的。但如今神既在基督里赐给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和恩典,使我们亲自认识祂的荣耀,就可以在我们这些蒙恩的人身上,得着真诚的颂赞了。



八.在基督里受了圣灵的印记为凭据(一13-14)


  「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祂,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直等到神之民被赎,使祂的荣耀得着称赞。」(一13-14)

  信徒在基督里所得的另一种属灵福气,就是接受了圣灵的印记。按这两节论到圣灵和信徒的关系有四方面:

  1. 圣灵是神所应许给信徒的(一13)

  「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圣经先讲述信徒得救的根据,然后才讲到圣灵和信徒的关系。信道是由听道来的(罗十17),但听信什么样的道才能得救呢?这是很重要的。在此告诉我们是听信「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就是林前十五章三至四节所说的:「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所以基督的受死、埋葬、复活的事实,就是信仰的根据,也是能叫信徒得救的福音。虽然圣经中有许多奇妙的神迹异能,但这些并不是使信徒得救的福音。单单信神迹并不叫人得救。例如尼哥底母信神迹,却还没有重生(约三5)。使人得救的,乃是信基督是曾为我们降生、受死、埋葬、复活、升天、再来的救主之福音。

  「也信了基督」,注意上句说叫信徒能得救的是福音,福音是信徒信仰的对象。本句却说:「信基督」。可见圣经把「信福音」「信基督」看作是一样的。基督就是我们的福音,福音的内容就是基督。这位真理的基督和祂的救赎是分不开的。接受真理的道就是接受基督,接受了救主就是接受了救恩。

  「既然信祂,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注意「既然信祂,就受了……」这句话,可见受圣灵是在信的时候就受的,不是信了之后还要经过很久才受的。这里特别称圣灵为「所应许的圣灵」,因为圣灵是神所应许给每一信徒的,正如得救的恩典是神应许给每一个信基督的人一样。每一个信了基督的人,就都得救了,也都受了圣灵。使徒保罗在加三章十四节也说明相同的真理:「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注意这里所说的「信」,和弗一章十三节所说的信一样,也是指得得救的信,就是「因信得生」的信(加三11)。可见受圣灵的应许是包括在得救恩的应许内,在信基督的时候同时得着的;但使徒行传中所说的「受圣灵」(徒八14-17),实际上是指圣灵充满说的。

  2. 圣灵是信徒的印记和凭据(一13下-14)

  「……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在此「印记」「凭据」实际上是同一件事,但在意义上注重点不同。

  A. 圣灵是信徒的印记,有两个意思:

   a. 神借着使信徒受圣灵,作为他们是属神的一种表记,使他们在世人中被分别出来,证明他们是属神的。因为「……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罗八9)。反之既受了基督的灵,当然就是属基督的了。有些买卖牲畜的人,在牲畜的身上烙印,表明它们是属自己的。还有许多人在属于自己的东西上盖上自己的印,表明属他所有。照样,神赐下祂自己的灵住在信徒心中,作为他们属神的记号。

  世人所用的印记,是肉眼所能看见的。神所用的印记──圣灵,虽然不像物质的印记那样可以看见,却也不是不能看见的;不过不是在信徒身体的什么部分看见,乃是在生活中看见。受了圣灵为印记的信徒,必然在生活上有圣灵的感动(帖前五19),引导(路四1;加五18),禁止(徒十六6-7),指教(约十四26),帮助(罗八26),安慰(徒九31)等等,使人看出他们身上有圣灵的印记。

   b. 神借着使信徒领受圣灵,以表示他们是由神所保护、负责、掌管、支配的记号。无论什么东西,印了什么人的印记,就表示这件东西所有权是他的,由他处置、管理、负责保护。信徒既受了神的印记──圣灵,就应当顺服圣灵在凡事上的管理、掌权、支配、感动,也要信赖圣灵的帮助、教训和保护。

   B. 圣灵是信徒的凭据:

  「印记」原本也就是一种凭据,但在此所说的「凭据」有比印记更深一层的意思。

  按本节「凭据」原文 arrabon 意即「定银」。新约只用过三次,除了本处用过之外,只有林后一章二十二节、五章五节用过。三次都是用来讲及圣灵是信徒的凭据。圣经的小字译作「质」,和「定银」的意思相近。(英文 R.S.V. 译作 guarantee 即「保证」。N.A.S.B. 译作 pledge 即抵押品。)「定银」乃是应付的全部银钱中,先付的一部分。这先付的一部分,是保证其余的部分也必全数付足的意思。神赐给信徒圣灵,当作是祂要给我们全部「基业」「定银」──当作是祂要给我们全部天上福气中,先给我们的一部分,作为我们从祂那里所得的一种保证,证明祂必会使我们得着其余全部的天上属灵福气。所以信徒既有圣灵为得基业的凭据,也就是可以确信,我们必能得着那「不能朽坏,不能玷污,不能衰残……存留在天上的基业」了(彼前一4)。

  3. 圣灵是与信徒永远同在的(一14下)

  「直等到神之民被赎」,这意思就是:圣灵要与信徒一直同在到「神之民被赎」,也就是一直同在到永远(约十四16)。新约信徒所受之圣灵是永远与信徒同在,直到主再来,又继续到永世里的。

  「神之民」可译作「神之产业」。这「产业」包括神所创造的万有和神的百姓。「神之民」也是神之「产业」,因是神用基督的血所买赎的(林前六19;启五9)。

  「被赎」指信徒的身体得赎(罗八23),就是主再来的时候要迎接信徒到主那里,在荣耀中与主同得基业,同承受万有,赎回亚当所失去的基业(腓二9-11)。

  注意十二、十三、十四节中四个重要的字「盼望」「信」「受了」「等到」

  4. 圣灵与信徒同在之目的(一14下)

  「使祂的荣耀得着称赞」,在此圣经指出神赐圣灵给信徒的至高目的,就是使祂的荣耀得着称赞。神赐给信徒圣灵,不是为着信徒自己有可夸耀的,乃是要叫信徒因为顺服圣灵行事,而使神得荣耀。所以,没有一个真正属灵的人喜欢夸耀自己,他们必定是诚心高举神,荣耀神的。

  注意:在本段颂词中,概括了对三位一体之神的颂赞。四至六节上是对圣父的颂赞,以六节上半「使祂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为结束。六节下至十二节是对圣子的颂赞,以十二节「叫祂的荣耀……得着称赞」为结束。十三至十四节是对圣灵的颂赞,以十四节末句「使祂的荣耀得着称赞」为结束。每一小段都提到「使祂的荣耀得着称赞」这句话,说明了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的神,其救赎的总目的就是要祂的荣耀得着真诚的颂赞。使徒既在受苦之中仍讲述充满颂赞的信息,劝勉信徒,将一切荣耀归给神,就更加证明这实在是合乎神旨意的信息。是切合历代教会所需要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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