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 第三章 注释 3:1-21. 与尼哥底母谈话 1. 「犹太人的官」:即犹太公会(最高议会)的成员(见串1)。尼哥底母的事迹亦见于7:50;19:39。 3. 「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是耶稣的惯语,以示郑重,见1:51。 「重生」的「重」字,原文兼具「再次」(加 4:9)和「从上头」(约3:31;19:11)两含意。 「神的国」:屡见于符类福音,指神的统治权及版图。(见串6)约翰福音多以「生命」或「永生」取代之,只在此处(及5节)采用这称号。 「见」:与5节的「进」,意思相若。 4. 尼哥底母显然只想到「重生」一词中「再次生」的意思,因而误解了耶稣的重点。 5. 「从水...生」的「水」字,有几个可能的解释:1. 指信徒肉身上的洗礼(参罗6:4)。2. 指施洗约翰的洗礼,代表悔改。3. 指带有洁净功用的神的道(参约15:3;弗5:26;雅1:18)。4. 是「圣灵」的代名称,如此,「从水和圣灵」的「和」 字,可能应译作「就是」。 从下文看来,可以肯定的是:「重生」是从神而来,借着圣灵而得(参1:12-13;多3:5;雅1:18)。 6. 「肉身」:指人作为被造物的脆弱及限制;也可能暗示:犹太人不能凭着与亚伯拉罕的血统关系而进入神的国。灵与肉身的对比,参6:63;7:19。 7. 「必须重生」:人无法凭自己的努力真正认识神、顺服神,及讨神的喜悦,参诗51:5;耶17:9;可7:21-23;林前2:14。 8. 「风」:原文与灵字同。 10. 「你是...明白这事吗」:有关重生的必须,旧约早有暗示,见结36:24-26。 13. 有古卷略去「仍旧在天」几个字(参新译本)。 14. 摩西举铜蛇,使被火蛇咬伤的百姓能瞻望铜蛇得生,见民21:5-9。 「人子...被举」:既指耶稣被钉上十字架一事,亦指祂得荣耀一事(见串14)。 16-21. 耶稣对尼哥底母的回答,可能在15节完结,下文或为作者的评注。神将独生子赐下,叫人联想到亚伯拉罕献上独子以撒一事(创22:1-12)。 「得救」和「定罪」(审判),是本书的主题(参5:22;8:15;9:39;12:47)。 虽然耶稣到世上来的目的主要不是为定人的罪(3:17),但人得救抑被定罪,在乎他对耶稣的态度,是信抑不信(参5:24),是爱光(善)抑爱黑暗(恶)。 3:22-36. 于洗约翰的另一见证 22. 「耶稣...施洗」:参3:26;4:2。 23. 「靠近撒冷的哀嫩」,可能是撒玛利亚的村庄。 29. 施洗约翰自谦为新郎的朋友,而高抬耶稣为新郎。旧约曾用婚娶的比喻描写神和祂子民的关系(何1-2)。耶稣亦曾以新郎自居(见串3:1)。 31-36. 可能是作者对施洗约翰上述宣称的评语 31. 「从天上来的」:即13节的「人子」。 「从地上来的」:指施洗约翰与犹太人(见8:23)。 36. 「有永生」:永生不只是将来的盼望,更是相信耶稣者现在己能把握的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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