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回归生命之道



一、人的生命在道里

  让我们回到老子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句话对于理解老子的道至关重要,它表明,人类在生态、生命和价值三方面,都是"系统内"的存在:不是独立的,乃是有最大的依赖性;不是封闭的,乃是必须向地、天、道开放;不是自我立法的,乃是最没有"立法权"。

  这个思想在生态领域的真理性,已经被科学所证明:"地心说"早已被抛弃了。这一思想在生命领域的真理性,似乎还没有引起科学界注意:人类生命仍被视为孤立的地球上一次偶然的产物。这一思想在价值领域的真理性,则动辄遭遇到最大的抵抗:人类的利益理所当然被视为宇宙中独一无二的价值准则,人类的智能理所当然被视为宇宙中独一无二的理性能力,人类的努力理所当然被视为宇宙中独一无二的自我拯救。

  根据老子,不仅人的生态、而且人的生命和价值全在道里。若离了道,人的生命和价值就离了真实境况,而陷入荒谬虚幻;就离了不可须臾离开的法度,而陷入凶险;就离了永恒之根,而陷入短暂和死亡。

  用科学术语说,一个要素,不仅它的"生态"位置,而且它的生命和价值,都存在于系统整体之内。离了系统的一个要素,离了机体的一个细胞,犹如离了祭坛的一个稻草狗,离了大海的一滴水,还有什么生命和价值呢?人离了地,不能存活;地离了天,不能存活;天离了道,不能存活。看起来人和道中间隔了"地与天"两层,但人是万物之灵,有造化者赐予的生命之气,本可以直接通神入道,承袭永恒。

  耶稣曾生动地比喻说:他是真葡萄树,我们是树上的枝子,离了他就没有生命和价值,不能结果子,只能放在火里烧了(约15:1-6)。枝子的生命和价值与树连为一体、不可分割。若枝子闹独立性,自恃己能,只能是死。老子说,连着根的枝叶很柔弱,却是活的,一自恃其强可就死了。"所以坚强的,属于死亡;柔弱的,属于生命"(76:2-3)。耶稣一再说:凡爱惜自己生命、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将生命交给他的,就得生命到永远(太16:25;约12:25),这话乍一听很刺耳,含义是很深的。



二、世人失了真生命

  老子说,世人被自己的私欲、智能和道德所迷惑,离了大道,失了真生命,处于死亡之中:"人一生出来,就进入了死亡过程。人以四肢九窍活着,人以四肢九窍死去,人以四肢九窍,将自己送到死地"(50:1)。为什么会这样?老子给出了三方面的理由。

  世人对肉体世俗生命的贪婪导致生命的失丧。"...将自己送到死地。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世人太贪婪今生的享乐了"(50:2)。"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 1:15)。"贪得无厌的人必有大损害,囤积财富的人必有大失丧"(44:2)。

  世人对自身能力的仗恃导致生命的失丧。老子曾三次说"不道早已":不是出于道的,很快就会死亡;或译为:背离了永恒之道的,是早已注定要死亡了。什么叫不道呢?凡动刀兵,不求善果,逞强示壮的(30:1,3,5);凡自恃其强,偏行己路的(42:5);凡不认识永恒,凭血气行事的(55:5)。

  世人对自己智能的自负导致生命的失丧:"敞开自以为是的感官,极尽你的聪明能事,你便终生不能得救了"(52:4)。

  按照老子,人若随从肉体的私欲,沉溺今生的享受,自恃其智能之能、意志之刚、血气之强,这就是背离了大道,"不道早已"。

  离了道的人啊,既然早已入了死,生还有什么意义呢?于是终不免陷于生活的荒诞、痛苦、空虚和死阴中。



三、生命的回归

  此处仅举老子三章。

  其一,第十六章,完整地揭示了生命回归的道理:"万物纷纭百态,都复归其本根。回到本根便是平静安息。平静安息便是复归了真生命。复归了真生命便是永恒。认识永恒便是光明。不认识永恒,就会任意妄为,后果凶险。认识了永恒,就能万事包容。万事包容,就能公义坦荡。公义坦荡,则为完全人。完全人,则与天同。与天同,就归入道了。归入道,可就长久了,即使肉身消失,依然平安无恙"(16:2-10)。老子说得多么好啊!人的本根处(根),有平静安息(静);平静安息处,有真生命(命);那真生命,属于永恒(常);那永恒处,充满光明(明)。约与老子同时代的以色列大先知以赛亚同样说:"你们得救在于归回安息,你们得力在于平静安稳"(赛 30:15)。道的化身耶稣则直接说:"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太 11:28)。老子说:"圣人就是这样,一直善于拯救世人,无人被弃之不顾;一直善于挽救万物,无物被弃之不顾。这就叫承袭光明"(27:3-4)。老子说圣人"承袭光明",因为道是人的生命之光;世人不认识这光(约1:4,10);不认识,就任意妄为,陷入黑暗凶险中;而只有回归于"根、静、命、常、明"的人,才能包容、公义、坦荡、完全、通天、入道、长久、平安、死而不亡!"死而不亡者,寿"(33:6)。

  其二,第五十二章,以"归母"的比喻,恳切地劝诫世人回归生命之道:"世界有一个开始,那开始的,就是世界的母亲。既晓得有一位母亲,就知道这个世界是儿子。既知道我们是儿子,就应当回归守候自己的母亲。这样,纵然身体消失,依旧安然无恙。塞住自以为通达的感官,关闭受惑于外物的门户,你就终身不会有劳苦愁烦。敞开自以为是的感官,极尽你的聪明能事,你便终生不能得救了。能见着精微便是明亮,能持守柔顺便是强壮。借着大道洒下的光亮,复归其光明之中,就不会留下身后的祸殃了。这就是承袭永恒的意思啊"(52:1-6)!

  其三,第五十五章,用婴儿比喻回归生命之道的人:"道德之丰厚,就像赤裸的婴儿一样。毒虫不蛰他,猛兽不咬他,凶鸟不伤他。他的筋骨柔弱,却抓得牢握得紧。他不懂男女交合之事,生殖器却常硬朗,这是精气纯全的缘故啊!他终日哭叫而不哑,这是天然合和的缘故啊!认识天然合和便是永恒,认识永恒便是光明"(55:1-3)。

  从上面三章中,可以读到老子一些重要的概念:"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用其光,复归其明,复归其根,复守其母,复命,复命曰常,袭常,袭明,道乃久,无遗身殃,没身不殆,终身不救,不道早已,妄作凶"。若把它们分类,可以看到:

  第一,名词类,宣示那真实存在的:

  1 明:"知常曰明,用其光、复归其明,袭明":光明就是道本身,"在他之上不再有光明,在他之下不再有黑暗"(14:3)。圣人是世界的光(55:6;58:4) 1。

  2 根、母、命:人的本根、母亲、真生命,就是道。

  3 常:永恒。知道有一个永恒的生命(知常),承袭、得着永恒的生命(袭常),这 就是永生(曰常)。

  第二,动词类,表明人当行、可行的:

  4 知:知道天人合和(知和),知道永恒者(知常)。

  5 复:复归、复守、复命,表明世人已背离了大道,要迷途知返。

  6 袭:袭常,袭明,表明人本身没有永恒,没有光明。光明和永恒在道里,人可袭可得。

  第三,形容词类,比较不同的后果:

  7 祥、久:益生曰祥、终身不勤、没身不殆、道乃久、无遗身殃,说得是得道之人身心福详,直到肉体消失,依旧安然无恙,不会遗下祸殃。

  8 凶、已:不知常、妄作、凶、终身不救、不道早已,说得是背道之人,自行其是,后果凶险,至死不能得到拯救,实际上早已就陷入死亡中了。



注释:

1. 约翰福音1:4-9;3:19-21;8:12;9:5;12:35,46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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