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记廿章三节至五节中记载了招惹神咒诅的不顺从,那就是承认和敬拜假神。再者,旧约也启示很多较次要的不顺从,神也因此宣告了神的咒诅。在申命记廿七章十五节至二十六节中,摩西列举了十二种道德、伦理之罪,所有罪都招惹神的咒诅。 在廿七章较前部分,摩西指导以色列人在进入迦南地之后要举行一个严肃的仪式。在两座毗连的以巴路山和基利心山上,他们要献祭并立起几块大石,把律法的一切话写在上面。为使这些话清楚、易懂,六个支派要首先为所有顺从的以色列人祈求祝福;然后另外六个支派要向不顺从的人宣布咒诅。对于祈求的祝福和宣布的咒诅,都要求所有人以“阿门”作回应。 这样,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后,神命定他们会面对两个完全相反的选择:顺服得祝福或悖逆招咒诅。在这两者之间,没有中立,没有其他选择。自此以后,每一个进入迦南的以色列人不是享受神的祝福,就是忍受他的咒诅。 此处这两种选择在以色列的历史中完全清楚地表现出来,而随后的记载证实它们的应验。然而,这两种选择不限于以色列人。它们同样应用于所有进入与神立约关系中的人。在新约之下,正如在旧约之下,神提出同样两种选择:不是顺从得祝福,就是悖逆招咒诅。撒但在基督徒之中小心培育了一个大欺骗,就是也许有第三个可能性,既不是顺服得祝福,也不是悖逆招咒诅。 在基利心山上所宣告的以色列人身上的十二个咒诅,既详细又明显。以下是有关行为的大纲: ·承认及敬拜假神。 ·不孝敬父母。 ·各种形式的压迫及不公平行为,特别是指欺压软弱及无助的人。 ·各种违法或反常的性欲。 最后的咒诅包括不服从摩西律法的种种形式。 通常,神咒诅的主因牵涉到人敬拜假神,随后是不孝敬父母。新约再次强调尊敬父母的要求。在以弗所书六章一节至三节中,保罗再次肯定了十诫的第五条: “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 今日无数的人,包括很多基督徒,不知道不孝敬父母会带来神的咒诅。我无法统计因为这个问题经我辅导的人数。感谢神,我看见那些知罪认罪,并随即改变对父母的态度的人,他们的生命有奇妙的改变! 关于这个主题,我觉得有必要引用本人有关婚姻的著作。《神是媒人》中的一段话: “保罗指出前四条诫命是没有带着应许的。只有这第五条与父母有关的诫命,神加上一个特别的应许:使你得福……,同时,此应许暗示一个情况:若果你想得福,你必须谨慎地孝敬父母。相反,若你不孝敬父母,你就不能期望得福。” 切记你完全可以孝敬父母,而不必同意他们所有的观点,也不必赞同他们所作的一切事。你可能在某些事上强烈反对他们,但仍保持尊敬的态度。孝敬父母也是尊敬那位颁发这条诫命的神。 我深信以正确的态度对待父母,是神祝福人生命的必要条件。多年以来,我以教导、牧养、辅导,及其他关系与基督徒来往,我未曾遇见一个人以错误的态度对待父母,而能享受神的祝福的。这样的人可能热心于很多基督徒的生活范围,活跃于教会中,且进行全心力的事奉。在天堂可能有地方预备给他,但在他的生命中常缺少某些东西,就是神的祝福及恩惠。 另一方面,我看见很多基督徒,当他们承认对父母不好,为此悔改及改变,他们的生活有巨大的变化。曾经有一个人意识到自己一生对父亲怀有苦毒憎恨,虽然他的父亲已死,他却千里迢迢去到父亲埋葬的墓地。跪在墓旁,向神倾出心底深深的忏悔。直到他知道自己的罪得赦,并已从罪的邪恶影响下得释放时他才起身。自那时起,他整个人生由挫折及失败转变成胜利及满足。 申命记二十七章中列举的另一个行为是压迫及不公平行为,特别是压迫那些软弱及无助的人。显然在我们现代的文化中,就有很多这类行为的例子,但没有一样比蓄意堕胎更有可能招惹神的咒诅。若胎儿本身的父母不保护他,谁比在母腹中的胎儿更无助和不能自卫呢? 奇怪的是那些积极反对种族偏见及不公平行为的人,却正是那些宽恕并提倡堕胎的人。同样奇怪的是那些从未想过虐待小孩的人,却对母腹中的胎儿,不怀怜悯的心。他们总是设法以“胚胎”一字代替“婴儿”来麻木人的良心。然而术语的变换一点也不影响这种行动的真正性质。 有人问:“一个母亲杀害自己婴儿的社会,还有什么希望呢?”神对堕胎的态度,是不会因术语的变更而改变的。神把它完全归入“谋杀”的范畴中,并按此罪行处理。因这种行为带来的咒诅,今日世界各国数以百万的生命受到摧残。 申命记二十七章所列举的最后一个招惹咒诅的行为,就是性侵犯及性变态。不幸的是有些基督徒怀有这样的观念:性是不洁的,不能避免,但却需要认罪。然而,圣经的记载刚好相反。性是创造者对人原本计划的一部分,是神圣美好的。为了这原因,神在性行为周围定下严格的界限,以防滥用。这些界限表现在申命记廿七章廿节至二十三节中所宣告的咒诅上。 此处列举被禁止的行为,包括有血缘关系的和有姻亲关系的人性交;以及与兽淫合。圣经也严禁同性恋行为。在利未记十八章二十三节,神宣告说: “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 也翻译为“可厌恶的”,在申命记十八章十二节中被用作形容参与各种邪术。 今天,很多作为保护性的圣洁界限被无故破坏,有时甚至以基督教的名义去执行。可是,那些基于“处境伦理”或“新道德”(其实一点也不新)的论据,都不能影响或改变治理人行为的神的律法。所有放纵于性变态的人,是把自己放在神的咒诅之下。 重要的是申命记二十七章列出了招惹神咒诅的行为,紧接着在申命记二十八章中,又陈述了顺服得福而悖逆招咒诅的种种事项。神好像在说:“在你决定顺服与否之前,你最好小心考虑它的后果。你选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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