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氏身故(公元632年),四任哈里发先后继任、到亚里(661年)被杀,伊斯兰教的逊尼派和什叶派正适分裂,这标志着伊斯兰的神权哈里发(继任者)时代的结束。
由于各哈里发的继任,不是穆氏授权,各派各说,且经过一番争逐才定案,而四位哈里发,其中三位都是被剌身亡,所以哈里发为继承者的意义和职务范围就引起争议了。 由于穆氏集军事、政治和宗教三大权于一身,哈里发的权力范围是指那一方面,这是值得讨论的。由于天经已完全降示,穆氏又被称为封印的先知,意即安拉已完全降下所有的启示,在穆氏以后再没有人有这天启的权柄,而在宗教事务上,由每天五次的礼祷,到周五的主麻(敬拜),都有指定的规矩,而且最卑微或没有多大学识的人都可作,所以这宗教领导地位,不是哈里发的重要职务。当时逊尼派对哈里发职务的要求如下:-- 1)保卫伊斯兰教的信仰和领土,尤指麦加和麦地那。 2)在必要时宣布圣战。 3)任命国家官员。 4)征收赋税,管理公共财富。 5)讨伐叛逆。 6)执行法律。 当然哈里发还有很多特权,例如其名字可在主麻中被提及,货币中会印上其名字,在重要的国家典礼仪式中可穿上穆氏的斗篷,且要保管穆氏的各种遗物,如手杖,印信,牙齿和须发等等。 从这些职务和特权来看,哈里发的主要权力是在政治和军事上发展而非在宗教上了。简单的说,在哈里发领袖下的伊斯兰,不在乎宗教的事务或讲解经典,而在乎政治和军事上的发展,故此很多伊斯兰国家,其宗教都离不开政治,同样在他们的理解中,宗教的发展和传播也是离不了政治的因素,所以很多穆斯林视别的宗教传扬是政治阴谋或政治运动之一。
由于穆氏没有指定的继承者,后伊斯兰世界又产生近乎群雄割据局面,如阿巴斯王朝期间在巴格达有他们的哈里发,同时埃及的法帖梅王朝又有自己的哈里发,而西班牙也同时成立了另一伍麦叶王朝的哈里发,所以当时的哈里发都是地区性的。但到了十八世纪未,可能受罗马天主教教皇观念的影响,开始有人表示哈里发是穆斯林的教皇,是全世界穆斯林的代表。可能为对抗欧洲的殖民地主义吧,这世界性的哈里发(穆斯林教皇)的观念在一些政客的手中,渐渐成了一股新力量,他们都希望用以团结伊斯兰的兄弟国,以求产生更大的影响力,用以对抗成了主导地位的欧美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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