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一章2节)
保罗称提摩太为“儿子”,散见他的书信各处(见上文所详列),一般人均相信保罗是独身的(林前七章8节),虽然也有人相信保罗是曾经娶妻,但妻子已去世的,不过并没有圣经明文及任何资料为根据。保罗赏识提摩太之后,即开始造就他,与他一同出外布道,并视之如子,意即在主里面为他属灵的儿子,并非肉身所生的儿子,提摩太也事之如父,是一位忠心工作的人。 保罗则称提多为“照着我们共信之道作我真儿子的”(多一章4节)。可见保罗非常爱护捉多,而且委以重任,派他到革哩底教会传道。 保罗也称腓利门的奴仆阿尼西母为“我在捆锁中所生的儿子”(门10节)。 因此保罗共有三个“属灵的儿子”。 中国人有称“干儿子”的习俗(闽粤人称为“契仔”),不过中国人有“干儿子”,可能是出于某一种迷信。甲家的父母认为把儿子“过契”于乙家的父亲,会改变儿子的坏命运成为好命运,基于这种迷信,所以中国有许多人有干儿子,干女儿。不过基督徒是否也可以有干子,也有反对与赞成的两派人士的意思。如果收留干儿子是出于中国人传统的迷信,则不必,但如果像保罗那样是为着神的工作而有属灵的儿子,其实是后辈同工而已,则不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