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为何一些外国教会愿意为同性恋举行婚礼?这和圣经的教导是否有出入?基督徒可以公谈论性关系吗?如果可以,会不会使一些非信徒或初信徒跌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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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谢谢你的询问。
外国有一些教会愿意为同性恋者举行婚礼,各有不同的原因。可能是他们的教会立场支持同性恋,或接纳同性恋,同情同性恋也说不定。他们也可能认为他们的做法没有违反圣经的教导。然而按我的看法,也是一般主流教会的看法,圣经罗马书1:26-27已清楚地说明神视逆性情欲为罪恶,且说明犯这罪的人要受那妄为当得的报应。所以我们按着我们对圣经的了解而行。只是世上有不少自称基督徒,甚至传道人的,却认为他们可以用别的理解去处理圣经里谈及有关同性恋的经文,因而他们与主流教会有别异的看法与做法。
我认为基督徒可否公开谈论性关系这问题,主要是视乎什么场合和什么内容并什么动机。如果动机不正内容不合宜,圣经说:“至于淫乱,并一切污秽,或是贪婪,在你们中间连提都不可。淫词、妄语、和戏笑的话,都不相宜,总要说感谢的话。”(弗5:3-4)但我认为如果是在一个供专业辅导人员的专题研讨会上,研讨两性关系,目的为要更了解并有效辅助别人,如果动机是纯正的,我本人是认为可以接纳的。然而如果是在团契场合、崇拜聚会或小组分享,公开谈论性关系可能会导致别人绊倒,那便不宜了。圣经说:“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林前10:23-24)又说:“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林前10:31)
愿主赐你智慧和行道的心,以爱主的谨守遵行圣经的教训,因而蒙主恩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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