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想问表哥同表妹相恋,并计划结婚,假若真的结了婚,从圣经给的指引,是否犯了圣经中的乱伦罪?请教牧解答本人的疑难,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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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你询问表哥同表妹结婚是否合法?是否合神心意?现回覆本人的立场看法如下:
若以地上法律角度来看,有些国家地方是禁止表兄妹通婚的,理由是乱伦。
若以圣经的角度看,在圣经未启示有关家族成员通婚的禁令前,表兄妹通婚是允许的。因为人类被造的早期,因着神从一本造出万族,亚当的后裔必要通婚才可以生儿育女(如亚当的儿子跟亚当的女儿通婚),但这只是在人类血统仍纯洁的时候,当人类繁衍众多时,神为免人纵欲淫乱,便设立禁令不许人近亲通婚,并藉着近亲通婚者容易生下异常子女的遗传病现象来警惕人不要如此行。
当神藉摩西晓谕《利未记》的信息之后,神的心意便清楚地让人知道他要求人要过圣洁生活,因为他是圣洁的神(利11:44,19:2,20:7)。这是神的圣洁原则。在利18:1-5明载神禁止属神的人仿效迦南地的人的风俗行事为人,即世人认为可行的,属神的人不一定可行,所以要先了解神的心意是否容许。利18:6-18又明载神禁止人(任何人,参利18:6)与家族成员(骨肉之亲)通婚。这些家族成员包括所有与我们有血缘关系的亲属或与我们的亲属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如妻子的姊妹,参18:18)。经文只列举出各类主要亲属的血缘脉络,如儿子与亲母或继母的血缘(18:7-8)、兄妹或姊弟的血缘(不论是否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或是其后裔,参18:9,11)、父母与子女的血缘(18:10)、父母的兄弟姊妹及其配偶的血缘(18:12-14)、任何亲属的妻子(18:15-16),以及同时与超过一个他们彼此有血缘关系的人结合(18:17-18)。这些血缘脉络是清楚记载的,让我们清楚知道神禁止有血缘关系的人通婚。我们可以知道神不喜悦人与姑表或姨表通婚,因为这属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及其配偶的血缘之间的通婚(18:12-14)。我们不可以经文没有文字记载禁止表亲通婚为理由说神容许这类通婚(不论是属于姑表关系或姨表关系),因为经文也没有用文字记载神禁止人与他的曾孙女通婚,但因为这已违反上文所述“父母与子女的血缘(18:10)”以及“同时与超过一个他们彼此有血缘关系的人结合(18:17-18)”的禁令原则。
假如人是在通婚之后才知道他们夫妻之间原是有血缘关系的,因属于不知情而误犯,所以不算在心态上冒犯了神的圣洁,但既然很可能会承受了神让近亲通婚者容易生下异常子女的遗传病问题,所以我认为不但要求主饶恕不知而误犯的罪,也要避免生育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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