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持守圣经 「经上说什么呢?」(罗四3) 我们已看过以推论性逻辑来分析圣经是如何不恰当。圣经既没有说,却引进先入为主的假设,并加诸于圣经之上,是错误的。结果,一切的教义就从三段论法的前提推论出来。以绝对预定论为前提,推论相关经文的意思,正是这不正确方法的典型例子,最终在圣经上加添了各式各样的学说。 我们该怎样读圣经和按正意分解,才不致造成加添,或删减呢?这个重要问题的答案是,关于某一个论题,我们要查看所有有关的经文,并让经文组成道理和教训,不作额外加添。这个方法称为归纳法。它不是让某些主流学说以逻辑方式引出经文的意义(推论法),它乃是让全本圣经在某个论题上的全面讲解去决定概括的结论(归纳法)。 我们没有完全剔除推论性逻辑的用处。譬如,基督的神性可以从归纳读经法而得证验。在我们阅读任何经文前,将这个真理当作前提—— 这是推论法的合理用途。然而,当一个教义无法以归纳方式确定,却只能以普遍接受的假设定理去解释,就必产生严重的错误。我们提出,这是加尔文五个要点的谬误。奥古斯丁对神的主权、定旨和双重预定的见解,成了解释圣经的主流思想。 我们同意安加(Unger)的警戒:「若用得恰宜,归纳法和推论法都有其地位,并能互补长短。譬如,当没有足够知识提供立论来作推论分析,我们可利用归纳法来找出立论。事实上,研读圣经时,任何不能用归纳法达至的结论,不应用作推论的前提。同样,任何常用的理论和释经教义,若不按符合圣经的归纳分析法解说,就要完全摒弃。」(《传道学的原则》Principles of Expository Preaching, 第106页,克体字是笔者加上,以加强表达。) 未探讨归纳法的实际意义之前,我们需要澄清我们研究的一些基本假设。我们所采用的方法是保守的和看重福音性的,以下是一些基要的真理: * 圣经是由神所默示,绝对无误。 * 必须以祷告的心查考圣经。 * 需要圣灵开启我们的悟性。 本章不是研究圣经的金科玉律或详尽的释经学。我们也不会讨论预备研经信息的各种方法。我们所提议的,对借文字著作或讲道传道的人、释经教师或主日学教师,都同样合用。我们不讨论研究圣经所需或不需要的工具,如语言学、文法、历史和有关学问。其它书在这些论题上已有足够讲解(例如,安加的《传道学的原则》Merrill F. Unger, Principles of Expository Preaching)。以下的建议对通晓原文的信徒,或只认识自己母语的信徒,同样适用。通晓希腊文和希伯来文当然有助准确明白圣经,但我们也同意丁迪尔 (William Tyndale)对翻译圣经的见解,著作他生平传记的作者但以理(David Daniel)这样说:「神的话必须直接向读者讲说,是他所能明白的。单将所有的经文展露,解释也自有分晓。」(《丁迪尔:传记》William Tyndale: a biography, 第141页)。 我们将要阐释的是传扬、教导和分析圣经七个基本的原则。 原则一:留意经文实际上所说的 准确地阅读经文,不是表面看来那么容易。我们要留心其中所说的话,不是自己以为它所说的话。圣经指出一些例子,让我们看见那些不小心聆听的人,后来带出错误的结论,都是源于自己的以为。关于这种粗心大意的聆听,有一个典型的例子记载在约翰福音第二十一章。主耶稣告诉彼得在祂离去后要临到他的事,彼得却将注意力错误地放在约翰身上。主温柔的责备他,说:「我若要他等到我来的时候,与你何干?你跟从我吧!」这是弟兄中第一个不小心聆听的例子。约翰告诉我们,这话传在弟兄中间,说那门徒不死。这表面上似乎是从主的话推想出来合理的话。然而,经文随即清晰的说:「其实耶稣不是说他不死,乃是说:『我若要他等到我来的时候,与你何干?』」约翰像是说:人若听得正确,对主的话就没有这样的混淆。 这给每一个阅读和教导圣经的信徒,一个何等发人心省的例子!在基督徒圈子中,忽略了这最首要的原则岂不曾酿成大错吗?但到底什么使我们错读经文呢?为什么我们常漏掉经文所说的话呢?原因是,我们常预先将自己的神学假设加在经文中,将自己的思维投影在经文的意义上。 一个很明显的例子是以弗所书一章四节指的「拣选」。谁是被拣选的,他们为何被拣选?最常见的解释是,个别罪人被拣选得救:「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祂已拣选了我们这些被拣选的罪人,叫我们能以得救……。」但事实上,经文所说的截然不同。保罗对以弗所的圣徒说:「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谁被拣选了?他们是不是罪人被拣选得以在基督里呢?不是的,经文乃是说:「在祂里面拣选了我们。」意思是:「我们作圣徒的,在祂里面被拣选。」我们为什么被拣选呢?再次,许多人假设其中的目的是拯救被拣选了的罪人。但经文所指的目的是,「我们(即是,我们信徒)可在祂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我们必须放下自己的神学假设,留心经文所说的一切。事实上,最安全的研经法是将经文读完再读又再读。 我记起在英国广播电台一个很受欢迎的节目「有没有问题」中,曾有人问及一个问题,可进一步说明我们的论点。节目主持人被问及对圣经的一句话—— 「钱财是万恶的根源」有何见解。各主持人轮流表达,又提出意见,指出钱财是不是万恶的根源。可是,主持人中没有发现发问者只引述了经文的一部分。经文乃是说:「贪财是万恶之根。」(提前六10)意思明显不同啊!留意经文所说的每字每词极为重要。 原则二:查考上下文的语境 我们除了要小心留意经文实际上说的,也必须根据上下文的章义来分解经文。从圣经中断章取义所带出的错谬多得不可胜数!《堪伯斯二十一世纪辞典》(Chamber’s 21st Century Dictionary)指出Context(上下文的语境)这个字的意思: (1) 文中环绕着某个字或词的各种各样的描述,使那个字或词的意思更尽清晰。 (2) 事件、背景或环境。 为着本书的目的,「上下文的语境」可以被定义为某个字词的背景,连于内文的思维。圣经中有许多例子是同一个字在不同的经文中出现,但每一个情况的意思都不一样。出现这种情况时,我们必须看看上下文,找出本来意义的线索。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常在圣经中找到的「肉体(flesh)」一词,韦恩(W.E. Vine)告诉我们「肉体」有很多意思: (a) 身体的物质,包括动物或人类(林前十五39); (b) 人的身体(林后十3上); (c) 关于人类的,作为人必有的全部,即是灵、魂和体(太廿四22); (d) 关于主耶稣圣洁的人性,作为人必有的全部,即是灵、魂和体(约一14); (e) 指整个人(约六51-57); (f) 人性中的弱点(太廿六41); (g) 人未重生时的光景(罗七5); (h) 在人里面罪的座位(彼后二18); (i) 在基督徒里面较低下和暂时的原素(加三3); (j) 人本性上的成就(林前一26); (k) 环境(林前七28);生命外在的事(林后七1); (l) 外面的,表面的,对比于灵性、内在的和真实的(约六63); (m) 自然关系(林前十18);或婚姻(太十九5)。 用这般长的篇幅来解释一个词,表明查看该词语在文中思维的背景是必须的。若不依据上下文的意义,我们就无法分辨字词的意义。 忽略这个原则,在经文上断章取义,会引致种种不同的错误。在这事上屡犯错误的莫过于受敬重的奥古斯丁。许多用来支持他的神学理论的经文都是断章取义的证明。例如,他引用约翰福音十五章十六节来证明救恩的拣选,「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但这引句的上下文所讲述的是什么呢?我们要重申,上下文不是论到救恩,而是关于如何作门徒。细读全文就可发现所指的不是拣选罪人得救,而是拣选门徒结果子:「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并且分派你们去结果子,叫你们的果子常存。」 另一个例子也是奥古斯丁引用的例证,他尝试说服我们以弗所书二章八至九节谈及的恩赐是指信心,不是恩典。他引用哥林多前书四章七节:「使你们与人不同的是谁呢?你们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但经文的章义根本不是指救恩的信心,乃是责备哥林多圣徒骄傲的罪,「叫你们效法我们不可过于圣经所记的,免得你们自高自大,贵重这个,轻看那个。」也有人一再坚持信心只赐给某些人而其他人则得不着,因此我们吹迫罪人祈求相信的信心。据说支持这话的经文是「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太七7-8)但马太福音第七章所说的是信徒的祷告,完全没有提到带着不信来祈求信心。 我们当谨慎,千万不要用上自己最喜欢的引句来证明自己先入为主的概念,以致犯了断章取义的弊端。因此,强调查考上下文的重要性一点也没有言过其实。 原则三:不要在圣经上加添 不论是有意或是无意的,使我们在圣经上加添的至少有四种情况:(a)按传统,(b)按类推法,(c)按推论性三段论法,(d)按感性的争辩。 (a) 按传统 我曾与家人在西爱尔兰的亚基岛(Achill Island)上度过愉快的假期。我们逗留在一个名为都格(Doogort)的偏僻村落,当地的一个旅游点是一个很古旧的墓园,特为埋葬未受浸的婴儿而建设。这小小的坟地靠在山崖的右边,远离人烟。我随便走走,看看小石碑,想到那些可怜的母亲的苦痛,听信祭司说他们所爱的婴儿因未受浸而不能进入天堂。这个墓园是奥古斯丁的遗传祸及后代的证明,警戒我们在圣经上加添的恶果。因着靠受浸得更新和原罪的观念,奥古斯丁相信未受浸的婴儿会被定罪,因为他们在亚当里犯了罪,要永远灭亡。这是多么残酷和黑暗,人若将圣经与人的智慧和逻辑妥协,所产生的学说必定荼毒后代。从罗马天主教遗传下来的教义(如无玷的观念、永远圣贞和玛利亚的假设)是最佳的明证。 我们必须单从圣经找出信仰的真道和教训。罗马天主教宣称教会传统等同于圣经权威,这是何等令人忧伤的错谬。 不幸的是,改革派研究学校也太依据教规和约章。夏保罗(Paul Helm)是西敏斯达加尔文学说的支持者,他揭露了这个不健康的倾向。他曾写道:「实际上,教义传统就是将一套教训经年累月的传递下去。这就是改革派教会所经历的,从加尔文到比萨(在日内瓦加尔文的继承者)也可以追溯这个传统,约翰洛斯(John Knox)以及后期的亚米斯(Ames)和柏坚斯(Perkins)也如是,直到信仰约章被扼要地订立之时,其中最显著的是(在英伦岛)西敏斯达教条(1648年)与及附设的文件沙科教条(Savoy Confession, 1658年),并浸信教条(Baptist Confession, 1689年)。」(《加尔文和加尔文主义》Calvin and the Calvinism, 第3页)。夏保罗对改革派的遗产极为重视。这种对待教义传统(doctrinal tradition)的方法,使人的错谬和不必要的加添渗入学说中。我们已指出奥古斯丁的错误见解如何给改革派神学留下不可磨灭的痕迹。单单遵从圣经是十分重要的。此外,不论是改革派或罗马天主教,我们都不可给它们留地步。 (b) 按类推法 信徒以类推法来辩说,通常会不知不觉地在圣经上有所加添。婴儿受洗就是一个好例子。新约圣经从没有提及婴儿受洗,但人却辩说,如果希伯来人有权给孩子们施行割礼,作为约的象征,如此类推,基督徒也该有权给他们的儿女施洗。这是立约神学的辩说,但肯定不是圣经的教训,因为它从没有作出这样的教导。这是在圣经上的加添。更大的错误是「借受洗而得更新」,这个错误可从亚基岛上的墓园遗址可以看到。 (c) 按推论性三段论法 我们已看过推论性三段论法在圣经上的加添。那些教义如完全无能力、有限的救赎和无法抗拒的恩典皆来自这个方法。要证明这一点,让我们再看罪人应否被吹逼去祈求得救的信心。争议的地方在于既然罪人可以祈求:「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那么按逻辑来说,他自然可以祈求神赐信心,使他能相信。三段论法描述如下: 人被邀请去向神祈求恩赐; 信心是一种恩赐; 因此,人应该祈求信心。 这是简单的逻辑,没有引用任何经文(以弗所书二章八至九节所指信心被误解成恩赐),且带出没有理据的结论。表面看来,结论十分合乎逻辑及令人悦服,但这是在圣经上的加添。我们要问:既然税吏可直接向神求怜悯,为什么其他人必须祈求信心去得怜悯呢?甚至那对主说:「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帮助」的人,没有向主说:「先生,我不相信;请将信心赐给我。」(可九24)这种混乱的思维来自在圣经上加添了先入为主的假设,并将某种神学理论强加于经文上,结果带出圣经没有教导,借推论性三段论法来订立的教义;我们已用了很长的篇幅指出加尔文派五要点学说,借推论性逻辑和连锁推理得出来,并误导读者离开圣经。本书要辩说的是,推论性三段论法逻辑对订立和维护圣经的道理是完全不恰宜的。 英格列派中的高普斯顿(Edward Copleston)在一八二一年的著作中,恰当地评论到加尔文派学说的教规与按逻辑而带出的决定论(Determinism)。我们同意高普斯顿的建议:「我们须遵从圣经的教训:按正意分解圣经绝不会引导我们超出自己的领悟……我们若订立一些概念来作为信仰的标准,并要求附和从这些概念而来的推论,我们便离弃了又真又活的神,使自己的脑袋变成偶像。」(《须要与预定》Necessity and Predestination, 第141页)。 (d) 按感性的争辩 按感性争辩,也会在圣经上有所加添。有些人维护「个人被拣选得救」,说:难道神没有选择权?祂实在有。在我们未开始以感性和推论的辩说来建立一个学说前,让我们回到最重要的问题:圣经怎样说?换言之,圣经讲论神的拣选时,告诉我们什么?保罗在罗马书告诉我们,神只借恩救我们,又拯救凡相信的,不分犹太人和外邦人,这是神主权的选择。神拯救凡相信的人,不会因此被人操控,就如窑匠不被陶泥主宰。我们可以继续问一个问题:为什么有些人相信而其他人不信呢?答案不在圣经论拣选和预定的教训内,因为这些真理是指信徒得救后的福分。圣经教导救恩是神的工作,从亘古到永远(不是出于你们,乃是神所赐的—— 弗二8-9),是因信得着(凡信的—— 约三36),人是有责任的(只是你们不愿意—— 太廿三37)。我们不可超越圣经的启示,也不可让感性的争辩影响我们的观念。我们务要遵从圣经! 基督教界中还有许多做法不是出于圣经而是人所加添的。其中的例子有:宗派的存在、神职人员和平信徒之区分、服饰和名号、教会节期、得救者和未得救者的聚会。我们不能以圣经所没有教导的各种方法来订立教义。我们应该时刻警醒,防避传统、类推法、推论性三段论法和感性争辩的危险。不要在圣经上有所加添! 原则四:不要将圣经删减 人很容易忽略圣经中自己不喜欢的经文,声称它们不适用于这个时代和处境。自由派和现代新派的思想告诉我们,现在已没有绝对的道德。他们说没有所谓客观(objective)真理可以应用于任何疆界、时间和文化。「以往的事实」(old certainties)已被「相对定论」(relativism)所取代了。现代新派人士的表表者就是那些集大成者(Pluralist)(认为一切信仰都殊途同归),他们对宗教观念持有主观(subjective)的看法。他们说,圣经只可按写的人所指的范畴分解。还有,分析圣经更倚赖读者的主观看法和是否适用。圣经作为独一真确的意义已被摒弃了。 我们会遇到不信的人对神的真理作出评击。但叫人震惊的是,在信徒的思维中,这酵已慢慢并茁壮地发大起来。譬如,一些基督教释经者告诉我们,哥林多前书第十一章所提到的姊妹蒙头是一种民族做法,是当时在哥林多一种体面的做法。我们现在可以丢弃这个做法,因为现在的处境不同了。但当细心阅读经文,我们会发现姊妹蒙头不是关乎民族,而是圣经的教训。这不是体面的问题,而是关乎作头(headship)的教训(见林前十一3)。然而,似乎很少基督徒圈子仍遵从这个圣经教训。可惜的是,他们将圣经删减了。 同样,姊妹在会中保持安静也是如此。虽然圣经明说不许姊妹在会中说话(林前十四33-35;提前二11-12),许多聚会仍不接受这个做法。文化背境又再一次被视为主要原因。有人说保罗对女人有偏见,并他的见解反映当时以男性为主的世界观。但这种推理分析是很危险的,信徒应该完全鄙弃。这是对圣经的攻击。如果我们不给圣经加添什么,也不该删减什么。保罗的见证该是我们的目标:「因为神的旨意,我并没有一样避讳不传给你们的。」(徒二十27) 原则五:将经文互相比较 事实上,圣经的教训不可只建基于某一节经文上。将某一节或某一句抽出来,订立一个教训或学说,这是错误的。圣经是神交给人的全部话语,人必须全面地去阅读和分解。要研究圣经中的某一个题目,我们必须将所有相关的经文互相比较,如以赛亚说:「命上加命,令上加令,律上加律,例上加例,这里一点,那里一点。」(赛廿八10) 我们查看「拣选」的时候,已用了这个方法。将经文互相比较,我们便可见这词首先适用于基督,后到天使、以色列、在以色列的信徒、十二门徒、保罗和教会。要掌握圣经说的拣选,必须查看所有有关的经文和用法。我们指出这词被神学滥用,谬说个别罪人按永远定旨被拣选得救或被弃绝。然而,当我们以基督来开始,祂是神所拣选的,进而比较及对照以色列的拣选和教会的拣选,我们就明白,知道拣选的真理是关乎已经成为基督徒的人。圣经所说的拣选和预定,不是指罪人和他们的得救,而是那些已得救的人和他们后来所得的福分。只有详细阅读一切有关的经文,真理才得显明。 圣经教导「因信称义」的道理,也是如此。如果我们单根据雅各所说的去理解这个词语,我们可能得出因行为称义的信息。但当我们比较雅各所用的词和保罗在罗马书和加拉太书所用的词,就不难发现称义不是因着行为。但雅各说:「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雅二24)而保罗说:「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三28)这样,保罗说我们因信称义,不靠着行为;但雅各说我们因信称义,也有行为。这个矛盾怎样得到解答呢?我们解答这类问题时,必须确信神的话不会自相矛盾。要解答这个问题,我们应用原则二:查考上下文的语境。当我们比较和对照这词在不同的经文出现,清晰的图画就逐渐呈现。保罗所说的是罪人悔改归信主时的称义,在这里行为一点功用都没有。但雅各说有信心又要有行为,不是谈得救的基础,而是信徒生活的原则。如果我们只凭一处圣经去建立自己的见解,我们所理解的是很有缺欠的。当我们将经文互相比较,我们便会明白圣经将相关连的真理以不同层面摆列出来,每一处都部分描绘整个真理的意思。 我们还可举其它例子。要掌握真理的意义,我们必须比较各题目的出处,比较所有相关的经文。 * 时代,区分关乎以色列的(律法)和关乎教会的(恩典)。 * 教会,区分基督的身体——「教会」,和地方教会。 * 基督的再来,区分主为教会再临,和作为人子再临。 * 福音,区分国度的福音和恩典的福音。 * 审判,区分基督的审判台和白色大宝座。 要进一步研究这些题目和它们的区分,可参看《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各样不同的事物》(Rightly Dividing the Word: Things that Differ),印度阿米加尼福音堂(Amainthakarai Gospel Hall, India)出版。 我们需要仔细研读每一节经文和段落,这个方法有时可称为分析法(analytic approach)。然而,如果我们只停留在这个方法上,毛病就必然出现。我们还须将一切有关的经文段落齐集起来,作整体研究,这个过程称为集体合成法(synthetic approach)。史国治(Graham Scroggie)的《福音指引》(Guide to the Gospels)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并合了以上两种方法,齐集四本福音书,并排来读,然后再将每一福音书详细地分析。他另一本佳作是《揭开救赎的剧幕》(The Unfolding Drama of Redemption),这是全面研经的最佳例子之一。史国治说得有理:「我们只熟悉某些金句或宝贵书卷是不够的,我们应该认识整本圣经,并熟悉各个部分如何构成圣经的整体,因为这是一个渐进的启示,其中每一部分在结构上是与相关的各部分连络;惟有认识整部圣经,我们才能欣赏其中的伟大和经历它的能力。」(《揭开救赎的剧幕》,第一辑,第17页。) 因此,我们要将经文互相比较,不单依赖某一段落而忽略了其它段落的教训。保罗给提摩太的教导在今日同样适用,他说:「你当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悦,作无愧的工人,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后二15) 原则六:圣经保持缄默的,我们也保持缄默 圣经中有些事物是不让我们知道的。譬如,当使徒问主会否在那时复兴以色列国,主回答说:「父凭着自己的权柄所定的时候、日期,不是你们可以知道的。」(徒一7)人若肯顺服这些话,不知可省却多少不必要的争论和时间。人若尝试去计算和预测主回来的日期和国度复兴,是明明违背经文的清楚教训。 圣经亦告诉我们那些我们不用去知道的事,如:主荣耀显现的时候,谁座在祂的左和右(可十40);为什么有些人死得惨痛(路十三1-5);在乐园中听到的话(林后十二4);给得胜者写在白石上的新名(启二17);大能天使打七雷时所发出的宣告(启十4)。 以上提及的都是向我们隐藏的事。此外,还有许多事是圣经没有明明禁止的,但圣经却保持缄默。我们想到基督的童年。祂玩耍吗?祂作梦吗?祂有没有学习讲话、行走和阅读?我们必须尊敬地向这神圣奥秘谦卑,并认同圣经对这些问题保持的缄默。 我们应该对「如果……又怎样?」这些问题极为小心。如果以色列接受了拿撒勒人耶稣为神的基督,那又怎样?如果犹大没有出卖主,那又怎样?如果彼拉多释放了主,那又怎样?那么那些预言又怎样?它们会否有不同的描述呢?救赎又怎样成就呢?我们怎样解答这虚构的问题呢?事实很简单,我们不知道答案,亦无法可知。 有趣的是,有些在旧约时代属于隐秘的事物,在现今教会时代得到显明。保罗说:「这奥秘在以前的世代没有叫人知道,像如今借着圣灵启示祂的圣使徒和先知一样。这奥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稣里,借着福音,得以同为后嗣,同为一体,同蒙应许。」(弗三3-6)还有其它奥秘的真理,现在已被启示出来,如:福音(罗十六25),教会被提(林前十五51),基督住在信徒里面(西一24-29),天国(太13章)。读者想多认识奥秘的时代真理,请参看卫尔逊(T.E. Wilson)的《新约的奥秘教训》(Mystery Doctrines of the New Testament)。 我们已指出圣经没有解说某些人相信和某些人不信的原因。路加在使徒行传二十八章二十四节告诉我们:「他所说的话,有信的,有不信的。」分别是如何造成的呢?奥古斯丁的答案是绝对预定。但我们宁可不给任何解释,比错误的解释还好!在圣经中,预定不是指着救恩,而是指得救后的福分和目的。我们无法解说为什么有些人作了对的选择,而其他人却作了错的选择。但解释为什么不同的人作不同的选择,完全非人所能领会的。我们也不能借种种抽象问题去找答案,如抉择论、宿命论、必然论、责任、神权和自由意志。这些方法的潜在危险是我们会不由自主地以哲学作分析,而不是根据圣经。主耶稣向尼哥底母解释重生说:「风随着意思吹,你听见风的响声,却不晓得从哪里来,往哪里去,凡从圣灵生的,也是如此。」(约三8)我们可安心把答案留给主,祂是世人的救主,又是全地的审判者。 对于某些没有启示的事情,我们应该紧记摩西的话:「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申廿九29)圣经保持缄默时,我们也该保持缄默。 原则七:应用圣经的语言和词汇 我们不愿意「定无罪的为有罪」(赛廿九21),不排除应用非出于圣经的字眼。例如,三一的神(Trinity),或代替(substitution),都表达了圣经所教导的意念。我们应用这些字词时,要极度谨慎,并要准备去解释或印证它们的意思。然而,遵行这个原则可使我们免犯错误,不至偏离。例如,请看那些在圣经中给主耶稣的美妙名字: 主,人子,神的儿子,独生子,神的羔羊,话(道),爱子,神的基督,救主,圣者,我就是(我是)。 这列表还未完尽。为什么有些人要找些非出自圣经和尴尬的名号如神人(God-man)呢?特别是关乎基督的本身,倒不如用圣经的话,岂不更好吗? 同样,传福音的时候使用出自圣经的词汇也较适切。今天有一个趋势,就是呼召罪人来向基督作一个承诺(make a commitment)。这是模棱两可的词。如果传道人指罪人应该凭信把他的罪交托给主,求主赦罪和拯救,我们毫无异议。但是,罪人被吹迫去与主立约作出某些个人承诺,那样传道人便偏离了福音的重点了。救恩不是一个约章或立约,由罪人向神订立。救恩是神怜悯罪人,借着恩,也凭着信。福音传道人不该应用误导性的字眼,他有充足的圣经词汇,如:凡接待祂的(约一12),信祂的(约三16),到我这里来的(约六35);当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稣基督(徒二十21),信基督(徒廿四24),因信称义(罗三28);你们与神和好(林后五20),我们……这首先(信靠)在基督里(弗一12),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弗二8),离弃偶像,归向神(帖前一9)。 除这些直接词汇外,我们还有许多在圣经中美好的比喻,我们可以使用它们把罪人引到神面前:人若喝我所赐的水(约四14);人若吃这粮(约六51);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约七37);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约十9);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启廿二17)。无论用哪一个词意,目的都是把罪人引向基督。我们同意郭霍特(Norman Crawford)的劝喻:「罪人不应被指派做任何事,只该仰望主,因祂已完成一切救赎之工。」(《奉祂的名聚集》Gathering unto His Name, 第112页)。非出自圣经的尴尬词汇如「作出承诺」,最好是避免使用。传讲福音时要用圣经的词汇。 福音传道人不应犹疑不用圣经的字词,如称义、救赎和赎罪。传道人的责任是向会众解说这些字词,不应试图避开。我们也不应摒弃圣经指着罪的字词(尤其是淫乱的罪),而以现代传媒所用的字句取代。街头俚语更应避免。用圣经可敬的话,「务要传道。」(提后四2) 若引用神学字句,就应加倍小心。譬如,如果我们告诉罪人他是完全败坏,我们是否制造出沟通上的难题呢?甚至追随加尔文学派五要点的人都承认这词汇有误导性,他们通常要花许多精力来解释这词所不代表的意义。当我们想描述人堕落的情况和人的性情时,我们最好用圣经的字词:恶(太十二34),恶念、苟合(可七22-23),失丧(路九10),罪(罗三19),定罪(约三18),罪的奴仆(约八34),在罪恶之下(罗三9)。注意圣经也用比喻来描述罪所带来的败坏:瞎眼(约九39),病(约九12),为奴(约八34),黑暗(约八12),欠债(太十45)。因此,人都是罪人(路十五10),并须要悔改和相信(可一15),重生(约三3),和救恩(路十九9)。 最后,我们要转到敬拜时用的语句,这是更重要的原则。当圣徒聚集,一同掰饼记念主的时候,弟兄的责任是领导会众去敬拜。他们的赞美和感谢应该是满了表达各样献祭、会幕、诗篇、先知、福音和书信的丰富言词和语意。我们的心和言语该是充满基督。当我们读到路加福音中伊利沙伯、马利亚和撒迦利亚的颂赞诗章时,我们不赞叹他们所用美妙的圣经言词和比喻吗?明显,他们对旧约很熟悉,能流畅地使用其中的语句。当我们感谢神赐下祂儿子时,也该用圣经中可敬、崇高和受灵感动的言语。 我们既然有这些来自圣经的丰富字汇、比喻和例证,就不再需要在圣经以外找别的。一些非圣经用词附带许多假设,都是来自人的观念和理论。应该避免的神学用词包括:完全败坏或无能力,无条件的拣选,有限的救赎,无法抗拒的恩典,圣徒的忍耐,一般的呼召和特别的呼召,暂时的信心和特别的救赎。在传道、教训、见证和敬拜所用的言语上,我们该紧紧追随保罗对提摩太的劝喻:「你从我听的那纯正话语的规模,要用在基督耶稣里的信心和爱心,常常守着。」(提后一13) 第四章总结 我们提出七个原则,论到怎样查考圣经。第一,准确地阅读经文。我们很容易因额外加上自己的假设而误解了圣经。第二,理解一个词语或字句的意义,最好详细查看上下文。要看一个词语所在的背景与段落的思维是很重要的。第三,我们指出了不在圣经上加添的重要性。我们该避免以推论性逻辑去订立学说和教训,因为加尔文派五要点论的错谬大致上来自这个不恰当的方法。第四,我们不从圣经删减。我们该将神的全部教训指教别人和实行出来。第五,研究圣经时必须将经文互相比较。圣经从来不会自相矛盾,要从整体阅读,认识真理是一致的。第六、我们指出了圣经保持缄默的事,我们也应智慧地接受劝喻,保持缄默,这可避免无益的猜测。第七,我们呼吁人用圣经的言语和词汇,不论是见证或敬拜,我们尤其要小心来自神学却不符合圣经的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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