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神的忿怒
一. 我们不妨问问:这是应该的吗?圣经却大不相同。我们不能想像,讲论神的审判会大受欢迎;但圣经的作者却常常乐此不疲。圣经的特点之一,就是新旧约都强而有力的申述神忿怒的真实和可怕。彭克(A.w.Pink)说:“翻查经文汇编,就能看见圣经论到神的怒气、愤激、和震怒,多通论到神的慈爱和温柔。”(参彭民著 《神的属性》(The Attributes of God)第七十五页) 圣经不断重复的说,神对相信他的人如何恩慈,对不信的人又如何可怕。“耶和华是忌邪施报的神,取和华施报大有忿怒,向他的敌人施报,向他的仇敌怀怒。耶和华不轻易发怒,大有能力,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他发忿恨,谁能立得住呢?他发烈怒,谁能当得起呢?他的忿怒如火倾倒,磐石因他崩裂。耶和华本为善,在息难的日子为人的保障,并且认得那些投靠他的人。但他必……驱逐仇敌进入黑暗。”(鸿一2—8) 保罗盼望主耶稣有一天会“从人上在火焰中显现,要报应那不认识神,和那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他们要受刑罚,就是永远沉沦,离开主的面和他权能的荣光。这不是主降临要在他圣徒的身上得荣耀……的那日子”(帖后一7等节),这足以提醒我们:先知那鸿所强调的,并非旧约所独有。事实上,在整本新约中出现的“神的忿怒”,“那忿怒”,必只“忿怒”两字,都是用来形容神主动地用不同的方法,向抗拒他的人采取报应的行动的专用词句(参罗一18;二5;五9;十二19;十三4等节;帖前一10;二16;五9;启六16等节;十六19;路廿一22—24等经文)。 圣经也不只用上列的一般性的话来启示神的岔怒。如上一章所说,圣经历史已大声宣示了神的严厉和恩慈。如果《天路历程》(The Pilgrim’s Progress)一书可称为有关去地狱之路的书,圣经就同样可称为有关神忿怒的书,因为它充满了神赏罚的记载:从创世记第三章神咒诅赶逐亚当夏娃开始,一直到启示录十七至十八章和二十章倾覆“巴比伦”的大审判为止。 神的忿怒很明显是圣经作者们一点也不觉得需要禁忌的题材。我们又为什么要禁忌呢?圣经对它说得这么多,我们为什么觉得要三缄其口呢?一提到它,是什么使我们觉得局促尴尬?别人一问及,是什么使我们软化下来,甚至觅地隐藏?我们犹豫和困难的根由究竟是什么?现在所说的,不是那些不准备严肃地相信任何圣经真理,因而摒弃神的岔怒的人。相反,我是指很多自命是“圈内人”的人,他们坚定相信神的慈爱和怜悯,相信主耶稣基督救赎的工作,在其他事上扎实地跟随圣经的教训,却在这一方面畏缩踌躇,不敢同样扎实地响应圣经教训的人。困难究竟在那里? 二. 例如,对一些人来说, “忿怒”意指失去自制,是一种若非完全失去也是部份失去理智的“怒发冲冠”。对另一些人,忿怒是老羞成怒,或干脆是坏脾气。人就说,把这些属性冠在神的头上,未免大错特错吧? 答案是:当然会错,但圣经并没有要求我们这样做。这其中似乎有一些误会,是关乎圣经所用“拟人化”(anthropomorphic)的字眼一一即圣经惯用一般描述人的字眼去描述神的心态和性情。圣经如此做,基本原因是神照自己的形像造人,以致人的性情和位格像神更甚于像任何人所认识的东西。但当圣经用拟人化的手法谈论神的时候,含意并不是说,我们这些有罪的被造物所具备的,个人特性的有限和缺憾,在我们圣洁的造物者身上,也具备同样的性质。相反,圣经已假定神没有这一切。因此,从圣经的观点来看,神的爱并不致于盲目、冲动、不道德,有如人的爱。同样,圣经中神的忿怒,永不会像人的愤怒那样反覆无常、任性、易怒、和卑鄙。相反,神的忿怒,是对客观、道德上的罪恶作正义的和必要的反应。神只在需要发怒的时候才发怒。虽然少见,但人也有所谓义怒。但神的一切怒气都是公义的。一位又爱良善又爱罪恶的神,会是一位好的神吗?一位不在他的世界中敌挡罪恶的神,他的德性会完美呢?绝不。圣经说到神的忿怒,正是指着这种完美德性所必须有、敌挡罪恶的反应而说的。 对另外一些人,神的“忿怒”含有残忍之意。或许,他们联想到爱德华滋(Jonathan Edwards)著名的福言讲章,题为《在愤怒的神手中的罪人》( Sinners in the Hands of an Angry God),是神在一七四一年用来复兴新英格兰恩斐特(Enfield)镇那一篇。在这篇讲章中,爱德华滋的主题,是说“未经重生的人被神的手抓住,悬在地狱坑上”。他用一些最生动的火炉作比喻,去阐述这主题,使会众感觉到他们现时地位的可怕,也使他下面的结论大有能力:“因此,每一个在基督以外的人,现在要觉醒,逃离将来的忿怒。”任何读过这篇讲章的人,都会同意浸信会一位伟大的神学家史特朗(A.H.Strong)说得对。他说爱德华滋所用的比喻,无论多么清脆玲珑,也不过是比喻而已。即是说,爱德华滋“并不认为地狱是用火和硫磺造的;只不过用火和硫磺来象徵一个有罪和受责的良心,如何在不义中与神隔绝。”(参史氏著《系统神学》(Systematic Theology)一书第一O三五页)但这话并不能完全抵消批评爱德华滋的人所说:神施行的刑罚,竟要用如此字眼来形容,这位神必定是凶恶残暴的猛兽。 这样说对吗?圣经有两点可证此说不对: 其次,圣经中神的忿怒是人为自已的选择。在神未加给人地狱的刑罚之前,地狱已是人选择的境地,因人拒绝了神用来照进他内心、引导他到神那里去的亮光。约翰说完“不信(耶稣)的人,罪已经定(审判)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之后,就继续解释说:“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约三18等节)约翰的话正是他内心所要说的:神对失丧的人决定性的审判,是他们自己给自己的审判,拒绝那在基督里及透过基督临到他们的真光。归根结蒂,神对不信者所采取一切司法的行动,无论在今生或来世,都是要向罪人显明,并使他明白,他的抉择全部的涵义是什么。 但失去生命是什么意思呢?耶稣用他自己的一个严肃的比喻——“阴间”(在可九47和福音书其他十段经文译作“地狱”)——来回答这个问题。那是指到耶路撒冷城外一个焚烧垃圾的山谷;那里的“虫是不死的”(可九47),似乎是比喻到人性因著良心的责备而无尽的死亡;“火”是比喻痛苦的自觉到神的不喜悦;“外面的黑暗里”意指人知道不只丧失了神,也丧失了一切的善,以及每一样好象使人生值得活下去的东西;“切齿”乃指自怨自恨。这些东西无疑都可怕得难以形容想像,尽管已被定罪的人,已稍为知道这些东西的本质。但这些刑罚都不是随便加上的;相反,这此都显示了人是如何渐渐进入自己所选择的境况。不信者宁愿依然故我、不需要神、抗拒神、使神与他敌对;他将如愿以偿。除了那些自愿选择如此的人以外,再没有人站在神的忿怒底下。神在忿怒中的行动的本质,就是要给人自己作选择,从一切涵义来看,一分不多,一毫不少。神愿意尊重人的选择到这样的程度,或许使人困扰,甚至可怕,但他的心态显然名是无比公义的,和我们所理解的残暴、肆意、不负责仟的滥施痛苦,实有天壤之别。 因此,我们要记得,很多往往是高度象徵性的圣经经文,描绘到神是在忿怒和报应中与人敌对的王和审判者,解释这些经文的钥匙,乃在于认识神所做的,不过是批准和确定他所“临到”的人的刑罚而已,而这些刑罚,其实是人因着自己所选择的途径而咎由自取。这在创世记第三章,神第一次向人发怒的时候可看出来:亚当已决定在神赶他出乐园之前逃避神、远离神;同样原则,也适用于全本圣经。 三. —、神的忿怒的意义。 二、神的忿怒的启示。 三、神的忿三章里,保罗着意逼使我们面对一个问题:如果“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而“忿怒的日子”又要来,神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我们如何逃避人祸呢?这问题是迫切的,因为我们“都在罪恶之下”,“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三9,10,19)。律法不能救我们,因它唯一的功效,是激发罪恶,显给我们看我们离义多远。宗教的外壳也不能救我们,正如单单行割礼不能救犹太人一样。那么,有逃避将来忿怒的途径吗?有的,保罗也知道那是什么。他说:“现在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就更要藉着他免去神的忿怒。”(五9)藉谁的血?耶稣基督,神道成肉身肉身的儿子的血。“称义”又何解?意即被赦罪,被接纳为义。我们如何得救?藉着信心——即是扬弃自我,只信靠耶稣的位格和救赎的工作。耶稣的血——即他牺牲的死——又如何成为我们称义的基础?保罗在罗马书三章24等节就解释了。他说:“因基督耶稣的救赎……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什么是“挽回祭”?那是一种献祭,藉它赎去罪恶,挪去忿怒,取消罪咎。 下面会更详细看到,这就是福音真正的中心:耶稣基督,藉代替我们死在十字架上、背负我们的罪,“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约壹二2)。在我们罪人和神忿怒的乌云之间,矗立着主耶稣的十字架。我们若因信属于基督,就因他的十架称义,忿怒就永触不到我们,现在不会,以后也不会。耶稣“救我们脱离将来忿怒”(帖前一10)。 四. 彭克( A.W.Pink)说:“神的忿怒使神的性情完美;我们需要时常默想它。第一,好使我们的心,对神如何憎厌罪恶有适当的印象。我们很容易对罪从轻发落,掩饰它的可怕,为它寻找藉口。但越研究和思想神对罪的痛恨以及可怕的报应,就越能认识罪的可恶。第二,好使我们心灵里对神产生真正的敬畏。“我们……就当感恩,照神所喜悦的,用虔诚敬畏的心事奉神,因为我们的神乃是烈火。”(来十二2 8,29)我们不能“照神所喜悦的”事奉神,除非我们对他可怕的威严有应有的“虔诚 ” ,对他公义的忿怒有“敬畏的心”;而经常记着“神是烈火”,最能培养这些心态。第三:使我们的心热切地称颂(耶稣基督),因他救我们脱离“将来忿怒”(帖前一1 0)。我们是否愿意默想神的忿怒,将成为我们对神的爱心确实的测验。”(参彭氏著上引书第七十七页) 问题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