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新约记载的限制 本书从一开始就指出,近代研究鬼魔妖道的书不看重圣经的范例及教导是一件危险的事,它容易使人忽略了撒旦最重要的工作与目的,只附和流行鬼文化的潮流,以为做鬼的存在目的只是把人惊吓一轮便算数,不知道它的目的是要败坏人的灵魂,要人与它为伴到永恒。 但我们也要在这里指出,圣经记载鬼附与赶鬼的模式不是唯一的模式。若以“圣经没记载”便视之为不可能、不真实,这是另一极端的失误,就如有人以“圣经没记载属上帝的人会被鬼附”便认为基督徒不会被鬼附,这与“圣经没有记载吸食安非他命是罪,因此基督徒是可以吸毒”所犯的错误是如出一辙,亦即是误解误用了圣经原则。再者,它亦与我们的经验相反,因为我们见过基督徒被鬼附,甚至看过牧师和主教被鬼附的报告。 原来新约记载鬼附与赶鬼的经文是有它的限制的,但限制却不是缺陷,正如任何科学或知识性理论,愈明白它的限制,它的功能及效应就会愈有力;愈以为它是无所不包无所不能(科学新理论给发现的初期),它真实的功能与效应亦是最有限。 新约记载的限制 为什么说新约的鬼附与赶鬼记载是有它的限制呢? 第一,最明显的一点是,新约并不是什么“志异录”或“神怪大全”一类的书,凡它选录的事件,必是与新约成书的目的有关;换句话说,凡没关系的都不会被记载了。不被记载的当然不因此就不真实不可能,因此有否记载不是真伪的标准。福音书成书的目的是要申明神国已临,要预备好接受上帝的国并进入去,马可记载的鬼附与赶鬼全与此有关。东南亚地区常听见的养鬼与请鬼("神打”)与此没有必然关系,就算这些事是发生在第一世纪的巴勒斯坦,也没有必要收录在新约内。 第二,与上一点有密切关系的是,新约作者常以总结性的形式记载耶稣做过的工作,如“耶稣治好了许多害各样病的人,又赶出许多鬼。。”(可一:34),却没细述那些是什么样的鬼或怎样赶鬼,故我们应从已分别记载的来整理出解释及应用的原则,却不应以此作甄别真伪的绝对标准。 第三,耶稣虽然赶过许多鬼,但不等于说第一世纪巴勒斯坦地被鬼附的人全被耶稣处理妥当了,鬼都赶清了,这是不可想象的。正如耶稣虽然医好许多人,却不是说凡患病的都被耶稣医好了。耶稣来到地上的主要目的不是医病赶鬼,而是成就救恩,作多人的赎价(参可十:45)。简言之,第一世纪发生的鬼附事件仍然可以真实地存于圣经记载之外。 福音书其实存在着不少这等人与事的蛛丝马迹:一、耶稣时代是有些另类赶鬼人,他们“不跟从我们”(可九:38,路九:49),意思是说,他们很可能是不与耶稣门徒一同起居作息的人;二、耶稣亦提及在审判之时会拒绝一些在世成功的赶鬼人士(太七:22 - 23),他们也属圈外的人;三、耶稣承认犹太人中(指犹太教信徒)有成功的赶鬼者(太十二:27,路十一:19);四、使徒时代“有几个游行各处,念咒赶鬼的犹太人”,这些职业赶鬼人赶过什么鬼,我们全无所知,直到他们利用耶稣之名作赶鬼咒用才被记于新约(徒十九:13及下)。一个记于二世纪文献之“赶鬼咒”很可能亦是源自此经文:“我奉希伯来人,耶稣,爱埃巴,爱埃尔,阿布奥夫之神命令你。”约瑟弗甚至记载他亲眼看见一宗诡异的赶鬼事例,说赶鬼者利用所罗门提及的一种草药把鬼从人的鼻孔中赶了出来!这样说来,第一世纪若有不见记于圣经却又是真实地发生了的鬼附事件,我们这一代就更为可能了。 第四,承接上一点我们要强调地指出,撒旦若是又真又活的话,它就一定会用尽它的诡诈欺骗技俩来在这最后时刻倾巢而出。昔日没有今日有在它并不为难,也不见得怎样有违魔规!它一定不会墨守成规,这才是现代教会最要小心应付的挑战。 我们若比较耶稣遇上的鬼与保罗在腓立比遇上的巫鬼,就已经发觉鬼工作的方法有了改变(徒十六:9 - 21)。耶稣时代被鬼附的人都是苦不堪言的,吐沫和抽搐是常见,尖叫与自残也不是罕有;但腓立比使女的巫鬼却是人鬼合作无间(虽然使女也可能是非自愿的被鬼附),而使女又不见有外表看得出的苦状,这是犹太人不能想象的。虽然有人指出这是因为腓立比使女是外邦人,因此与犹太人的鬼附不同,这却正好说明,鬼是会按不同文化、种族,和宗教制定不同的工作策略,这绝对是可以想象的。 第五,鬼附仅是撒旦工作方法之一,却不是它唯一的工作途径,它也有许多其他同样险毒、同样致命的方法,如在现代的鬼魔工作论到的,只不过前者是猛烈的、可怖的,而后者是阴柔的,有时还是可爱可亲的,这才显出鬼魔工作的危险性。其实耶稣在比喻中亦有提到这一方面。在撒种比喻中(太十三:3 - 9),耶稣说到有些好种是给飞鸟吃去了;到耶稣解释这比喻时,他指出“飞鸟”就是“那恶者”(十三:19),它的工作就是“把所撒在他心里的夺了去”。跟这在“裨子比喻”(太十三:24 - 30)我们又再看见撒旦或其爪牙的影踪,这一次是以“仇敌”的身分上场,它的工作就是“将裨子撒在麦子”(25节)。在一个世俗化的时代,我们也许会称听过道又忘记的人为“贵人事忙”,不会想到撒旦的工作;一个麦子与裨子同生的时代则说成宗教繁盛、多姿多采。耶稣若是活在此时此地大概就不会这样客气有礼貌了,他很可能仍然会直接称之为撒且及其喽罗的工作,正如他当日直斥法利赛人的父是撒旦魔鬼一样。 不过我们仍要在这里重复申述,撒但在现代工作的重点策略不是鬼附,而是更隐蔽的、更容易讨好群众的;或如保罗说,是更像“光明的天使”(林后十一:14),更多元化的罪恶形式,这才是“魔惑众生”的可怖之处。在一个宗教热持续漫遍全世界的时代,教会实在有责任醒过来、站起来,为上帝的国作最后时刻的守望。 假如撒但在这一代的工作不仅限于记在圣经的形式,而教会又有责任要警醒守望,我们便需要对整个撒但的工作有一种教义上的了解。教义并不等于抽象理论,它是教会先贤之智慧与努力的结晶,具有很强的涵括力与指导作用。但教义不是启示,从来都不具备终极性,它总是向现代人的真实经验敞开,预备接受修改、重释,甚至是替代的。使人觉得它需要修改的,是人真实的却又不能被昔日教义盛载的经验。指引教义朝向什么方向来修改的是圣经-- 本章的目的正在这里:基于圣经与真实经验来解释撒旦论这教义。 B。信条中的魔鬼论 信经及信条是当代信徒为着 敬拜,或为着应付教会面对的具体挑战而整理出的信仰守则,因此它们是具有很强的时间和空间因素的。除了古信经外(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迦克墩信经和亚他拿修信经),自十六世纪及之后草拟的信条没有一套是所有教会都接受的,主因常是与宗教政治有关,与信仰无关。不过这些信经与信条都是由当代教会的先圣先贤所草拟,从它们学习绝对是一宗坐享其成的快乐事情。 魔鬼撒旦的名字最早见于十六世纪的信条,这现象是需要解释的。早期教会外受敌对政权的迫害,内有异端邪说的分裂,因此他们要面对的具体问题都与鬼魔邪道没有直接关系。当时教会领袖随着圣灵的引导,先定规了基督教的正典(圣经),然后按此正典归纳出基督教信仰的三大支柱:圣父、圣子、圣灵,这是使徒信经产生的目的,其后三条信经都是进一步阐释与界定三位一体的身分与关系的。 中世纪教会忙于巩固教会的地位,伸展教宗权威的境域,对内则注重修道生活、钻研经院哲学,并且提倡神秘主义。尽管这时信徒因着知识水平低落而容易受到鬼魔邪道的影响,这现实一直不成为教廷的议程,他们仍安于已有的信仰规模,不认为有改进的需要。直到路德发动改教,整个局面给翻转过来,苟安之隅不再能保有,信仰的反省及生活又再呈现蓬勃的现象。这时教会开始要面对一个现实问题:怎样使信仰能忠于圣经的教导,同时又能回应信徒真实的经验?十六世纪便成了更正教信条的黄金时代-- 魔鬼撒旦的角色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进入教会的信条内的。 但我们会从下面所列出的看到,信条中的撒旦角色主要是与人的罪恶行为有关,如试探、陷阱、罪的根源、罪恶生活等等。这些当然亦为现代教会接受,却不是现代魔鬼论的重点。现代魔鬼论多注重鬼附、赶鬼,或灵异界诡秘现象之类,亦即是倾向只接受极端事例为鬼魔的工作,对它在人的文化生活、社会生活,和道德生活的工作便容易过度轻视,造成种种悔之已晚的局面,这是我们需要在这里重温信条中魔鬼论的主要原因。 1。路德的小本基督徒要学 卷三,主祷文,第六祷告:“不叫我们遇见试探。“ 这祷告是什么意思?答:固然上帝不试探人,但是我们在这祷告中求他护卫保守我们,免得魔鬼、世俗,和自己的情欲迷惑我们,引诱我们陷入不信、绝望,和别的大羞耻及邪恶的事中。 解释:路德完全知到人的试探是有三个主要来源:魔鬼、世俗和自己的情欲,认清对象对成功地抵抗试探有密切关系;张冠李戴或以此代彼却是毫无益处。《小问答》不仅强调道德生活的重要性,更明指出道德生活的其中一个仇敌 -- 魔鬼。 2。奥斯堡信条 十九条:论罪的根源。“论到罪的根源,我们教会教导人:上帝虽是创造并保存万物的,但罪的根源是那恶者的意志,就是魔鬼与那不敬虔之人的意志。 解释:自古以来人就想解决一种逻辑上的两难:倘若上帝是创造万物又保 存万有的,罪恶不就是从上帝而来吗?第十九条指出另一来源:魔鬼与不敬虔之人的意志,这是不违反逻辑又合乎人的经验的,因为当我们作恶,我们知道作恶这念头并不来自圣洁的上帝,而是有时来自黑暗势力的引诱,有时则如本信条说的,是来自自己要“离开上帝”的意志。 奥斯堡信条有时是以“魔鬼”代表一切与真理相反的意见,或行为,如第二十条的知识,和二十六条的崇拜仪文。 3。协和信条 第九条,论基督下到阴间:“此条明言整个神人基督死后实在下到了阴间(而非指下到了隐喻的阴间、或坟墓、或灵埠)这是为求战胜撒旦,把信徒从死亡和魔鬼的权势中拯救出来。我们要弃绝所有关于怎样成就这些事的好奇问难,而将它们留待来世。” 解释:这是源自使徒信经的说话,历代教会都有人表示有困难接受,因为不知道它是本于什么说的,而基督下到阴间的目的又是什么?四世纪的区利罗(Cyril of Jerusalem)则说,基督是下到阴间去拯救在撒旦手下的希伯来圣者。本信条是从救赎教义来解释这句话,却拒绝另作无谓的揣度。事实上在第十一条它更明指出,妄自揣度“是应从虔诚人的心中完全除去,因为它们不是出于上帝,乃是由撒旦指使的。” 4。比利时信条 第十四条,论人受造、堕落、无能行善。指出人本为上帝按他自己形象造出来,可惜人“处尊荣而不自明、居高贵而不自知,反倒听从魔鬼自甘犯罪,结果自愿死亡沉沦。” 解释:比和时信条行文美丽而属灵意境丰盛深邃,堪当信徒灵性的指导。它虽承认罪的引诱源自魔鬼,但人因忘记自己本位而堕落却是无可推诿的责任。第十七条论基督如何挽救堕落的人时便说是“自陷于身灵的死亡”这是叫基督伤透的,因此他“大发慈悲来寻找人、安慰人。” 5。第二纥里微提信条 第七章,论万物的创造,天使、魔鬼和人。它首先肯定上帝是独一独尊的,因此定摩尼教有罪,因为他们“幻想有两个(善与恶)同永存的原则”。魔鬼并不是与上帝“势均力敌”的神,它“从起头是杀人说谎的”(约八:44)。它的喽罗是自甘堕落的天使,成了上帝和人的仇敌。 第廿四章,论节期、禁食,和肉类的选择。认为信徒在禁食期应避免足以刺激情欲的饮食,但这不等于说上帝所造的百物有些是不好的,不是这样,凡是他造的都是好的,“可以无分畛域加以使用”,故此“保罗称禁止吃肉为鬼魔的道理(提前四:l及下),并且斥责凡用过度的克制以求取得圣洁名声的人”。 解释:此信条特别指出二元论的错谬,因为它至终会强迫上帝与撒旦平分春色共享权力。不,上帝是独一独尊的,他造的百物也全然是好,人应存着感谢的心领受。认为某种食物足以刺激情欲,则是十六世纪北欧民间流行的思想。教会是具批判性地接受,但提出警告,要人有节制,这样既能避免因自由而放纵,又不会利用过分克制来求取虚伪的属灵名声。 6。海得尔堡问答 一问:关于人生或死的唯一安慰。答:或生或死,身体灵魂皆非己有,而是属基督,“因他用宝血完全补偿了我的罪债,并且救了我脱离魔鬼一切的权势”。 一二三问:关乎主祷文的“愿你的国降临”,内容是“求主败坏魔鬼的作为,和凡抬高自己、敌对你的一切权力,以及一切反对你圣洁之道的诡计,直到你的国完全来到,在其中你是一切的一切。” 二一七问:关乎“不叫我们遇见试探,但叫我们脱离凶恶”的内容。答:人既如此软弱,同时“我们的死对头-- 魔鬼、世界和自己的情欲 -- 不断向我们进攻,故要主用圣灵能力保守及加强我们,好叫在属灵争战中获得最后全胜。” 解释:本信条常把一整全的图画放在信徒的眼前,故其导言(一问,二问)先肯定信徒之生或死皆为主的人,而生与死的中间(即此生),又有耶稣的宝血救赎,叫我们能脱离罪之权势。这却不是轻忽了人的责任,或撒旦的能力,故需要求主败坏魔鬼的作为,好能在这场属灵战争中获胜。信条的宏观与微观都是如此恰到好处的,这是海得尔堡信条的特点,正好在论撒旦工作的问题上表达出来。 7。安立甘宗信条 第十七条,论预定和拣选。它分辨人恭敬地默想预定,和本于好奇,顺从情欲来思想预定之间的不同结局。前者是“满有甜蜜、美妙,和不可言喻的安慰,因为他们默想这道理,就大大坚固他们因基督得享永远拯救的信心”;后者却“对他们大有损害,因为魔鬼藉此必使他们陷入灰心绝望中,或陷入极其败坏,危险无异于灰心绝望的不洁生活中。” 解释:安立甘宗的卅九条是本于四十二条修改而成,而整个英国的改教运动自开始就含有极强的政治动机,其主要草拟者是大主教帕克尔(Archbishop Parker),他努力使英国更正教能符合奥斯堡信条,又为了协调当时的反对派,保留了凡没有迷信和神像崇拜色彩的古老仪式。故卅九条中魔鬼的影子只是一纵即逝。但值得注意的是它没有避讳不提,魔鬼乃是可以使人陷于灰心绝望之中。 8。韦斯敏斯德信条 第六章,论人的堕落、罪和刑罚。“我们的始祖被撒旦的诡谲和试探诱惑,吃禁果而犯罪(创三:12,林后十一:3)。上帝既特意要荣耀自己,便乐意按照他聪明和圣洁的旨意,准许这罪(罗十一:32)。” 第二十章,论基督徒的自由与良心的自由。基督为信徒获取了自由,使他们免受种种劳役与捆绑,而其中之一的自由即是从“撒旦的捆绑”挣脱出来的自由。 第廿五章,论教会。第五项,“天下最纯洁的教会也不免有混杂和错误。。有些教会堕落到不成为基督教会,而是撒旦的会堂(启十八:2,罗十一:18 - 22)。” 解释:韦斯敏斯德是一详细精辟的信条,共分卅三章。由此信条而编修的韦斯敏斯德大信条亦包含一百九十六条问答,有感太长,才于一八四七年改编成为小问答。这么详细的信条也极少讨论撒旦的问题(人犯罪的间题却反覆讨论了)。 从已讨论的,它定规撒旦要对人的犯罪负上责任,因为是它设的陷阱。但尽管如此,撒旦也是在被准许之下才能工作的,它本身并没有自决的权柄。准许撒旦者为上帝,而上帝的目的是要彰显他的旨意。加尔文主义对上帝绝对的权柄和荣耀的思想在这教义上已充分表达出来。至于说有教会 堕落到像撒旦的会堂,相信其大胆敢言之处,就是今天亦甚罕见,但其真确性却又是叫人不得不承 认的。 9。东正教非拉热大问答 第一○七问:“一切天使都是善良的么?” "否,也有邪恶天使,又称为魔鬼。” 第一○八问:“他们怎样变为邪恶的?” "他们受造原是善的、但越轨不完全顺服上帝,离开他而堕人刚愎、骄傲和恶意中。” 解释:东正教是以魔鬼来解释罪恶的来源,故在“论信经的第三条文”,第一五八问:“罪怎 样从魔鬼移于人呢?”答:“魔鬼欺骗夏娃和亚当,诱惑他们违背了上帝的命令。”(另参一五九 问与答)主要用词与思想,皆与一○八问的罪恶来源相近。无怪乎论基督带来的救赎是会看重释放 (二○六条),和施洗前要驱魔(二九六条)。 10。十八世纪以后 到了十八、十九世纪,更正教的信条有一个奇特的发展,这时“撒旦”“魔鬼”等名词静静地消失了,代之而起的是面目比较模糊的“罪恶”、“恶者”。而且论到“恶者”的工作时,还特意标示出是人意志的选择,因此要负全责,“恶者”的其他工作与命运是几乎没有提及的。 这些改变是可以解释的,也值得我们注意,因为对身处二十世纪完结,廿一世纪开展的前夕,我们有不少地方是颇相似的。 A。十八世纪是信条没落的时代:十六世纪更正教一方面是致力挣脱罗马天主教势力的笼罩而不断卷入种种争论中,十七世纪更正教内又兴起新经院学派的不同纷争,这种几达两个世纪的争辩无论对什么人来说都是太长了。进入十八世纪,教会就是厌倦争辩,无论以什么名目及目的发起的。信条由草拟到颁布都要经过漫长的讨论,十八世纪根本就缺乏了讨论教义的兴趣,信条的没落就是可以理解的。 再者,十七世纪的教会学者多为教外哲学、科学,或其他世俗思想所吸引,他们对自己的本门反没有什么心得,直接造成人对信条权威的忽视。 但从另一方面说,十八世纪的教会却是摆脱了传统的领袖与权力架构而向前突飞猛进。对内有日耳曼的敬虔运动(Pietist Movement)、英国的福音派复兴(Evangelical Awakening),北美十三州亦有由爱德华滋和威特腓德领导的大奋兴(The Great Awakening);对外则有宣教运动的漫延。教会好像突然间有了新的方向与行事历一样,撒旦的工作及角色都被搁置一旁了。 B。魔鬼学不是当代教会的紧急议程:信条从来都不是信仰大全,它是具有很明显的时间和空问因素的,因为信条只是以最简洁的方式来表达教会对某一问题的信仰立场而已。这是为什么路德和加尔文草拟的信条有很强的反罗马教会条文,而当更正教站稳了脚跟后,此等因素便淡出了信条。同样地,十八、十九世纪魔鬼撒旦的工作虽然并没有停止,撒旦崇拜亦是以这段时间得以扎根和扩展,但这等事情的影响比较上是属个别性及地区性,并未大得可以提上教会议会来讨论。提上教会议会作讨论议程的,若不是对内解决教派纷争,像浸礼宗内的加尔文浸礼派,和亚米纽浸礼派,便是对外处理教会联合运动,如福音派同盟、印度长老联合会,或中华基督教会等。前者固然有他们更紧迫的问题要面对,后者一类的合一信条更是以简洁为主,不会另添枝节妨碍合一。无论怎样,撒旦的角色都从信条上退下来了。 C。当代的杜会大气候: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初是唯理主义抬头,又是人对自己充满乐观精神的年代,撒旦魔鬼什么的并不是很体面的词语,学术界中人固然不愿提及,一般人若说看见撒旦的工作,亦容易招惹歧视的目光,很可能被人当作精神病患者来看待。当时人相信世界是可解释和可分析的,灵界亦作如是观。当时人相信奇特的现象是可控制及调节的,一切都在人的智慧与自然媒介的控制之下,并不需要诉诸超自然的力量与解释。 D。不追究根源:在自然科学精神的影响下,人倾向只解释现象,不追究被视为形而上的根源。十八、十九世纪的信条当然仍会处理罪的问题,但已经不像十六世纪,把撒旦作为罪之根源来解释。罪人犯罪是一社会现象,那人便当负上责任,既不需要归纳地说这是撒旦的引诱,也不必演绎地说因着原罪人人都有罪。因此这时期的信条都强调罪出于人的意志、人的选择,因此人要负责。 E。过度强化人的角色:透过自然科学的进展与成就,人相信上帝一切当得的荣耀都在人的能力范围内可以提供,人的问题亦在同一范围内可以得到解决,信仰变成了只是人与上帝之间的问题,没有其他,也不需要其他,撒旦便成了个无足轻重的角色。像“苏格兰信仰述略”,它可以近乎拟人化地叙述“罪恶”的工作("罪恶使人违反上帝公义和慈爱的律法,败坏他的性格,使他被上帝定罪”),但就是不肯进一步指出罪恶的主人是撒旦。 也许有人会说,撒旦不是信仰的对象,因此不需纳入信经或信条内。但地狱也不是信仰的对象,地狱在近代信条中却有它不容忽略的地位。又或者有人说,近代信仰宣言多只提正面,容易引起纷争或分裂的都会刻意回避。但“罪恶”并不是正面的,“不信被定罪”在讲究宗教合一与对话的时代也叫人为难,它们却常出现在现代的信条,因此也不算是忽视撒旦角色的好理由。 教会长久轻忽撒旦的角色,把它贬为信仰的某种前设,不是一个有位格有计谋又不断促成其计谋的个体,无怪乎近代灵异事增多之时,教会全无对策。 上述的情况跟现代教会又有什么关系呢? 一、无可否认的,今天的信徒缺乏了六十年代信徒那股护教的热情,一些抽象的争辩对他们来说是完全没有意义的。他们关心的都是及身的和具体的问题,谁能为他们解决这些问题,谁就是具有权柄,他们就会跟随他。昔日代表教会权柄的,可能是牧师主教,也可能是博士专家,假如他们的专长与他们关心的没有直接关系,这些人对他们来说是毫无意义可言。 十八、十九世纪因着几个属灵大富兴而扩阔了人的灵性空间,二十世纪末却是因着人对理性主义、唯物主义,和自然主义的失望,转而求诸心灵世界,不管遇上的是正是邪。这才是现代人最紧迫的议程,教会人士没有推诿的理由,身负圣职者尤为如此。 二、今天一个教外学者面对灵异界现象时也许不会急于去否认它,或企图用自然的方法来把它解释掉。教会的学者反容易有着样的反应,像用种种精神病的理论或词语来解释被鬼附的现象,但有些鬼附现象是完全不能用精神病来解释的(如说出他从未学过的外国语言)。今天没有人会要求教会或圣职人员对任何问题都有答案,但敢于正视问题却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也是我们必须走的第一步,企图用自然解释来逃避或掩饰关乎灵异界的问题,并不会增加我们任何学术声望的。 三、我们需要分辨什么是人必须付的道德责任,什么可能是具有更深远的根源。正如保罗会分辨提摩太的胃病是因为身体软弱,用点酒可能有帮助(提前五:23);他自己身上的“刺”则是出于撒旦的攻击,要靠着上帝的恩典来生活(林后十二:7 - 10)。这种属灵洞察力实在太重要了,缺乏这种洞察力的人常会用假智慧来充数。 四、信仰从来都不是单单上帝与人之间的事,圣经第一章是记载人失陷于蛇的引诱,最后一章是记载“行邪术。。杀人的、拜偶像的,并一切喜好说谎言编造虚谎的(全是属撒旦的标记)"被逐出城外(启廿二:15),撒旦从来都是不歇息的,忽视它之工作的只是愚蠢,简简单单的就是愚蠢。圣经勉励我们要与之战争,并要靠主胜过。在我们信仰的地平线内若没有撒旦的位置,就没有战争可言。我们不是可以平平安安地活下去,生命可能只是一个又一个失败的记录。因为连仇敌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他就是不可能不失陷的。 C(1) - 魔鬼论的教义特性 - 普世性的 基督教教义必须源自圣经,不然的话我们是称之为哲学、心理学、社会学,或什么学,总之就不是基督教的教义。但圣经不等于基督教教义,犹如衣料不等于衣裳;衣裳是按着某人特别的身裁与需要从衣料裁制而成,正如教义是本于某个特定群体,按着他们面对的具体问题而整理出来一样。 某些衣服可以适合所有人类,像内衣,但大多数衣服都会因应群体的独特性而发展出来,像民族服装。魔鬼论教义正有这两方面的特性。 第一方面,普世性的:它是符合基督教正统的信仰立场,是所有奉主名而立的教会都必须守的。不同文化的教会不能诉诸文化因素而另辟怪论,就如在一个精灵论流行的社会,那里的教会不能据此条件而说上帝必需与其他鬼怪平分权力。普世性的魔鬼论很多时候在信经与信条内已作了部分的反映。 第二方面,独特性的:这是因着自己的社会及文化条件而从圣经内找出回应的据点。这虽与普世性的教义同是出于一源,但自己独特的社会及文化条件要求它有不同的着重点,故仅仅翻译移植外国的理论是不足应付的。譬如说,香港人之讲究风水兆头、台湾人的祭祀习惯、泰国人的养鬼差鬼,甚至是东非的巫师以秘制草药来控制人的灵魂,这等现象不能从现有的英美书籍找到应对之方,它需要的是一种本土化的努力与挣扎。可惜这方面的果子未见丰硕。 下面让我们分别列出这两方面的特色来讨论。 一、普世性的 基督教的魔鬼论是要强调独一真神的。意思就是非二元的,就算是撒旦也不足与独一真神分庭抗礼。 历代以来人都面对着善与恶两种力量的分割:生与死、盛与衰。对人有益的,或为人喜爱的,人常以“神”称之;对人有害的,或为人惧怕的,人则以“鬼”称之。持神而避鬼是宗教常见的现象,这是人对神鬼的态度。但应怎样安放神鬼的位置呢?他们是自有永有,因此是同享永恒和权力吗?这是大部分宗教与文化的观点,不管是如希腊人(由巴门尼德 Parmenides 到柏拉图)称之为善的与恶的原则、印度教称之为真界与虚界,或中国道家用阴与阳的原则来解释,人其实是采纳一种简单的二元观来解释他的经验和世界。 基督教不能接受一种足以与上帝平分权力、分庭抗礼的二元论。虽然上一代圣经学者常以古代伊朗末世论对犹太末日文学的影响为理由,说新约亦有这种二元论的痕迹,但近代学者多不接受此说,认为新约尽管有采用二元论的词汇甚至是论据,但全是在绝对的一神主义下来使用的。而且所采用的也仅限于救恩史过程中一个阶段,二元思想在历史的起点与终点(创造与末世)都是全无地位的。不仅如此,基督教对诺斯底主义(Gnosticism)的定罪是十分明确的,特别是在定马吉安(Marcion)和摩尼教(Manichaeism)的事件上显明与二元论是不能有关系的。不错,基督教承认善与恶是两股极端相抗的力量,但这不是二元论独有的特性,人性本来就具有这种分辨是非黑白的能力。罗马天主教的神学虽然一直是在亚里士多德和亚奎那的思想影响之下(二者皆具颇强的二元论色彩),但连他们都强调,创造与受造、灵界与物界都不是两个永恒并存的原则,而是在一绝对者之下的不同存在模式。 这样说来,基督教既不是二元论的,她就是相信一元论(Monism)吗?不是的,起码说来不是田立克解释的那种一元论。田立克的二元论是深受谢林(Fredrick W J von Schelling,1775 - 1854)和神秘主义大师艾哈特(Meister Eckhart,1260 - 1327)之影响,田立克以本体论及臆测性的角度来解释世界和真体,结果他对一切邪恶势力都要从形而上学的范围内描述。换句话说,撒旦或魔鬼都不具位格的,它们不是真实的,只是一种型态,而上帝既是一切的基础,他自己就包含了一种两极性(duality):他既是型态的创造者,也是形态的毁灭者。在他本体的深处,这种两极性是和平共存的,当无限的上帝创造有限的活物时,这种两极性就具体地呈现出来,而他的创造能力亦会在人性内涌现,人一直想冲破有限,进入永恒,这就是他的创造力呈现的时候。但同一时间,邪恶是在他的自由范围之外向他引诱,要他挣脱限制,得着自由;是这样,人就是利用了他自己的创造力来创造自己的死亡。 田立克为了解释一切皆源于上帝,又复归于上帝,而成为万有存在的本体(Ground of all being),他建魔鬼撒旦也放进上帝的本体来解释,事实上什么都放进上帝那里来解释。譬如说,堕落是等同于创造的,那是二而一的,这样一来,真要对堕落负责任的,是创造的上帝,而不是接受引诱的人。田立克甚至认为上帝的本体是包括正与邪、道与魔在其内!进程神学家对于这思想自然大表欢迎,我们却要问,这样的思想有什么根据?它除了表明田立克是一位具创意的神学家外,我们不得不问他思想的来源,似乎这是读者的权利呢! 基督教既不接纳二元论,又拒绝田立克式的一元论,自然更不会接纳多元论(pluralism),因为它虽是较接近东南亚的宗教传统,却是与精灵论(Animism)没有本质上的不同。精灵论是一种物魅崇拜,它相信万物皆有灵,并认为灵能离物而自存,作福或作祟,故人要拜之。香港人拜的姻缘石,台湾人拜的乌龟大树都属这一类。旧约一律斥之为拜偶像或邪淫的事。 那么基督教是信什么的呢?或更重要地说,她怎样解释邪恶?首先,她完全否认妖魔邪道有任何唯独上帝能拥有的特性与权力。就如说,撒旦不是从太初就有,也不能存在到永远,万物的起点没有邪魔的影儿,历史的终局它也要一并消失于无有。换句话说,撒旦就是被困于时间系列之内,它既非自有永有,也不能存到永恒,因为这些特性是只能属于上帝的。 再说,撒旦也不是无所不知、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虽然严格来说这一连串源于拉丁的思想(全以“omni"为字首),只在中世纪才受教会重视,它们却颇能表达上帝独有的能力,而这种能力是不属于撒旦的。 不错,撒旦能知道的比人类多,但它仍然不是无所不知的;它能同一时间存在于多过一个地方,但它仍然不是无所不在的;它能作的也比我们强,但它仍然不是无所不能;圣经还强调它要得批准才能有所作为,这些都是基督教魔鬼论的重点。当基督徒信服圣经的要求,与撒旦争战,这些重点都是非常有效的。 那么基督教是怎样解释撒旦对人的工作呢?关键点不是撒旦的能力,而是人的意志。撒旦可以威迫,可以利诱,但它就是没有权力命令人要这样要那样,正如它没有力量命定这样命定那样是同一道理。这些仍然是只属于上帝的权能范围。要它的引诱构成为罪,必须要有人意志的选择作配合才成,这也是为什么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而上帝定人的罪,并因此而施刑罚也是合乎公义的。 说撒旦的能力是受到限制,不等于说它是可以被轻视的,这是现代有些基督徒容易犯的错误。笔者曾亲耳听到一个以赶鬼而薄有声名的传道人用轻佻的态度来述说魔鬼在现今的工作,那是另一种的属灵无知,与勇气和能力无关,只会叫人替他捏一把冷汗。对撒旦的工作既不渲染又不轻视,真是一种需要不断提醒的基本态度。 说撒旦的能力是受到限制,就一定要补上一笔:它受限制的能力仍足以败坏人及囚禁人(太十:l,路九:l,可十六:17)。从它在圣经中的名字看,它是人类最大的死敌,因此它叫“仇敌”(彼前五:8),是“控告弟兄的”(启十二:10)、爱迷惑人(启十二:9)、欺骗人(林后十一:14)。从另一角度看,它又称作“王”(启九:11),是“说谎者”(约八:44)、“杀人者”(约八:44)、“压制者”(徒十:38)、“空中掌权者”(弗二:2)、“管辖这幽暗世界的”(弗六:12)、“世界的王”(约十二:31)、“蛇”(林后十二:3)、“吼叫的狮子”(彼前五:8)。这样看来,圣经真的不会轻视上帝与人的仇敌。 但奇妙的是,圣经明说基督徒是有责任要胜过它(路十:19),保罗更把得胜魔鬼之道清楚列明(弗六:12 - 17)。这段经文是历代伟大的教会领袖爱用的,包括奥古斯丁、阿奎那、加尔文和马丁路德。虽然我们会留到本书最后一章才详细讨论得胜撒旦的方法,在这里却要指出来:撒旦的能力虽高于人的能力,它却要败于人与它的争战;撒旦的能力虽能叫上帝的创造蒙污,叫上帝的计划阻误,它却要在上帝指定的时间空间下被彻底粉碎,这才真正显出上帝是独一的真神。 然而说基督教解释撒旦对人工作的关键点是在人的意志,又是什么意思呢?让我们引用一个颇典型的求助个案来说明,求助者是马克(Mack),我们就称之为马克事件吧。 马克事件 马克爱看色情刊物、偷窥表演(peep show),加上经常性的手淫,已到了不能自制的地步,并且影响他的正常社交生活。当他的妻子发现他不断购买色情刊物后,震惊之余强迫他去寻求帮助。他们先去找属灵导师的辅导,经过会谈之后,属灵导师告诉他,他是被一只情欲鬼上了身,他所有不正常的行为都是情欲鬼在他身上工作的结果。于是他们举行了驱魔仪式,可惜没有果效,马克妤色如故。后来属灵导师放弃了,认为马克自己根本没有明确的意愿要戒掉好色的习惯。 马克夫妇转去寻找心理辅导员的帮助,心理辅导员发现马克好色的习惯源自他的童年时代。当他还小的时候,与他联群结党的一班朋友都是爱看色情刊物的,走在一起的时候,他们不是想办法偷别人的色情杂志,就是与任何肯跟他们结联的人玩色情游戏。童年的时间就是这样度过,而习惯亦因而养成,就是结婚后也没有改变。 这事件之所以是典型,因为它具备了好多投诉说是受魔鬼搅扰的元素,同一时间它又呈现许多灰色地带,而马克事件的灰色地带又是与人的意志有关的。 1。受搅扰因素: a。马克的好色范围是相当广阔的; b。且是持续了一段长时间; c。已到了失控的地步,人全无办法应付; d。直接影响他的社交及婚姻生活。 2。灰色地带: a。马克的好色活动跟其他自童年时代养成的坏习惯无别,如何能说是被情欲鬼附身? b。就算真能分辨出是有情欲鬼的作祟,也不能免除马克自小养成之罪恶生活的责任;简言 之,这个马克事件仍然可以说是人鬼合作而做出来的。 3。意志攸关: 人鬼能合作,全出于人意志的配合;亦即是说,是在人自由选择的范围之内。 从马克事件的记载,我们不能想象一种违反马克意愿,而“情欲鬼”可以成功搅扰他的情况。倘若这种情况会发生,那等于是说:情欲鬼要用女色引诱马克,马克立意不跟从,情欲鬼加强引诱,马克继续抵抗,情欲鬼无计可施下只能用强施暴,那等于是强奸了。倘若那真是完全违反马克意愿的,而他又会因被强暴而愤怒,他极可能是不能勃起的,“情欲鬼”仍然是无计可施的。换言之,马克持续不断的罪恶生活若是没有他本人“情投意合”的合作,完全是不可能的。马克的好色习惯是自小养成的,犹如一个人自小养成咬手指甲的习惯,到长大了仍然戒不掉,这时我们就是说他是受“咬手指甲鬼”附身作祟,也完全无济于事的。我们既不知怎样赶“咬手指甲鬼”,把坏习惯换个名称,叫它做鬼,完全推卸人的责任,也是只会延迟有效地处理问题,人除了继续受苦之外也是没有别的可能的。 这样说来,试探就可以分别是来自自己、来自世界,及来自魔鬼三方面了。这既是《路德小问答》和《海得尔堡问答》所列明的,是历代教会承认的,也符合我们的个人经验;硬把自己的责任推卸是不会找到解决之道的。 紧跟着的问题就会是:怎样分辨?我怎知道某一种缠累不去的问题是来自自己、来自世界,或来自撒旦?虽然这是个很在乎具体事件是怎样才能回答的问题,但有一项通则仍然是相当有效的:可以用自然法则来解释的现象,及自然媒介来解决的问题,我们就不诿过于鬼魔,不诉诸灵异,特别是与个人道德操守有关的行为。这既是务实的态度,也是“不渲染撒旦工作”之原则的贯彻执行。 C(2) - 魔鬼论的教义特性 - 区域性的 二、区域性的 使徒行传记载腓立比使女与巫鬼合作的事件(徒十六:16 - 24)是不可能发生在犹太人当中的,因为被鬼附的人是被视为不洁的,要被赶出城外栖身,因此不存在人鬼合作谋利的可能性;这就显出魔鬼是会按不同的文化、种族、地域,甚至是宗教背景而有不同的工作方法。这个观察符合人的经验,也是现代人类学的报告书所呈显的现象。 以社会学的角度来研究部族土人之鬼附现象者,原创人是泰罗尔爵士(Sir E B Tylor,1832 - 1917)。他相信人类是一个大的整体,“我们需要过去来解释现在,并以整体来解释部分。”在《原始文化》(Primitive Culture),他指出尽管土人没有我们现代的科学知识,他们却懂得运用自己的思想来解释发生在他们身上及自然环境的事,而最早期的精灵论(Animism,此名词及思想亦为他所创),即是土人尝试解释活人与死人之别,与及在梦中灵魂离开身体的经验。土人被鬼附的报告亦可以在这范围内得到解释,此即泰罗尔爵士的“化身论”(Theory of embodiment)。 泰罗尔爵士认为土人说的“鬼化身”(即我们称之为鬼附)是一种“野蛮人的哲学”,它们本身是好的,可以解释许多不寻常的现象,并且也能说明人莫名所以的患病经验,直到有一天医学知识普及起来,鬼附之说就会成为过去。 泰罗尔爵士是采纳了达尔文的进化论原理来用在人类学及文化史的研究,这是当代学术界的一种潮流。按他的理解,精灵论是人类宗教史的第一步,它是会迈向一神论而达致完满发展的。鬼附的报告亦如此,当人对自己的身体认识多一点,对病理学及药物学的掌握精确一点,鬼附以至许多不能解释的现象(如被鬼附者说出别种语言)就不再神秘了。由泰罗尔的时代到现在,我们经过了一个世纪的进步,无论是医学或人类学的发展都是超越了上一世纪的人的想象之外,但鬼附现象不单只没有减少,人类学在这方面的报告更是有增无已。 近代俄亥俄州立大学(Ohio State University)在四百八十八个社群研究,发现有四百卅七个社群是记录了真实的入迷式鬼附事件,亦即是占了九十巴仙了。这些地区及各占的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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