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老师欠我三声狗叫 认识洪钧纯属偶然。 每天上下班,我都要开车经过北四环附近的阜通西大街。阜通西大街有两个车流量较大的交叉路口,当红灯亮起,车辆停下来时,总会有一些人手里拿着一摞报纸在车辆间穿行着叫卖。上班时间叫卖的是早晨出版的一些报纸,下班时叫卖的是下午才出版的《北京晚报》。 如果车行驶到路口遇上红灯,我都会买一份早报或晚报。那天,我要了一份晚报,可是掏钱时才发现将钱包忘在办公室了,慌乱中将口袋掏了个底朝天也只找出3毛钱,我说:"对不起,钱带的不够",说着,便将报纸从车窗递出去想退还给对方。 "不要紧,先拿着吧,下次再给我就是了。"卖报的年轻人冲着我笑了一下,转身又到别的车辆跟前叫卖去了。 我记住了那张带着笑容的年轻的脸。 后来,接连几天下班经过那个路口时都遇上绿灯不能停车,买报纸的钱我一直没法还给那位年轻人。 那天,终于遇上了红灯,我赶紧将头探出窗外寻找那位小伙子,发现他正在离我几米远的地方卖报。 "喂……"我朝他喊着。他看见了我,笑眯眯地跑过来。 我将上次欠他的钱还给他,谢了他,又买了一份晚报。 从那以后,我常在路口停车时看见他,只要来得及,总要从他那里买一份报纸。 一天早晨,我去小区附近的一家快餐店吃早餐,意外地发现那个卖报的小伙子在快餐店干活。他也认出了我,很腼腆地朝我笑了笑。 "怎么,你不卖报了?"我问。 "卖,每天下午去,上午在这里干活。" "你叫什么名字?多大了?" 他犹疑地看了我一眼,说:"洪钧,18岁。" 其实,他怎么看也不像18岁,脸上还带着稚气,唇边只有浅浅的茸毛。洪钧告诉我,他每天早晨6点钟到下午1点钟在快餐店干活,两点多钟去报纸分发点领取报纸,然后拿到路口去卖,100多份报纸一两个小时就能卖完。 "听你口音是东北人,出来打工有多长时间了?"我问。 他听了,似乎愣了一下,然后支支吾吾地说:"是,是的……出来有大半年了。" 他抹干净了桌子,然后端着一堆脏碗筷进了厨房。 从那以后,我还是常从他那里买报纸,也常去那家快餐店吃快餐。洪钧不像以前那么拘谨了,有时活不多时,会凑到我跟前来和我聊聊天。我发现,洪钧虽然极力装出一副很成熟的样子,却还是会常常露出他的孩子气。 凭直觉,我觉得洪钧不像农村孩子,他身上有一种来自城市的气息,我不能将那种气息形容出来,那是一种感觉,无法说出来的感觉。 一天,我问洪钧:"你这么小就出来打工,是初中毕业还是高中毕业?" 他迟疑了一下说:"上到初二就没上了。" 我说:"是因为家里生活困难不能供你上学吗?" 他低下头说:"不,不是的,是我自己不愿上。" "为什么?"我吃惊地问。 "我不喜欢上学。" 我劝他说:"你还小,应该上学,应该多读点书,你总不能干一辈子刷碗洗盘子的事啊?" "我就是不爱上学,我不喜欢老师,我讨厌他们。"洪钧说。 "为什么呀?" "他们一个个都是爱说假话的伪君子,对学生说的是一套,自己做的又是一套,都是骗人的。"洪钧愤愤地说。 没想到洪钧对老师有这么深的成见。我想他一定是受过老师的伤害。 "你这是将老师一棍子打死啊,难道老师都是爱说假话的伪君子?你太偏激了吧。"我笑着说。 "反正,我见到的老师都这样。"他固执地说。 接着,他跟我列举了一个个"证据"来证明他的判断是真实的、正确的。 第一个说假话的是我上小学时的一个语文老师。那时候,我其他成绩都不错,只有语文成绩不太好,特别不喜欢写作文。教我们语文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女老师,说实话,开始我们都挺喜欢她的,她长得很漂亮,说话声音脆脆的,像百灵鸟,我和同学们在背后给她取了个外号叫"白雪公主"。 也许是我的语文成绩拉了全班的后腿令她着急,三年级下学期开学时她对我说:"洪钧,如果这个学期你能每天坚持写一篇作文,我保证趴在地上给你学三声狗叫。"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疑惑地问:"您说的可是真的?" 她很严肃地点点头说:"当然是真的,如果你能坚持,我保证不食言。" 我一听,心里激动得乐开了花,让漂亮的女老师趴在地上学狗叫,那该多有意思呀,那一定是轰动全校的新闻。 我将老师的许诺悄悄对跟我很要好的几个同学讲了,他们也都很激动很兴奋,大家都给我鼓劲说:"这有什么难的,不就是一天一篇作文吗,你一定能坚持。"他们都想看女老师趴在地上学狗叫的样子。 于是,我写作文有了巨大的动力。有时绞尽脑汁写不出来时,也想放弃,可是一想到女老师学狗叫的样子,我又硬着头皮坚持写下去,那个学期我真的坚持做到了每天写一篇。怕老师抵赖,我每个星期还将自己写的作文送给她看。 一个学期终于过去了,我一共写了100多篇作文。 期末考试结束后马上就要放暑假了,可老师似乎忘了自己的诺言,只字不提学狗叫的事。我心里暗暗着急。 那天上午,是我们最后一次到校,拿了成绩单和各科老师布置的暑假作业,我们就不用到学校去了。女老师来给我们布置语文作业。我心想,这可是最后一个机会,我一定要当面问问她学狗叫的事,也许她把这事给忘了。 她布置完作业正准备离开教室,我突然站起来说:"老师,您还欠我三声狗叫。" 她听了,吃惊地张大了嘴巴。这时,教室里一阵骚动,因为班上同学几乎人人都知道老师和我打赌的事,这时都想看老师是不是真的会信守诺言。 女老师的脸上泛起一阵红晕,她恼怒地说:"你还当真了?我是为了鼓励你才说的,你看,这个学期你的作文不是有进步了吗?再说,老师怎么能学狗叫呢?亏你想得出!"说完,她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呆呆地站在那里,心里难受得直想哭。 这时,坐在我后面的一个同学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说:"只有你这个傻瓜蛋才信她的,活该!"我想都没想便抡起拳头朝他的脸击去,那一拳正打在他的嘴上,嘴流血了,他捂着流血的嘴说:"你个傻X,有种你找她去呀,干吗冲着我来?" 我背着书包像丢了魂一样离开了学校。虽然期末考试我的语文成绩第一次突破了70分,可我一点儿也不感谢她,因为她欺骗了我。当时我心里就是这么想的。 从那以后,我以在她上课的课堂上故意捣乱来报复她,以不做她布置的作业来报复她。总之,后来我成了一个让老师既头疼又无奈的差生。 上初中时,父母花了一万多元择校费,将我送进了一所区重点中学。说心里话,我也想改邪归正,不冲别的,就冲父母为我多花的那一万多元钱,我也得好好学习,不能辜负了他们。 开学不久,班上要竞选班干部。班主任老师当着大家的面宣布说,全班同学人人都可以参加竞选,谁得票多,谁当选。我也跃跃欲试,我想竞选文艺委员,我喜欢唱歌,还喜欢拉小提琴。为了能在竞选中获胜,我认真地准备了演讲稿,并将它背得滚瓜烂熟。 那是开学后的第一次班会,先是老师宣布报名参加竞选的名单,然后竞选人一个个上台发表施政演说。报名竞选文艺委员的,除了我,还有一位女生。她排在我前面,上台后她很紧张很慌乱,说得结结巴巴的。我上台后,先展示了自己的才艺,接着介绍自己如果当上了文艺委员将要组织哪些活动。讲完后,教室里响起一片热烈的掌声。当时我就觉得自己已经稳操胜券。 投票结果,我比那位女生高出15票。可是老师并没有当场宣布当选者名单,而是说投票只能代表一方面意见,谁最后当选还要与其他任课老师讨论才能决定。原来不是说谁得票高谁当选吗,怎么又变了?虽然心存疑问,可是这并没有影响我的心情,我认为这文艺委员我是当定了。 第二天,老师宣布班干部名单,从头听到尾,就没听到老师念我的名字,文艺委员是那个与我竞争的女同学。犹如一瓢凉水兜头泼下来,我的心一下凉透了。我万万没想到是这样的结果,老师怎么能出尔反尔,说话不算数呢?既然谁当班干部老师说了算,那干吗还让我们报名参加竞选?这不是将我当猴耍吗?我愤怒至极。 后来,我听一个很讨班主任欢心的同学说,将我从班干部名单中拿下来的原因是,班主任听说我在原来的学校表现不好。 我彻底地灰心了,也彻底地断了做一个好学生的念头。既然老师对我有成见,一开始就将我划到差生行列,我即使表现好又有什么用? 我又开始破罐子破摔,课不好好听,作业也不好好做,后来就越来越不爱上学了。上到初二,我就回家了,再后来我就出来打工了。 说到这里,洪钧打住了话头。 老师没有信守诺言学狗叫,没有信守诺言,便将获得高票的他从班干部名单中拿下来,这些在大人眼里也许不值一提的小事,竟如此深地伤害了一个少年的心。这也许是他的老师始料不及的。他们可能没有想到,儿童是以一颗敏感而又纯真的心来感知这个世界的,他们相信一切,信赖所有的人,一件成年人看起来微不足道的不信守诺言的小事,也许就会改变他们对人、对生活的看法,看到了一点虚假,他们便以为这个世界都是虚假的,看到了一点欺骗,他们就以为所有的人都是不能信赖的。 写到这里,我想起了发生在美国加州佛雷斯诺市佛里蒙特小学的一个故事。该校校长赖斯达特为了激励学生读书,别出心裁地给他的学生们许诺说:"如果你们能在4个月内阅读完7000本书,我便会亲吻一只小肥猪。"他的学生没有辜负他的希望,在4个月内完成了阅读量。赖斯达特校长信守诺言,他从当地一所大学的农业系借来一头肥胖小猪,在校内举办了一个别开生面的"吻猪仪式",650多名学生雀跃万分地观看他们的校长如何履行诺言,当校长真的亲吻了那只小肥猪时,学生兴奋得又蹦又跳。 我还想起了发生在前不久的巴克利吻驴屁股的故事。巴克利是美国NBA老牌球星。当中国籍球员姚明加盟NBA后,他宣布,如果姚明能在本赛季单场比赛中拿下19分,他将亲吻他的评论搭档肯尼·史密斯的屁股。仅过了两天,姚明就在与湖人队的比赛中一举拿下了20分。 巴克利准备践诺。电视台得知消息准备到现场拍摄。可是史密斯不愿意在观众面前暴露自己的臀部,于是作了变通,巴克利花500美元买回了一头驴,亲吻了驴的屁股。 赖斯达特校长知道"承诺是银,践诺是金",所以他信守诺言亲吻了小肥猪;巴克利知道"言必信,行必果",即使场面尴尬,仍毫不犹豫地将嘴贴上了驴屁股。"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话却是中国的老祖宗说的。 不要小看教师对学生的影响,它也许是任何教科书、任何道德箴言、任何惩罚和奖励制度都不能代替的一种教育力量。 一天下班,我开车经过路口时没有看见洪钧。在这之后的几天里一直没看见他,我以为他是专心去干店里的活了,或者又找到了新的工作。 那天,我去快餐店买早点,在店里没看见洪钧,便向店老板打听他的下落。老板说:"你说的是那个东北小孩呀,已经被他父亲领回去了。" 从老板的讲述中,我知道了事情的缘由。 原来,洪钧是离家出走的,他没有18岁,只有16岁,离家出走已近一年了,为找他,他父亲辞去了工作,寻遍了东北三省,后来是从一位老乡那里得到他的消息的。洪钧离家出走的原因是,他与班主任老师因一件小事发生了冲突,老师不让他上学,要他回去叫父亲来学校。他怕挨打,回家拿了几件衣服和500元钱连夜逃走了。他本想去深圳,到北京站转车时,钱被人偷走了,只好在北京流浪,后来认识了一个在北京打工的东北老乡,将他介绍到这家快餐店打工。那位老乡并不知道洪钧是离家出走。 洪钧还会回到学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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