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化基督徒”到有生命的基督徒 刘同苏 |
“文化基督徒”往往把信仰视作一种理念形态,却不知信仰就是生命,而生命就是“活着” 自以为是个“哲学王” 我到了北美好一阵子了。在中国的时候,我在一家研究院从事西方法学的研究。中国人对于知识分子都有不恰当的推崇,彷如有学问便可救国救民,俨如救主。作为一名高级知识份子,且研究的是超然抽象的法哲学,那是思考世界本质,拯救整个社会的“哲学王”。那时候我只佩服黑格尔、康德等故去的哲学家,在当代,我难得去钦佩一个还活着的人。 作为一名学者,理想当然是希望用自己的知识去改革当时制度上的不足,要建立一个更合理的法制,一个更民主的社会。但我那时还没有领悟到,任何制度最终的根基是人。如果人不改变,是根本没有任何制度可以对社会产生实际改革的。 成为“文化基督徒” 那么,到底要怎么样才可以令一个人改变? 这,就跟我们说的“救恩”有关了!人从来不应该仅仅是政治的机器,经济的动物。人,终是一个“全人”。“全人”,就是我们有一个更高的、灵性的,支撑我们生命的那一个生命,即通常说的“属灵的生命”。这一样才是个人和社会重建的根基。若不是在灵里转变的话,任何知识也好,技术也好,都不足以令社会产生根本性的变化,人的改变,是在灵里面。 有一些人念很多神学的书,在追求上得到理性的真理,在理性的范围内思考他们和基督的关系。这一批人,一般称作“文化基督徒”。但是,观念上的改变并不可以叫我们全人发生改变。真正全人的改变是怎么样的呢?除非有活生生的生命进入你,你也以活生生的生命去接受那个活生生的生命,那才是真正转变的关键。全人的改变,就是作出整个人生的改变,把自己的生命放到耶稣基督的主权以下。 我以前就是一个“文化基督徒”。我细谈关于洗礼的著作,是关于洗礼的的论文,觉得洗礼是合理的,决定接受洗礼。但是,即使在进入教会时,我的灵命状态仍停留在理性的地步。 遇到生命的激荡 然而,唯有生命的冲激可以令生命发生真正的改变。那么,是谁的生命呢?是耶稣基督的生命。他的生命,通过有血有肉的基督徒的生命,造成对别的生命的冲激。我的生命能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是因为我接触到一位老宣教士,他生命里头有那活生生的耶稣基督的生命。 这位老宣教士因病已不能吃、不能行,连说话都有困难了。但这位老人非常乐观、很爱笑,而且笑声爽朗,极富感染力。这是他非常自然的生命流露。在极度困乏中,他有从神而来的平安喜乐。他只能吃一种淡而无味的爆米饼,但他却像全心全意品尝烤鸭那般有滋味,而且还感恩:“神啊,给我吃这么好的东西!”我看到的是,他的内在生命如何面对周围的环境,而不被苦难压倒。他从心里领受神的赐予,觉得是最好的东西。 老人看到半溶了雪的地面有露出来的黄花,他就和这些花朵谈话,非常自然,像老朋友似的在讲话。试看,我们周围多少人追名逐利,到手后仍觉空虚,因为有更多的是得不到的东西,相当痛苦。这老人一无所有,却因为里头有真正的生命,所以就能很自然的领受神给的周围那些自然的、美丽的东西。 以前的耶稣基督对我这“文化基督徒”来说,只是书本里的观念,脑子里的逻辑。可是,当我看到这个活生生的老人生命里的耶稣基督之后,我突然认识到,真正的耶稣基督就是这么一个有血有肉的、全人的、活着的耶稣基督。在那一刻,我不仅仅是看到,更重要的是活生生的基督的生命,从这老人燃烧的生命中走到我的生命中来。我的生命就在那一刻重生。 在这位老人的安息礼拜中,有很多人作见证。有一位中年人说,与老人两星期前通电话时,老人告诉他:“我要去见天父了。”他之所以知道自己将近离世的理由是:“因为我现在的心情就像圣诞节前的儿童一样欣喜、期待!”在死亡面前是欣喜期待,是完全光明的憧憬未来,这种生活态度当时真的非常撞激我的生命。能像老人那样让耶稣基督鼓舞我的生命,那样的生活,我想这是我当时转变的一个很重要的地方。 “全人”的新生命 这新的生命肯定是全人的。耶稣基督的圣灵接触到的生命不只是头脑,而是整个生命都让这活的生命来主宰。这有血有肉的,道成肉身的基督的生命,就是我们教会中整个有基督生命的人的集合体,就是你周围的弟兄姊妹。在耶稣基督的身体----教会----里面,他真正给我们提供全面的、全人的、全方位的灵命体验与长进,因为这是耶稣基督生命展开的地方。 教会,这基督的身体,被放在这个世界的目的,就是给我们这些不完美的基督徒建立一个学校。我们一方面向外传福音,另一方面我们学习更能像基督。“更像”,是藉着每个人生命中的主体耶稣基督,帮助我们摒去旧的不好的东西。教会与世界的区别,就是人生有没有建基在这个生命的主体上。 我以前因为自己有知识,有社会地位,拥有那些“次好”的,不是灵命的东西,造成我那知识份子的傲慢,看不起其他人,从而根本不能和旁边的人建立正常的人与人的关系,也不能从别人那里汲取正面的东西。耶稣基督通过弟兄姊妹给予我们灵命。假如我们在教会不能向弟兄姊妹学习的话,我们其实永远不能和耶稣基督有正常的关系。 以生命传生命 当初,我之所以去念神学,为的是要追求,想看看真理是怎么样的。后来,慢慢参与教会的事奉与生活,我才慢慢的感觉到,神要让我传的,不仅仅是理性的真理,更重要的是他本人的生命。我要用整个生命,让耶稣基督的生命通过我的生命传给其他的人。 所以,我放弃了以前多年的研究工作和成就,去做了牧师。用世界的标准来看,放弃几十万年薪的法律界的职位是一种牺牲,但什么有形的东西能跟全人的健康、属灵的生命和永生的盼望这样的人生意义相比呢?我感到神巨大的祝福临到我,让我来做一个传道人。我从没有后悔我这个抉择。我愈是在教会从事这份工作,就愈感到喜乐、愈感到充实、愈感到神的祝福的丰盛。 2001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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