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家丽的见证
 

  我不适合娱乐圈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做人要正面,宁可自己吃亏,也不要亏待人,这是我家的家规。爸妈如此教导我们姊弟三人,我也一直秉承庭训,自觉做得还相当不错。

  十多年前,我参加歌唱比赛获奖,中学还没毕业,就投入了娱乐圈。但我不适合这个圈子。譬如有些事,我觉得很不公平;又有些事,我觉得与我做人的原则和父母的教训相违,让我如坐针毡,不愿意再在这圈子呆下去,盼改行做我能控制的事。于是有一天,我鼓起勇气对唱片公司负责人说:「我希望解约。」

  毅然转行

  那年,我有一首合唱曲得到不少奖,开始有点成绩,唱片销路也不错。虽然不是大红大紫,至少不算寂寂无闻。但我觉得这样已很满足,够了,可以急流勇退了。于是与公司解约,转行教唱歌。起初,我和朋友合作开学校,后来在家中个别授课。偶尔也接些登台表演,到中国内地、香港或其它地方演唱。转行后,有朋友见我说:「妳不在娱乐圈里工作,人变得开心了。」原来他觉得我以前在娱乐圈中愁眉苦脸。我想人要是入错行,心里会有多大压力啊!

  被劫受伤

  二00四年二月一个晚上,我约了朋友谈事情。那朋友迟迟不来,只来电说要稍等一下。于是我和另一作伴的朋友就一直等到凌晨两点钟,才决定回家。先送朋友回去后,自己就步行回家。

  快到家门时,忽然听到后面有急促的脚步声,然后「轰隆」一声,我眼前一黑,接着就是金星直冒。迷糊中,我觉得自己倒在地上,爬不起来。

  后有一出租车经过,司机停下来问:「妳受伤了吗?」那时我才知道自己刚才被劫匪重击头部,手提包已不翼而飞,幸而手中仍握着手机。司机问:「妳有电话吗?有电话自己报警吧。」说罢驾车离去。我呆呆地拿着手机,良久才按下三个9字(999是香港警局报案电话)。随后致电朋友,请她到我家来。

  救护车来到,女警替我包扎头部。当时我仍是眼冒金星。女警安慰我说:「不要怕,只流了一点血。」我以手掩头,蒙眬间看到手上全是鲜血,一滴滴地滴在地上。我摸摸脑部,已浮肿起来。救护车将我送到医院。我躺在床上等候缝针,耳中彷佛还听到鲜血滴在枕头上的响声。我在急诊室等候了好一段时间,血仍在流。

  姊姊赶来看我,医生对她说,不用担心,可能只是皮外伤。若不流鼻血,便无大碍。怎料医生一走,我就流鼻血。姊姊立即请医生回来。医生说:「妳留意吧,如她不呕吐,也无大碍。」可是鼻血越流越厉害,接着就呕吐,呕出一袋袋血水。医生说:「不能再等了,得立刻做CT。可能里面还有问题。」照过后,发觉外头骨与内头骨之间裂开,情况严重。医生说,如果外面有瘀血积着,令里面受压力,就会有死亡危险。

  面临死亡

  当时,我脑子里立刻回想我过去一生所发生的事。我问自己:到底我这一生做了些什么事?有些什么还没有做的?这时思潮汹涌。我想:人生就是这样吗?生命竟如此脆弱?我还有很多事要做呢!我很想结婚、生子、很想唱歌、出唱片、开演唱会... ...。我又想到家人,如果他们知道我重伤垂危,恐怕会非常担心。该怎办呢?应立即告诉他们吗?于是,我请姊姊先不要告诉家人。若是平安无事,免得他们白白担惊一场。但转念一想,要是我生命不保?那不是最后一面都见不着了吗?不,不,还是打电话回家告诉他们吧!

  当我与死亡如此靠近的时候,思潮不禁澎湃起伏。想起我过去所做的一切事,都像捕风,都像捉影,一点没有意思,都是虚空。过去无论我怎么努力工作,怎么关心人,曾拥有过什么,都是虚空。此刻我只觉得人多么渺小,多么无奈、无助、无能。我们不能掌控自己的生命。

  不幸之幸

  我的伤口约两吋长,缝针后痛得不能咀嚼,不能说话,否则痛彻心腑。当时我想,这次不幸之中,也有大幸,因我的骨头虽裂,却没有瘀血,小脑没有受伤,否则医生也回天乏术。我又想到那个出租车司机,虽然怕麻烦溜走,不替我报警;但是,因为他的停留,叫我报警,我才能获救。否则一直昏迷地躺在地上,必因流血过多及失去救治的机会而死。

  我在医院住了一周, 尚未痊愈,就央求医生让我出院。医生说要完全卧床休息,而且只能向一边侧卧。那时,我的头、颈、肩、手、身、脚都因侧卧而麻痹,不能转身,稍作移动就痛得要命,无法安睡,实在痛苦。我想:假如可以好起来,我将来要好好做人,做很多有意义的事,珍惜并享受每一天,多学几门技艺,多写几首歌... ...。真后悔以前虚度时光。

  我是罪人

  我总想,只要我好好做人,生活平顺,就心满意足,不需要信上帝。所以一直坚拒福音。直到二00四年五月,我才接受朋友邀请参加「艺人之家」的聚会。同年十一月接受耶稣的救恩。那天,我第一次参加九龙城浸信会的布道会。当时觉得听了几个月福音,是时候决志了。

  其实在「艺人之家」的聚会中,我也曾几次想信耶稣。但因性格内向,不愿意走到台前,于是就在座位上默默跟牧师做祷告,只是每次祷告到一半,就被一句话卡住了,没有接受耶稣。那句话是:「我承认自己是罪人」。因我压根儿不觉得自己是罪人。基督徒们问我,「是不是有什么事妨碍妳信耶稣呢?」我答:「为什么说我是罪人呢?」他们向我解释,「罪」不光是杀人放火;说闲话、妒忌、撒谎、恨人,都是罪。上帝恨恶罪。我觉得也有道理。就这个标准来看,没有人没罪,我也不可能说自己无罪。基督徒朋友又说:「其实每个人都有犯罪,只是不愿意开口承认罢了。」我想我何尝不也是「心里相信」,却不愿意口里承认呢?那为什么要因口硬而失去福气呢?

  明白罪的定义后,我就承认自己是罪人。圣经约翰福音八章1至11节的记载给我印象深刻。有一群人,把一个正行淫时被抓的妇人带到主耶稣跟前,希望耶稣定她的罪。耶稣却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后来那群人从老到少,一个一个的离去。特别触动我心的,是「从老到少」这话。也就是说,那些人从年纪大,到年纪轻的,一个一个自知有罪。年纪大的,活得久些,罪也犯得更多,所以先走。我终于走过「我是罪人」这一关。现在应该信耶稣,接受祂的救恩了。

  那次,很多弟兄姊妹和我一同参加布道会。我决志信耶稣时,大家都高兴极了,互相报喜,像是什么大喜事。弟兄姊妹又不停来电致贺。起初我不明白我一个人信耶稣,怎值得他们如此高兴;但我自己心里确也充满平安喜乐。后来我才明白,当一个人信主耶稣,获得救恩,连天使都要为他欢喜;我们大家在地上互为同一个身体(耶稣)上的肢体,当然也为对方欢喜。

  幕前工作

  信耶稣后,我对人生及对自己的看法都改变了。原来每个人、每个生命都是有价值的。人可以活得很有意义,我们可以为上帝而活。现在回想起来,真后悔十年前拒绝参加「艺人之家」的聚会。假如能早一点信耶稣,有上帝同在和引导,我的人生路必不会觉得那么难走。

  从前我在娱乐圈总觉很孤单,因为我的价值观、世界观等都和其它人不同。参加「艺人之家」的聚会后,得到牧师鼓励,说基督徒艺人也应当敬业乐业。由于艺人比较为人熟悉,有一点知名度,当我们为主耶稣做见证时,听众会比较留意,这样他们就有机会听到福音。我希望为主耶稣做点事,所以在二○○六年再签新经理人时,就接一些幕前的工作。例如拍些香港电视台的剧集及登台等,希望有机会和观众见面。不过重投入娱乐圈,须有不少适应。例如年纪已不年轻,常演别人的妈妈、阿姨等配角。但是我觉得这些都不重要,因为现在我更看重上帝的旨意。每一件为上帝而做的事都可以很有意义,也都可能被上帝使用。

  追求成长

  我信耶稣两年了,看见「艺人之家」的新来朋友,感受就像以前那些关心我的弟兄姊妹一样;他们一直带领我,陪伴我,为我守望,等候我决志,为我信耶稣而开心... ...。今天,我的角色和心情都跟以前很不同,深深明白圣经所说,要把福音一直传开去,信徒要主动将福音传给身边的人。

  我实在很喜欢圣经的教导,尤其是以前父母怎样教导我们,现在研读圣经,耶稣也是这样教导我们。当然,上帝的教导更好,更完备得多,我很认同和接受。所以常对人说:「如果你爱看书,不妨买本圣经来看,认识我信的主耶稣基督。」

  一年前,我参加教会的查经班,每人轮流负责带查经一次。当时想,我才信耶稣一年多,怎能领查经班?但弟兄姊妹都鼓励我,说准备时会有很大得着。于是我真的看很多书,预备很多资料,虽然带得不好,大家也很体谅,我也得到一次宝贵的学习机会。

  我更想向家人传福音。妈妈比我更早接触福音,去过教会。她甚至买过几个十字架给我们佩戴,家里又挂了些圣经字画。但她并不认识真理,现在也没参加聚会。她说,她上教堂那段日子,曾祷告过说:「如果这是真神,就叫我女儿信吧!」现在,我果然信了耶稣。希望妈妈和家人都有一天也相信耶稣,接受最大的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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