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儿童布道事工导论 长期以来对以下问题的论战可说是星火不断:什么时候,孩子才能对自己所犯的罪负责?什么时候,孩子才要接受耶稣基督作为救主?什么时候,孩子才要了解并接受神恩?事实上,儿童信主的问题可说引起不少的辩论与讨论。这是一个神学问题,但也是一个方法论的问题。它是信心、情感、教条,以及个人响应、转机,与是一个过程。这是我们的信仰核心,也是正确基督教教育的根基。长久以来,形形色色的讨论说明了一件事实,那就是,当我们在寻求整合救恩的教义以及布道方法的行为观点时,我们碰到难题了。既然如此,有没有可能,如果我们不尝试这样的整合,会比较容易面对这样的问题?如果我们暂时将这些何时、如何布道等难解问题放在一边,是否会比较容易些?如此一来,我们就避开了整合我们的信仰及行动的基本责任。这样作,也是承认接受这种理性不易了解的情形。那么,我们该如何做,才能完成基督徒应向万民传福音的责任?以下是Hayes在一九七八年提出的建议: 1.对接受救恩负责的年龄与年龄阶段发展观念不能连贯讨论 或许因为长期以来,我们总尝试将这两者连在一起,也因此在善意的试着要带领孩子们信主的事情上,我们做得越过头了。其实,武断的设个儿童能接受信仰的年龄,这样的作法是错谬的。而安排一段特定的日子作为儿童决志的时间,也一样是不正确的。归根就底,上帝至高的圣灵,并未依照一定的时间及年日来显明祂的救恩大工。 2.借着从小由基督徒爱心所显明的基督信仰教导,帮助孩子愿意相信耶稣基督。 这就是基督徒所说的:「布道预工」。借着这样的预工,从小在孩子心中建立正确根基,以作为信心知识成长及活跃门徒生命茁壮的基础。 3.避免对父母及孩子提出会产生焦虑的诉求。 在这方面,Hayes说的是一种浮滥,不本着忠心教导关于罪及救恩的圣经教训。在我们尽力尝试带领儿童、青年或成人事工上,我们都可以从圣经上找到如何引人归主的线索。我们必须在个人的热心及上帝的大能间求取平衡。如同罗马书十章十七节所说的,「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信心是目标,不是方法,是从听道来的。信心是凭借着基督的话而来的。过度属人的动机可能会拦阻信心的产生,信心是圣灵透过上帝的话语在人心里动工产生的。 4.教导基督徒明白在救恩上负责是对上帝,而非对人的行动。 5.让带领小孩子接受基督的诉求,产自于纯洁的动机,而且是以单纯、非公开的方式提出这样的诉求。 带领小孩子信主的动机绝对不宜诉诸于一连串外在的反应,也不可以让这样的诉求伴随着礼物、赞赏及一些特权。其实这样的滥用有形、无形报酬,藉以引导孩童信主的事情,根本不值一提,但事实上,这样的陋习却是存在的。如果在公开场合,赠与表示接受基督的孩童一些书籍,甚至是圣经,这样的方法都是应加质疑的。这样一来,任何一个孩子都可能会因为想要得到这些礼物,而决志接受基督。长期以来,我们的主日学都实施在众人面前决志信主的日子,这样的方式,可能导至失去接受接恩时个人必需承担的责任。但是,在考量这样的问题时,我们也必须保持明智态度,那就是耶稣基督面对孩童所说的,"不要禁止他们。" II.儿童布道事工要旨 儿童布道事工要旨就是要配合他们的年龄教导真理,并避免与各样争论混之一谈。将基督介绍与儿童时,我们必须保持信息的单纯性。Soderholm在一九六二年建议几个可供应用,介绍孩童认识福音的原则。 1.老师必须要清楚的解释孩童需要明白的救恩,藉以帮助孩童看重基督为世人死在十字架的意义。清楚的解释,神爱你、你有罪、基督为了赎你的罪而死,你必须向主承认你是罪人,并祈求祂的赦罪。那么你就能在神的家中,并且得着永生。 2.老师必须熟悉圣经经文,这些经文能够帮助我们带领儿童归向基督。这样的经文包括,约翰福音三章十六节、罗马书三章廿三节以及五章六节。 3.老师必需小心谨慎解释他/她所使用的名词。 4.老师必须依靠圣灵。藉由圣灵感动而生发的抉择唯一真实的抉择。 5.老师必须使用圣经分享福音信息。 6.老师在带领决志时,必须让孩童问问题。孩童所发的问题开启心灵的窗户,帮助我们避免将福音信息强行加诸于孩童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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