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拜音乐:传统或现代?
作者:林慈信
音乐崇拜会分裂教会吗? 对许多生活在西方社会的基督徒而言,现代音乐已成了他们生活的一部分──喜爱并天天欣赏,甚至溶入在事奉中。海外华人教会的英语崇拜(包括华语崇拜)多设有敬拜小组,着重使用现代音乐。我们也能找到许多提供训练的资源和新的音乐。例如在洛杉机就有一个非常实用的网站:http://www.worshipinfo.com 。 现代崇拜音乐的训练班已经从西方传到了世界各地,例如 DONMOEN 访问香港。亚洲众多的教会也掀起一股「敬拜赞美」的热潮,然而,这却被许多受传统「福音诗歌」(gospelhymns)喂养长大的教会领袖所质疑。尤其是受过古典音乐或传统崇拜仪式训练的,反对更为激烈。 当英语堂的会众要把现代敬拜音乐引进教会时,常常因而造成教会同工或会友之间的分裂。现代音乐是合适的敬拜音乐吗?是否只适用于传福音的聚会,而不适用于崇拜聚会?怎样的圣乐才可称之为「神圣」?如何在圣乐与俗乐之间划分界线?我们是否能在圣经中找到有关敬拜的原则并予以遵守? 基要问题:我们的崇拜是以神为中心,还是以人为中心? 什么是崇拜?圣经中的崇拜是以神为中心,是人对神,而不是对着我们自己。至于团契、教导、代祷、服事有需要的人,这些都是人对人的事工。传福音和宣教是对世界和对世人的事工。但崇拜是指向神,是关于神,即赞美神是神、祂的作为和祂所说的话语;崇拜也是为了神。我们敬拜和赞美神完全是为了祂的喜悦和祂的荣耀。 许多传统的福音派教会常常把崇拜弄得非常之以人为中心,掺杂着事务报告、恭贺、感恩等项目(不是向神,而是信徒之间的),遮盖了神的荣耀与庄严。我们必须对崇拜音乐的风格和会众诗歌的内容,小心审慎地处理:看看我们有没有专注于神?圣诗的歌词是否有指引唱者的心灵朝向神、关于神、为了神?还是将注意力集中在我们自己的需要上面:只期望在崇拜中可以得到些什么或在聚会完后有情绪上的满足?我们是不是已经把自己摆在崇拜的中心,而不是把神摆在中心? 旧约时代的赞美是溶合在崇拜中的,所谓的「全时间事奉者」不限于祭司,也包括利未人、看管圣殿的工人和歌唱者。由此可见:1.音乐乃是崇拜中重要的一部分;2.音乐事工是由音乐专业人士负责的。 新约时代的崇拜沿用旧约时代犹太会堂的崇拜方式,这是在新旧两约之间形成的,其内容包括四个要项:读律法书(神的话语),教导,歌唱和祷告。 崇拜音乐的历史:欣赏音乐大师的作品 每个世代,基督徒都会寻找他们认为最优美的音乐与诗词来颂赞神。在中世纪时,就有人将当时的歌曲汇集成册的「格里高里清唱曲」(取自领导这一工作的教宗Gregorian Chant)。这些清唱圣歌一直流传到现在,并成为音乐历史的一部分,对后来作曲大师有很深远的影响。 十六世纪发起了宗教改革。马丁路德写「上主是坚固保障」(A Mighty For tress Is Our God)等圣诗,呼召信徒起来与撒旦打属灵的战争,靠着主,最终必然得胜。当时,有些圣诗的音调是采用酒客在坊间酒舍喝啤酒时唱的歌曲。但是,今天却称之为「古典圣诗」。由此可见,问题不在于一般人所喜爱的音乐是否能用来献给神,作为最好的礼物来赞美主,乃是这些「流行圣曲」是否能引导人们朝向神? 最伟大的古典音乐作曲家巴哈(Bach)倍受马丁路德的神学影响。他是一位非常敬虔的基督徒,以音乐事奉多年,靠写合唱曲(Cantatas)、圣乐曲(Oratorios)和颂赞圣诗(Anthems)等为生。其作品是为了荣耀上帝,因而经得起时间的考验。每周,他为教会作曲一首,写上「SDG」三个字母,意思是「唯独荣耀神」。 与巴哈同期的人物韩德尔(Handel),独自在房间内与世隔绝了三个星期,写成「弥赛亚神曲」(The Messiah)。写作时,他因感受到神的庄严与荣耀而流泪,由于作品是如此的庄严,使当时席上的贵宾英皇乔治不期然地站起来肃立聆听,从而竟成了传统。直到今天,每当献唱弥赛亚神曲中的「哈利路亚大合唱」时,听众都会站起来。 巴哈与韩德尔不但是音乐大师,也以信徒祷告的心窥视到这位无限、全能真神的庄严与荣耀,并以音乐作出回应。他们反映了当时十七世纪的世界观:神是创造者,配得我们的敬拜;神的世界从祂所设计宇宙的规律和结构中表明出来。 十七世纪的英国清教徒运动(Puritan movement,1558-1660)谋求彻底改革教会的崇拜和所有圣工,以期能完全合乎圣经原则。他们认为,当时英国教会的崇拜及事工包含太多的传统、仪式和阶级。他们相信只有主耶稣才是王、教会的主,祂已经给予祂的子民一本圣诗,就是圣经中的诗篇。因此,信徒要唱诗篇!以十六世纪日内瓦的加尔文和他的同工们为榜样,清教徒们把诗篇加上韵律、节拍。例如圣诗「日月所照」(JesusShallReignWhere'ertheSun)就是取材诗篇第七十二篇的新约意译。 十八世纪的查理卫斯理(Charles Wesley)与其兄弟约翰卫斯理(John Wesley)在英国与美国的灵性复兴期间,写了许多圣诗,主题集中于个别信徒在灵里对神恩典的体验。众所周知的「神圣纯爱」(Love Divine)就是描述神的慈爱如何突然降临在信徒身上,使信徒灵里充满光明与喜乐。另一首是非常有神学意味的赞美诗「但愿所求」(And Can It Be That IS hould Gain?)。这些伟大的圣诗作家的作品蕴含着以神为中心的崇拜的丰盛与深度。这是值得流传给子孙的珍贵宝藏。我们可为这些歌词谱些新曲。 华人基督徒文化的根源:19世纪美国农村和福音诗歌 其实,华人教会所谓的「传统圣诗」不是如字面上所谓的「传统」。在技术上,可称之为「福音诗歌」。圣诗在窝特士(Issac Watts)与卫斯理时期达到了顶峰。 十九世纪的福音诗歌大师有芬尼克罗斯比(Fannie Crosby)和艾拉桑基(Ira Sankey)。他们的诗歌,重点在个人与耶稣基督的关系上,包括救恩和成圣。他们的诗歌都是属于灵修、团契交通、鼓励和传福音性质,而不是崇拜的圣诗,适合在布道会时唱。但是,也有几首福音诗歌是呼唤教会崇拜要注目仰望神,最显着的例子就是圣诗「你真伟大」。这是从斯堪迪维亚传来的,但许多福音诗歌则是美国所着的。一些福音诗歌的音调采自民歌,流行于美国南北战争(1861-1865)之前及战争期间。另一些是取材自描写士兵离家参加南北战争的歌曲。十九世纪,美国传教士把福音诗歌带到了中国,使这些诗歌变成了「标准」圣诗。今天,在教会中被广泛使用。 我们必须了解这些诗歌只是一个特别时期(「浪漫主义」)的音乐风格。这类福音诗歌的歌词多是指向基督徒而不是指向敬拜神的。例如「在花园中」这首诗歌是述说信徒自己与主耶稣交通的宝贵经验,不是敬拜诗歌。我们必须分辨这类「爱主」(灵修)形式的诗歌和以神为中心的崇拜、赞美诗歌是有所不同的。 为何华人教会采用福音诗歌的形式并高举为「传统」音乐?部分原因是在1858年天津条约和1860年北京条约之后中国才真正开始建立教会,有上千名基督教传教士从欧洲和北美来到中国。1900年后,从美国到中国的传教士比来自其他国家的还要多。到1926年,中国大概有八千名基督教传教士,大多来自美国中南部的农村乡镇。他们有许多是在小城的基督教大学文学院受过四年的教育和选修几门圣经课程(许多人未经神学院受训)。 这些有传福音负担的传教士来到中国,在内地的乡下、城镇传福音。他们的信息常常是十九世纪美国农村文化的包装。包括许多福音诗歌被今天的中国信徒所喜爱。虽然诗歌无论曲调或歌词并非出自中国人,但华人教会依然传递下去如「耶稣恩友」、「爱传福音」、「古旧十架」和「事主蒙福」等圣诗。今天,我们都喜欢歌唱耶稣如何爱我,但也要学习敬慕神的属性,祂的话语、祂的国度、祂的教会和祂要在我们生命中作主、作王。 (本文由马可译。译者按:本文原载于由中信出版的"CHALLENGER"2000年8/9月及10/11月两期刊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