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来说,有关被上帝收纳作(Adopt)他儿女这方面的教义,写书的人不多。一百多年前,有一位在当时相当著名的苏格兰神学家康吏胥(RobertS.Candlish)曾经写过一部关乎这方面题目的作品。他那本书在当时苏格兰的神学派系中,引起了极大的争论。他那部著作的主题是「上帝为父的身份」(或作:「上帝的父职」The Father hood of God)。接下来,他还发表了一系列讲章,分别以「信徒为子的身份」(或作:「信徒的后嗣位份」)和「信徒彼此间为弟兄的身份」(The Sonshipand Brother hood of Believers)为题。但自此之后,就再没有什么人着墨在这类题目上了。其原因,很可能是圣经有关上帝之父职这方面的教导,已经被普救论所取代了;也就是说,人既然在本质上是上帝的儿女,那么又何需被上帝收纳作为他的后嗣呢? 的确,每当一个伟大的教义被误用时,这教义就难免倾于为人所贬抑。因此,福音派讲台上的信息,一直缺乏强调上帝的父职、以及与其相对的、作上帝儿女这方面的教导。人们生怕给人误会他们是在宣扬普救论。除此之外,当然还有别的原因,例如,许多人在研究救赎的教义时,常常把「被上帝收纳」或「成为上帝后嗣」这个观念,不是跟「称义」就是跟「重生」视为同一件事来看待。所以,在一开始的时候,我们就要先分清楚,收纳不是称义,收纳也不是重生。 〖 非称义也 〗 有些神学家把收纳说成是称义中的「积极因素」。无疑,新约圣经的确从来没有把称义和收纳分割开来,但也没有把两者混为一谈过。试用人的常识来想想:一个人在被宣告无罪之后,你很难想象他竟然会冒起一个被收养的念头吧!称义和收纳两者间简直是风马牛毫不相干的事。难道当一个法官在宣判被告人无罪释放时,就表示他必须得把这人带回家,让他享受一切作自己儿子的特权吗?恐怕很少会有被告人有这种的痴心妄想吧!然而,圣经用了这些不同的词汇,目的是要让我们对上帝丰富、多重的恩典有更宽阔的了解(彼前 4:10)。当救恩的光芒透过圣经文字的三棱镜时,圣经丰富的词汇就把这道光析射成一片绚灿的光谱,每一道色彩都有它独特的荣美。收纳教义中所强调的我们和上帝之间的关系,是在称义教义中找不到的。 〖 非重生也 〗 收纳也不是重生。新约的众使徒在他们的书信中把这两样分得很清楚。使徒约翰所写的是最明显的例子,他说对于那些「不是从血统生的,不是从肉身的意思或从人意生的,而是从上帝生的」人,上帝就「赐给他们权利,成为上帝的儿女。」(约1:12-13)。在这里所提到的后嗣位份包括两件事:首先是我们被重生,因而获得足以成为上帝儿女的本质;其次是上帝赐予我们一种权利,叫我们获得真可以作他儿女的位份,好与我们新获得的这个本质相对应。约翰壹书3:1对这一点讲得更清楚些:「你们看,父赐给我们的是怎样的爱,就是让我们可以称为上帝的儿女,我们也真是他的儿女了!」约翰这话的意思是,我们被称为上帝的儿女因为我们被上帝收纳了,但这不只是一个虚有的头衔,而是我们实实在在可以经历得到的福份。这个名份与我们重生以后的心是相匹配的。上帝作了一件不是人能做的事--他在收纳我们为儿女之余,更把父自己的本性赐给了我们(彼后 1:4)。跟称义同一个道理,被神收纳是没有程度高低之分的,反之,收纳所表达的,乃是上帝赐给我们的新位份。要完全体会这个位份的荣誉,只有等到我们在荣耀里完全披戴基督的形象时才行(罗8:19,23;约壹3:2)。对收纳的教义认识清楚了,就应该表示我们对上帝的美善和上帝的慈爱等观念有了无比丰富的加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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