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缀满了神迹,由创世到主再来,由摩西所见的焚烧荆棘到但以理的狮子坑,由童女怀孕生子到主复活,每一页几乎都可见神迹奇事。对信徒而言,这些神迹证实了神的大能和由神而来的信息。但对未信者而言,神迹却是绊脚石--可见再怎么样的宗教也只不过是一堆神话故事罢了。未信者日常生活的世界中并无神的作为介入,自然界的正常规律从无间断;自然律便是一切。火焚烧时会烧毁;狮子会吞噬眼前的猎物;唯有男性的精子与女性的卵子结合才会怀孕;死人也不会复活。对他们而言,圣经中的神迹不过是「鹅妈妈」一样的童话故事罢了! 本章的目的,并非要替每一个神迹是如何发生的提出完整的解释,我们也不打算使全世界的人都相信:神迹是宇宙正常运转中的一部分。我们的目的是要使人知道:过去二百年来对神迹所持自然主义观点实际上是不合理的。相反地,这种自然主义观点是基于错误的逻辑和不健全的思想方式,先入为主地遽下结论而造成。本章将对三组(每组二个)问题提出解答:头一组问题处理神迹的可信度(可能性和可信性),第二组问题显示神迹并不违反现代的研究方法(科学方法和历史方法),第三组问题回应一般为解释神迹提出的宗教性理由(例如,神话及万有神在论〕。最后将证明圣经中所载神迹乃真实事件。 〖 神迹是否可能? 〗 有关神迹最基本的问题是:「是否可能有神迹?」如果不可能,则我们可以立时停止讨论,收拾包袱回家。如果确有可能,则我们必须针对视神迹为荒谬的论点提出反证。我们在斯宾诺莎的著作中可以找到这类论点的根源。他提出下列论证反对神迹: 1.神迹是违反自然律的。 2.自然律是不可改变的。 3.不可能违反不可改变的自然律。 4.因此,神迹不可能存在。 他大胆地宣称:「没有任何违反自然律的事会在自然界发生,也没有任何事情会与自然律相冲突或反其道而行,因为……自然界保持他固定、不改变的秩序。」(注3) 当然,我们无从反对上述第三点,因为不可改变的事是不会改变的。但自然律真的不可改变吗?斯宾诺莎对神迹的定义是否正确?他似乎悄悄动了手脚,将自己的观点溶入大前题中,认为宇宙以外没有任何其他存有(即神就是宇宙)。他一旦将自然律定义为「固定不可改变的」之后,当然便不可能有神迹发生了。他乃是根据当时最先进的牛顿物理学说,认为自然律是固定不变的。然而现代的科学家已经知道自然律并不能告诉我们什么事情必然会发生,它们只不过是将确实经常发生的事叙述出来而已。它们是统计上的可能性,并非不可改变的事实。因此,按定义而言,我们不能排除神迹的可能性。 他所采取的定义同时也带有他个人、反超自然的偏见,假设在自然以外,没有任何存在可以在自然界内有任何作为。这乃斯宾诺莎泛神论下必有的推论。如果神局限于自然界范围内,或根本不存在,则可将神迹视为秩序的破坏。追根究柢,如果神存在,则神迹便为可能。如果宇宙之外有任何存在,能导致某事物在宇宙内发生,则很有可能他会这么作。现在大部分的科学家要求显示神存在的证据,那便是本书第二章的主要内容。一旦我们确立了一神论式的神存在之后,神迹的可能性便无可排除了。 斯宾诺莎 (Benedict de Spines, 1632一1677)是近代理,性主义哲学家之一。理性主义相信所有的真理都能由不证自明的原则推论出来,不需要检视事实证据。斯宾诺莎有犹太人的背景,年二十时困他异乎常人的见解被逐出会堂。他深信只可能有一无限的实休,此外无他,因此他下一个结论:神就是宇宙(泛神论),自然律便是神的律。以此作为前题,神迹自然便被销除了。如果超自然和自然并无分别,则在自然界以外别无存有会干预。任何超越自然者必须超越神,而这是不可能的。 〖 神迹是否可信? 〗 有些人不否认神迹的可能性,但他们无法找到足够的理由使自己相信神迹。对他们而言,神迹虽非荒谬,却就是难以置信。英国伟大的怀疑论者大卫·休谟提出下列著名的论点,反对神迹是可信的。 1 .神迹违反自然定律。 2. 坚实、不变的经验一再确证这些定律。 3.明智之土必然有几分证据就相信几分。 4.因此,一致的经验既形同证据,而由事实可抽绎出一个直接和充分的证据,反对有任何神迹存在。(注4) 有人认为这个论证是说神迹不可能发生,但这太容易反驳了,仅须指出那是以待证明的假定(将神迹界定为不可能的事件〕充作论据的狡辩。休谟思辨的能力还没那么差,他其正的意思恐怕是:没有任何人应当相信神迹,因为我们所有的经历都显示神迹不会发生。就算我们没研读过休谟的哲学,我们在学校学的也正是这个立场。 休谟并非在定义中拿待证明的事作论据,他乃是在探证上进行了狡辩。他在察验证据以前,便假设自己知道所有的经验均一致地反对神迹。他如何知道在他以前和将来所有的经验都会支持他的自然主义?唯一确定的方法便是事先能知道神迹不会发生。换言之,他可能可以说一些人或甚至大部分人一致的经验都是反神迹的。但其他的人、那些曾经历过神迹的人又如何呢?因此他只选择了他所喜好的证据,忽略其他的证据。不论如何,他已犯了一个逻辑上基本的错误。 至于休谟的第一个原则「明智之士必然根据证据来决定信仰」,我们应当赞同。然而,休谟的「更大的证据」意谓「重复出现较多的证据」;因此,任何罕见的事件都无法与较普遍的事件在采证可信度上相提并论。休谟在这里玩花样了。这表示没有任何一个神迹能有足够的证据来导致一个有理性的人去相信它。休谟并非真的衡量证据,他只不过是将所有反对神迹的证据都加起来罢了。因为死亡发生在几乎每一个人身上,只有极少数死里复活的故事,他便将所有死亡的证据相加,然后下结论说:复活的故事必然都是假的。就算有少数的人真的由死里复活,也没有人应该相信那是真的,因为死亡的数目远超复活的数目。这好比说你若赢得彩票的话,你不应当相信那是真的,因为数以千计的人都输了。他的方法是将证据与可能性等同,认为你绝对不应当相信你会如黑马般突出得胜。打桥牌时一发牌便赢的可能性是1,635,013,559,600分之1。根据休谟的理论,你如果拿到这样的一手牌,最好放弃,要求重新发牌,因为你绝对不应当相信如此不可思议的事真的会发生。 科学家若真的根据这个理论来反对神迹才叫作不可思议,因为科学家本身的研究便不是根据这个方式。若一位科学家事先知道,一个实验按已有的自然定律会有何结果的话,他根本不会费时费力地去作那个实验了。休谟甚至承认说仅凭着观察过去的经历,没有可能确知将来。同样的,科学家不断地尝试藉着发现新的证据,来扩展及修订自然定律,以增加我们对自然定律的认识。休谟的神迹原则会使这种科学成为不可能,因为研究者绝对不应当相信他的数据,他的数据无法与过去一致的经历相抗衡。 休谟 (David Hume,1711一1776)是一位苏格兰哲学家和历史学家,生长于爱丁堡。他得到法律学位不久后,就决定不在法律界执业,开始研读哲学。他与斯宾诺莎不同之处在于他是一个经验主义者,主张检验和整理的事实典历史的证据是得到知识的唯一途径。在他的哲学系统中,自然律便是秩序的骨干,因此他对任何容许有神或神迹的思想都抱敌对的态度。斯宾诺莎对自己的观点极为独断,而休谟则对所有信仰都持怀疑态度,怀疑是否可能对任何事加以确定。他虽然不否定因果关系,但宣称对某一特定的结果而言,我们永远无法确定导致它产生的是什么原因。我们最多只能说某种形式的结果常是由某种形式的原因所造成。 惠特立 (Richard Whitely,1787一1863)在他所写的一本,小册子「拿破仑存在的历史疑点」(Historical Concerning the Existence ofNapoleon Bonaparte )中嘲笑休谟的观点。他探讨拿破仑所有的英武功绩,认为他的事迹太奇妙、史无前例,因此,没有任何一个理性的人应当相信如此的人物的确存在过。我们应当将他视如邦扬(Poi Bunion)及比尔(Peeks Bill)之类的人物。他的意思是,就算怀疑论者不否定拿破仑的存在,也「必须承认他们并未将平时用在其他人身上的推理方式,也用在拿破仑生平这特殊个案上」。「Richard Whitely, Historical Doubts concerning the Existence of Napoleon Bonaparte in Famous Pamphlets ,2nd ed.,ed.byHenry Morally (London: George Routledge and Sons, 1880),p,290. 〖 神迹是否合乎科学? 〗 许多人拒绝相信神迹,因为他们感到:如果我们容许神可以干预自然这样的思想存在,则不可能建立科学方法。科学方法建立在一致和规律的原则上,任何不规律的成因都会使科学成为不可能。就像布伦博士(Dr.Allan Bloom)所说:「对人而言,科学家便等于反对创造论,因他正确地认识到:如果他与创造论有任何瓜葛的话,他们的科学便会成为错误无用……自然界可能有规律,也可能没有;可能有神迹,也可能没有。科学家并非证明没有神迹,他们只是假设没有神迹。不作此假设,科学将无立足之地。」(注5) 用来显明神迹是反科学的论证有好几个,但我们这里审视的是诺威尔一史密斯(Patrick Novell- Smith)的论证。他反对超自然主义论者用神迹来解释任何事件,因为科学可能在将来为那件事找到解释。他的立论可总结如下: 1.唯有可预测的才有资格作为事件的解释(例如,自然律)。 2.神迹是无可预测的。 3.因此,神迹无资格作为任何事件的解释。 简单地说,唯有用科学方法来解释事件才能成立,其他所有的解释必须与科学一致,否则应闲口不言。 诺威尔史密斯宣称科学家应该保持开放的态度,就算有证据可以推翻他已有的理论也不应弃之不顾,但他显然已经关闭他的心灵,排除任何超自然解释的可能。他独断地坚持:所有的解释都必须是自然的,否则便不算是解释。他已作了一个极大的假设:所有的事件最终都将可用自然律来解释,但他并没有为这假设提出任何证据。他所以能够得出这样推论的唯一途径,便是事先已经知道神迹不会发生,这是自然主义者的信心飞跃! 科学家宣称解释必须具有可预测的价值,但在自然界中有许多事件是无法预测的。没有人可以预测一件车祸是否会发生,以及会在何时发生,也没有人可以预测一间屋子几时会遭劫,但是当这些事件发生时,没有人会说那是一件神迹。即使是自然主义者都承认:他无法实际地预测每一件事的发生,只能作原则性地预测。每一位气象报告员都必然会承认这是事实。超自然主义者所作的宣称是一样的:当神觉得需要时,才会有神迹发生。如果我们有了所有的证据(知道所有神所知道的),则我们可以预测神何时会干预,一如科学家可以预测自然事件一样。 即使是在科学方法上,神迹也有一些解释的价值。有些事可以用自然能力轻易地解释。我们不难看出大峡谷是由风的吹打和水的侵蚀所造成,自然能力可以很完满地解释大峡谷是如何形成的。但拉石茂山(Mount Rushmore)又如何呢?有任何自然力量可以解释,美国第一、三、六及二十六任总统的巨像,如何在一九二七到一九四一年之间,忽然出现在岩石上吗?显然必有一个有智慧的成因(intelligent cause)。同理,有些事件(例如拥抱某人)当放在前后场景中了解时,会看出个中清楚的目的和意义。但这些事件同样地是由有智慧的成因促成的。神迹便属这个范畴。神的干预并非要玩弄我们或令我们迷惑;他有他的目的,用每个神迹传达他的某些旨意。摩西的神迹印证神差遣他,同时令埃及人所拜众神在它们各自的势力范围内被神迹击败嘲弄(出七14一十二36)。以利亚求天火下降并非无所事事(王上十八16一40),他花了整天的时间等待,看巴力是否能做任何事,以利亚的神却能即时行动,证明他的真实和能力。这种事件必须有智慧的成因,这正是规律和一致的原则。因此,当一件有意义的事件(例如,红海分开令以色列人可以逃避法老)发生时,科学方法告诉我们不应寻求自然的成因,而当寻求一个有智慧的成因。神迹不会摧毁科学。但是如果试图用自然成因解释神迹,那将是绝\对的不科学!科学实际上指出:这种事件必有智慧的成因。 诺威尔-史密斯(Patrick Novell- Smith) 是哈佛及牛津毕业生,一九六九年接受多伦多约克大学哲学教教席。他在论文「神迹」中,反对超自然主义者利用神来解释所有不寻常的事件。「当超自然主义者说:没有任何他所知的科学方法或假设足以解释神迹的时候,我们或许可以相信他。」但是「如果他说:那是自然界力量都无法解释的,则已超及他身为科学家够资格发言的范围,至于说必须将神迹归诸超自然力量,等于说:没有人有权单单根据证据确认某事。」 Patrick Novell- Smith,"Miracles"in by New Essays in Philosophical Theology,ed.Antony Flew and Alasdair Maclntyre,(New York: Macmillan- LAN, 1955),pp. 245一46. 〖 神迹是否算历史? 〗 排斥神迹的学科不止于科学,历史学也宣称神迹不能够包含在它的研究方法中。就算神迹真的发生,历史学家也永远不可能知道或相信它们。弗庐(Antonio Flew)所发展的论证如下: 所有批判性的历史取决于下列两个原则: 1.唯有当我们假设过去和现在有相同的基本自然规律,才可以用过去的遗迹作为重建历史的证据。 2.批判性历史学家必须用他对可能和概然之事的现代知识,作为认识过去的标准。但是对神迹的信念违反上述两个原则。 因此,相信神迹违反批判性历史。 历史学家必须排斥所有的神迹。任何相信神迹的人都是思想天真、不具批判性的人。这个论证并非说神迹不可能存在,乃是说在客观历史研究之下,神迹是不可知的。 弗庐(Antonio Flew)尝试改进休谟的思想,但他和休谟犯的错误也一样,他并非衡量证据,而是将证据叠加。他不接受任何特别事件,只接受一般事件为证据。因此,任何普遍和重复的事件都应相信,但不寻常和特别的事件则应加以排斥。因此,我们应当相信农妇在河中洗衣(虽然我们没有直接证据〕,而对亚历山大大帝征服埃及一事(我们有大量的证据〕,则应嗤之以鼻。 弗庐的历史二原则实际上只不过是休谟论点中「一致的经历便是证据」及「明智之士必然根据证据来调适信仰」的重述。但是他假设绝对的一致,对超自然的事件偏执不信。这种态度非但不能帮助他追寻真理,反而更拦阻他找到真理,因为那不是去寻求意义,而是自己订立可以找到的意义。而明智之土并非仅仅根据「可能性」来决定他的信仰,乃是根据「事实」。他如此重组休谟的论点不但不能带动历史研究的进步,反而使它重蹈前人自然主义偏见的覆辙。 驳斥这种立场的重要性在于:神迹事件没有理由不能受历史方法的检证。圣经上记载的神迹如同古代历史记载的任何事件一样,可以公开供人察验。 弗庐(Antonio Flew) (1923一)曾任英国三所主要大学的哲学讲师,撰写编辑了许多哲学神学的书,令他成为现代有关神的论题上的一位重要人物,特别是以他在哲学百科全书上的一篇文章「神迹」著名于世。他提出的论证与休谟极为相近,可总结如下: 1.每一个神迹都违反自然律。 2.反对违反自然律的证据是最强有力的证据。 3.因此,反对神迹的证据是最强有力的证据。 这种论证不但要受到与休谟的论证相同的批判,同时违反了他自已的可反证原则(principle of falsifiability)。他矢口否认任何神迹曾发生过,但如果他的论点乃不能反证的,则他如何能够宣称那论证真的描述出这世界的实际情况? 〖 神迹是否是神话? 〗 本世纪一位最具影响力的神学家布特曼(Rudolf Bultmann)说过: 人籍著科学和技术,对世界的知识和控制已进步到一个地步,没有人再有可能真正持守新约时代的世界观--事实上,几乎绝无一人……要想心口如一地背诵信条,唯一的方法便是自隐藏真理的神话故事中,将真理抽离出来。(注6) 对布特曼而言,现代科学已消灭了神迹。要将信仰与这一事实协调,唯一的途径就是:把我们必须赖以存活的真理视同核心,环绕这核心滋蔓的超自然因素以神话看待。要了解圣经和耶稣的真正信息,必须拔除神话的杂草,找出真理。如果我们能设身处地进入早期基督徒的心境中,则甚至有可能了解:当时出现什么样的环境和需要,以致产生那样的神话。如此将引导我们进入另一层面的真理,是我们可以凭信心接受的。他的论证可陈述如下: 1.神话不止于客观真理;它们是超越的信心真理。 2.但非客观的不能成为一个可证实的时空世界中的一部分。 3.因此,神迹(神话)不是客观时空世界中的一部分。 这种论点非但消除了相信神迹的需要,同时使得评估神迹变为绝对不可能。但这论证成立吗?神迹真的仅是神话吗? 首先,如果说一件事不止是客观的、实际的,便说它是非历史的,这种推论不成立。神迹当然指向超越这个世界的存在,但这并不表示它们便不会在这个世界之内发生。如果它们不止是客观的和实际的,则它们最起码是客观、时空内的事件。 同时,布特曼清楚地先下结论说神迹不会发生。不论有何证据,他都会下同样的结论。他称神迹为「不可思议的」、「不合理性的」、「不再有可能的」、「无意义的」、「完全无法想像的」以及「不可忍受的」。一个愿意找寻证据的人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这些形容词只会出自一个不愿意被事实「搅乱」的人口中。 但是,如果神迹非客观、非历史的,则它们既无法被证实,也无法被反证。你无法证明它们发生过,但也没有人可以否定它们未曾发生过。这种说辞颇为吸引某些基督徒,因为这使得他们不须要为自己的信仰辩护,叫人只要「相信就好了」,而不需要提出证据,然而,这个说法同时也使我们沦为弗庐一段精辟批评的对象。 通常在对宗教不热心的人士眼中,好像想不到有任何可能发生的事件或连串事件足以构成理由,让老练的敬虔人士承认「可能真的没有神」……可有什么事如果发生或已然发生的话,将促使你放弃你对神的爱或神存在的信念? 简单地说,如果一个信仰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是假的,则你如何能说它确实是真的呢?这样的信仰已离开了真与假的范畴,只不过是一种意见罢了。对布特曼而言,如果有人将耶稣基督的尸体放在推车上推入他的办公室,仍无法推翻他对复活的信心。使徒保罗却完全相反,他说这:「基督若没有复活,你们的信便是徒然」(林前十五17)。这些敬虔人士为了保存基督教免受现代科学的攻击,将我们的信仰掏空,却也同时使得我们不再能宣称,我们的信仰乃其实的信仰了。 布特曼 (Rudolf bitmap, 1884一1976)首创「神话解构法」(demytholo- gibing)诠释圣经,他追随现象学家海德格(Martin Headgear)的思想,试图将基督教教羲中的核心真理,从第一世纪的世界观中抽离出来(因为后者并非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只会使我们困惑),以致圣经真理可以对现代人具有攸阅的意义。抽离的方法是剥除神话(超自然因素),保留故事中的实体精髓。这些更高的、属灵的意义,可以套进任何世界观中,任何时代的人都能明白。不幸的是,它也摧毁了基督教信仰的历史性和圣经的权威。 〖 神迹是否可界定? 〗 有许多宗教号称有神迹奇事为「印证」。犹太教中摩西的杖能变为蛇;基督教中耶稣能在水面行走;回教中穆罕默德能移山;印度教的尊者声称能在空中飘浮;诸如此类的例子不胜枚举。现代更有过之而无不及,有些泛神论的团体声称他们每天都行神迹。新时代运动的先知克雷(Benjamin Creme)说过:他所谓的「基督」乃能力和预知的灵,曾经「复庇」耶稣,现在也会同样临到「基督」的跟随者: 当日帮助他们行出那个时代所谓神迹,如今被称为精神医疗或奥秘医疗的便是那灵。 全世界每天都有医治的神迹发生……现在随时都有男男女女在各地行这种神迹。(注8) 现在连许多基督徒都这般宣称,使得情况更加复杂,其中有些是真的,有些则后来被揭发为骗局。即使我们对「神迹」一字的滥用--有人称婴孩的出世为神迹,有人考试过关也称之为神迹一一也足以显示我们观念上的混淆。 如何分辨何为真神迹、何为假神迹呢?是否有可能替「神迹」下一定义,足以将骗局和其他种类的不寻常事件清理出去? 在界定神迹这事上,当前最大的威胁来自新时代运动的泛神观。泛神论者说在宇宙之外没有神,他们同意宇宙内所有的事都必然有自然的成因。在他们那本通灵获得的记录,《大同新纪元的福音》(Aquarium Gospel)中记载一则据说是耶稣论及心灵训练的话:「万事都由自然律而来。」(注9)甚至基督教科学派都说神迹乃「科学现象,是神圣地自然,但需要人去学。」(注10)泛神论者并不否认有神迹,但他们将神迹重新界定为自然律的操纵,正如史凯瓦可(Luke Skywalk)需要学习使用原力(自然律)去达成他的使命。泛神论者甚至试图将高深的物理纳入他们的理论架构中,来解释超自然。卡普拉(Fritjof Capri)在《物理的道》(the Tao of physics) 一书中便主张所有的物质都是奥秘的,是泛神论教义的现代版。 宇宙本是一体,这不仅是神秘经历的主要特效,同时也是现代物理最重要的启示之一。这真理在原子的层面已明显可见,等再深入物质中、直到次原子的质点层面,就愈发清楚了。(注11) 这就是泛神论所说神迹的来源,神迹并非来自超越宇宙的一位全能的神,那么神迹也就不是真的超自然(supernatura1),只不过是超正常(supernoima1)罢了。 基督徒并不否认超正常这类事件的确存在,但我们否认那便是神迹。神迹的定义包括圣经中神迹所显明的三个基本要素:「大能」(power)、「指标」(sign,按:中文圣经多译作神迹)、「奇事」 (wonder)。神迹的「大能」来自超越宇宙的神。神迹的本质为「奇事」,看见神迹的人因为惊讶而生出敬畏。「指标」告诉我们神迹的目的:为了要印证神的信息和神使者的身分。这个定义就神学层面而言,是暗指一位超越宇宙的神在进行干预。而因为神是至善的,神迹只会产生且(或)激发善。就教义层面而言,神迹可帮助我们分辨谁是真先知、谁是假先知。可见神迹绝对不是为了娱乐大众,它有特定的目的:荣耀神,将人带到神面前。 〖 大能(power)、指标(sign)、奇事(wonder) 〗 新旧的中用来形容神迹的有三个词: 旧约: 指标--印证摩西的权柄(出三12,四3一8)印证神的信息(士六17 ;赛三十八7 ;耶四十四29) 大能--创造(耶十12);击败敌人(出十五6一7;民十四17);治理(代上二十九12);与「指标」、「奇事」同时出现(出九16) 新约: 指标--耶稣的神迹(约二11,六2,16,十一47);使徒的神迹(徒二43,16、30,八13,十四3);复活(太十二39-40) 奇事--出现十六次,都与「指标」同时出现(太二十四24;约四48;徒六8,十四3) 大能--撒旦(路十19;罗人38);神迹(太十一20,十三58;路一35;林前+二10);福音(罗一16) 然而,泛神论的神迹不合乎这个定义,因为它们的能源并非神。事实上,新时代运动作家斯便尔(David Spangle)撰文计论泛神者看待神迹来源时说:「基督与路西弗(Lucifer)一样都是能力,但二者好像背道而行。路西弗的方向是由外入内,创造里面的光……基督的方向则是自中而出,释放那光。] (注12) 由此可见,尽管当能力从一个人身上释放出来时,泛神说是源自基督,其实那些正常事件的能力都来自路西弗,或说撒旦。
魔术师柯莱的话也点醒我们: 「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盖勒从小便在以色列钻研、练习魔术,这是在他的宣传中竭力避讳不提的。但他很快地便发现:如果宣称自己有超正常的能力,可以远较他宣称自己 为魔术师吸引更多跟从的人。事实上,他所作的大部分把戏都只不过是魔术师的雕虫小技。」(注20)
1.所有非基督教的宗教都用同类的「神迹」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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