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领受万国的富裕 有条物理定律说能量永远不灭,只是形式改变而已。财富的道理也一样,它永远不灭,只是换手而已。就算在大萧条时期,财富依然不灭,只是转换到可以利用时势的人手中而已。这些站在这种位置上的人,没有负债,手边有现金可用。以十分之一总值的低价就可以把公司行号买到手,土地更是低到一亩一美元。负债累累的人财富被取走了,转到那些懂得量入为出的人手中。 我们正迈向一个更甚于大萧条的经济动荡时代,或许今年就碰上,或许十年以后,总之会到来。没有预备的人会很惨,有所预备的人则可运用时机,领受空前财富的权柄。现在祂让我们经历这些问题,为的是预备我们。如同诗人明智的劝告: 为此,凡虔诚人都当趁祢可寻找的时候祷告祢;大水泛溢的时候,必不能到他那里。(诗卅二6) 现在主让我们遇到困难,为的是促使我们更上一层楼。即使我们在每一件事上都很忠心,有时候主还是会让我们碰到困难,就像对约瑟一样,这样祂才能把更大的丰盛托付给我们。 像约瑟一样,主正预备我们将来能恰如其分地管理所领受的丰盛;如此,在将临的饥荒中才能保全许多人的性命。主希望祂的百姓预备好,为了福音的缘故运用环境,而非仅为自己获得财富。使我们受贫穷的灵捆绑的一大缺点,就是自私。论到主将更多资源托付给我们,动机是最要紧的。 主正在预备祂的百姓面对将来的事,祂一直警告教会脱离负债,已经至少二十五年了;但由于预期中的经济剧变等了很长一段时间才到来,因此很多人都忽略了这个警告。现在悔改还来得及,还有时间动手整理,可是不能再拖了。顺服的人一点也不怕将临到的事,反而期待在饥荒中有敬虔的富足,而继续不顺服的人会付上可怕的代价。 不要回去监牢 我们是用极高的代价——羔羊的血——被买赎回来的,由于『欠债的是债主的仆人』(箴廿二7),所以当我们欠了别的债,就是使自己为奴。我们若属基督,就不能自作主张把自己卖了,我们欠了债,就是把属于神的东西给卖了。 这意思不是我们不应该有任何负债,原则上是如此。不过,有一点必须了解,我们不是活在律法之下;原则跟律法是有差别的。律法不能违背,而原则却有例外;这并不表示可以随自己高兴不管原则,而是说需要非常清楚主要我们怎么做。 举例来说,几年前在美国,当时的房贷低于租金,而且房地产正在增值,我知道有些人觉得不应该为购屋而负债;但那时我觉得这样的负债是可以允许的,他们却不认为如此。现在这些人还在付房租,而且租金比以前高很多,若不然,他们现在不但完全拥有自己的房子,而且价格比以前涨了四倍多,但这不一定表示他们早应该买房子,尤其如果他们的良心觉得过不去。 许多人相信『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罗十三8)是不能妥协的重要诫命。不过,倘若真是如此重要的诫命,那为什么主还在才干的比喻中惩戒愚昧的仆人,说他至少也该将钱借贷出去以取利息?既然主鼓励我们贷款给人以取利,难道说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借钱都是一种罪吗? 虽然在旧约中,神命以色列人借钱给弟兄不可取利息,但借钱给外人却另当别论,这也就是为什么犹太人一直是史上最杰出的银行家。即便如此,从原则来讲(不是律法),除非很清楚是合乎主的心意,否则不应负债。我们必须脱离债务,不要欠债,除非很清楚主为了某个原因允许我们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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