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我为什么成不了基督徒?——沈中


我四岁的儿子一年前从中国大陆回到美国。在此之前,我答应我太太儿子一到便带他每周参加教会活动。当时主要是觉得基督教保守的道德标准和价值观对孩子今后在美国这样开放的环境中的成长将会起到积极的作用。在对基督教稍有了解之后,我很快便想成为一个基督徒。但是我有一个基本问题始终无法找到一个能让我接受的答案,这使我迟迟难以决志受洗。直到我参加教会活动几乎整整一年之际,一个偶然的原因促使我反省思考,从而对基督教很多基本信仰产生极大的怀疑,并最终放弃了对它的追求。

  当初去教会这个决定也是我太太不断思想工作的结果。因为她见到的基督徒家庭个个美满幸福。他们因为依靠主耶稣,不仅夫妻恩爱,家庭和睦,而且丝毫不用担心子女的教育问题。他们生活上的问题只要依靠主耶稣总有办法应付,更何况还有永生的盼望,也就是说死后可以进天堂。我参加了不少次查经活动,读了几本入门书,尤其是里程著的《游子吟》一书,很快便从一个无神论者变成了一个不可知论者,也就是说从认为神不存在到不知道神是否存在。因为我发现要想证明神是否存在实在是不可能。虽然我一开始去查经班并不很习惯,但很快便发现那里有一些这个社会不多见的温情,互助,友爱。这里的主要话题不是股票,电脑,赚钱,绿卡,而是历史,神,道德,罪,来世,永生。开始我是抱着长见识的动机,想多了解圣经及基督教。虽然我对基督教的看法始终比较矛盾,但渐渐地我发现自己越来越接受圣经上的话,尤其是耶稣的所作所为。再加上对圣经中一些神奇的地方的了解,使我的思想慢慢地潜移默化,觉得这可能真是一本记载神的书。当然我的思想上的变化跟我接触到的基督徒也有极大的关系。可以说他们中很多人是我这一生中接触过的最友善,最品行端正的人。好象是林语堂认为中国人接受基督教大都是因为他周围的基督徒的好的言行而非基督教的教义,这是有一定道理的。我慢慢地对信仰的问题感兴趣起来,开始喜欢去查经班,心里的天平逐渐向基督教倾斜,也羡慕起基督徒的生活并希望自己能成为其中的一员。我们全家三口每周六晚上去查经班,每周日去教会参加礼拜。教会的活动成为我们周末生活的重要部分。当然在这过程中我一直对圣经还是有很多疑问,对不少讲道的内容和形式也有很大的抵触及反感。坦率地说,我觉得很多的布道和讲道都是流于形式的空洞的道德说教。

  我最初参加教会活动时,刚好是读完《THE RAPE OF NANJING》(南京大屠杀)一书不久。该书中惨绝人寰的描述对我认识基督教起到了正反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是认为人的本性就如圣经所言,坏到了极处。另一方面,我却始终难以接受世上有一位深爱着我们的万能的神。我无法想象他能有任何借口或理由不去阻止这样的惨剧的发生。这样矛盾的心理持续了一年之久。这中间我对圣经及基督教的了解越来越多,查经班及教会的活动也未中断,听过感人肺腑,触人深思的见证和布道,也忍受过许多无聊的千篇一律的说教和照本宣科。作为一个老慕道友,我眼看着身边一批一批的慕道友决志受洗,自己却在原地踏步,而原因就在于我对人间的灾难与万能慈爱的上帝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的不理解。我有时想是否是自己太钻牛角尖了,按基督徒的话说,只要有信心,不能理解的也是能接受的。然而一段我偶然读到的达尔文话,促使我全面地反省思考,并从而整个改变了我对基督教的看法。达尔文是这样说的,“我很难理解人们怎么能希望基督教是真的,因为这样的话,圣经用清清楚楚的文字表明了,凡是不相信的人,包括我的父亲、兄弟以及几乎我所有的好朋友,都将要永永远远地受到惩罚。这真是一个可咒诅的教义。“ 地狱这个概念可以说我一直未能仔细地思考过。但是我受达尔文的这句话的启发认认真真地思考之后,我对基督教的这一基本教义产生了极大的怀疑。大家都知道按基督教的教义,地狱又名火湖,是所有的非基督徒,假基督徒及魔鬼撒旦受永远的火烧,煎熬和折磨的地方。问题是上帝为什么不能以一种真正的死亡来惩罚我,也就是说让我们这些不信之人彻底在这个宇宙中消失。用火烧来慢慢地煎熬折磨从而达到惩罚的目的已经够残暴了,而如果这是一个永永远远的煎熬,这就不再有可能有一点点积极的惩罚和纠正的效用了。这只能是出于恨,而且是出于一种极端病态的恨。你能想象一个高高在上,万能,公义,慈爱的神做出这样的事吗?这就好象一个人道德崇高,思想健康,但却要从煎烤蚂蚁中得到某种满足。基督徒喜欢将上帝与人的关系比做父亲与儿子,天下有哪个神经正常的父亲会把不认他的儿子打入万劫不复的地狱呢?难道他就不想想自己该负的责任吗?我觉得对一个人最极端的处罚只能是让他在这个世界上死亡消失,使他再度伤害别人的可能性变为零。这不是出于憎恨,而是出于公义和维护其他人的权益。事实上当今世界恐怕没有几个国家还用折磨煎熬来作为处罚犯人的手段,而这一连“本性罪恶“的人类都不屑而为的事,居然成为宇宙的主宰用来威胁渺小的人类的手段。地狱这个概念带有浓厚的时代烙印,因为在古罗马煎熬折磨是处罚的一种。而当今世界讲究的则是如何使死刑更人道,更无痛苦。圣经记载的是跨越时空的绝对真理吗? 我认为即便是整个人类最邪恶的成员,比如说希特勒,也不应该受这样永远的煎熬和折磨。一个人即便要面对世界上最丑恶悲惨的一面,要忍受再大的痛苦,也最终有一条结束这一切的出路,然而如果在另一个由上帝构筑的世界里他连这一点点选择都没有的话,那我们似乎应该重新给“慈爱“下个定义。如果地狱是确有其事的话,那么生育孩子便是世界上最大的赌博 -- 对我来说,只要他成为基督徒的可能性不是百分之百,我都不会有足够的勇气让我的孩子降生在这个世界上。

  基督徒常常将介绍基督教给别人称为传福音。据我所知很多基督徒都认为没有听说过基督教的品行端正的非基督徒是有极大机会进天堂的,然而如果他们听了但不接受那么他们是注定要下地狱的。这让我想起看到的一个故事,一个牧师去北极传道,爱斯基摩人问他:“如果我没有听说过上帝和原罪,我是否下地狱?”牧师回答说:“不,如果你没有听说过上帝你是不会下地狱的。”爱斯基摩人反问道:“那么为什么你告诉我上帝的存在呢?”

  我差不多花了一个月时间阅读及思考反基督教的文章。这一个月使我积累了一年的对基督教的复杂的感觉得到了一个彻底的清理。我认为基督教有积极的一面,也就是新约中耶稣宣扬的仁爱互助,宽恕别人的过错,不论断别人,等等。对有些人来说,它可能是力量的源泉,一个有效的精神寄托或维系家庭的道德准则。从历史上看,教会对社会的教育, 医疗及慈善事业也有积极的贡献。然而我认为如果教会参与政治,从而使基督教变成一种强加的信仰和道德的准则,这将是非常可怕的。我在想成为基督徒的那段时间里一直想找到一点东西来说服自己世上真的有神,那样我便再也不用孤零零地自我挣扎,而是加入周围的基督徒,依赖圣经上讲的一切,永远地享受平安喜乐。然而这时我发现其实我只是没有勇气正视我自己内心对圣经的怀疑,正视我害怕与周围大部分人意见相左的懦弱,正视自己的虚伪。对圣经我一直处于一种吸收和接受的状态,没有经过多少思考。在对圣经上的很多价值观根本没有多少思考之前,我就接受并且已经开始寻找说服自己世上有神的证据。所以这时我采取了一个截然不同的途径,不考虑真伪,而是先看对错。换言之,假设圣经所言句句属实,我是否能赞同它的主要教义和价值观。

  这一来我发现了很多问题。当然我现在的观点受到了很多反基督教的言论的影响。本文中圣经的引用主要是从反基督教的角度,有可能从圣经中别的语句中我们也能看到与之相反的教义。我也不否认圣经中有大量的劝人从善的积极的教诲,然而因为基督教把圣经当作跨越时空的绝对真理,我必须要以一种苛刻的态度来审察它。用天文学家卡尔· 萨根的一句话来说:“异乎寻常的声称必须要有异乎寻常的证据。”我不否认我对圣经,尤其是旧约缺乏全面深入的了解,也许有些我未曾读到或领悟到的部分正是对我反对基督教的论点的恰到好处的解答。所以我只能说以下只是我目前的观点,而不一定是我永远的观点。然而现在我对圣经的感觉恰如马克吐温所言,“不是圣经中我不能理解的让我不安,而是圣经中我能理解的让我不安。”

  首先是旧约中婴儿的问题。旧约中多处有无辜婴儿惨遭万能的上帝屠杀的故事。而且上帝尤其对长子感兴趣。比如埃及长老不放摩西带以色列人离开埃及,上帝处死所有埃及人的长子。大卫王犯奸淫,上帝降怒于他的儿子。我看到这些不禁要问,为什么许多极端的基督徒要谋杀堕胎医生呢?圣经从未谈及人为的堕胎是对是错,而从科学的角度来看到底一个胚胎什么时候能算是人类的一员是非常含糊的。然而他们崇拜的上帝难道不才是双手沾满婴儿鲜血吗?上帝的这种报复手段和那些恐怖分子是何其相象-- 只要我伤害到你所关心的人便是对你最好的惩罚。 至于亚伯拉罕为表示对上帝的信心而要献上自己的亲生骨肉,我没有发现这有什么好夸耀的,换了我,我是做不到的。事实上,即便是要我去献上个陌生人,我都不知道自己能否做到。

  第二点是关于人人平等。圣经中对这一点可以说是至少没有大力提倡。相反,圣经对奴隶制是默许的。“人若用棍子打奴仆或婢女,立时死在他的手下,他必要受刑。若过一两天才死,就可以不受刑,因为是用钱买的。 ”(出21:20-21).“倘或奴仆明说,我爱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儿女,不愿意自由出去。他的主人就要带他到审判官那里,又要带他到门前,靠近门框,用锥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远服事主人。”(出21:5-6)。类似的对奴隶制的默许的态度在旧约中可谓比比皆是。圣经最多只是要求奴隶主对奴隶友善一点,但是对于这种人与人根本的不平等从未正面抨击。难怪美国南北战争期间,很多人以圣经为依据,坚持认为奴隶制是合理的。马丁路德也说“没有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地球上的国度是无法存在的。有些人必须是自由的,有些人必须是奴仆,有些必须是统治者,有些是必须是被统治的。”

  圣经对于男女的不平等则是明明白白地提倡。“女人要沉静学道,一味的顺服。我不许女人讲道,也不许他辖管男人,只要沉静。因为先造的是亚当,后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亚当被引诱,乃是女人被引诱,陷在罪里。“(提前2:11-15). “妇女在会中要闭口不言,像在圣徒的众教会一样。因为不准他们说话。他们总要顺服,正如律法所说的。他们若要学什么, 可以在家里问自己的丈夫。因为妇女在会中说话原是可耻的。神的道理,岂是从你们出来麽。岂是单临到你们麽。“(林前14:34-36). 民数记31章和申命记21章则对如何理直气壮地占有被捕获的妇女做了细微的描写。当联合国妇女组织一位代表对教皇约翰保罗二世谈及每年有二十万妇女死于自己引发的堕胎时,教皇打断她说:“你难道不认为男人所有的不负责任的行为都是女人导致的吗?”马丁路德则说“尽管她们越来越疲乏,由于抚养孩子而消耗自己,这没有关系;让她们生育孩子直到她们死,因为这就是她们存在的目的。”他还说“上帝的话和所做的事清楚地表明,女人就是被创造出来成为妻子和娼妓的。”圣经中提及“行邪术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出 22:18) 中世纪便有无数妇女被视为女巫而被慢火烧死,烙死。难怪有人说女人应该因为圣经中没有一句话出自女人之手而感到庆幸自豪。

  我看到过不少关于共产主义与纳粹的比较分析,但现在才知道在迫害犹太人这一点上马丁路德可以说是希特勒的精神导师。历史上对犹太人的迫害歧视可以说与基督教天主教有着直接的联系,因为在基督徒眼里他们是杀死耶稣的凶手。希特勒便认为犹太人是魔鬼化身,他认为纳粹迫害犹太人是在执行上帝的旨意。即便是在美国也有极端的基督徒同意他的观点。希特勒自称是天主教徒,如果他死前做了忏悔,祷告,接受了主耶稣,并命令卫兵杀死他,那么按天主教或基督教的教义,他进的或许不是地狱而是天堂。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按照旧约犹太人是种族歧视的最早受益者,上帝没什么道理便拣选了他们然后开始帮助他们征服其他民族。

  我一直对有些基督徒对同性恋的极端仇视不太理解,圣经中对同性恋和通奸的谴责没什么两样,两者是同样严重的罪行,然而似乎很多基督徒对后者持更大的宽容态度。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克林顿事件就可以看出。我想这是不是因为人们对自己不会去做的事批评起来就特别不留余地呢?同性恋对许多人来说不是诱惑,然而婚外情则不然。我相信有的同性恋是天生的,而谴责一种天生的东西就象谴责别人眼瞎,跛脚一样毫无道理。为什么世上所有的东西都要用对错来判断呢?是否应该多一点宽容和理解呢?

  圣经中对伤残人及其他人的歧视也不少。“凡外肾受伤的,或被阉割的,不可入耶和华的会.私生子不可入耶和华的会。他的子孙,直到十代,也不可入耶和华的会“ (申23:1-2) “你告诉亚伦说,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凡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献他神的食物。”(利 21:17) 在中世纪也有许多精神病患者被当作魔鬼附身而被折磨至死。 

  第三点是关于言论和思想的自由。

  基督教从本质上来说是对言论和思想自由的否定。按照圣经,任何人只要骂两句上帝,他就应该被石头砸死。“那亵渎耶和华名的,必被治死,全会众总要用石头打死他。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亵渎耶和华名的时候,必被治死。” (利 24:16) “所以我告诉你们,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 总不得赦免.“(太 12:31)。基督耶稣本人便是言论自由的牺牲品。对犹太人来说, 他唯一的罪便是号称是神的儿子。这似乎根据十戒也可以说得通 -- “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出 20:7) 至于亵渎圣灵,这是一个没有被害者的罪名,因为一个万能的神会因为被人骂了两句就恼羞成怒吗?上帝总不至于连美国总统的风度雅量都比不上吧?亵渎圣灵倒似乎是为某些基督徒无法为基督教辩护时而专门设计的,当一个人认为宇宙的主宰是站在他一边的时候,亵渎圣灵便是他自认为打败对手的一个非常有效的武器。有人说如果耶稣今天来到这个世界上,他不会被钉死,而是会被人约请去吃饭,听他的故事,然后大家会嘲笑他一番。我看相信言论和思想自由的非基督徒不会把他如何,极端的原教旨主义基督徒倒有可能将他枪杀。对言论和思想自由的珍视是我始终难以接受圣经作为生命的终极真理的主要因素。

  第四点关于原罪和人类的本性问题。

  众所周知基督教认为人的本性是罪恶的,而最初的起因也就是原罪是因为亚当和夏娃受了毒蛇撒旦的诱惑而偷吃了智慧的禁果。很多人当然要问为什么万能的上帝会允许这种诱惑的存在,答案往往是上帝不想让人类成为机器人,而是有自由意志,能自己选择的活人。问题是如果亚当和夏娃吃了禁果才有智慧,那么说明他们在这之前是没有智慧的。谴责他们受魔鬼的诱惑就好象给了婴儿,弱智,精神不健全的人选择的自由然后再谴责他们没有听从警告受了诱惑。这是不是更象是一个陷阱?更有甚者,任何婴儿一出生便因为先人的所作所为而承担责任,这是否有点象文革时的划成分?

  我认为人类的本性和其他动物一样,那便是自私。但用惠特尼修斯顿的歌词来说,那是自爱。自私是一个比较难听的词,但是如果你说我到这个世界上来不是为了我自己的幸福而是为了成为上帝的工具,为了完成上帝交给我的使命,为了别人的幸福,那么我是一个有自由意志的人吗?我不知道人的本性是美是丑,但我觉得人类物质文明的发展的动力便来自人类自私的本性,而智慧则是工具。人类今天之所以能有如此的文明,无论是物质还是精神上的,都应该感谢夏娃偷吃的智慧的禁果。当然随着物质文明的发展,人类也面临着许多前所未有的新问题,如某些方面的道德败坏,环境污染等,但总的来说比起几千年前的落后愚昧,毕竟是在进步。而关于人类整体的道德水准,我觉得很难说是在堕落还是提高。因为没法画一条准确的线。好比离婚率上升,既可能显示越来越多的人对婚姻的不负责任,也可能表明越来越多的人摆脱了不合适的婚姻的枷锁从而寻找到真正的幸福。

   第五点是关于信心。教会里最常提到的是信心和爱这两个词。信心是指对上帝的绝对信任,即便有许多难以理解的或相互矛盾的事实也不能动摇。这一点毫无疑问是与科学研究的怀疑一切的态度针锋相对。我有时想,如果真有上帝,为什么耶稣的死和复活没有被设计得和布鲁诺的死一样毫无争议,而基督教的真实也可以象地球围着太阳转一样清楚明白。当然对有些基督徒来说耶稣的死而复活及基督教的真实是无可非议的,但我读到的材料则显明对很多人来说这些都远远还没有定论。我可以对一个价值观或未来的理想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抱有信心,比如我相信人人平等,我相信中国的美好未来,但是我对于一件历史事实,一个现存的现象,更希望的是理解基础上的相信,这就是我对有无上帝,创造论的真伪,及耶稣是否复活等等难有信心的原因。有人说世上有一种人宁愿生活在没有答案的问题之中,也不愿意接受他无法理解的答案。我想我就是这样的人。对我来说,当我将旧约中的“上帝”改写成“皇帝”的时候,我便理解了自己为什么对上帝缺乏信心 -- 我只是从来没有敢于用人类的标准来衡量和判断上帝而已。难怪有人说如果当一个神被当作人的时候我都蔑视他的话,我怎么能崇拜他呢?当然我常常听到的对慕道友的评论是太自大,太相信自己,既然不崇拜神,那就是崇拜自己。问题是为什么一定要崇拜一样东西,崇拜的必然性是不是一种没有安全感的表现?上帝是不是因为人类崇拜的需要而产生的?当很多基督徒对圣经,对世事的不公平不理解的时候,信心便是他们最有效的武器。常常听到有人说等耶稣再来的时候一切都会有答案的。但是我想如果耶稣今生没有给你答案,凭什么你相信来生就有答案,我看耶稣会象在那艘暴风雨中的小船上做的一样,质问你为什么没有信心。按我对圣经的理解,对一件事情死后要去问耶稣搞清楚原因就已经说明一个人对基督教没有信心。另一点是常常听到的因信称义。似乎一个人在死之前信基督是最合算的,因为上天堂只需要相信而不需要行动。但是雅各书第二章清楚地说明“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 就好象魔鬼也相信上帝和耶稣,但却进不了天堂。 耶稣打的十个童女的比方,精明的管家的比方都说明没有行动的信心是要被上帝一脚踢到地狱里去的。

  第六点是关于名人的宗教信仰。我知道世界上有很多伟大的人物都是基督徒, 但是同样也有很多伟大的人物不是基督徒。我认为许多基督教的宣传在关于名人的信仰问题上是很不负责任的。最常见的是声称爱因斯坦也相信有一位主宰一切的神的存在。我读了一些爱因斯坦的亲笔文章,发现爱因斯坦笔下的上帝只是神秘的大自然的代称。而关于他有宗教信仰,相信有一位主宰宇宙的人格化的上帝的传闻,他自己说那是“有系统地捏造的谎言”。爱因斯坦不相信基督教的人格化的上帝,也不相信人死后灵魂仍然存在,这一点从他的很多文章中都可以看到。在科学家中间,上帝这个词常常是神秘的自然规律的代名词。所以如果有人说科学家大都信上帝,还是要先把定义搞搞清楚。我还读到一些美国开国国父(富兰克林,华盛顿,杰弗逊,亚当斯,托马斯.培恩,等)的引言,发现他们对基督教有谴责,有异议,而至少是持怀疑和不接受的态度。他们明智地在宪法中专门强调了美国政府对各种宗教的中立态度并且坚持了政教分离的原则,按杰弗逊的话说“立一堵将政治和宗教分离的高墙。”这一决定为美国避免了难以想象的麻烦和灾难。所以如果有人说美国是基督教立国或是基督教国家,那说明他对美国宪法的第一修正案没搞清楚。

  第七点是关于人类起源,人生的意义以及人神的关系。按我对基督教的理解,基督教认为神创造了人,而人生的意义便是恢复与神的关系。关于进化论与创造论我只想说根据我所读到的反基督教的资料,这远远不是某些基督教刊物宣传的那样好象在科学界“漏洞百出”的进化论已经很大程度上被创造论否定了。

  我发现其实我对基督教最反感的一点是它所强调的绝对的崇拜。这恐怕也是大多数人包括我自己在某些方面相对比较能接受耶稣的原因。任何人都有权对上帝发出发自内心的赞美,但我不明白为什么这是人人都必须做的。如果我认为宇宙的主宰不需要我的赞美,不需要我的奉承,不需要我的崇拜,而更在意我对他的尊敬,对他的教诲的理解和接受,那么请问我可不可以不参加主日崇拜? 你能想象一个宇宙的主宰,仁慈公义的上帝一定要听一群渺小的人类对他的赞美,奉承,马屁吗?什么样的人或者神才会觉得对他的赞美是必不可少,而且必须是连续不断的呢?圣经的主题是神拣选了犹太人,要他们永远归向他,崇拜他,从而得到拯救。然而我们可以看到神一次又一次失败了,整本圣经可以说是一本记录上帝如何失败的书。即便是今天犹太人还在等他们的救世主,因为他们不承认耶稣是上帝派来的特使。所以按天主教或基督教教义,犹太人还是没有被拯救。如果世上真的有位万能的神,那他会觉得圣经是对他的万能的证明呢还是无能的证明?而对于旧约中记载的神的血腥暴行,他会觉得是对他公义慈爱的证明吗?他简直是地球有史以来的头号杀手,不管是看受害者人数之多,年龄分布之广,种族之杂,还是看杀人效率之高,手段之多,之残忍。难怪有人说如果真有上帝的话,有神论比起无神论来说是对他更大的侮辱。

  基督教谈到创造论常常用世界的精美来说明一位设计者的存在。然而对于世界丑恶的一面,则统统归罪于撒旦和人类。请问一方面不愿意对消极的一面承担责任,一方面又希望被赞美为万能的,完美的,至高的主宰,这是健全的心态吗?关于神的万能,古希腊的一位诗人曾打了这么一个比方:如果上帝是万能的,那么请他找一块他无法举起来的巨石来,如果他找不到,那他不是万能,如果他找到了,那仍然证明了他不是万能。如果耶稣真的是万能,为什么他每次只治好一个瘸子,一个瘫子,一个瞎子,为什么他不能让整个人类永远与疾病无缘?为什么他不能让这个世界美丽得过分?使空气成为备用食品,非洲难民再也不受饥饿之苦,在没东西吃的时候猛吸两口气便填饱肚子,刚出生的婴儿个个健康聪明,世上的蚊子,苍蝇,臭虫,蟑螂,病菌,疾病,统统消失,或者至少让蚊子不叮人类只叮老鼠,等等。所以用伍迪埃伦的话来说,上帝最多是一个“underachiever”。

  在我听到,见到的基督徒的见证中,有述说如何依靠上帝而从不治之症中奇迹般恢复的,也有生患绝症者说上帝是如此青睐他以致一定要让他患上绝症以便来传扬福音。有人曾经打过这样一个关于基督徒见证的比方,某架飞机失事,一百个人中九十九个死了,幸存的那位见证耶稣救了他。这个故事的意思是说如果那位幸存的可以见证上帝的存在,那么是否可以说死去的九十九位便可证明上帝的不存在,或者不公义呢?

  人类的灾难和上帝的仁慈万能之间的矛盾是从一开始就一直困惑我的问题。最常听到的回答是上帝不想让我们成为“温室里的花朵”,所以要让一些消极的东西如灾难之类存在。我听到这些回答常常想到林肯的一句话,“每次我听到有人为奴隶制辩护时,我总有一种冲动,一种将奴隶制施加在他个人身上的冲动。”我并不是针对某个人有成见,我只是不太相信有人能告诉一个被日本兵强暴的母亲说仁慈万能的上帝之所以没有制止那个日本鬼子用刺刀刺死她的婴儿是因为他不希望她成为一朵“温室里的花朵”。

  圣经中对灾难的描述最有代表性的是约伯记。我读完后没完全明白,只感觉上帝比人类更自私。为了与魔鬼打个赌,为了检验约伯是否对他忠诚,他可以让约伯的全家成为牺牲品。其实从整本圣经看,这似乎便是上帝生存的意义和目的 -- 让人类认识他,崇拜他,必要时检验他们的忠诚。至于是什么手段,是用今世的灾难如降灾于长子,降瘟疫等等来逼迫,还是用自己儿子的死来感化他们,或是用来世天堂的诱惑或地狱的威胁,上帝无所谓,可谓是不择手段。 读一读旧约那些繁琐无比的宗教礼仪和教条我们便可以看到上帝对人类是否忠诚听话的重视远远超过他对人类自身的幸福快乐的关心,我也不难理解为什么林肯说“圣经不是我的书,基督教也不是我的宗教,我永远也不会赞同圣经中冗长烦琐的教条。”

  我现在开始慢慢理解人性解放的意义了。它不是指从人类道德的约束中解放出来,而是从基督教教条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明正言顺地追求人类自己的幸福和快乐。当一个人听了基督教的福音但不接受的时候,常常会有人用约翰福音3章19节来说明原因,“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倒想问问这个世界上有几个基督徒有资格对别人下这样的论断。圣经中耶稣教导年轻的富人应该将他的财富分给穷人,雅各书中提到“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雅 4:17) 这样的标准有几个人能做到?对许多做不到这两点的基督徒来说,如此论断别人是否有点五十步笑百步?我看只有在亚非洲贫穷的国家传道的牧师才有资格这样评论别人。我对他们有一种复杂的感觉,一方面对他们传达的信息我不知道是更多地安抚了心灵还是麻痹了知觉,一方面又对他们无私的献身精神由衷地尊敬,羡慕,甚至嫉妒。我参加的教会活动中最感动的,印象最深的一次便是看一位从美国去罗马尼亚向一群大陆的生意人传福音的牧师的录象。我不是被福音感动,我是被他个人在那样艰苦的环境里对他的理想的追求而感动,而落泪。

  道德的标准是无法定义的,我想道德标准之所以没有成为法律的一部分,便是因为它的难以定义。事实上要定义法律已经是何其难。我倒相信世界上大部分的道德问题应该是把握分寸,就事论事,而不是一刀切。也许一个人行为处事能多为别人着想,能愿意牺牲一部分自己的利益就很不错了。世界上最不道德的是什么?是战争,疾病,灾害,事故,地震,饥荒,贫穷,是天生的不健康的婴儿,而如果一个能制止这一切的人对这一切无动于衷的话,我们当然要谴责他的不道德,但是一旦人换成神,他的无动于衷为何就不受谴责,反被当作高深莫测,当作深谋远虑,当作别有安排?基督教以圣经为标准我认为有一个很大的问题,也就是如何理解圣经的问题。世界上说起来只有一本圣经,然而在每一个人心里都有一个不同版本的圣经。否则这个世界上也不会出现这么多基督教派别了。就说“爱人如己”这句话,英文是“爱你的邻居如爱你自己”。有人可以理解为“爱所有的人”,有人可以理解为“爱你家周围一英里的邻居”,也有人可以理解为”爱你家周围五英里的邻居”,当然也有人可以理解为“爱与你在信仰上相近相似的人”。再说教会里最常听到的“爱”这个词你如何定义,哥林多前书十三章中的定义大概是世界上最有名的了,然而也有极端的基督徒认为以屠杀制止别人犯罪是“爱”。试想如果你认为一个人马上要经受不了一个诱惑从而犯罪下地狱的话,你杀了他。从而他上天堂你下地狱,那你可以说是牺牲了自己而救了他。我觉得“爱”和宽容,理解,同情都是应该提倡的。与信心相比,理解不是基督教倡导的重点。而要实现一个人内心的平静,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和平,理解应该是最理想最有效但可惜也是最困难的途径。人与人是如此的不同而相互理解又是如此的困难,这恐怕是人类最大的悲剧之一。我想即便是天天生活在一起,深相爱的夫妻都时常会体会到这一点。宽容可以说弥补了理解的不足,可是基督教的教义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对其他不同思想的排斥和不宽容,这也就难怪会出现十字军东征及迫害异教徒的现象。新约中好容易有点宽容别人罪过的教诲,但仍然是建立在基督教本身的一套是非标准上。而且马太福音第十章则使这一教诲很难让人有清楚的理解。与爱相比,对陌生人的宽容和同情更容易一点。然而如果基督教对很多不同的意见和没有伤害到别人的行为很轻易得就定为“罪”,那么“爱”是不是太遥远,太不切实际了一点?

  提到极端分子这也是我开始不太明白的问题。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不少变态的杀人犯或者恐怖分子是有宗教信仰的,而世上也有不少极端的原教旨主义基督徒。他们的所作所为很难让人将他们和耶稣放在一起。然而,圣经上的确是有很多的非常极端的教义,比如说咒骂父母的要处死(出 21:17),通奸的要处死(利 20:10),割自己的手,挖自己的眼(太5:29-30),等等。当然很多基督徒会说圣经中很多是比喻,而非教条,当代的基督教早就吸取了过去的教训。问题是在美国最近的10年里,我们可以看到持极端基督教观点的总统候选人如帕特.罗伯逊,帕特.布坎南以及其他极端保守的基督教领导人是如何借助教会的力量力图使基督教参与和影响政治,从而使之成为道德的准则和强加的信仰。布坎南便在讲演中将无神论者,同性恋者,非法移民,烧国旗者,罪犯,等等归入一类。罗伯逊则说“我们不是一个国家,我们是两个完全分离的国家,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他们对非基督徒的仇视让人很容易就联想到希特勒对犹太人的仇视。说起来似乎华人基督徒都不太会那么极端,都是只讲耶稣的爱,但是只要你相信世界上有魔鬼撒旦,那么无论如何你都是朝着相信某个人是魔鬼的化身或附身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小步。我们全家常去的华人教会就发生过请人来驱灵赶鬼的事,虽然说起来是用了比较好听的词。结果是导致信徒的迷惑和彼此间的意见看法不合。

  大部分人谈基督教都是基督耶稣的爱,而不是旧约的老上帝。耶稣的很多教诲是发人深省,让我时常为我自己的自私和对他人的漠不关心而感到惭愧。但是说他的所作所为是人类道德的最高境界是否有点过分,其实在他之前的希腊哲人早就提出了类似的道德教诲。耶稣如果是全人类的救主,为什么他说“我奉差遣,不过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太 15:24)。旧约虽然充斥了血腥的暴力,但更残酷的地狱的概念似乎反倒是新约中象征着温情,容忍,仁爱的耶稣提出来的。除了地狱,耶稣最让我难以接受的几句话是马太福音第十章。“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 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 不配作我的门徒。“ 看看中世纪的黑暗,耶稣的这段话可谓是准确的预言。我最喜欢的新约的一句话却偏偏不是耶稣而是一个普通的文士说的。“并且尽心,尽智,尽力,爱他,又爱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样祭祀,好的多。“(可 12:33) 这或许是因为我个人比较讨厌表面形式。

  最后再谈谈教育孩子的问题。中国人都认为让孩子在对一个权威的尊敬和服从中长大比较保险,这样的孩子不太容易走歪路。我同意这一观点主要是因为在孩子对很多事情还没法理解的时候是需要学会服从。但是我不同意我们应该将自己和自己长大的孩子永远当作婴儿从而对一个权威永远服服贴贴。只有用讲道理来说服孩子,才是最好的教育。人类今天的主要科学成就可以说与对上帝的崇拜没有太大关系,恰恰相反,对上帝及其他的权威的盲目崇拜始终是科学进步的主要障碍之一。

  作为一个非基督徒,我认为当我们教育一个孩子说他生来就是罪人,他的本性就是邪恶的时候,这是扭曲人性,当我们教育一个孩子说他的成就实际不是出于他,而是一个至高的神通过他而完成的时候,这是扭曲人性,当我们教育一个孩子说他的过错都是出于他自己罪恶的本性的时候,这是扭曲人性,当我们教育一个孩子说他生命中最重要的是绝对地服从一个至高的权威的时候,这是扭曲人性,当我们教育一个孩子说这个世界上的人只分为两种,一种进天堂,另一种进地狱的时候,这是扭曲人性,当我们教育一个孩子说对不能理解的东西盲目地相信甚至崇拜是一件美德时,这是扭曲人性, 当我们教育一个孩子说为了取悦一个至高无上的权威而献上自己亲人的生命是一种美德的时候,这不是扭曲人性,这是扼杀人性。

  我知道包括我太太在内的许多基督徒朋友恐怕不会同意我的很多观点,有的可能感觉受了侮辱,我对此很抱歉。但如果我不把自己真实的想法写出来,我觉得那是我对他们的欺骗。我只是感慨世界上的人是如此不同以致同样是一本圣经居然能有如此不同的基督徒。我不否认对有些基督徒有一种羡慕和嫉妒的感觉,因为他们从他们的宗教信仰上得到了精神上的力量,他们体会到了一种我无法体会到的奇特的感觉。圣经里的很多东西对我而言象无法越过的鸿沟,而他们或凭理解,或凭信心而不断从中找到了力量和依靠。我想就象耶稣听到施洗约翰被杀后躲到无人的地方长时间祷告一样,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在遭遇到挫折和不幸后的尽心祷告可能是这个世界上少有的良药。相信有一位宇宙的主宰与你同在,做你的指路明灯,做你的力量源泉,做你来世入天堂的保证,那是挺美妙的。你不再害怕死亡,你有了标准答案,你盼望永生,你潇洒今生,你没有与家人的生离死别,因为你们将在天堂重逢,一起敬拜上帝。然而正如圣经中说,“因为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可 22:14) 虽然我听过一些与神直接交流的见证, 自己也做过祷告,却从未感觉到有这样一种神秘的力量的存在。我想我大概便是没被选上的。我想我最终能做的便是对自己的诚实,如果我对基督教的基本教义都不能接受的话,我想我对圣经和基督教的真伪已经懒得追究了。我对一个完美的神有太美好的想象和太高的标准以致要我接受旧约上的这位我所不齿的神似乎是不太可能的了。

  虽然我已经暂停了对基督教的追求,但我对一年来参加的查经和教会活动并没有觉得是浪费。至少对基督教的了解帮助了我理解和欣赏伍迪艾伦的电影,尤其是其中很多精彩的台词。我觉得恰恰是因为对基督教的矛盾心理促使我对许多信仰,人生观,死亡等问题做了很多反省和思考,这其实可以说是我一年教会活动最大的收获。我也在与基督徒朋友的交往中深深感受到信仰自由的重要 -- 我觉得他们选择信仰基督教的自由是不应该受到任何侵犯的,就好象我选择不信仰基督教的权力不应该受到侵犯一样。以前我以为自己相信的是无神论,其实对有神论可以说所知甚少,这也难怪接触到一点基督教的一些积极的价值观便很快迷惑了。

  对基督教的幻灭对我有一点打击,人毕竟是不太甘心到这个世界上只走一会。但是恰恰是出于对神的存在的幻灭,使我越发意识到人与人之间的温情的重要。我们就象一群没有父母保护和照料的孤儿在这茫茫的宇宙之中生存挣扎,彼此能做的也就是相互拉一把。我觉得罗素的话有一定道理,“你只要承认科学的一般规律,就必然认为,地球上人类生命和一切生命到了一定阶段都将灭亡,这是太阳系逐渐衰亡的过程.“ 读到这里我不由想起前不久看过的迪斯尼电影《恐龙》,当时我在观看时就有点惺惺相惜的感觉,咱们人类不就挺象那一群恐龙嘛?卡尔.萨根说得好,“在这个因为爱和深深的道义而显得如此精美的世界上,我们没有理由用一些没有多少证据的美丽的故事来欺骗自己。对我而言,更好的是在我们意识到生命的脆弱之余,用我们的双眼面对死亡,并且每天为短暂的生命所提供的如此丰盛的一切而由衷地感激。”

  话又说回来,人即便有了永生又如何呢?永远地跪下崇拜上帝,聆听地狱的哭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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