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示麦的居民问题 在撒母耳记的时候,伯示麦怎能容纳五万多的居民(撒上六19)?为何有如此惨痛的审判临到他们身上? 根据圣经记载,当时有五万人居住在伯示麦,在主前十一世纪的伯示麦,五万这数目显然远超过这社区所应有的正常人口数。但有充份证据显示,撒母耳记上六19的原文可读出一个低得多的数目。即是说,依照圣经希伯来文的文法,该节经文所记载的数目并非50,070。在正常情况下,表达这数目的字句据为sib'im 'is wahamissim 'elep 'is(直译是「七十人和五万人」),或依数目大小次序而写为h"nissim 'elep 'is wastb'tim is(直译是「五万人及七十人」);两者之中,以后者更常用。事实上,现存的希伯来经文中的这节圣经,却不是上述两种常见写法中的任何一项。于是,研经者当然可以怀疑这节经文在流传过程中起了讹误。(着与圣经的其他各卷相比,撒母耳记上几乎可说是最多经文误差的一卷。) 七十士译本的译者,都发觉他们所根据的希伯来文原稿是五万零七十人。于是,他们将这个数目翻成希腊文hebdomekonta ansras kai pentekonta chiliadas andron(七十人和五万人)。纵然在主后一世纪末叶,约瑟夫于其着作中(Antiquties 6.l.4)也只提及伯示麦损失了七十人,却没有记载另外的「五万」人这数目,这一点极具意义。此外,有很多希伯来文抄本亦完全删除了「五万人」。由此看来,我们毋须辩称「五万人」这个如此庞大的数目,是撒母耳记上原文的一部分,且是正确的记载。伯示麦人移开施恩座,看看下面的约柜内有什么东西;在这次亵渎神的事件当中,亦似乎没有牵涉了超过七十个伯示麦人。兼且,我们很难想像有五万人被那开启了的约柜吸引,瞪着约柜里面的东西以满足自己的求知欲,约柜里面只有两块写着十诫的石版(参王上八9)。因此,假如真的丧掉了如此众多人的生命,我们几乎不可能解释。至于这次亵渎事件的七十人,他们对神显示出不敬虔的态度,因为神已庄严地颁下谕令,施恩座是神临在的记号。所以,这七十人突然灾难性地丧掉生命,我们实毋须惊讶。就像大卫时代的乌撒,他只是伸手扶住约柜的外面,想把约柜稳定在牛车上也因此被神击杀(参撒下六6-8)。 以色列人立王为何有罪? 神早已设立了律令,要将来以色列的王遵守;当以色列人要求立王时,为何神要定以色列人有罪(参申十七14-20;撒上八7-9)? 毫无疑问,在神为以色列而设的计划中,包括一个王:这是从犹大支派特别拣选出来的一个王朝(创四十九10)。远在立王以先,神已设立了某些基本的守则,要这位以神权统治的王遵行(特别是避免过分的积聚财富、马匹及妃嫔);这谕令记载在申命记十七章和然而,对于日后撒母耳为以色列设立的王权统治政府,上述谕令没有构成问题。撒母耳的两个儿子(约珥和亚比亚)的行为,显示出他们不配亦不胜任作以色列的领导者,以色列人便要求撒母耳拣选一个人,膏立他作领导,使以色列人可奉他为永久的王,赐予他作君王的全部权力(撒上八5)。 约书亚逝世后,以色列先后被多个「士师」领导,但国运时振时衰。有鉴于此,以色列人当然会谋求解决办法,避免自己的国家继续走向分崩离析又较弱无力的局面。不过,他们向撒母耳提出要求,要依照异教邻国的政府的形式,这才是神不喜悦的原因。他们的动机是与其他国家看齐,而不是谨守神所颁下的圣洁而全备的法规,这些法规就是摩西记载于五经中的法典。以色列人把神的律法撇弃在一旁,认为这些法规不足以满足他们的需要。反之,更走向敬拜别神的异教国家的堕落地步。因此,以色列人向撒母耳表达他们的意愿:「求你为我们设立一个王治理我们,像列国一样。」(撒上八5)以色列人已经忘却了神把他们从世界中呼召出来,并非使他们与世界看齐,却是与神走在约的关系之中,在所有敬拜别神的国家里,表现出敬虔的见证。 无论如何,圣经显示出神从最初的时候,就有意为他的子民设立一个王权统治的政府。他甚至向亚伯拉罕应许:「国度从你而立,君主从你而出。」(创十七6)神更颁下谕令,那被拣选的王族,会出自犹大:「圭必不离犹大,杖必不离他两脚之间,直等细罗来到」。(创四十九10;即直等到弥赛亚来,他是犹大王族的后裔。) 所以,当撒母耳那时代的以色列人吵嚷着要立王时,神仍允准,虽然神因以色列人属世的动机而斥责他们。神更提醒以色列人,有君王统治,他们的政府将会更团结及更有能力,但与此同时,在这些独裁君主治理下,以色列人便失却自由,更被君王所颁下的各项律令辖制。另一方面,由于君王拥有至高而集中的权力,便不会像士师一样体察民情,照顾到人民的个人及作为国民的权利。因此,将来的以色列人会为他们自己的选择而懊悔。以色列人不再在神的律法统治之下,却会被君王所设立的独裁法令所辖制——必须缴付重税、作苦工、兵役、财产被没收,还有其他使他们受苦的法令(撒上八11-18)。 于是,神首先为以色列人拣选一个有能力及好恩赐的统治者——扫罗王。但扫罗基本上是属肉体的,在他统治的后期更充满罪恶,不服从神的命令、自私,被血气所驱使。神最初拣选扫罗的目的,是使以色列人作好准备,到后来更能欣赏一个真正属神的人的统治,那就是耶西的儿子大卫。他出自犹大支派,神已命令他作一个有信心而以神权统治的领袖,亦是一个服从耶和华的仆人。 扫罗被膏为以色列的统治者的问题 圣经的记载是否先后矛盾呢?(参撒上九、十、十二) 关于扫罗被膏立为以色列的王,事实上,圣经只有一次记载此事。从撒母耳记上十1得知,在撒母耳的城内(可能是苏弗境内的拉玛「九5」),撒母耳私底下膏立了扫罗,说:「这不是耶和华膏你作他产业的君么?」(撒上十1) 根据撒母耳记上十17-24,我们得知当时在米斯巴有一个由撒母耳召开的全国性大会,在会中有一项庄严的掣签仪式,目的是要找出神自己拣选的以色列君王,结果掣出了扫罗。那时候,扫罗正出于谦卑地躲藏起来,在举行会议之处的行李背后,使别人看不见他,众人跑去找出扫罗,把他带到全会众面前。那时候,撒母耳公开指出扫罗是神所拣选的:「你们看耶和华所拣选的人,众民中有可比他的么?」(撒上十24)接着,所有会众都向扫罗欢呼:「愿王万岁!」本段经文没有提及膏立的仪式。 后来,扫罗成功地拯救了基列雅比人,将围困着基列雅比的亚扪人击溃。这次事件后,更肯定了扫罗作为以色列军事方面的领导地位。撒母耳记上十一15首先告诉我们:「众百姓就到了吉甲那里,在耶和华面前立扫罗为王,又在耶和华面前献平安祭,扫罗和以色列人大大欢喜。」然而,这段经文没有记载扫罗于此时被膏立,也没有提及什么加冕仪式。以色列众民这次的表现,只是激动地再次肯定扫罗作为其统治者的权柄及其尊贵;与前些时在米斯巴的掣签委任仪式是一致的。至于撒母耳记上十二章,只是接续在吉甲肯定扫罗作为统治者身份之后的记载,撒母耳向众民告别,并严厉警告以色列人及他们的新领袖——只有在以色列人用信心谨守神圣洁的律令,在拜偶像的异教国家面前谨守敬虔的见证。这样,耶和华才会喜悦并保护他们(14-15节)。撒母耳更用一句严厉的警告说话作结:「你们若仍然作恶,你们和你们的王必一同灭亡。」(撒上十二25) 神的先知最初膏立了扫罗,及后,全以色列人都承认扫罗为领袖,以致扫罗在第一次击败异教国家的围困者,证明他的确具有领导的能力。以上三段记载都完全和谐一致,陈示出以色列政体的发展过程——以色列的第一个王开始掌权,周期性的「士师」(或恩赐领袖)这个旧制度就此结束。 撒母耳记上十三1的正确数目是多少? 翻译作「扫罗统治一年」(KJV)是不正确的,因为希伯来经文并非记载「统治」,而是「当他作王(bemolko)的时候,扫罗是年之子」。翻译作「扫罗登基年[四十]」,纯粹出于臆测,关于这方面,边注也已说明(译按:中文和合本于「四十」之下加虚线。) 英文圣经NASB依照「四十」这个臆测的说法,但再加上一句同是臆测的经文:「他统治以色列三十[二]年」。假如第一节末及第二节首如上述方法处理,NASB的做法是不需要的。RSV不加推测,照着马所拉经文空白的地方,不加任何字句:「扫罗登基年……他统治以色列……和二年。」耶路撒冷圣经完全省略第一节,但在边注处将马所拉经文的第一节毫不修饰地直译出来。 NIV的第一个数字作「三十」,第二个数字则作「[四十]二」。在NIV的注脚建议读者参阅使徒行传十三21,该处有如下记载:「后来他们要求一个王,神就将……基士的儿子扫罗,给他们作王四十年。」若依照使徒行传十21,扫罗作王只有四十年,我们就难以解释撒母耳记上十三1的记载——扫罗作王四十二年。因此,正如上文所显示的,毋须将撒母耳记上十三1的第二个数目字加以修改;而只简单地翻译成:「作以色列王二年的时候,就从以色列中拣选了三千人。」(译按:中文和合本亦如此翻译。)这句经文,正好作为一个引子,带出约拿单于密抹的辉煌战绩。 非利士人为何能在密抹使用三万辆战车 ?〗 (撒上十三5) 密抹俯瞰一个颇为广阔的谷地,因此,我们想像,在密抹一带地区可以部署五万辆战车。不过,问题却出在战车的数量上。德里兹(见Keil and Delitzsch,Samuel,PP.126-27)指出,根据撒母耳记上十三5的记载,非利士人军队中的马兵只有六千,从这一点看来,差不多可以肯定战车的实际数目远较经文记载的为少。圣经关于战事的记载之中,若包括有马兵及战车的话,马兵的数目必超过战车的数目(参撒下十8;王上十26;代下十二3等处经文)。而且,在古代军事强国的大事记中,均没有记载一支军队能拥有数量如此庞大的战车;埃及、亚述、迦勒底或波斯都没有。因此,像非利士这个由五个城邦组成的三等国家,极不可能拥有人类历史上最庞大的战车队。德里兹(Delitzsch)认为:「三万这个数目必定是经文起了讹误的结果,我们可以依照亚兰文或阿拉伯文的版本,而把三万[slssim ele-p]读作三千[s'lose-t "la-pim],又或许只是一千。若经文原来的数目是一千,那么,可能是写经文的人忽略了[Yisra'el]这个字中的字母lamed,并出于疏忽地重写了一次。此外,第二个lamed被看作代表三十[因为lamed再加上一点在上面,就代表三十。] 回应德里兹(Delitzsch)的建议,学者要讨论的是:在主前三世纪以前,希伯来文士所采用的数字记法是那一种呢?七十士译本与马所拉经文所记载的读法差不多相同(triakonta chiliades har-maton),这可能是主前三世纪末叶时翻译的。因此,有更大可能性的是,撒上十三5最早期的经文所记载的数目是三千,但在经文流传过程中,「三千」误抄为「三万」。在经文流传过程中,数字及专有名词最容易产生讹误,而撒母耳记上就最常出现这类问题。「圣经无谬误」这个教义,只保障圣经最初之原稿没有丝毫错误,却不表示其他抄本都绝对正确。 扫罗并不属于犹大支派,为何神却应许坚立他的王位呢? (参撒上十三13) 扫罗不等待祭司,私自献祭于坛上,破坏了神的律法。在扫罗献祭后,撒母耳来到,便对他说:「你作了糊涂事了,没有遵守耶和华你神所吩咐你的命令,若遵守,耶和华必在以色列中坚立你的王位,直到永远。」(撒上十三13)最后的一句说话,是否就等于神的应许呢?不尽然!因为这句话只陈明了若扫罗仍然信靠神,将会发生何事;扫罗和他的后裔将永远坐在以色列的王位上。但扫罗违背神的命令,没有杀尽亚玛力人,却将亚吉王留下(参撒上十五)。他更在吉甲侵犯了只有祭司才拥有的特权,扫罗所做的这两件事,都使神失望。神审判扫罗,拒绝他,让犹大支派的大卫坐在以色列的王位上。雅各暮年卧病在床,当他临终时,已透露了十二支派将来的遭遇。远在那时,犹大族已被应许赐予以色列的王位。创世记四十九10记载以下应许:「圭必不离犹大,杖必不离他两脚之间,直等细罗来到……」——即是等到弥赛亚耶稣来到。以色列的王位,将会为犹大支派大卫家所保留,神亦早已知道扫罗会不顺服及背叛他。至于撒母耳记上十三13只陈明了,因着扫罗自己的不顺服,便丧失了神的应许——他和他的后裔坐在以色列的王位上。 神为立扫罗作王而后悔了,何意? 根据母耳记上十五11的记载,神因为自己立扫罗作王而后悔了。这节经文是否暗指神不预先知道扫罗有如此差劲的表现,当他拣选扫罗时,神已犯了错误?又或许这节经文只是人类对于神在此事上的感受的阐释? 神知道万事,他当然预知基士的儿子扫罗会在统治晚年彻底失败。虽然是这样,神仍认为可以在扫罗统治初期,使用他来拯救以色列人脱离她的异教仇敌。事实证明,扫罗攻打亚扪人、亚玛力人和非利士人,足以令以色列十二支派重新获得勇气,并为着自己的国家而骄傲。然而,神预知扫罗的不顺服及反叛,他将完全弃绝扫罗,而施恩予耶西的儿子大卫。事实上,藉着雅各临终时的预言,神早已显示了犹大支派将会永远作以色列这立约之国的王。扫罗属于便雅悯支派,并非犹大族(大卫却是),由此看来,神拣选了大卫,这是毫无疑问的了。 无论如何,扫罗不尊重神藉着撒母耳而给予他的谕令,将自己的意愿代替了神那已经显明了的旨意,这是令人极感遗憾的事情。因此,神对撒母耳说:「我立扫罗为王,我『后悔』了。」(经文所用的字眼是niham,这词暗示了很深的情感,而且有其他人牵涉入内)。这节经文并非暗示了神对扫罗的期望是错误的,却只显明因着扫罗,并因为他走离顺服的路径而使以色列国失败及受苦,以致神深感苦恼。第二十九节使用相同字眼,陈明神不会改变主意而采取其他计划。反之,他仍会进行原定的计划:「以色列的大能者,必不致说谎,也不致后悔,因为神并非世人,决不『后悔』。」无论是撒母耳记上十五章十一或二十九节,无疑都是先知撒母耳在神默示之下所写成的,却不代表出自人类的会错误的阐释。在同一章圣经里的一个字——niham,却拥有两个不同的意思;一个希伯来字拥有两个或以上的意思,是常见的。 大卫的某兄长有两个名字? 大卫的其中一个兄长有两个名字——沙玛(Shammah)和示米亚(Shimea),那一个正确呢? 撒母耳记上十六9记载耶西第三子(即大卫的兄长)的名字是示玛(sammah);但在历代志上二13,却写成sime'a'(虽然在叙利亚文别西大圣经中,撒上十六9及代上二13均读作samo')。在撒母耳记下二十一21,这名字却写成为Shimeah(Kime'ay;译按:中文和合本仍作示米亚。)由于上面三处的资料,我们必须研究:那个名字是正确并原本的读法。 首先,虽然在撒母耳记上十六9的名字中没有'ayin(‘),但其中的mem(m)却有重复的记号(dagesh forte,是sam-mah,并非samah),上述分析很有意义,使这字相同于形容词「那里」(英文是thither或there),却不像是个人名。但这名代表了一个跟随在后的辅音(例如是ayin)被同化吸收了。因此,有可能是在说希伯来话的某些地区(例如犹大支派的区域),倾向于不强调甚或将'ayin的音删去,尤以在专有名词的情况为甚。因此,我们发觉摩押女子的名字写成rut(路得),而不是re'u-t(友谊),后者可能是原有的写法。(若没有了'ayin,Ru-t便是个没有意思的字。)同样,撒母耳被写semu'el(这字只能解作「神的名字」);但若依照撒母耳记上一20及一27哈拿的说话,撒母耳此名应写为semu'el(「神听见」)。因此,我们得出结论,历代志上三13的读法(sin'a')是正确的;至于撒母耳记上十六9的写法,只是由于某些区域对这字有不同读音,而因此产生了抄写上的错误。 耶西有多少儿子? 撒母耳记上十六1O-11记载有八个;但历代志上二13-15则记载七个。 撒母耳记上十六章只记载了大卫的其中三个兄长的名字,就是以利押(6节)、亚比拿达(8节)和示玛(9节;代上二13称他为示米亚)。这段经文亦特别题出,在耶西打发人从草场上召幼子大卫回家前(11节),已向撒母耳介绍了他的七个儿子(10节)。除了上题提及的三个儿子,历代志上二14记载其他三个儿子的名字;拿坦业、拉代及阿鲜,并特别指出大卫排第七。至于另外的一个儿子又怎样呢?撒母耳记上十六章没有记载他的名字,更被历代志上二章完全忽略。德里兹认为耶西这个儿子可能没有裔子,因此,到后来历代志成书时,他的名字没有被保留下来(参Keil and Delitzsch,Chronicles,P.62)。当他还年青而仍未结婚时,就因病或意外而死。因为他没有后裔,在大卫的时代也未立下任何功业,所以,在后来列出耶西儿子的名字时,就没有特别原因将他保留下来了。 我有一长兄,在年幼时便亡故了。本来这个家庭有四个小孩子,但当长子死后,其余三个孩子,却老是说自己的家庭有三个小童。可能耶西的家庭亦有相类似的情况。耶西共有八个儿子,但只有七个长大成人,在大卫所创立的功业中扮演着某些角色。(代上二16加入了另外两个姐妹,就是洗鲁雅和亚比该。当姐妹二人长大结婚后,诞下儿子,他们在叔叔大卫的功业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扫罗认为大卫是谁的儿子? 根据撒母耳记上十六19-21记载,扫罗认为大卫是耶西的儿子;但十七58却记载扫罗询问大卫:「你是谁的儿子?」这两段经文如何能和谐一致? 大卫早已被介绍予扫罗,这是真的。撒上十六18记载:「……伯利恒人耶西的一个儿子,善于弹琴,是大有勇敢的战士,说话合宜,容貌俊美……」但要一提的是,直至与巨人歌利亚交战之前,大卫只向扫罗王表现出他在艺术那方面的成就,其后,扫罗更允准大卫返回伯利恒的家中。到大卫迎战歌利亚时,扫罗以截然不同的眼光看大卫,并对他的背境有浓厚兴趣。在此之前,元帅押尼珥显然只知道大卫精于弹琴,也不认识耶西的名字(十七55)。昔日在扫罗的宫廷中,大卫被介绍为一个出色的音乐家时,押尼珥不在场(撒上十六18)。反而扫罗的一个「少年人」曾提及耶西的名字(少年人即宫廷中的近身侍卫)。 扫罗重新燃起对大卫的兴趣,虽然扫罗询问大卫父亲是谁,却不止于希望知道他父亲的名字。扫罗显然希望知道,在大卫家中是否有像他一样有勇力的人,这和扫罗一贯施行的政策不谋而合,撒母耳记上十四52陈明了扫罗的施政方针:「扫罗遇见有能力的人,或勇士,都招募了来跟随他。」即是说,扫罗有意建立一支一流的近身侍卫队,这些近身侍卫都是勇猛的战士。当扫罗看见大卫是如此善战,便希望招揽更多像大卫一样的人。根据撒母耳记上十八1,我们知道大卫与扫罗有一段冗长的谈话,大卫不只将自己父亲的名字告知扫罗。因此当我们从当时的情况及上文下理看这两段经文,便发觉这些记载是栩栩如生的,两者没有真正冲突存在。 大卫及撒母耳之说谎、欺诈问题 撒母耳记上多次记载神拣选的仆人大卫及先知撒母耳有说谎及欺诈的行为(撒上十六、二十、二十—、二十七)。设若说谎和欺诈是作为手段,以达成用意良善的目的;那么,神会宽恕这些罪行吗? 回答这条惹人猜疑的问题时,我们必须留意下列因素。 1.纵使圣经记载人类不诚实,但并不代表神同意人这样做或宽恕他的罪过。这原则亦可应用于宗教领袖所犯的其他罪行之中。 2.有责任陈明真相,却不等于必须将有关事情的始末和盘托出。特别是当这些消息泄露后会危害某人的生命;又或是透露详情会破坏了别人对自己保守秘密的信任,或揭露了别人的私隐。 3.圣经记载了欺骗或巧立名目的事件,并非暗示了采取这种手段的人,表现出最高度的信念,亦不暗示这人在道德上的表现是后世信徒学效的榜样。 牢记上述因素,我们便可站在有利的地位来审核问题所引述的几段经文。 撒母耳记上十六2记载,当撒母耳执行神指派的任务,往伯利恒膏立新王时,他非常忧闷。「撒母耳说,我怎能去呢,扫罗若听见,必要杀我。耶和华说,你可以带一只牛犊去,就说,我来是要向耶和华献祭。」第五节接着记载撒母耳对耶西及其家人的说话:「我是给耶和华献祭,」这当然是实情。撒耳依照神的命令,携一只牛犊,在伯利恒的祭坛上献祭。当然,撒母耳的脑海中另有目的。在整件事情中,撒母耳是依照神的命令而行。很明显,神允准撒母耳向扫罗隐瞒一部份实情,因为假如扫罗预先知道真相,必会诉诸武力而引发流血事件。假如撒母耳将自己的意图和盘托出(即不只是在伯利恒献祭),那么,扫罗不单会杀掉撒母耳,还会歼灭大卫和他全家。在这情况下,若撒母耳陈明真相或显示出他的真正意图,就是全然错误的做法,且对各人都有害。采取欺骗手段或迫不得已而隐瞒一部份实情,两者间有显着分别在撒母耳这次情况里,陈明真相将会带来极严重伤害,更会引致不能实行神的旨意——膏立大卫作以色列的王。换言之,撒母耳只说出部份真相,而不陈明实情,完全是在神的旨意内。 撒母耳记上二十章记载约拿单正处理一件棘手的事情,他希望保存密友大卫的生命。在那时候,他知道(1)神已拣选大卫接续扫罗作以色列的王;(2)自己的父亲扫罗却似乎想杀掉大卫,从而阻止神的目的实现,因为大卫对扫罗家的统治地位起了严重威胁。约拿单要尽孝于父亲,但亦要尽忠于神自己和他拣选的仆人大卫,两者之间显然有冲突。而且,约拿单深爱大卫,远超过对被血气驱使而自私的父亲的敬爱。在这些特殊的情况里,约拿单别无选择,唯一可行的就是他自己所作的决定了。即是说,约拿单赞同大卫的提议,试验扫罗的真正动机(但是,扫罗的真正动机实难以捉摸,因为他的心态不平衡,其意图亦屡次转变;参撒上十九6)。有鉴于此,约拿单和大卫若要找出扫罗的真正目的,唯一办法是在某一情况下迫使扫罗作出反应。于是,约拿单与大卫合谋,让大卫不出席在王宫里举行的新月筵席(以前大卫曾参与这类筵席,因为他是王的女婿,属于王家的一员)。要引起扫罗表态,就必须为大卫不在场而设想一些使人猜疑的藉口。于是,约拿单便告诉扫罗,说大卫应兄长吩咐返回伯利恒,参加耶西举行的庆祝新月的筵席。 今次事件,与前一次撒母耳的情况不相同(参撒上十六2)。虽然以利押(大卫的兄长)邀请大卫回伯利恒参加筵席是极合理,但以利押似乎没有这样做。当我们接着读下一段经文时,知道大卫得悉扫罗欲杀他时,便没有返回伯利恒。另一方面,假如大卫透过约拿单知道扫罗没有那么敌视他,便极可能回王宫去,而亦不会返伯利恒了。由此可见,向扫罗解释说大卫返伯利恒,只不过是大卫意图瞒骗他罢了。至于约拿单依照大卫所说的理由,向扫罗解释为何大卫不参与筵席,他根本知道这只不过是在欺骗扫罗。然而,我们不可因此责备约拿单。假如他将自己与大卫的对话,与及有关此事的详情向扫罗全盘托出,约拿单便陷于另一个不义的情况中——出卖信任他的朋友,而这人亦是耶和华拣选作以色列王。假如约拿单泄露秘密,他就要为大卫的性命负责。正如圣经记载,约拿单在扫罗狂怒之时为大卫辩护,便差点儿因此丧掉生命,扫罗企图用枪把约拿单钉在墙上,于是约拿单急忙逃走(撒上二十33)。 撒母耳记上二十一章记载大卫黯然逃至挪伯。那时大祭司亚希米勒在神的会幕里供职。大卫逃到挪伯的祭司那里,为这个团体带来了极大灾害,使他们承受了扫罗的烈怒。虽然大卫只是在挪伯停留极短的时间,但已使挪伯的祭司丧命,他们全部被扫罗派来的人(由以东人多益率领)杀掉(参二十二18、19),在这事件上,大卫应被责承。然而,若以公平一点的态度对待大卫,也可以为他解释,指出他未能预见扫罗凶残至杀尽挪伯的祭司。但这件惨案发生后,而亚比亚他亦把这事情通知了大卫,这时候,大卫必须承认自己的罪过,他向亚希米勒隐瞒事实,不剖白被扫罗追杀的实情。因此,大卫并未给予挪伯大祭司有选择的机会决定是否愿意为大卫付上生命。 在全部过程里,大卫所犯的最大过错,就是他自己后来所承认的——「大卫对亚比亚他说,那日我见以东人多益在那里,就知道他必告诉扫罗,你父的全家丧命,都是因我的缘故。」撒上二十二22)不过,若我们察看神在整件事情里的作为,就知道神并未显明是否赦免大卫欺骗亚希米勒的罪。唯一可以使大卫的罪显得没有那么严重的,就是他事先绝未想到,自己逃往挪伯会为那地的人带来残酷的灾殃。然而,若我们综览整件事情,就看出大卫逃避扫罗追杀时,可以有多个逃亡的方向。假如大卫果真是寻求神的引导,他可以躲藏在隐基低,又或藏于他后来停留过的地方。但他向挪伯的祭司撒谎,还取回昔日杀歌利亚的刀,这肯定有违神的旨意。 令人感兴趣的是,耶稣也有引用大卫在挪伯的事件作为例子:虽然只是祭司才可吃陈设饼,但那时候,大卫和随行的人都饿了,便吃了陈设饼(参太十二3、4)。主耶稣引述大卫的做法,似乎是想藉此暗示,在特别的情况下,大卫吃了陈设饼也是无罪的,因为保存人的生命比谨守律例条文来得重要。虽然如此,当大卫惊惶失措地逃往迦特王亚吉处,而不静候神的带领之时,大卫必然受了很多羞辱。大卫逃往亚吉处,在那些不敬神的非利士人当中逃难。事实上,他着实使自己陷于极大的危难中!于是,当大卫处身于亚吉的王宫里时,只得装疯才可令自己脱离险境。结果非利土人不屑地赶逐大卫离开他们的境界,就像驱逐野兽一样(参撒上二十一13-15)。 从撒母耳记上二十七8-12得知,大卫处心积虑地准备长期欺骗亚吉王。大卫被允准于洗革拉设立总部(作为迦特王亚吉的附庸或联邦),他洗劫南地各部落的人,以维持自己及六百个跟随者的生计,遭他们劫掠的有基述人、基色人和亚玛力人。每一个遭动掠的部落,其中的居民都被大卫等人杀尽。大卫之所以采取如此凶残的手段,是恐怕有生还者告诉迦特的非利士人,通知他们大卫没有攻打耶拉篾人和基尼人,因大卫撒谎,说自己也劫掠了这两族人(参11、12节)。大卫企图永远将亚吉蒙在鼓里,使他相信大卫抢劫同胞的村庄,带走牲畜,已成为同胞的敌人。 述毕大卫早期令人黯然神伤的插曲,我们必须谨记,在大卫偶然犯了欺骗罪或重重地击打奉异教的仇敌时(例如撒下十二31的亚扪人),神并未保护或特别施恩予大卫。与此相反,神让大卫经历长时期的艰苦锻链,使他受苦,落入前路茫茫或危险境地之中。因为神认为大卫是他手中合适的器皿,可以拯救以色列脱离异教仇敌的辖制,并建立一个强大而稳定的政权,以成就他曾向亚伯拉罕所作的应许(创十十五18-21)。神拣选大卫作以色列的领袖,并非因他有什么善行或功绩,而是因大卫有坚强的信心。纵然大卫一度对神失却信心,对于神的引导漠不关心。但大卫仍然发自至诚将自己的心奉给神,以荣耀神的名及成就神的旨意为他的首要目标。 是谁杀死歌利亚?大卫抑或伊勒哈难? 根据撒母耳记上十七50的记载,大卫用机弦甩石打倒歌利亚,然后用歌利亚的刀割下歌利亚的首级。经过这次大胜非利士人后,大卫成了以色列军队中最勇猛的战士;虽然他那时只是个少年人。但在马所拉抄本的撒母耳记下二十一19则指出:「伯利恒人雅雷俄珥金的儿子伊勒哈难杀了迦特人歌利亚,这人的枪杆粗如织布的机轴。」马所拉抄本这段经文,肯定与撒母耳记上十七章有冲突,但幸好历代志上二十5有如下记述:「睚珥的儿子伊勒哈难杀了迦特人歌利亚的兄弟拉哈米。」这显然是正确的读法,不单在历代志的上文下理中是正确的,置于撒母耳记下二十一19也一样适合。 抄写员最早看见的抄本,在这节圣经中肯定被涂污或损毁了。因此,抄写员犯了两个至三个错误,正如下文: 1.在历代志上二十5,代表直接受词的字-t,位于字母Lahmi的前面,但撒母耳记下二十一19的抄写员却误将这字抄成b-t或b-y-t,而使经文变成Bet hal-Lahmi(伯利桓人)。 2.抄写员将代表「兄弟」的字(,-h)误看为在g-l-y-L(歌利亚)之前的直接受词。因此,使经文记载「歌利亚」成为被杀(wayyak)的对象,而不是歌利亚的兄弟被杀。但历代志上二十5的经文则正确地记载歌利亚的兄弟身亡。 3.抄写员误将「编织者」(-r-g-ym,)一字误置于「伊勒哈难」之后,使这字被读为伊勒哈难的父亲(ben-Y -r-y'-rg-ym或ben ya 'arey'ore-gim;意即「织布者林中的儿子」——似乎任何人的父亲都不会有这个名字!)在历代志下,'or'gim(编织者)正确地置于menor(轴)之后,使经文所表达的意思更完整。 换言之,撒母耳记下工十一19的原来字句有讹误,但幸好正确的字句被保存于历代志上二十5。 有从神那里来的恶魔降在扫罗身上? 撒母耳记上十八10记载,有从神那里来的恶魔降在扫罗身上。假如从神来的事物尽是美善的话,上述经文又怎样解释呢 假如说,从神来的一切都是美善的,这句话不大正确。神起初的创造之工,当然全都是好的(参创一31)。而且,神自己不会被恶试探,他也不会引诱(吸引或挑逗)任何人作恶(参雅一13)。无论如何,在有道德的神里面的,当然会是真正的良善,而这完全的良善必会要求善与恶有真正区分。作为道德秩序的制定者及保持者,无论神是何等怜爱罪人,他必然会审判罪恶。 以赛亚书四十五7记载:「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灾祸。造作这一切的是我耶和华。」翻译为「灾祸」的希伯来文是ra,这字的基本意义是「灾」(指道德上的罪或灾祸的罪)。在以赛亚书的这段经文内,这个希伯来字代表了因犯罪而导致的痛苦、有害的结果。请留意雅各书如何指明这一连串事情的发展:「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成长,就生出死来。」(雅一14、15) 至于扫罗的情况,我们知道他屡次违背神的律法。首先,他在神的坛上献祭,只有祭司才可向神献祭,扫罗这样做是触犯了神的律法(参撒上十三12、13)。第二次与亚玛力王亚甲有关;扫罗早已接获命令,要将亚玛力的人畜灭绝,但扫罗赦免亚甲,免他死罪,更留下一部分牲畜(参撒上十五20-23)。撒母耳记上十八8更指出,因着大卫杀死非利士人歌利亚的缘故,民众都颂赞大卫的勇力,这使扫罗敌视大卫。基于一连串违背神旨意与律例的行动,使扫罗陷于被撒但诱惑的境地里。加略人犹大的情况也相同,当他决定出卖耶稣时,撒但便进入他心里了(参约十三2)。 神设立了因与果的属灵定律,我们可以基于此而说:扫罗曾一度被圣灵带领,但他不顺服神,这使他与圣灵的引领交通隔绝了,更令他受制于恶毒的灵,情绪深被困扰而如忌心就愈重,至使他愈来愈失去理性地偏执。虽然扫罗已无疑成了撒但的代理人,但他偏向罪恶却是神所允许的,且在神的计划之内。我们必须谨记,神是道德律的制定者,他所做的全都正确,基于罪而起的一连串审判均来自神(参创十八25)。 为什么扫罗说预言时是露体的? 撒母耳记上十九23-24记述扫罗王在一次预言事件中的表现:「神的灵也感动他,一面走一面说话……他就脱了衣服,在撒母耳面前受感说话……露体躺卧。」为什么扫罗说预言时是露体的? 从十九节开始的一段经文显示,扫罗正追杀女婿大卫,于是大卫逃到拉玛的拿约。有人把大卫的行踪告知扫罗,说大卫正与一些先知在一起,而这些先知乃撒母耳训练参与事奉神工作的。因此,扫罗便派人往拉玛捉拿大卫。 当扫罗的仆人到达拉玛,看见满有威严的撒母耳和受他训练的先知在一起,在神面前欢乐地颂赞。于是,被扫罗差来的人也受圣灵感动。他们不能自制,亦不能履行任务,所能做的就只有和先知们在一起,兴奋地唱歌和高声颂赞神。他们觉得自己没法达成任务,只好空手回到扫罗处。 扫罗再两次派人往撒母耳那里捉拿大卫,但这两批人也和第一次往撒母耳处的仆人一样,无功而还。于是,扫罗决定自己走一趟。在此之前,扫罗都是犹豫不决的,他害怕面对撒母耳。因为在吉甲那次事件里,撒母耳公开宣告神已拒绝扫罗继续作王,于是扫罗与撒母耳决裂了(参撒上十五17-35)。再次和那令人望而生畏的先知相见,个中滋味当然不好受,但扫罗仍需前往,因为他认为没有其他选择了。 此外,扫罗有狂郁症的症候,情绪常会急剧地转变(参撒上十六14-23,十八10-11,十九9)。当扫罗走近由撒母耳主领的颂赞神的聚会时,他发觉自己也被当时的情景吸引得入迷,不能自制。于是,他唱歌、高呼,还跳舞,就像那些先知一样。(颇类似于一七四0年在美国由威特腓德[George Whitefieldl领导下的大觉醒运动[Great Awakening],聚会时的情况。一八OO年在肯塔基[Kentucky]的复兴聚会也与此类似。)神的临在、权能与荣耀是势不可当的,胜过扫罗这个罪恶的王,使他忆起以往在伯特利被圣灵感动时的经历(撒上十5、6、10)。那时候,扫罗首次被呼召作以色列的王;现在,他重获这种兴奋的经历。 但扫罗的表现和其他崇拜者不同,他被兴奋的情绪冲昏了头脑,脱掉衣服,大叫大跳。最后还筋疲力竭地躺在地上,进入昏迷或神魂彷佛的状态,历时一日一夜(撒上十九24)。毫无疑问,这次羞辱是神给予他的惩罚,因为扫罗心底里根本就完全抗拒神的旨意,而神的旨意与他自己的私欲相反。 撒母耳记上二十八8-16里究竟记载了何事? 根据撒母耳记上二十八8-16的记载,究竟发生什么事情呢?撒母耳是否真的向扫罗显现?扫罗是否真的在那巫婆的房子里与撒母耳谈话? 若认为撒母耳有能力造出一些幻像,并藉这些幻像与活人沟通,这一点有些少疑问。这种「虚假的奇事」(帖后二9)是鬼魔的其中一种骗人技俩。另一方面,以特别的启示来传达神的信息,为此而使死去的撒母耳出现,这肯定是在神的权能以内。 由这个幽灵说出来的预言,看来是出于神的正确的信息,这幽灵预言扫罗——充满罪恶、不信神的王——的悲惨命运。假如撒母耳在亚希米勒及挪伯众祭司被杀的惨案发生后仍存活,他自己也极可能说出经文所记载的那番话。由此看来,这个幽灵极可能是撒母耳的鬼魂。他向扫罗说:「你为什么搅扰我,招我上来呢?」很明显,神指引撒母耳离开他在阴间的居所(已经得救的信徒都会在阴间等候将来被钉死而复活的基督,跟随基督升到天上),为要向扫罗作出最后的宣告。 我们可以想像透过隐多珥女巫家中的幽灵,已故的撒母耳可以向扫罗说话,但经文中「招我上来」一句令上述臆测产生疑点。 另一方面,当巫婆看见这位前来探访的鬼魄时,她自己也异常惊惧。当时她呼喊,「我看见有神[希伯来文’lohim]从地里上来。(13节)。这句在极度恐惧中所说的话,暗示了这是死者(假如像经文所记)的真实形像,而非她自己施巫术所产生的结果。更甚的是,神自己的作为令她惊恐不已。似乎是神选择这个环境及场合来向这个犯罪的王说出最后的一番话,这个王曾一度满腔热诚地为神工作。本段经文所记载有关招魂的事迹,没有其他经文可作支持,也没有其他向亡魂问卜的记载。圣经严厉地定招魂为有罪,是背叛神的行为(申十八9-12;参出二十二18;利十九26、31,二十6、27;耶二十七9-10)。 扫罗死亡的问题 撒母耳记上三十一章记载扫罗死亡的事迹,与撒母耳记下第一章的记载相冲突。怎样令两者均属正确呢? 根据撒母耳记下三十一3、4的记载,在基利波山的一场激烈的战役中,扫罗被非利土弓箭手射伤,性命垂危。扫罗知道自己快要死了,就要求帮他拿兵器的人,用剑刺透他的心,使他立刻死掉——「免得那未受割礼的人来刺我,凌辱我,」但那时持兵器的人不敢杀害他的王。因此,扫罗拿起自己的剑,将剑柄插入地里,然后自己伏在剑上。于是,扫罗就在基利波山结束他充满伤痛的生命。 我们从撒母耳记下第一章却获得殊异的记载。有一个充当扫罗近身侍卫的亚玛力人逃离战场,奔往大卫的营里,将扫罗身亡的消息告诉大卫,第六至十节记载这个亚玛力人对大卫说的一番话:当扫罗身受重伤,被非利士人层层包围,正处于绝望的境地时,扫罗呼唤这个亚玛力人来到身旁,命令他立刻结束王的性命,使王免受箭伤之苦。那亚玛力人便遵照王的要求,「我准知他仆到不能活,就去将他杀死,把他头上的冠冕,臂上的镯子,拿到我主这里」(10节)。 这段记载显然与撒母耳记上三十一章有冲突。不过,撒母耳记下第一章所记载的,并非扫罗身亡时的真实情况,而只是出于那亚玛力雇佣兵的口。这亚玛力人拿着先王的冠冕和手镯来到以色列的新王面前,当然是希望从这位新王的手中获得丰厚赏赐,并以为可以在新政府中获得一官半职。假若依照撒母耳记下三十一章的陈述,就可知道那亚玛力人撒谎,为赚得大卫的赞许与赏赐。但实情是怎样的呢?当扫罗自己结束生命后,拿兵器的人跟着亦自杀了(撒上三十一5)。就在这时候,那亚玛力人刚好来到了,看见王的尸体,于是,他在非利士人发觉之前,尽快将扫罗的冠冕和镯子拿走。亚玛力人运气好,得以逃离刀光剑影的战场,来到大卫在洗革拉的总部。然而,他认为可藉以获得赏赐的凭据,却为他招至杀身之祸。大卫因他的说话而将他处死:「你流人血的罪,归到自己的头上,因为你亲口作见证,说我杀了耶和华的受膏者。」(撒下一16)那亚玛力人趁机会油嘴滑舌,期待可获得赏赐;结果适得其反,招至杀身之祸。大卫异常尊敬扫罗,这却是亚玛力青年始料不及的;他向大卫邀功,只落得被杀的下场。 在此要指出,往大卫营中报讯的亚玛力人,不属于曾被扫罗攻打的那一族。扫罗遵照神的命令攻击居于哈腓拉至书珥的亚玛力人,而他们的王是亚甲(参撒上十五7-8)。但亦有另一些亚玛力人不属于这族的,曾经洗劫大卫在洗革拉的居所的,就不隶属亚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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