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堆上的爱情——透视“婚前同居”现象
问:
我不是基督徒,我和我的男朋友现在在同居,但我确定:我是爱他的,上帝也会在我这边,对吗?
答 :
如果不是内心有所不安,我想一个女孩子也不会跑到这里来与大家公开讨论“婚前同居”这样的私人敏感问题。
虽然你会有点失望,但答案早就在那里了:这是神所不喜悦、不祝福的事。
根据《圣经》上的原则,两个人既已在肉体上联合,在神的眼里,这两人已连成一体;所以同本经上也说:“凡与妓女发生肉体关系的,也即是与妓女联合成为一体。”
大家都知道,同居这种形式原则是“好则聚;不合则分”,最后真能成婚的概率,还是相当低的。也就是说,很多同居者,最后还是要与他人结婚,犯上帝眼里的“奸淫罪”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我只是奇怪,既然你口口声声号称自己与男友的关系已经“胜过一切纸做的证言”,你们干吗不结婚呢??女人,谁不想自已有一天也披上美丽的婚纱,光明正大而幸福地接受亲友们的祝福?
而我所知道的不幸事实却是,很多同居的男人都只是想以这种方式来解决情欲的问题而已。结婚?那不就是意味着要对那个女人很长久地承担法律上的约束和责任了吗??还是,“先等等再说吧。”,你短暂的青春也就只好在无奈的被动等待中慢慢流逝……而最后结果呢?有多少男人在“腻了”以后,还是毅然决然地投奔他的新欢去了!!“只闻新人笑,不见旧人哭”的悲剧,已经上演了好几千年了,可悲的是,还是有很多女人会被那些所谓的“只要曾经相爱,就无悔”之类的谎言所欺骗。去看看那些已经这么经历过的女人吧,有几个是真能这么“潇洒”的?明知是被欺骗、被玩弄、被抛弃了,也只能自己安慰自己说:也许这就是“爱”的代价吧?!
但真正的爱到底是什么?“真爱”即意味着肯为对方无条件地付出,甚至牺牲自己。就像基督在世人还是罪人的时候,就已经为悖逆他的世人的各种罪恶,而自愿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连去领一张法律认可的结婚证都没有勇气和信心的人,我们很难想象他还会因为“爱你”而为你自愿为你付出死亡的代价,不是吗?这样的“情欲之爱”,就像是建立在沙堆之上的雕塑,风雨一来,马上就倒得一塌糊涂!
以“美丽浪漫的爱情”为借口来解决赤裸的情欲实质,是非常常见的事情,尤其是在道德严重沦丧的时代。女人啊,想清楚些,你的青春能经得起你几度的折腾、消磨?当你抱着“可能成为我丈夫”的人,与抱着“这是我丈夫”时的内心感觉,肯定是不同的。前者再怎么号称潇洒,还是包含着很明显的不安定因素,不是吗??
对绝大多数世俗的男人而言,他们就是为了“性”,才去“爱”的;既然同居已经能解决“性”这个问题,又何必再去“被一个女人套牢”呢?更何况,有资料显示,当一个女人被男人追求“得到”之后,她的魅力指数就立刻严重下跌!有比喻说得很清晰:男女之间的爱情就好似是一场“男追女跑”的追逐游戏,那么,当女的一旦愿意“缴械投降”后,男人也自然就失去了追逐她的原动力,并且还会在心里面打鼓:她那么容易就与我上床,真要与她结婚,不知会送我几顶绿帽呢。。。
女人啊,想想清楚,为了“沙堆上的爱情”,你真的值得这么去做吗??
是的,上帝的确早已特别赋予人以“自由选择”的意志,但人也因此必须承受自己选择的相应结果。你可以选择悖逆上帝在《圣经》里早已表明的真理次序与原则,但你也必须为你的悖逆而付出相应的代价;不要奢望终极审判的真神会是个“没有原则的好好佬”!不错,神现在是在以他无比的耐心和宽容在等待着人的回头,但人的罪若不被认清,人与神之间就被人的“罪”所阻隔,神无比美好的恩典和祝福也很难降到你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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