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 妻 未 了 缘
-- 轻轻摘下那顶绿帽子 刘墉 著 ● ● ● ●
二月,回到台北,又湿又冷,居然比纽约还难过。
突然接到个老学生妻子的电话,吞吞吐吐的,又好像在梦呓,隔了半天才弄清楚,原来他们已经离婚。
“是我不对,不要怪他。”她说,“我已经搬出来了。”
“搬回你娘家?”
“不!不敢回去。老师!您不要问了好不好?我打电话只是想求您一件事。请他让我回去拿几件冬天的衣服,好冷啊!”
我立刻拨给了老学生。
他很热情的接,但是当我提到“她”打电话来。那声音就冷了:“她跟您说了什么?”
“没说多少,只说是她自己的错。”
“当然是她错!我中午知道,晚上签字,第二天就去区公所登记。她跟我没关系了!”
“你把她这样赶了出去?”我问,“十几年夫妻,连件衣服也没给她?”
“她自作自受!我把她的衣服全扔了。嫌脏!”
放下电话,我的耳边回荡的,是他那恨恨的两个字——“嫌脏”,和她那颤抖的三个字——“好冷啊!”
想起不久前看过的一部土耳其电影《生之旅(YOL)》,一个获得“探亲假”的囚犯,冒着纷飞的大雪回家,没在雪中与妻儿拥抱,却在柴房里见到被铁链锁着的爱妻。
那已经不再是他的“爱”妻,自从他在监狱里听说妻子红杏出墙,爱情就变成仇恨。
那女子甚至不再是她父母的“爱女”,或孩子“亲爱的母亲”。她有外遇的消息,是她兄弟传达的,她的铁链是父亲铐上的。她的亲人把她看成猪狗,居然在信里建议她的丈夫,回来把她处死。
她的丈夫没杀她。只是第二天把她带出家门。
丈夫牵着儿子,穿着厚厚的大衣,在风雪中前进。她,穿着薄薄的衣服,紧紧的跟随。
每一步都陷在两尺深的雪里,她的脚渐渐失去知觉,腿也开始麻木。她对着远处的丈夫和爱儿凄厉地喊:“救我!救我!狼会把我撕裂。”
嘶喊在风雪中颤抖,男人和孩子只是回头看一眼,便继续前进。
她终于倒下了。
或许那男人心里也如我学生,想着同样的一句话吧——“她自作自受”。或许他们都有了报复的快感——“让你冻死”。只是,夫妻十几年的恩情,去了那里?还有母子的亲情,又到了何方?
做丈夫的可以嫖妓,可以犯案(电影里拍出了丈夫从前嫖妓的画面)。却在守不住,而稍稍出轨之后,要置她于死地。如果他能装不知道,那女子的亲人也能装不知道,这久别重逢的一家,将会有多么温馨的时刻!他们何必用自己的一念,将喜剧变作悲剧,且将悲剧变作永远无法弥补的创伤?
也想起托尔斯泰的短篇小说《郭尔内·瓦希利耶夫》。
一个富有的农场主人,在卖掉牲口,赚到不少钱,而高高兴兴回家的路上,听说自己的妻子,雇用了以前的情人,而且走得很亲近。于是把归乡的喜悦化为暴力,不但狠狠修理自己的老婆,还把扑过来的幼女甩到墙角。
幼女的手臂断成三截,终身弯曲,没办法伸直。
农场主人一气之下离家,酗酒、流浪,花光每一分钱,最后成了乞丐。
十九年后,他如残烛般回到自己的村庄,死在残障幼女的屋檐下……
看完书,我的心情好沉重,不知要哭、要恨,还是要笑。哭那家庭的悲剧?恨那妇人的出轨?还是笑那男人的无知?他如果能想想夫妻过去的岁月与恩情,而忍下这口气,那不仍然是个很美丽的家吗?
只是,我也想,无论农场主人,或回家的囚犯,他们真正的怒火,可能来自耻辱。而那耻辱则是四周的如所给的。
如果没有所谓的传统礼教,如果不是亲人、乡人在说闲话,做丈夫的不会觉得是奇耻大辱。所以判那女人死刑的,使那家庭破碎的,不但是当事人自己,也是这个“吃人的社会”。
记得1987年纽约一个引起轩然大波的案子。
一位不久前从广东移民纽约的中国人陈东鲁,怀疑妻子有外遇,在质问妻子,而妻子不否认另有所钟时,竟用槌子打死了老婆。
案子送进法庭,纽约最高法院的法官平克斯(Edward Pincus)居然从轻发落,判陈东鲁缓刑五年。理由是:
“陈的中国文化背景,有助于解释何以在此情况下丧失理智。”
连美国法官都谅解中国男人对“绿云罩顶”的感觉。只是难道女人就不是人?只为了那顶“绿帽子”,就能夺取妻子的生命吗?
常想起以前看过的一个电影画面——
一群村民由族长领队,把装在竹笼里的“淫妇”押到江边,再拴一条绳子,扔进江心。
村长坐得高高的,手上拿着一炷香,等香烧完了,才下令把竹笼拉起来。说:“如果没死,表示她没罪;如果死了,就是罪有应得。”
也常想起基督教《圣经》中的一段。(《约翰福音》第八章)
有人抓了一个淫妇到耶稣面前问:
“夫子!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
耶稣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
我们每个人,都是人。是人,谁能不犯错呢?只是有人犯错,被抓到了,成为笑柄,受到了惩罚。有些人没被抓,就暗自高兴,且看别人的笑话,定别人的罪。
曾听人说,只有上天能饶恕人的罪。我却要说,在上天没饶恕之前,先让我们学会饶恕;在上天绝我们的生路之前,我们应该先为彼此留一条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