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事奉问题

过去的经历还会限制现在做教会职员吗?

涤然姐姐:

  你好!

  我是生命杂志的长期读者,很多谢神,借这本属灵的书令我的灵性得到很大的帮助。也很多谢神,将你这位属灵的姐姐赐给我们,也为我们读者解答种种杂题,现在我也有难题,请你帮忙我。请先为我解释在圣经中的提摩太前书三章八节至十三节;然后,又请为我解答一个问题。在未解答我的问题之前,请先听我说出一件事,当你看完后,就请为我解答我的问题,感激不尽。

  我现年六十多岁,信了主已有十一年。在四十年前,我在乡间结了婚,男子是出洋谋生的。我丈夫在未和我结婚时,他已和另一女子结了婚,然后出洋。后来回乡便知道妻子患有重病,和没有生育。于是他俩夫妇商量,妻子同意丈夫娶二奶,回家笼育女和打理家务。因此我经亲戚介绍便成了这男子的二奶。(我嫁给这男子也是为着环境所逼,当时我才十八岁。)自我嫁过后四年,我丈夫的妻子因病去世了。这四年来,我们俩大小的相处的很好,情如姐妹。自丈夫的妻子死后,我就成为正式妻子。十六年前,我和儿女们来了美国与丈夫共同生活。

  在一九六八年,丈夫重病的时候,我借着一位信主的女儿和教会的牧师及上些弟兄姐妹传神的福音和为我祷告,多谢神,我就在一九六九年的圣诞前决志受洗,正式成为神的孩子。后来不久,我丈夫与去世了。

  多谢神,自我洗礼之后,我非常渴慕追求主的道,而也多谢神,给我机会个人去传福音,领人归主。最近我教会的妇女团契,有些姐妹提我的名出来选举职员,但教会一位牧师和一女执事阻止,不让我做职员。说在我未信耶稣前做人妾侍(二奶),没有资格做职员。我听了之后,内心非常难过。我在家中时时不断跪在神面前流泪问神,是否我的罪还未蒙神赦免?而且是否还未得救?感谢神,我经过三天的求问,神就借着提摩太后书二章一节,和十九节至二一节启示了我。涤然姐姐请原谅我不将这些经文写出来,请劳烦你打开圣经来看。

  我现在有个问题,请求你为我解答:如果是神的旨意不准许我做职员,我愿意顺服;但是如果是人的旨意不准许我的话,我今后在教会又应该如何?请姐姐快快帮助我解答这问题吧!

  再者,是否做过二奶的人,就在主眼中不圣洁,不能做职员呢?就算一世的生活行为怎样良好,都无法补救二奶的罪行呢?甚至信了耶稣都是如此吗?

  请姐姐原谅我的唐突,同时我如果写得不好,请姐姐见谅,因我是一个学识浅的人。祝

以马内利!

主内M敬上


M姐妹:

  其实你已经从神那儿得到了圆满的答案,用不着我回答了。让我把那几节圣经录出来,使大家得帮助吧!

  “我儿啊!你要在基督耶稣的恩典上刚强起来。主认识谁是他的人。人若自洁,脱离卑贱的事,就必作贵重的器皿,成为圣洁,合乎主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

  首先要弄清楚,得救的问题是不关你以前的行为或别人的流言蜚语的,专靠神恩典和自己用信心的接受。因此,主安慰你说,他认识谁是属乎他的;并且勉励你要靠着主的恩典刚强起来。

  其次,事奉主和做妇女会的职员,也可以说完全没有关系。事奉主不一定做教会里某某团契的职员,做了职员也不一定就是事奉主。当然我们也可以把这两件事联在一起,或者说,理该连一起。可是,神最悦纳的事奉是我们每天的生活圣洁,顺从他的旨意,爱主爱人。这种内在的事奉态度,远胜于外表的事奉工作。

  我想像得到你的气愤,本来做不做妇女团契的职员都无所谓,但让人家用这种话来限制资格,实在不甘愿。连我也替抱不平。第一,你只做过“一个男人的妻子”,怎么说都是合格的。第二,你做“二奶”不过四年,而现在你在婚姻上的身份是“寡妇”,再也不是什么“二奶”了。第三,你本不是自愿做“二奶”的,当时的社会风气,家庭背景促使你如此,你是无罪的。

  不过,也许牧师和女执事不知道这些详情,他们听人家的辗转相传,就以为你是那种“在教外没有好名声”的人,因此提议最好另选别人。我们不能否认有些做妾侍的女人实在是那样出身的,这样退一步想,你也就会同情牧师的误解了。

  还有,牧师和女执事的拦阻是你亲耳听到的,还是别的姐妹转告的呢?多半是后者吧!如果是的话,这其中恐怕又掺了些油和醋。千万别气恨某一人,也不要再在姐妹面前提这件事,就当做没这加速似的,照样去教会敬拜事奉。然后,找个机会去向牧师谈谈,让他清楚你的身世。(别提选举的事,只说希望他多了解你的情况,也许他是新来的牧师吧!)在妇女团契中也可作一次见证,这样大家就清楚了。

祝喜乐中继续成长!

涤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