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个人"神学"与畸形解释



在《国际版新约研读本》论“中文圣经翻译史简表”中,介绍各种中文《圣经》版本,第29项讲到《恢复本》注解中说“个人神学色彩甚浓”。根据我们翻阅,其中找一些词句看其注解,这些偏重一端的解释证实:“个人神学色彩甚浓”的说法不无道理,下面查一些他从前搞新路使用的几件“武器”在这恢复本中,照旧大树特树,染着李浓重个人色彩,无不利于他自己(请注意注解部分)。

呼求

徒二21

罗十13

“呼求”解决一切,完全得救,充满革督,万灵妙药(见附件6)

处理基督

太九16

……

借题发挥,借新布补旧衣,转到“处理”基督上。

使徒

徒二42

改“恒心遵守”为“坚定持续”注解中告知:“除使徒教训和交通以外……不该有别的教训和交通。”“只有一种”、“唯一交通”(参《88训练》86、87页)

职事

林后四1弗四12

讲来讲去,永不忘记“唯一执事”“一个职事”“为着职事”

那灵

林后三17

“经过过程”实即经过“处理”三一神

经纶

提前四1

原“章程”改“经纶”加上“素质”,此两李创新词,是恢复本中的“细胞”,几乎处处适用。

(《经纶》114页谓李创造新辞,为对不上《圣经》的“高品”服务)

三一神成为肉体

约一14罗八3

是《罗生读》240页的延伸,用掩饰词中藏着:“乃是三一神成为肉体的人就是有罪的人使神进入有罪的人与人联结为一”外包蜜糖,内藏毒物,欺骗孩童,真不知“似是而非”“撒但深奥之理”人是如何理解的,提前六20、启二24、罗八3,译文中将“罪身的形状”(合合)改成“罪之肉体的样式”怕中国圣徒不糊涂。(见附件三部6)

告状

徒廿五11林前六1-8

注解:“上诉带来莫大的利益和益处,……这不是罪,分裂,这是人要求合法的权益……。

  林前六8:“你们倒是欺压人、亏负人。”无法注解。

  李在海外为自己大打官司,凭不正当财力、势力欺压人。如此注解,何等荒唐。(见附件三部9)


以上所查考的注解,只是众多问题中的一部分,纵然这些问题不算错谬,但突出李到晚年中才发现的,特别感兴趣的几个词句,加以大肆渲染,偏重一端,或改新词;或将一词一节到处客串,掩盖别处经文,或抹煞经文原来意思,加上李自己强解,如基督道成肉身改三一神道成肉身,基督成功救赎,改成三一神同×同×,经过处理,叫读这些新译注解的人,无处不碰见李常受这个影子,将浩瀚丰富的圣经完全启示,被李肢解得奇形怪状,大的部位肿胀巨大,瘦的部分皮包骨头,李因走“新路”需要作工具、口号的词,被发挥得“庞然大物”,如“那灵”、“经纶”、“职事”、“求告”(皆改呼求)。李所不想使用的基要真道,就匆匆略过,不屑一顾,例如在《可生读》二册油印268一270页中,讲“不必学习受苦,基督说背十字架的话是一个奥秘,要恰当的领会这话”,因此查注解中关于信徒成圣必经之路——背十字架、受苦的主明文教训,就含糊其辞,言不由衷。如太十六24一28、徒十四22、罗八18等“必须经历许多艰难”不提不解,或讲地位不讲经历。但“受浸”(太廿八19)一词因李早年暗示信徒多次受浸,这里的解释又将人搞得昏头转向,罗六3、4明文“受洗归入基督的死、埋葬”,他混解为“脱离老旧”,这是他从前教导人多次受浸的循词,今日在此定案。

这样一本恢复本(原谅我们如此说)几乎是“个人怪学”。神伟大启示的全备真道,在李手中,随心所欲,极不恭敬严肃,不能不看到他所一手训练的一些人,也变得与众不同,极不匀称,不是一齐生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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