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去赌城吗?



美国一位基督徒杨先生来信问,不少教会近日利用赌城拉斯维加斯的旅游和购物便宜,赞成信徒到那里去旅游。基督徒应该不应该这样做?


任何人均可以凭常理明白,赌城之所以购物便宜,是一种「鱼饵政策」,为要「勾引」一些意志力薄弱,又存贪念的人士到那里去旅游,让他们有机会接触各种赌搏的玩意,从而挑起和培植他们嗜赌的心理。以后,这些人就会成为「常客」,长期向赌场「贡献」了。赌场方面已经有专家精心计算,他们在「提供价廉物美」之中「亏蚀」了多少,从成功勾引一些新客来赌搏因而「赚回」了多少。知道这盘生意必定是「赚」的,才肯提供如此价廉物美的方便。意思是说,他们知道,意志力薄弱以致成为长期赌客的人居多,只贪价廉物美的购物方便而不会赌搏的人居少。如果赌城的专家们能如此肯定,我们基督徒怎么可能冒这样的险,鼓励人们到那里去旅游,而不会中魔鬼的诡计呢?

圣经教训我们,基督徒对美物的态度应该是:「我的好处不在你以外」(诗 16:2)。记得罗得与亚伯拉罕相争以致决定分道扬镳之时,亚伯拉罕让罗得先决定拣选那地,圣经形容罗得「举目看见约但河全平原......,都是滋润的,那地在耶和华未灭所多玛和蛾摩拉以先,如同耶和华的园子,也像埃及地。于是罗得选择约但河全平原,......渐渐挪移帐棚,直到所多玛。」(创13:10-13)后来我们知道,罗得的结局是在耶和华消灭所多玛城之时,失去了全部财产和他的妻子,因为所多玛城罪大恶极,被神用天火焚烧了。罗得之所以有这样的结局,是因为当初他看见那平原「如同耶和华的园子,也像埃及地」,意思是分不开那地的好处是从耶和华而来,还是从魔鬼而来。因为罗得是一位敬畏神的人,他了解到所多玛虽然富庶,但他里面的罪恶使这城像「埃及地」,它的好处是敬畏神的人不应该得到的。但是,他又想,只要我不像所多玛人一样犯罪,只得其中的好处,岂不是可以吗?全地不都是神应该赐给亚伯拉罕的吗?他这样想是出于贪心,结果是魔鬼赢了,他输了。我们又想起四王与五王争战,亚伯拉罕带领家丁三百一十八人去打败四王,救回罗得一家。玛多玛王就出来迎接亚伯拉罕说:「你把人口给我,财物你自己拿去罢。」亚伯拉罕却对罪大恶极的玛多玛王说:「凡是你的东西,就是一根线,一根鞋带,我都不拿,免得你说,我使亚伯兰(即亚伯拉罕)富足。」(创 14:23)这样我们就看见,蒙神赐福的亚伯拉罕,决心不要一根一线不是出于神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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