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86:既然我们从祸患中得救赎是惟独借基督,因恩典而非个人的功德,那么为何我们仍要行善呢? 答:因为基督既用他的血救赎了我们,便也照他自己的形象,用圣灵更新我们,好使我 们可以用整个生活去表示对神所赐的福的感谢(a),而他也可以因我们得荣耀(b); 再者,我们自己也因有了信心的果子,而确知自己有信心(c),并且由于我们的好行 为可引领邻舍归向基督(d)。 (a) 罗马书6:13,12:1-2,彼得前书2:5,9,哥林多前书6:20 (b) 马太福音5:16,彼得前书2:12 (c) 彼得后书1:10,马太福音7:17,加拉太书5:6,22 (d) 彼得前书3:1-2,罗马书14:19 为何我们仍要行善呢? 这个问题是可以理解的。如果救恩只是出于恩典,为什么我们仍要行善呢?难道我们不是承认救恩从头到尾都是神的工作吗?基督把一个人拉出了无底的悲惨深渊,人自己对此毫无贡献。他甚至根本就不值得被拉出来。与别的宗教不同,我们宣称行善对于救恩毫无价值。那么,我们又来谈行善,岂不是自相矛盾吗?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出人意料的简单:基督用自己的宝血买赎了他的儿女,也将他们从撒旦的权势下拯救出来。我们的罪债被免掉了。同时,主所作更多。人浑身上下都浸透了罪的污秽,因此他必须被改造,得更新。这在问答6中已说得很清楚。人必须重新按照神的样式被造,就象亚当在堕落之前那样。这是圣灵所作的工。保罗说:"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罗 8:29)。 这不是一件小事:从地狱中,从撒旦的奴役下得到拯救,从撒旦之子被改造为神的儿女。这是何等的荣耀!何等灿烂的前途:与主永远同在天国,恢复神在人身上的形象,就象主耶稣一样,难道这还不能使一个人感恩吗?毋庸置疑,我们必须用言行来表达这种感恩,这些就是行善。 四重功用 善行有四重功用: 1. 它们证明一个人已获拯救。 2. 它们荣耀神。神的儿女敬畏神,这就要求他们尊崇神的命令。以约瑟为例。他对引诱他的波提乏之妻说:"我怎能作这大恶,得罪神呢?"(创 39:9)。 3. 神赞许这种敬畏神的生活。它给心灵带来平安,也使这个人因此确信他是神的儿女。如果一个神的儿女满不在乎地生活,撒旦就会用这个攻击他,在他的心里播下疑惑。而这个人毫无反击之力。"你是神的儿女吗?你的行为根本就不象!"当一个人与主相近时,撒旦这样的攻击威力甚微。使徒彼得说:"所以弟兄们,应当更加殷勤,使你们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彼后 1:10)。没有新生命所结的善行之果,这是不可能的。 4. 一个人若知道主是他的神,会渴望别人也属于神。他怎能为主赢得他人呢?是靠言传吗?没错,我们必须用言语向别人传福音。保罗说:"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 10:17)。但我们更要根据主的道来敬虔地生活,为主的荣耀而活,用行为,用我们的生活来传福音。这些行为给人的印象更深,也让那些诽谤者哑口无言。它们能引起人好奇提问,这样你就可以在回答他们时,把福音传给他们,引导他们归正。因此主基督吩咐我们:"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 5:16)。 问87:凡不从那忘恩,顽梗的生活转向神的人,便不能得救吗? 答:绝对不能;因为《圣经》说,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偷窃的,贪婪的,醉 酒的,辱骂的,勒索的,或类似这些的人,都不能承受神的国(a)。 (a) 哥林多前书6:9-10,以弗所书5:5-6,约翰壹书3:14 那些不悔改,不信神的人能得救吗? 保罗写道:"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或类似这些的人,都不能承受神的国"(哥林多前书6:9-10)。 前一个问题告诉我们为何得救的罪人应该以敬虔的生活来表达他的感恩。但是,如果他并不肯这样,反倒生活在各种各样的罪中,是否他能得救呢?答案是十分肯定的:决不能。 主张废弃道德者 历史上总是不乏想靠善行得救恩的人,他们想赚取天国。同时也有人恰恰相反,我们称之为主张废弃道德者。这些人反对按照律法过新生活。他们继续生活在滔天罪恶中,而且对此加以粉饰。他们声称:"这使恩典更显多"。但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如果我们声称自己拥有恩典,就不能继续生活在罪中。神的话语对此说得非常清楚。我们上述所引用的《哥林多前书》第六章就是一例。基督不仅把我们从罪中拯救出来,圣灵更是更新我们。进一步来说,那些因着信与基督联合的人恨恶他里面一切的罪恶。如果一个基督徒落入上述某项罪恶之中,他无法继续在其中安然生活,除非他躲进基督的宝血中,接受神的赦免,否则他心灵无法安息。因此,这是成圣过程中不能缺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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