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论


  一.以弗所地方略况

  以弗所是小亚细亚的一座大城,在地中海东部的爱琴海东岸,位于加斯他河口(Cayster)。它是罗马帝国的驻防城,又是亚细亚省的省会,交通便利,商业发达,人民富庶,犹太人在这里居住的为数不少。城内有著名的亚底米女神庙,用大理石建造,长三百四十二尺,阔一百六十四尺,有石柱一百二十七根,每柱高达五十六尺,是世界七大奇观之一。希腊亚力山大王,虽然将在各国掠夺所得的宝玉献给女神,想藉此把自己的名字刻在庙中,仍未能如愿以偿。后罗马帝国秉政时,接纳基督教为国教,就将这神庙完全毁灭。现今的以弗所城已经荒凉了好几百年。

  二.以弗所教会的建立

  按使徒行传的记载,保罗第一次到以弗所,只有一次在会堂和犹太人辩论,很快就离开以弗所,但他把百基拉,亚居拉留在那里(徒十八18-21),其时大约是主后五十四年。保罗去后有亚波罗也到那里工作(徒十八24-28)。保罗第二次到以弗所时,清楚得救的信徒有十二人。保罗曾奉主耶稣的名为他们施洗,并使他们受圣灵(徒十九1-7)。以后保罗在这里继续工作了两年(徒十九10),每天在推喇奴的学房和以弗所人辩论,工作虽然困难,但果效很大。其中有两件轰动全城的事,就是:银匠底米丢的反对,和犹太祭司长士基瓦儿子擅奉耶稣的名赶鬼的事;这虽然是魔鬼的工作,反而使耶稣的名更加传开,信的人很多,仅他们焚烧的邪书就值五万块钱(徒十九19-20)。

  保罗这两次到以弗所的时间合起来,前后大约三年(徒二十30)。以后保罗回耶路撒冷的时候,曾经路经米利都,打发人到以弗所,请教会的长老来,给他们最后恳切的教训(徒二十17-38),他却没有再去以弗所,免得耽延行程。

  按教会遗传,使徒约翰年老时曾住在以弗所,提摩太也曾在以弗所作过监督(提前一3)。至主后九十多年,以弗所教会情形日渐衰落。启示录的七书信中,第一封信就是给以弗所教会(启二1)。并且有人推测,七书信中其余的那些小亚细亚教会,也可能都是由以弗所教会产生的。

  三.著者:使徒保罗

  本书一章一节,三章一节,四章一节,都明说是由保罗自己写的。此外,书中所论的真道,与保罗其它书信中所论的真道,有许多相合或相似的地方;并且在措词与体裁方面,也和保罗其它的书信很相似,所以本书为保罗所写乃是毫无疑问的。

  四.著书时地

  本书是保罗在罗马监狱中所写的。大约是主后六十一至六十三年左右。与本书同时写的还有腓立比,歌罗西,腓利门,统称为监狱书信,都是由推基石作带信人(弗六21;西四7)。在这几封监狱书信中,解经家多认为腓立比书是最后写的,那时保罗知道自己快要得释放(腓一25,二23-24),可见是他坐监的末一段时间写的。

  五.当时的受书人

  本书一章一节说明本书是写给在以弗所教会的信徒。从本书的内容看来,以弗所教会中外邦人的信徒与犹太人的信徒都不少,所以使徒一再解明在基督里已不分犹太与外邦,都成为神家的人(弗二11-22),得以同为后嗣(弗三6),应当竭力保守合而为一的心(弗四3-6)。他们之中,有些人虽已信主,却未离开旧日的恶习(弗四22-32),对基督徒在家庭生活的各方面还缺少认识(弗五22-六9)。

  六.主题:教会是基督的身体

  本书的主要论题,是讲述教会与基督的关系。教会乃是基督的身体,这身体是包括一切在基督里的人(一1)。不论任何种族,任何阶级,是犹太人,或是外邦人,都在基督里成为一。犹太人一向以摩西的律法为一切人所当遵守的,并且十分轻视外邦人。由于福音的发展,许多犹太人和外邦人都信了福音。但当时犹太信徒与外邦信徒之间的成见和敌视态度,仍未因信基督而完全消除。只要看加二章十一至十五节彼得不和外邦人一同吃饭的情形,就可以推知。保罗是外邦的使徒,在他所建立的外邦教会中,也有许多犹太信徒,如何消除犹太信徒与外邦信徒之间的偏见,常是保罗心中的一个负担。这时保罗既在监狱中,没有其它工作,于是就在安静中想到各地教会的普遍需要。他想到许多信徒对于教会的奥秘──神在教会所定的奇妙旨意,以及信徒在这属灵身体中相互的关系──还没有什么认识,就在本书中,把自己从神那里所得特别的启示,即关于福音的奥秘,解明出来──「这奥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稣里,借着福音,得以同为后嗣,同为一体,同蒙应许」(弗三6),并且藉基督耶稣的宝血,犹太和外邦中间隔断的墙已经拆毁了;双方同是神家里的人,同在基督的身体上,互相作肢体了。

  保罗既以讲论教会是基督身体的信息,来消除犹太与外邦间的隔膜,并唤醒信徒注重在属灵的(无形的),宇宙性的(身体的)教会中彼此的关系,作为保守合一之心的方法。这就已经告诉我们,今日教会合一的途径,不是在寻求什么更好的制度和组织,或是什么更正确的名称,而是更多注重在基督身体里的属灵关系。反之,如果注重任何外表的组织,样式,制度等等,其结果必然引起更多的争执,更多互相的轻视,自夸与自大。

  七.本书与圣经他卷之关系

  1. 本书引用旧约多次

  A. 论万有服在主脚下(一22),引自诗八篇六节。
  B. 论传福音给远近的人(二17),引自赛五十七章十九节。
  C. 论基督与房角石(二20),引自诗一百一十八篇二十二。
  D. 论基督升天掳掠仇敌(四8),引自诗六十八篇十八节。
  E. 论基督测不透之丰富(三8),与伯五章九节意思相近。
  F. 论不可含怒到日落(四26),与诗四篇四节之意相合。
  G. 论主光照醒来的人(五14),与赛六十章一节之意相合。
  H. 论不要醉酒(五18),与箴二十章一节,赛五章二十一二节之意相合。
  I. 论夫妻二人一体(五31),引自创二章二十四节。
  J. 论孝敬父母是带应许之诫命(六2),与出二十章十二节之意相合。

  2. 本书与使徒约翰著作之比较

  A. 本书论基督为父之爱子(一6)──约翰福音称基督为神之独生子(约三16)。
  B. 本书论神是耶稣基督的父(一3)──约翰福音中主多次称神为父(约五17-18)。
  C. 本书基督在创世之先已与父同在(一4)与约十七章五节之意相合。
  D. 本书论基督受死赎罪的事(一7,二16)与约一章二十九节,三章十五至十六节,六章五十三节之意相合。
  E. 本书论基督成为人身而来(二15)与约一章十四节之意相合。
  F. 本书论信徒应在光明中行事(五8)与约壹一章六至七节之意相合。
  G. 本书论基督爱我们而献上自己为祭(五2)与约壹四章十节之意相近。
  H. 本书论灵殿以使徒为根基(二20)与启二十一章十四节之意相合。
  I. 本书论信徒不可与恶人同行(五11)与启十八章四节之意相合。
  J. 本书以教会为基督之新妇(五25)与启十九章七节之意相合。

  3. 本书与歌罗西书之关系

  本书与歌罗西书有特别密切的关系,正如罗马书对加拉太书之关系一样。全书一百五十五节中,有七十八节与歌罗西书大致相同,但两本书的注重点却不同。本书是从正面讲论教会与基督之关系,阐明教会的奥秘,注意信徒在基督里的合一。歌罗西书却偏重于用真理驳斥教会的异端,指出假道之错误,注重信徒应坚守基督的真道,不应随从世俗的小学。本书注重教会是基督的身体;歌罗西书却注重基督是教会的元首。兹将本书与歌罗西书相似之点举例如下:

  A. 论信徒藉基督之血蒙救赎(一7──西一14)。
  B. 论基督为教会之元首(一22,四15,16──西一18,二19)。
  C. 论基督是灵界掌权者的元首(一21──西一16)。
  D. 论教会是基督的身体(一23,四12,五23,30──西一18,24)。
  E. 论信徒从前死在罪中(二1,5──西二13)。
  F. 论信徒现今与主同活(二5,6──西二12-13,三1)。
  G. 论信徒在基督里被建造(二20──西二7)。
  H.论信徒未信主前在罪恶中之行事(二2,四17──西三7)。
  I. 论信徒在基督里之行事」
(二10,四1,五2,8,15-──西一10,二6,四5)。
  J. 论信徒在基督里生根(三17-西二7),「生根」原文仅此二书独用。
  K.论基督里之丰盛(三16,19──西一19,二9)。
  L. 论隐藏的奥秘已显明(三3,4,9,五32,六19──西一26-27,二2,四3-4)。
  M.论身体只有一个(四4,二16──西三15)。
  N. 论身体之长进(四16──西二19)。
  O. 论旧人与新人(四22,24──西三9-10)
  P. 论信徒应在光明中(五8-9──西一12)。
  Q.论神的愤怒(五6──西三6)。
  R.论爱惜光阴(五16──西四5),这句话在新约中仅此二书独用。
  S. 论用灵歌颂赞(五19──西三16)。
  T. 论恒切祷告(六18──西四2)。

  此外尚有多处相似之经文如:

  弗一13──西一5
  弗一7,18,二7,17,三8──西一27,二2,9
  弗二7──西二13-15
  弗二12,四18──西一21
  弗二13-16──西一20-21
  弗三17──西一23
  弗三17──西一20
  弗四,五8──西一13
  弗四14,五3-5,16──西三5-8
  弗四2-3──西三12-14
  弗五22,六9──西三18,四1
  弗六21──西四7

  ……

  八.论及三位一体之神

  本书多处论三一之神,为讲经之要题;兹举例如左:

  1.论及圣父

  A. 是「我们的父」(一2)。
  B. 曾赐给我们各样灵福(一3)。
  C. 曾在创世前拣选我们(一4)
  D. 有预定的旨意和行事的计划(一8-9)。
  E. 是赐人智能之灵的神(一17)。
  F. 能照明人的心眼(一18)。
  G. 所显之能力无限(一19-20)。
  H. 有丰富的怜悯和恩典(二4,7)。
  I. 使我们死而复活(二5,6)。
  J. 是属灵大家庭的家主(二19,三14-15)。
  K. 是成就我们所想所求的神(三20;参一 3,17-23,三14-21)。
  L. 是新人所肖像的神(四24)。
  M. 是信徒当效法的(四32,五1)。
  N. 是各样祝福的源头(六23)。

  2. 论及基督

  A. 是神的爱子(一6,四13)。
  B. 是在创世之先与父同在的(一4)。
  C. 是用宝血救赎我们的主(一7,二13, 16)。
  D. 是为我们道成肉身的主(二15)。
  E. 是献上自己为祭的(五2)。
  F. 是由死复活的(一20,二6)。
  G. 是超升高天的(一20-22,二6,四8, 10)。
  H. 是赐下各种恩赐的(四7-8)。
  I. 是教会的元首(一22-23,四15-16,五 23)。
  J. 是教会全体的救主(五23)。
  K. 是灵宫的房角石(二20)。
  L. 是住在信徒心里的(三17)。
  M. 祂的爱是莫测高深的(三19)。
  N. 是充满万有而充满教会的(一22-23)。

  3. 论及圣灵

  A. 是主所应许的(一13)。
  B. 是信徒的印记和得基业的凭据(一14)。
  C. 是智能启示的灵(一17)。  
  D. 是引人到父面前的(二18)。
  E. 是使人明白福音奥秘的(三5-6)。
  F. 能使人心里力量刚强起来(三16)。
  G. 是赐信徒合而为一之心的(四3-4)。
  H. 是为犯罪信徒担忧的(四30)。
  I. 是愿意充满信徒的(五18)。
  J. 是以圣经的话语为灵战之宝剑的(六17)。
  K. 是信徒祷告的倚靠(六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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