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著者及其生平
解经者多同意本书是使徒约翰所写,因本书的内容、措词和其中的属灵观点,都跟约翰福音相似。(例如:本书一1──约一1;本书三11,四11──约十三34;本书四13,15──约十七23;本书五13──约二十30-31……) 圣经中有三个约翰,(1)施洗约翰(路三2);(2)马可约翰(徒十二12);(3)本书之著者使徒约翰。 使徒约翰是伯赛大人 Bethsaida(约一44、比较可一16-20),父亲西庇太,是个渔夫;母亲撒罗米,是爱主姊妹(太二十七56;可十五40;可十六1)。兄雅各,同是十二使徒之一,并且是使徒中首先殉道的(徒十二2)。 使徒行传中只有三次提到约翰的名字(徒三1,四13,八14)。按四福音的记载,可见他最明显的两种性情,就是沉静而激烈(可三17;路九54)。所以又名叫「半尼其」意即「雷子」。 五旬节以前,他也有贪图权贵的思想(太二十20),并且有派系观念(路九49),他在三个最亲近主的门徒中,是最明白主心意的一个。独有「主所爱的门徒」的称号(约十三23,十九26,二十2,二十一7、20)。 他的书信中特别多讲爱,所以又被解经家誉为爱心的门徒;他爱主的心与彼得不同,彼得的爱主是「粗枝大叶」式的,约翰的爱主却是安静而细心的,他对主的认识胜过其它门徒。在最后晚餐时,他曾靠在主胸怀中;主被钉十架的时候,他是唯一跟到十架下的使徒,那时主曾把肉身的母亲马利亚交托他奉养。 约翰的著作共有五卷列在新约圣经里面,仅次于保罗;他的文笔自成一家,所用的词句含意深奥,特别注重生命经历方面的信息,不谈教会组织和形式的问题,这五卷书可分为三类: A.福音书──使人因信耶稣基督而得着生命──信。 B.书信──使人因与神相交而得丰富的生命──爱。 C.预言──使人因盼望主的再来而儆醒预备──望。 约翰直到老年还是为主受苦,忠心不渝,曾为主被放逐到拔摩海岛,得主特别启示,完成了圣经的最后一卷──启示录,是使徒中最长寿及最后殉道的一位。 二.著书时地 本书大约写在主后九十年以后,那时耶路撒冷已被毁,年老的约翰多在小亚细亚一带作牧养工作,是教会的长老(约贰1;约参1),从本书中那种完全以长辈的身分对晚辈说话的口气,也可证明本书是约翰晚年所写无疑。 据传说约翰在主被钉后,一直住在耶路撒冷,奉养主的母亲马利亚,直到耶路撒冷被毁以后,迁居以弗所,所以本书可能是在以弗所写的。 从本书的内容看来,老约翰一再为基督是神的儿子而道成肉身辩解,显然当时信徒在信仰上受到一种智能派之异端影响,这一点跟歌罗西教会受到的迷惑相同,而歌罗西是小亚细亚的教会之一,保罗早已在歌罗西书中反驳智能派的错误;这些也可以作为推断本书可能写在以弗所的资料之一,因为以弗所教会可以说是小亚细亚各教会的「总部」。 但本书完全不像保罗或彼得的书信那样一开头写明受书人的地方名称,可见老约翰完全不注重地区的分别。实际上,不论真理或异端的传播,都是不分地区的,所以本书在什么地方写及写给什么地方的人,按这书信的性质来说并不重要。 三.受书人:作神儿女的人 本书未指明给什么教会,最初的受书人大概是小亚细亚各教会。但本书未写明给什么教会是有其属灵的意义,因当时有形的教会已腐败,不足以代表实际的教会,实际的教会乃是所有已得救有生命的人──神的儿女们,而本书不提地方教会的名称,却以个别的,有真实生命的神的儿女们为说话的对象,暗示那些已经加入教会的人,并非全部都被算为神的儿女(参二19)。 四.著书原因与目的 使徒约翰为什么要写这卷书信,最可靠的资料,就是从经文内容去留心观察。因为无论使徒是劝勉、责备、指导、教训……都是直接反映出当时信徒的需要。 本书和别的新约书信不同的地方就是,作者一再地提到他写信的原因和目的,例如: A.要「使你们与我们相交……」(一3-4)。 B.「要叫你们不犯罪……」(二1)。 C.「因为你们的罪借着主名得了赦免……因为你们认识那从起初原有的……因为你们胜了那恶者……」(二12-14)。 D.「我写信给你们,不是因你们不知道真理,正是因你们知道,并且知道没有虚谎是从真理出来的」(二21)。 E.「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五13)。 这些经文是最清楚的答案,告诉我们使徒约翰为什么写这封信;但从本书内容看来,还有两项重要原因,就是: F.当时信徒似乎在真理上有一种言行不一致的情形,例如: a.说是与神相交,却在黑暗里行(一6)。 b.自以为认识神,却不遵守主的命令(二4)。 c.在口头上说爱弟兄,但看见弟兄穷乏却塞住怜恤的心(三17)。 G.当时很明显的有一种否认基督是道成肉身的异端传播在信徒之间,使徒明斥那些人是敌基督者(二18-19、21-22,四1-5),而这些人却是混在信徒之中的,所以使徒一再地指导信徒分辨这些人的虚假。 此外,按当时教会历史背景来说,一般解经家多认为当时教会已受到一种智能派(Gnosticism)的异端影响,使徒约翰写本书是要驳斥当时的智能派的错误,而智能派的错误大致如下: (以下A至E参考何赓诗牧师着,证道出版社出版,约翰书信新译注释第四至七页) 智能派的主要原理有二:(1)知识高于一切,较信心与行为更重要,(2)物质和一切属物质的都是绝对邪恶的。从这两项原则,产生了许多与福音真理冲突的错误教训,例如: A.他们认为知识比道德更重要。记在圣经中的事实和有关道德的教训,只有他们之中的少数高层人物才能领悟其中的奥义。另外还有圣经以外的启示,也只有少数智能人才能得到。 B.物质既是绝对邪恶的,宇宙万物都是属物质界的,所以宇宙万物绝不是由至高圣洁的神所创造,而是由比较低级的天使或另一种邪恶势力所造成。 C.对基督的救赎工作方面,他们认为因肉身既是属物质的,所以神绝不会道成肉身。他们对于福音书中所记基督在肉身活着的许多事实,解释为只是基督的幻体,而非实在的身体;这样,他们否认了基督道成肉身的事实。 另一方面,他们认为属灵的神与属物质的人也绝不可能相通,所以在至高的神之下,另有由神分出来较低级的神体,逐级类推,至最低级的神体方能跟人相通;这样,他们又否认了基督是神人间唯一中保的真理。 D.在道德方面,他们错误的原理产生两种极端的偏误: a.禁欲主义:知识既高于一切,身体不过是邪恶的物质,这样该让身体受苦,好叫灵魂达到更高的境界。 b.纵欲主义:身体既无价值,知识却是无价之宝,这样,不妨任凭身体污秽卑鄙(因为它本来就不值一文),好叫灵魂增加知识,借着犯罪增加人生经验,扩展知识的境界。 E.对圣经权威方面:他们实际上否认了新旧约的权威,因为旧约一开头就记载神创造万物都「甚好」,而他们却认为物质是邪恶的;新约的开端记载基督道成肉身降世为人,他们根本否认基督道成肉身,当然也否认了祂受死赎罪的救法了。 总之,智能派之错误直到现在还或多或少的影响教会,因为在现代各种敌神的学说或异端道理里面都多少含有他们的毒素,如:否认神的创造,否认基督道成肉身与祂的救赎,否认圣经的权威等。 五.特色 A.本书完全不像一封公函,而像一封家书,写给神家的儿女们。书中多次称受书人为「小子」(二1、12、13、18、28,三7、18,四4,五21),所用的辞句都含有深意,其中的信息是以那些对神已有认识,在属灵方面已有经历的人为对象。所讨论的是教导人怎样得着更深的属灵经历,而不是讨论初步的得救经历。 B.本书文笔奇特,常反复申述同一题目,上文已讨论的,下文常再覆述补充,兹略举数例: a.一章五、七节论「光」,下文二章九至十一节重提。 b.二章三至五节论遵守主命与爱心,下文三章十一、二十三节,四章二十一节,五章二至三节重提。 c.二章五至六节论住在主里,下文二章二十四、二十七节,三章六、二十四节,四章十三至十六节重提。 d.二章七至十节论相爱,下文三章十三至二十四节,四章七至二十一节,五章一至二节重提。 e.二章十八至二十九节论敌基督,下文四章一至六节重提。 f.一章八至十节,二章一至二节论认罪与犯罪,下文三章四至十二节,五章十六至十八节重提。 g.二章十五至十七节论胜过世界,下文四章四至六节,五章四、五、十八节重提。 C.本书与约翰福音之比较。 约翰所写的福音书,是要叫人得永生(约二十31)。本书是要叫人知道自己有永生(五13)。福音书是证明基督是神的儿子,本书是反驳不认基督是神的儿子者的错误。福音书所记载的是信徒信心的基础,本书所写的是信徒生活的基础。福音书是要领人进入神的家,本书是教导人怎样在神的家中跟神跟人团契交通。 D.本书常同时用反面和正面讨论同一论题,例如:光明与黑暗,敌基督与基督,世界与父,神儿女与魔鬼儿女,爱与恨,行义与犯罪,至于死的罪与不至于死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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