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应用释经学


第13章 圣经神学


  前面几章的重点,是判断经文原意的方法论,在导论中,我指出这是「第三人称」式的研究法,将经文视为研究的对象,以发现作者的信息。本章中,我们将把经文(意义)改成现在的处境(重要性)。由图13.l可以看出,离开经文的解析,迈向对今日教会重要性的说明,要踏出的第一步便是圣经神学。在这个层面上,我们要将贯穿一卷书(或某位作者之作品)的主题加以收集、整理,也就是要统合各段经文的题目。这需要三个步骤:首先,我们要研究各卷书中的神学主题;然后,我们要探索某位作者的神学;最后,我们要追溯启示的进展,看它如何结合新约或旧约,甚至整本圣经(亦即,探究这些主题在整个圣经时期的历史发展)。这样一来,圣经神学便能将解经的结果整理起来,并为系统神学家提供资料,以进行处境化的工作,为今日教会发展出神学教义。

近日有些学者认为圣经神学处于「危机」之中(对这个问题最佳的介绍,参Childs 1970;Reventlow 1986)。强调差异性过于合一性的潮流,让人怀疑是否有可能找到「前后一致」的神学。此外,许多作品声称发现了旧约或新约的「中心」主题,但是意见却未能获得共识,甚至没有两本书是一样的!但是这项任务并非没有盼望,在方法论的层面已经有几股思路可以连在一起,打开僵局。这种释经的解决法,乃是本章的主要内容。

我们可以将圣经神学定义为「神学研究的一支,旨在从圣经各个不同的部分(如:智慧作品或保罗书信)追溯主题,然后寻找将圣经结合在一起的主题。」因此,这里面包括两方面的探讨:在两约或圣经的背后,寻找连合性或中心性的主题(这是学者的任务),以及透过圣经时期各个阶段,追溯某个主题(如圣灵,或忍耐到底)的发展(这是每个研究圣经之人的任务)。所以,圣经神学固然是通往系统神学与圣经处境化的桥梁,它本身仍隶属于解经研究的范畴,因为它的主要目的乃是发现圣经时期的观点。



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  以下几页中,我们将探讨圣经神学与各个学科的关系。

1.圣经神学与解经。迦芬(Gaffin)主张:「圣经神学是解经的准绳」,因为圣经的信息是由「启示过程的历史架构本身」来决定,而不是由「文学关系」决定。在圣经神学运动中,在差异性与合一性之间、历史批判的关注和历史与文法解析之间,一直存在着张力。

就这方面而言,批判学派比保守学派更「按字面」,亦即,它经常假定,任何所谓圣经作者之间的矛盾或差异,都可构成他们之间无法有深层神学合一的理由。其实并非如此,因为圣经作者会用不同的词汇或片语表达类似的概念,也会在一个较广的神学范畴中强调不同的层面。例如,在救恩的过程中,神的主权与人的自由意志并非互相冲突,在更深的层次中可以得到和谐。信心(保罗)与行为(雅各)也是如此。行为虽然不能拯救我们(弗二8-9),却是真信心必要的结果(弗二10=雅二14-16)。

但这只是整幅图的一部分。圣经神学与解经有相互的关系。前者为经文的解释提供了范畴与整本圣经的合一性,而解经则提供资料,以供整合成为圣经神学。换言之,这两者是相互倚赖的。解经者根据文学(文法与思想发展)和历史背景(社会与经济)来研究作者的意思,而圣经神学则根据这些成果,找出个别叙述背后模式上的合一。

总而言之,释经螺旋如今延伸至神学,形成释经过程五部分之间的对话:解经学、圣经神学、历史神学、系统神学和实践神学。在这个大结构中,解经学、圣经神学和系统神学则连在一起,不断在三方对话。


2.圣经神学与历史神学。所有的学者都属于某个信仰团体,那个团体的传统对学者的解释过程和方法,都有相当的影响。教义的历史不单研究这些团体所持的教义,更追溯其传统的发展。因此,历史神学在释经学界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可惜在大多数注释书或神学作品中,却看不见其踪影。教义历史对解释科学的价值极大,因为它强调解经或神学判断幕后的背景。教会历史对释经学的重要性有两方面:我们可以看出一个教义如何在不同的教会时期中逐渐发展,也可以找出我们自己传统的来源与信仰架构。

圣经神学是关注圣经时期的思想模式,似乎与后期的辩论和解释无关。但这种想法太过天真,因为后期的辩论会塑成我们的先入为主观(Preunderstanding),以致形成阻挠,使我们无法判定纯粹「圣经的」神学。历史神学提供了重要的检查关卡,以防止将后期思想读进圣经时期的汹涌浪潮。诠释者必须保持谨慎,以防将后期神学问题读入经文的错误。这种状况经常发生,例如,在研究圣餐或浸礼时。我们若对第一、第二世纪教会作法的发展有清楚的认识,就会在研究新约经文时格外小心,不将后期的作法读进去,如,第二世纪在圣餐时用鱼,而后期浸礼则多有繁复的仪节。

就学术而言,历史神学的地位处于圣经神学和系统神学之间。它研究后期模式团体(Paradigm communities)如何了解圣经的教义,使我们更能了解现今的神学辩论,因为可以将它们放入教义历史的起伏情况来看。启示的过程可以按灵感(圣经所提供的资料)和光照(教会历史中对该资料的解释)来明了。这样一来,神学家手边便有了一个批判性的释经工具,可以为现今的世代判断教义的价值与特色。

同时,历史神学也提供了一条出路,使圣经神学与系统神学不再陷入冲突,亦即,承认传统的恰当地位,知道它在解释任务中会让人具备先入为主观。许多人注意到团体性的了解(传统)在分类性的了解上的正面价值(如Gadamer)。若没有传统的教义,我们就无法明白圣经经文的的含义。可是同时,这些信仰体系的运作也会扮演负面的角色,强行将圣经的话语纳入预想的教义分类。解泱这问题的办法,是正确的「释经循环」或螺旋,经文在其中按照我们的神学体系重新架构,然而同时我们的先入为主观也受到挑战,结果源于传统的分类便能得到革新。传统的历史对这项工作可以有很大的帮助,它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我们的神学偏见,以致让这些观点敞开,更能受到经文本身的影响(或修正-如果必要的话)。

释经学上的一大突破,是将「团体解经」列入考虑,看出其中的两个要点:透过教义历史与过去的信仰团体对话,以及透过近日神学著作和各团体之间的辩论,与现今的团体对话。在此,我们所关注的是过去的那一面。教会历史能帮助我们,不轻易假定当前团体的了解乃是不容侵犯的,并使我们能对经文原来的世界保持开放的态度--即使它与我们团体的期望有所冲突。历史神学能够做到这些,是由于它促使神学家从更大的角度来看(教义的历史发展),在这角度中,对经文的了解,和团体本身的立场,都可找到合适的位置。


3.圣经神学与系统神学。派帕(O.Piper)提到圣经神学的四个限制:圣经内对拯救事件的各种说法;圣经福音核心之间,在形式与功能上的差异;圣经语言的历史特性,造成圣经神学与现代人之间的障碍;解经者的主观,会将经文原意的方向作微妙的变动(1957:106-11)。

在本章中,我将说明这个难题可以解决,办法是圣经神学与系统神学的整合,使得神的启示与人的了解之间的鸿沟有桥可跨。这两个学科可以相辅相成。

问题的核心在于:圣经的差异是否使人无法找出圣经神学或系统神学?以下的讨论是想说明,圣经传统或书卷内虽有差异,背后仍有一致性。事实上,圣经神学与系统神学乃是解决现代释经困境的要素。过分强调差异性,造成自由派怀疑圣经话语是否包含标准性的真理。合一性的恢复,让我们重新肯定圣经真理声明的绝对性,也重新愿意去探讨圣经的原意。

可是,圣经神学与系统神学的关系究竟如何?实际上它们是不可分开与互相倚赖的。前面已经提到,神学式释经范畴中的五大部门(解经学、圣经神学、历史神学、系统神学和实践神学),都在整体概念中同时存在。从某方面而言,它们是按照这个顺序直线排列,每一个都是下一个的基础与延展。从另一方面而言,后三者提供了解经学与神学研究的思想架构(参图13.3)。来自信仰传统、先入为主的神学概念,是解经判断的必要成分。

不过,在方法方面,每个学科都有自主的功能。这就是我用不同的各章来探讨的原因。圣经神学研究各书卷背后的主题,以及圣经中的传统,寻找能将它们组成整体模式的规律。尼寇尔(Nicole)说:「圣经神学是系统神学的基础,它提供了解经研究的硕果,是对原来的上下文和神启示的进展所作的充分研究」(1978:185;参185-93)。可是许多人不同意这点。有些人[如古特立所写的《新约神学》(New Testament Theology)]认为,组织的原则最后乃是由教义学而定。另有人[如赖德所写的《新约神学》(Theology of the New Testament)]则用描述法,让组织原则来自经文本身,而不出于如系统神学等外在的来源。华德(W.E.Ward)说:「圣经神学的结构,或组织的原则,应当由旧约与新约中的文学单位来定」(1977:383;强调字为他所用)。以下我将进一步发展这个看法。

让我们以赖德和古特立为例。赖德的基本问题之一,是缺乏综合性(他未去探索将新约传统结合起来的主题),而古特立的缺失,是未让圣经文件本身决定他神学的架构。可是从圣经神学的角度来看,古特立的错误更严重,因为他的神学更像系统神学,只是套用圣经神学之名。古特立必须让圣经作者本身来决定神学的分类,让他们自己来定夺更广的合一为何。最好的办法,是将赖德和古特立的方法合并使用,亦即:注意新约各个线索在表达上与主题上的差异,然后加以整理,以结合成第一世纪教会的合一神学核心。赖德的分析法与古特立的综合法,可以相互补充并修正。

总而言之,圣经神学是描述性的,追溯圣经作者所强调的各个层面,加以整理,找出涵盖全面、连结两约的主题;教义神学则收集圣经神学所作出的材料,以现代逻辑的模式加以重述或重塑,把这些层面整合起来,为今日教会制定信条式声明。例如,圣经神学讲到约翰的「实现的末世论」(救恩/永生是信徒现在就拥有的),以及希伯来书或彼得前书的「最终的末世论」(救恩是未来才得着的)。圣经神学家注意到,这两方面乃是互补的,各自是更大真理(「已揭幕的末世论」,即承认救恩是从现在就已开始,而在将来才会完成)的一部分,因此他们发现,基督徒生活既是稳妥的,又是有责任的。系统神学得到这个结果之后,就将它放在更复杂的教义中,将救恩论与末世论加以整合。

最后,在「过去的意义」(解经学与圣经神学的任务)、「现在的意义」(系统神学的任务),和「如何应用」(讲道神学的任务)之间,系统神学是最后一个桥梁--参图13.3。当然,这个安排还不算尽善尽美:圣经神学家反对将它「丢在新约经文与现代重塑的新约信息中间」(Barrett 1981:5),系统神学家反对将这门学科贬抑为处境式与哲理式的研究。事实上,想将这些任务清楚划分的尝试,都太人工化,因为它们是相赖相依,缺一不成的。圣经神学必须小心,以防某些神学家「热心过头」(p.7)。同样,圣经神学家对教义的先入为主观,会以「释经循环」方式交相影响,因为学科之间会互相提供资料,又会彼此检视(参图13.4)。


4.圣经神学与讲道神学。所有学者都承认,圣经神学不能只是描述圣经作者过去的想法,也必须说明,这些概念与现今处境有何关联。邓恩强调圣经神学的「教会层次」,也就是要界定圣经对今日教会的意义(1982:26-27、40-43)。




    图13.3  从经文到处境



邓恩主张,惟有这样作,才能对今日教会产生影响,因为事实上教会的各个派别多半依据其传统来建造,而少参照圣经本身。这个看法在实际的层次固然没有错,但我不愿意把差异性「模范化」到这个程度。本书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提供方法与逻辑的掌控,以避免这个错误,使诠释者可以让经文来向各种不同的神学说话,藉此,不同的传统可以彼此互动,一起前进。没有一个人只是圣经神学学者,或只是传道人。每个研读经文、要发现其中含义的人(包括过去的意义,和现在的意义),都必须将这些学科整合来看。

同时,讲道学离圣经神学又远了一步。圣经资料经过解经学的翻译和解释、圣经神学的整理、系统神学的转型成教义、历史神学依据教会不同的状况与传统发展出的思想模式,如今则要藉讲道神学应用到当前的状况中。这不是单一的「释经循环」,而是一种螺旋,各种对话互相锁定。目的是让经文「过去的意义」能重新向教会发言。


特别注意的问题

1.合一性与差异性。这是历史批判法所引起最重大的辩论。批判学者怀疑,我们怎能将各种经文说法混合在一起,成为涵盖全体的教义模式,因为圣经时期各种传统的差异性相当大。波可尼(Pokorny)说,这个问题太大,甚至圣经各传统之间几乎不可能建立连续性。既然圣经素材都受环境影响,又与不可重演的历史进展相关,波可尼便主张,要建立合一的神学实际上是不可能的(1981:1-3)。

当然,圣经各卷书之间的确有相当的差异性。因为以色列与初期教会面对各式各样的状况与问题,所以产生不同的文体与目的。新约书信大半是为辩护使徒所传的基督教信仰而写,防止信仰的偏差,而作者的表达方式与观点各自不同。凯尔希(Kelsey)结论道:「没有一种标准式的『圣经』观。实际上,『圣经』似乎只是指彼此之间相关,但观念却有重大不同的一些经卷」(1975:14-15)。但是,这种怀疑的理由并不充分。差异并不等于不合一,其背后可以找到深度的合一。施诺肯保(Schnackenburg)说:「这样,我们还可以讲所谓的新约神学吗?可以,而且我们还必须讲,因为新约的确是合一的整体,……同样承认一位主、一个信心、一位神,就是父(弗四5-6)」(1963:22;强调字为他所用;亦参Marshall 1976-77:5-14;Moule 1981:234)。

古特立在他的《新约神学》一书中,将新约各种不同表达法背后的合一性,作了精采的说明;冯拉德、艾若德(Eichrodt)等人对旧约也作了同样的解说。基本的问题是在语言学,因此可以从语意的层次著手,来解决这个问题,特别是透过神学概念背后的语意范畴来看。申命记式各卷、大卫式和先知式对约的概念之间,或马太与保罗对律法与恩典的观念之间,是否有冲突?我们必须判断,其中的用词[如「成全」(fulfill)在太五17和罗四13-15或加三19-四6]在表层结构和经文信息中的用法,然后再分析深层结构中的神学原则。在这个较深的层次中,我们通常都可以找到合一性。

许多人注意到「概念的社会历史」,视为判断意义与权威问题的仲裁(参Woodbridge 1982:26-27)。我们不能不顾到背景、语意范畴、团体影响,或以色列和教会的社会发展,就擅自决定合一性或差异性。卡森的七条「正面反思」是这方面的最佳结论(1983:77-95):(l)每位作者都呈现出某种「合一的」神学信念体系。(2)资料库是整个圣经,它又向逻辑定律敞开;神学(或差异性的声明)必须源自经文,不能强加于其上。(3)渐进式的启示必须慎重纳入考虑,可是也必须源自经文。(4)圣经的不同常反映出「不同的牧养关注」,而不是在信仰内容上有何差别。(5)差异性也反映出作者各有各的文体,所注重的事亦各自不同。(6)如果字面下的含义可以兼容,神学上的协调便可成立。(7)学者必须避免使用证明经文,而要让每一段经文来决定其意义与神学。


2.传统历史。邓恩和桑特兹(James Sanders)主张,各个团体的正典意识,和其传统发展的阶段有关,而每个阶段都增进了他们的了解;因此,不仅最后的阶段有神的话,前面的阶段也有,而史前史也和最后成形的固定经文一样,都是真正的圣经神学不可少的部分。传统形成的过程,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看:或按诺特(Martin Noth)的方式,将经文和国家历史彻底重塑;或倚赖经文,视之为正典,不以猜测的方式来改造历史。前一种方式实际上使圣经神学不可能成立,因为它会产生多重解释,结果令人对这种作法是否能生存,大感怀疑。所以,大部分人采用第二种方式。

以传统历史法研究圣经神学,最著名的学者是吉斯(Hartmut Gese),他采用自觉的正典式连接法,主张传统形成的过程是封闭式、合一式的,将两约连接在一起。在吉斯看来,传统历史并不是一种人工化的收集,将各种零碎的传统凑在一起,偶而还会互相矛盾;相反的,它乃是一个冗长的发展过程,传统在其中经过重新解释,以面对新出现的情形。例如,十诫不只一种,因为妥拉曾在不同的状况中被重新解释过。但是其中有连续性,而后期的诠释者是在古典的律法上建造,而不是取代。吉斯相信,惟有经过传统批判,两约才能连接成一体;因为经文是透过这些团体的「生命过程」发展而来,而惟有运用一种方法,就是恰当结合编辑和写作批判的方法,才能检视神学的发展。每一个阶段对最后的成品都很重要,也倚赖那最后的目标。这就意味,对吉斯而言,旧约要到新约才算实现。吉斯的理论遭到许多批判。他的传统过程或启示过程理论,在许多方面似乎取代了同一中心的概念;他不重视神学,却看重释经学与历史。不但如此,在某种程度上,吉斯的理论乃是倚赖他对希伯来正典很晚才出现的看法(在雅麦尼亚会议中[译注:巴勒斯坦一城,耶京毁后为犹太文化的中心,西元100年左右,犹太拉比集中于此,决定教太教正典],甚至更晚),而最近对这一点却有不少辩论(尤其愈来愈多人同意,雅麦尼亚并不像从前的人所以为的,是一个转折点)。所有传统批判法,都倚赖对圣经历史猜测式的重塑,因此便是建立于历史观点易变的沙土之上。总而言之,圣经神学家必须留意以色列和初期教会传统的发展过程,但这只是解经仓库内许多因素之一,在圣经时期教义历史的形成过程中,不能视为惟一主要的成分。


3.神学与正典。与传统最相关的问题便是正典,这其实是最近才受人重视的问题,近日探讨这问题的著作之多,便可为证。泰特(Tate)在这问题上采取传统批判法,主张正典的活力观,不但视最后的成品为正典,也将整个发展阶段纳入其中(1981:174-75),所以,没有所谓的「两约之间时期」,而是一个复杂的整体,因为正典乃是逐步实现的。另一方面,蔡尔兹却认为,正典乃是圣经观的一个立场,或一种观点(197O:147)。这样一来,正典使得历史批判法相对化,向学者挑战,要看重经文的现状,这便是它对信众团体发挥功用的样式。所以,「正典的模式……使诠释者……(不得不)面对经文的权威性,而不断进行神学反思」(Childs 1979:83)。

在圣经神学中,正典与传统的辩论很引人注意,也提供了不少资讯。桑德斯反对蔡尔兹对「最终形式」的专注,称之为一种「正典的外形,而后来极少有人留意。」按照桑德斯的说法,批判派不单应当考虑某一「冻结」在正典经文中的传统,也应当考虑它在历史记载之前与之后的发展。因为古代信仰团体是透过传统来解读经文,而不是透过某个「正典」模式,因此我们研究圣经,不但要从非历史的角度看(按其正典外形看,如蔡尔兹),也要从历史的角度看(按其传统发展来看)。蔡尔兹的回应为:传统批判研究的成果,并不能让人信服这方法的重要性;他认为,他将传统成形的过程包括在内,但是最终的经文应当具优先地位:「以色列与其各种传统相互影响的整个历史,都反映在最终的经文中」(1980:54;参52-60)。蔡尔兹尝试用一种建设性的方法,来克服批判学界的困境,并承认「正典的神学地位」。

蔡尔兹的正典法有不少可称道之处。他强调正典的合一性,以及圣经整体与各部分之间的关系,这与改教者的「信仰类比」(参下文)相当类似。在他出埃及的注释,和两册巨著《以旧约为圣经的导论》(Introduction to the Old Testament as Scripture)和《以新约为圣经的导论》(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as Scripture)中,蔡尔兹对正典文学的理解,以及对学界所探讨五花八门的问题之深入了解,令人佩服。他真有办法将批判学与正典法结合在一起。可是,在这样作的时候,为了要注重正典的解释,他不得不放弃对圣经作者在历史中「原初意义」的关注。当然,对蔡尔兹而言,「原初性」主要是指对历史背景猜测式的重塑(如,尝试重写迦南的征服史,或先知的时期),因为它们会曲解经文的正典意义(1985:35-37)。然而,同时,所有对意义的提示法(参附篇二)都遭他拒绝,视为不当,只能采用正典或文学连接法。

在蔡尔兹的体系中,原初团体(以色列和教会)的重要性,与文法历史法在圣经神学中的重要性可以媲美。探究以色列或初期教会的神学,是藉着整理两约中各个神学思路而来。然而,诚如麦可米斯基(T.E.McComiskey)所指出,

这其中有一个严重的释经问题。正典批判使我们不得不从团体的角度来了解经文,如王室诗篇等。这样一来,作者原初较狭窄的用意,就被拓宽了。……但是,团体岂不是反映出根据历史状况而产生的盼望,而不是根据神权威之言?这种作者与团体两极化的情形,必须解决。

既谈到这里,让我简短提一下「正典中的正典」这个小题目。这个引起争论的问题和先入为主观有关,它假定有可能从圣经神学中选取某些思路,视之为较其他思路更「具正典性」。例如,祈士敏(Kasemann)坦白承认,根据他自己信义宗的倾向,他偏爱保罗因信称义的概念,超过其他新约的主题,视之为他的「正典中的正典」(1964:95-107;亦参Morgan 1973:60-61)。邓恩更向前迈一步,说:「无论正典的理论为何,事实乃是:所有基督往实际上都在采用正典中的正典之作法」(强调字为他所用)。若我们将神学体系放在经文之上,在决定教义的时候,不考虑整本圣经,只借重片面的经文,那么,就被邓恩说中了。

所以,在研究圣经神学时,我们必须拒绝「正典中的正典」之作法。哈索(Hasel)认为,在圣经神学中,若要提出判断主题的根据,都有猜测性和简化性之嫌(1978:166-67);这个看法相当正确。他引用龚汉斯(Hans Kung)的话,称之为「主观的武断」,因为它会容许人选择自己想要的主题,作为圣经神学的中心。「正典中的正典」作法,无法公正对待整本圣经,因为它的原则是武断的选择,这样必导致主观的猖獗。总而言之,正典必须是整个圣经;它要求我们视圣经为合一的整体,而且不容我们将团体或学者的地位,置于正典经文之上。


4.信仰类比与渐进启示。导论中曾经提到,「信仰类比」或以经解经(这是更合适的说法),是判断神学意义的主要概念。不过,这一点是否适用于圣经神学,却引起辩论。有一个名词描述这个工具的危险性(以及传统批判法,或「宗教历史」法的问题),就是桑德莫(Sandmel)的「平行化狂」(parallelomaia),指一种倾向:一遇到类似的经文(或宗教状况),就将它拿来界定圣经思想的意义或来源(1962:2-13)。这也会导致对圣经经文合一性过度的强调,结果便是卡森所谓的「人工式的划一」,忽略了圣经各段论述中表达方法与重点的差异性。艾伯灵(Ebeling)甚至说,「信仰的类比」事实上会贬抑真正的圣经神学,因为到最后,「信仰」或诠释者的先入为主观,会超越圣经本身。

我们不能否认,按「信仰」来解释,而非按圣经来解释,这种危险性的确存在;不过,这并不是说,我们必须完全丢掉这个观念。事实上,即使我们想这样作,也办不到,因为神学观点常是根深蒂固的;不过,我的看法为:在探究意义上,这是一种助力,而不是阻力。我们应当从两方面来控制自己的神学前提:改变成圣经类比(以圣经作最后的仲裁,而不是以我们的「信仰」),而且容许「团体解经」(透过注释书等,与过去的团体对话;并透过不断的交流,与现在的团体对话),以向我们的解释发出挑战。

更进一步的危险,是肤浅的协调,这是「平行化狂」的另一面。在圣经神学中经常出现这个情形,例如,正典批判让人以后来的经文解读先前的经文,而有人便将旧约视为基督论的记录簿(详参下文)。凯瑟呼吁,要以「先前经文的类比」来纠正这个问题;亦即,要用「对历史警觉」的释经法,按一段经文本身的史前情况来解释,而不要以它后来所发展出的神学概念回头来解读它(1978a:18-19)。相反的,蔡尔兹则主张,经文启示的整体性必须应用在各部分中(1970:189-91)。在我看来,真相乃是在这两种见解之间。如果我们将凯瑟的原则死板的运用,就没有「渐进启示」观的可能性,而我们就会变成传统的批判派,但这个立场在圣经神学上已经漏洞百出。另一方面,正典法很容易导致巴尔的「不合法的总体转移」,即:错将圣经整体的见证应用到其中一句话,或一个主题中。答案是要恰当使用平行经文。它们不能用来判断意义,只是提供思考的可能性,以及选择的尺度。例如,我们不能先选定马太福音二十四章29-31节(灾后被提)、启示录三章 10节(灾前被提),或启示录二十章l-10节(无千禧年立场),然后根据这些自己所偏爱的「证明经文」,来解释其余的经文。相反的,我们应当将这三段经文放在一起,来寻找最后协调的看法。

若要这样作,所采用的释经原则便非常重要。首先,我们必须衡量每种平行神学的价值,给予最可能的经文最重的分量,但对所有讨论同一题目的经文,都要赋予合适的分量。我们必须分辨,那些是真正的平行,那些只是表面的平行;同时我们必须探究一个大问题中所有的枝节问题,并将它们都放在合适的圣经框架中(参Thomas 1980:45-53)。我在谈语意学的时候,已经说明过这一点(参本书第三章),那里的原则也可以用于神学的平行上。圣经的类比是圣经神学正解之钥,也是正典法中最主要的成分。


5.权威。批判学者蔑视圣经神学的权威,认为它纯粹是描述性的学科。巴尔坦率地说:

 我们愈来愈不能想见,圣经神学可以对任何事作出肯定的声明。……一方面,我们不能视圣经的权威为理所当然,必须提出具体的理由来证明。另一方面,圣经神学不能单独运作;它既牵涉到历史的判断,又与逻辑、哲学,以及系统神学的判断相关。

这类看法认为,圣经神学既然只处理「它过去的意思是什么」,便是描述性的;而系统神学则是说明「它现在的意思是什么」,所以便代表基督徒真理的准则(不过,它只成为使用该信念之团体的准则)。至于后者,尼罕(Nineham)甚至主张,圣经就诗意而言,可向历世历代说话,但是「权威」问题则受到文化条件的限制,又与教会良心和理性等平行权威纠缠不清。他说:「神或许非常看重历史,而要二十世纪的教会和她自己对话」(1976:271)。

这句「或许」的话,自然只是讲到一种可能性,而不是实际状况,并且希望有人回应。我的回答为,神应该是希望有对话,但是却不能取代权威性的经文(这是尼尼罕的想法)。当然,尼尼罕等人大可自由发挥,但是只要以最简单的方式读过圣经的宣告,就会发现一项事实,即:圣经要求本身成为那类对话的基础。这种神所命定「与她(教会)自己对话」的情形,若不按照圣经的标准(Nineham),就不能出现,同时,它并不是神默示性自我启示的续篇(Achtemeier)。教会的对话乃是在解释的层次,但它只能有一种回应:要顺服神权威性话语所启示出来的旨意(提后三16-17)。

福音派承认,人的因素的确存在--在传统与传递的过程中;在将传统以文字记在正典书卷的过程中;以及在教会确认「默示」之书卷,将它正典化的过程中。然而,这却不能使神的成分失效,这些过程中的核心是神。有些保守派人士忽略了人的一面,这或许太靠近幻影说,但是许多非保守派人士忽略神的一面,则又大靠近亚流派。尽管前面提到好些历史问题,我们仍要回到最底线:神曾向人类说话!圣经的启示并非过于相对性,或过于受文化限制,以致现代人无法了解。释经学能帮助我们回到原初命题的意义中,而我们若要让那有权威的信息,今日仍向我们说话,圣经神学便是其中不可少的步骤之一。


6.历史与神学。巴尔注意到,要将启示放入历史中,会出现四方面的问题(1976:746-49):(1)启示事件的性质,和它们与历史的因果关系,都不明确;(2)批判历史学家质疑,启示是否具可接受性,以及若可接受,它是否为启示;这些都使所谓的「历史」含义变为不明确;(3)启示与历史的关系不明确,亦即:它们是否等同,或是分开的,而且,是否可以用某种标准,证明它的确发生过;(4)启示与圣经经文本身之间的困难,因为后者并没有这种自觉性。巴尔主张,以色列(或教会)的传统历史,是真正的关键,而所谓启示,在正典的发展上并不具重要性。

巴尔所提出的问题的确成立,但是他的悲观看法却不恰当,理由如下。例如,福音书背后的历史,历史家很容易取得,最近几本书便持这样的看法。在福音书中,或旧约历史书中,神学(或启示)与历史并没有真正的两极化。虽然因为各卷书环境的缘故,圣经有历史的相对性,但是文化情境并不是主控因素,至少在作者心目中并不是。在先知书与新约含使徒权威的著作中,经常宣称有神的默示(以及类似启示的意思)。勒新(Lessing)提出历史与真理之间有「丑陋的大沟」(他说:「历史的偶发性真理永远不可能作为理性必要性真理的证明」),他的看法乃是奠基于启蒙时期的哲学式怀疑论。不过,圣经的历史相对性还不至于导出一种相对论,可以摧毁基督教信仰的独特性。相反的,我们应当从教会历史中撷取教训,回到「批判派之前」的看法,但却要用受过批判的资料,来看历史与圣经真理之间的关联性(参Hughes 1983:173-94,该书对这问题有精采的解说)。

圣经神学没有理由必须与「历史中有启示之可能性」分道扬镳(巴尔的要求),也没有理由要求按实证方式来重建历史,作为它研究的根据(传统批判法)。赫尔曼(S.Hermann)倡导「历史神学观」,其基础为圣经对时间和历史的看法,中心则为人类历史与神作为的相互关系。虽然历史本身并没有透露有启示的一面,但神却在人类的历史中让人认识他自己,特别是藉应许的成就。在宗教经验的层次中,神让人在历史中经验它的同在。我不同意赫尔曼所主张,历史在本体上不具启示性的看法,不过,他的确为历史与神学的结合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我认为,既然神已经在历史中赐下他的启示,这两者在本体上是相关的。

按海斯和普斯纳(Prussner)所列的日期看来,对历史与神学结合之看法的反弹,主要是因为反对伟尔特(G.E.Wright)等人的「历史中之启示」的学派而生(1985:241-44,262-64)。现在的思想模式,乃是要视圣经为「故事」,取代视之为「历史」。这样一来,就不用再谈历史问题,而故事的文学特色(事实上神学便是在其中找出来的),便比「事件」本身更为重要。但是,正如第六章所说,圣经故事的历史层面乃是神学的一部分,我们不可以将它们两极化。


7.语言、经文,和意义。令人讶异的是,圣经神学的教科书很少谈论语言的问题,尤其是描述性意义(它过去的意思为何)与标准性意义(它现在的意思为何)的相对问题(如 Stendahl)。然而近日有关语言和释经学的理论,却使语言问题成为探讨的前线。亨利(P.Henry)说明了这方面所引起的重视:

 他们[学者]鲜明地列出「现代人」--就是新约必须传达的对象--之「困境」;他们使今天人们的状况与其他时代的状况截然对立,以致他们不得不尝试,将不与犹太教特色相关的字,或不受使徒党派之争所混淆的字,全力从新约中松脱出来。(1979:56-57)

辩论的中心,是意义三个层面--作者、经文、读者--的关系。每个环节都有许多问题:作者与读者之间到底关系如何?既然原初的背景与现今的情形相距如此之大,我们怎能回到圣经作者的神学中?可是我认为,宗教语言可以透过释经学中充分性与一致性的标准来澄清。既然语言包含「死」的隐喻(静态的)与「活」的隐喻(动态的),圣经也包含命题式的真理(静态的)和语言事件(动态的)。因此,在神与世人不断的互动之间,圣经神学乃是相当重要的成分(参附篇对这个重大题目的详细说明)。



8.旧约与新约。所有人都同意,这是所有圣经神学的中心问题。其中的基本要点也是合一性与差异性的问题:在圣经广大的合一之内,各约仍有其独特的地位。不过,这两者之间的平衡很不容易。有些人教导,旧约与新约应当分开。马吉安是第一个强力主张两极化的人,他不单将旧约从正典中删除,也将与旧约有关的新约书卷删除。在我们这一代,哈纳克(Adolf von Harnack)与布特曼强调非连续性。对布特曼和邦加特(Baumgartel)而言,因着这种看法,就必须用应许法来看圣经神学。旧约是新约的「先决条件」,以色列之约既失去盼望,就产生了新的宗教,以称义之应许的盼望为中心。

但是,这种消极的主张影响力并不大。魏斯特曼回应道,这类学者的消极主义贬抑了旧约的价值,使它仅仅成为宗教历史(1963:122-33)。此外,新约的背景也脱离了它的停泊处,漂流在不相干的奥秘之海中。将「应许」与「成全」分家,乃是独断独行的作法,没有充分的理由。分析到最后,两约是不能分开的,真正的圣经神学应当从承认这样的合一性开始,也要彰显出这样的合一性。新约中引用旧约257处,而相关的话有1,100处(根据Bestleland希腊文经文),这个简单的事实证明,后者对前者何等的倚赖。就用字、主题、信仰的重点、崇拜等方面来看,两者则是相互倚重。就救赎历史而言,两约之间清楚有「应许与实现」的预表关系,而启示在历史中的渐进观(圣经神学的主干)也必须建立在这种深刻的相互倚靠之上。


方法论的探讨

引起热烈辩论的第二个重点(前一个为一致的中心),是发展圣经神学的方法。有关如何着手的问题,学者始终没有达到同样的看法。圣经学者属意分析或描述的方式,而神学家则一向锺爱综合的方式。例如,在赖德的《新约神学》中,他用分析法,视各卷书为独立的整体,而古特立却用综合法,按主题逐一讨论。

解决的办法为:检视这些方法的优缺点。司徒马赫(Stuhlmacher)提出五项标准,以判断一种圣经神学是否合宜(1979:163):(l)它必须可以符合圣经的宗教历史性以及教会性。(2)它在界定两约的关系时,必须在历史与教义上都前后一致。(3)它必须将各卷书与各个传统内的神学线索都结合起来。(4)它在表明圣经的拯救信息与教会对信仰的见证时,应当反映出正典的历史。(5)它在解析与阐释圣经的学科上,应当有高度的学术水平。当然,在解释这些标准时,我们会受到自己所属团体之模式的影响,也就是,要看我们属于哪一「批判」学派而定。不过,在检视以下的方法时,这仍是极佳的掌控要素。我则特别注意三方面:所用的方法必须承认个别作者在表达上的差异;同时,它必须显示出这些表达法在深层中的合一性;它也必须能追溯圣经教义的启示或历史进展。

1.综合法。这种方法是追踪各个神学主题,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中,寻找这些主题的圣经线索。有两种不同的方式:有些人采用宗教历史法,研究神学处境的来源与变化(许多旧约神学家用此法);另有些人只是描述不同的神学,却不太去寻觅其连续性或发展性(许多新约神学家用此法)。综合法的优点,是强调圣经的合一性。它常假定所阐明的主题能将圣经作者背后的各种传统结合在一起。主题法也生动地彰显出各个传统之间的关联性。但是,综合法也可能流于人工化与过度主观,因为其分类很可能是从外面(从神学)硬套的,而不是从里面(从经文)自然产生的。像约或国度这类重要的概念,固然可以尽量运用,但是有人会忽略资料本身,或将其扭曲,以配合预先定下的模式。

不过,这种方法的影响力相当大;例如,在艾若德的《旧约神学》(Theology of thc Old Testament)中,他用正典文学「横切面」的方式,来追踪一个贯穿全体的主题(约)。艾若德想要忠于历史,同时保持圣经的基本合一性。他用选择性的过程,一方面避免受历史相对论的左右,另一方面则避免受系统神学的摆布。他的方法广受欢迎;但是,他提出的合一性主题却不受重视。后来用类似方法的人中,传理仁(Vriezen l970)力主圣餐的概念,凯瑟(1978)倡导应许的主题,而德利思(Terrien 1978)则以神的同在为中心要题。

2.分析法。自后启蒙时期以来,描述法或分析法一直是圣经神学的重头戏。它研究各卷书特殊的神学重点,以及发展中的传统,以分辨各卷书的独特信息。理论上,它反对将个别的信息互相协调,成为涵盖全体或一致性的主题。杜乐斯(Dulles)注意到,这样作可以避免几种危险:自以为高过其他方法的霸道式倾向;将圣经思想模式「正典化」的一厢情愿倾向,以为现代人的想法应当与古代希伯来人一样;以及运用当前哲学与神学,从外面来控制圣经思想的作法(1965:214-15)。

同时,这方法也有明显的危机:分析法可能只是将不同的神学堆聚在一起,并没有经过整合;这样作可能是正确的,但圣经或犹太-基督教信仰对自己的看法却不可能如此。另外,它很容易退化为宗教历史法,只关注家世渊源,却忽略了造成这些文件的活泼信仰。这的确是分析法最常见的模式。

3.宗教历史法。如上所述,这是分析法最常用的方式。不过,它也是独立的一派,因此值得另外思考。它要阐明的是,宗教概念如何在以色列与早期教会的生活中发展出来。它最偏激的形式,便是假定这些概念全都取自周围的宗教。较保守的形式,乃是追溯启示的进展,就

是正典时期神启示的历史。最主要的分别为:这种方法是以历史为中心,而分析法则是以神学为中心。

这方法最著名的倡导者是布特曼,他称耶稣的信息为「新约神学的前提,而不是那神学本身的一部分」(1951:l:3)。所以,神学并不是由历史的耶稣和它的教导开始,而是始自信仰的基督,那是早期教会传道与教导的产物。布特曼的思想受两个因素控制--宗教历史(历史面)与存在主义(解释面)。对布特曼而言,重点为后者,因为圣经神学所以有意义,「不是因为理论的教导、不受时间限制的一般性真理,而是因为它是对人类存在之了解的表达;对今天的人而言,这也成了一种可能性,让他对自己可以有所了解」(1951:2:251)。

布特曼和其追随者的基本错误,是哈索所称他们的「隧道式异象」(tunnel vision),令他们只强调圣经中与存在主义解释相符的部分。结果,他们经常忽略一些经卷,如希伯来书、雅各书或启示录(1978:101-2)。此外,他们的掌控也太弱;因此,他们对神学的重新架构,似乎让圣经资料任由批判派摆布。最后,宗教历史理论家常假定,任何可能的平行,都是新约概念的前身或来源。其实,这些平行大半只是与新约的概念类似,却不是其来源。总之,若理论家谨守圣经资料,按照圣经主题发展的环境,追溯它在历史上的发展(启示的渐进),则这种作法会有相当的成果。可是,倘若这方法越过了圣经架构,要为这些资料寻找猜测性的修正,就会沦于主观,不值得采用。

4.历史法和传统批判法。我已经谈过传统批判法的问题(参本书362-366页),所以在此只集中来看这一派所用的释经法。冯拉德的旧约神学经典之作,反对以严格的历史批判法重塑圣经神学,理由为:它会带来消极的看法。他本身则将历史与福音的核心(kerygma)相连,换言之,即立基于历史中的福音中心神学。对冯拉德而言,传统的历史提供了积极之钥,可以解明圣经经文对福音核心的描述;团体在信仰上的发展,对神学的意义较高,而不在于要重新架构团体的历史。不过,冯拉德并没有否定重新架构的合宜性,只是认为发展中的教义更重要。冯拉德主张,圣经神学的真正任务,是陈明信仰宣言,而不是原初的事件。他称这作法为「重述」,并相信,它能为历史与神学的鸿沟搭桥。在这种作法中,神的作为,或救赎历史,是最前线。不过,这种作法将客观的历史与救赎历史两极化,成为别人对他最大的批判(最佳的摘要说明,参Hayes and Prussner 1985:233-39)。

虽然发展中的团体很重要,我怀疑它所解决的问题是否超过它所制造的问题。圣经神学应当建立在坚固的根基上,而根据传统或团体之发展而得的猜测性理论,并不能成为可用的地基。我比较喜欢霍志恒(Vos Geerhardus l948)的渐进启示观,它重视经文本身的价值,并没有将主张传统发展的修正观强加于其上。最能判断哪种方式最合适的,应当是经文本身,而不是历史批判法的重新架构。逐卷描述法可以按启示的渐进基础,将资料组合起来,这样,在方法论上,历史法便可以成为往前跨出的一步。蔡尔兹的《以旧约为圣经的导论》(以及他所著有关新约同类的书)乃是良好的范本。

5.基督论法。按照费雪(Vischer l949)的说法,我们可以用基督事件来解释圣经的每一个部分。旧约告诉我们,基督会是怎样的,而新约则告诉我们他是谁;于是,我们对旧约中的基督可以有一幅完整的图画。亨斯登堡(Hengstenberg)、巴特,和许多现代信义宗的神学家,都证明了今日基督论法的流行。事实上,这个方法有一些优点:它防止过度历史化的狂热,就是许多圣经神学家的倾向,并且承认基督信仰的中心性;对基督徒而言,整个圣经的确都指向耶稣基督。分析法所产生的旧约神学,则几乎对新约或旧约先知性的目的皆一无所知。

不过,整体而言,这个运动的危险大过其优点。几乎所有作者都将旧约经文寓意化、灵意化,来配合他们所构思的「基督的预表」或这一类的说法。旧约不再是历史,记载神和他立约子民以色列之间种种拯救的故事。主观的猜测和简化的作法,使它沦为一系列先知的表演。经文的用意、旧约本身为正典的价值,和身为雅巍选民之希伯来人宗教经验的价值,都在「关联性」的祭坛上牺牲了。两约之间的连续性应当用更好的方式来表达。

巴尔提出「三一法」,旧约以历史为重,而新约则以基督的权威为要,两者都建立在神性--父、子、圣灵--合一的根基上。再加上应许与成就的观点,两约之间的关系基础就更厚实了。旧约与新约各自记载神与他两群子民的约--以色列和教会,然而却透过基督事件,连结在同一本圣经中。

6.信条法。采用这方法的人,视圣经为一系列的信仰告白,要求人附从;既是如此,它便在历史之上。有些学者将这个观点放入他们的系统中(如von Rad,Cullmann),但是另有人则以它为中心,而非常反对分析法或历史法。傅理仁(1970)主张,不可能有纯粹客观或中立的立场,惟有采取类似原初团体的神学立场,才能了解圣经神学。哈索提到,艾斯弗特(Otto Eissfeldt)、赖特(G.A.F.Knight)和德弗克斯(Roland de Vaux)都采取同样的立场(1975:40-41)。旧约必须从基督徒圣经的角度来了解,神学则应视为需要信心的科学。

这一派的优点为:它承认信条的重要性,和合乎圣经信仰的敬拜。两约都是由相信的团体所写,也要求所有读者要相信。耶稣的教导说,国度的真理是传给相信之人的(可四 10-12;太十三10-17)。但是它也有明显的缺点。哈索写道,艾斯弗特的立场(所有追随他的人都接受)「一方面充斥着历史的武断说法,另一方面又将知识与信仰分开,这全然是人为的,并没有足够的理由」(1975:41-42)。这个方法也像基督论法一样,把一些不属于旧约的东西读

进里面,也会强将神学分类(如罗马天主教、信义宗、改革宗)加在新旧约的话语上。它的基本前提很不错,即:我们应当采取和原初团体相似的信仰立场来读经文;但是,这项任务需要很严格的控制。此外,综合法与分析法的学派也都承认这一点。

7.多重法(参Hasel 1981:181-83)。以上的每一种方法都有其长处,将它们结合起来,并让经文来作主导,就可以将短处减至最低。这个方法是我最喜欢的。若要建立有效的圣经神学,必须合乎五项标准,或受五件事掌控:(1)资料必须反映出个别的神学和圣经文学的文体(如智慧文学、路得记或以斯帖记的神学,及马可或马太的神学)。(2)我们必须使用这些文件最后的正典形式(以免按历史批判派猜测性的重塑来编织神学),并寻找作者与书卷所列主题之间的关系。(3)这项任务是双叉的,从各卷圣经不同的神学开始(描述或分析的一面),继而阐明「贯穿的主题」,就是各卷书中所浮现的相关题目,并将它们结合在一起(如将保罗和雅各连在一起)。(4)目的是追溯个别主题的发展,然后去发掘那机动的合一性,以及能连结各部分的多层面模式;换言之,任务共有两项:一为研究个别的主题,一为发掘联合性的主题。(5)最后的产品必须整合两约,注意到其中的差异性与合一性。

从一开始,所采取的立场乃是信条式,照实接受圣经作者的观点,并且与其认同。不过,这并不代表要取消描述法。我们所要找的,是「圣经的」神学,并不是按己意武断定出的神学。研究各个传统不同的「神学」,是要将按卷研究法和历史发展研究法两者结合起来;这两者被放在冲突的地位已经为时太久了。其实它们都有价值,只是需要互相补充。按卷研究法本身可能有人工化之嫌,例如,要按希伯来正典的顺序,还是按早期教会的顺序?这两者都不能令人完全满意,因为皆不能产生连续的主题。同样,纯粹的历史法也常受外在历史地理假设的左右(如传统批判法或宗教历史法),这些假设忽略了经文,以起源与发展的理论为中心。其实,各卷书之间基本上具传统批判的合一性,可是也有历史或时代性的关系。

到此为止,资料的差异性最受重视。但同时,交织的模式也会开始出现。启示的进展逐渐呈现出来,因为个别的主题开始连到其他的书卷中,首先是在同一时代的层次(例如,西元前第八世纪的先知),接着则是在不同的时代之间。当连结的主题浮现,就要注意部分与整体的关系。神学家的第一个责任是解经;经文必须为自己说话。个别的声明不可以高举到教义的地位,彷佛可以代表整个教义;每一项声明都必须按出处的上下文来看,然后将全卷或全集(如保罗书信)类似的声明放在一起。很少会有一个声明能含括整个神学真理。通常每个声明都是整全教义的一面,针对特殊的状况,即某个团体的问题而发。例如,我们不能只用罗马书第九章或以弗所书第一章来「解决」拣选的问题;而必须考究所有提到神救恩的「呼召」与我们的回应之经文。这就是为什么解经与圣经神学如此互相倚赖的原因。它们互相提供资料,有时则相互牵制,以免越界。解经能提供内容,圣经神学则提供认真研经的观点。从解经的范畴发展出教义模式之后,它们就会与圣经各卷在历史发展中所出现的其他支流相交。如此一来,各个题目便是从经文的资料中以归纳的方式产生,并不是由外面以演绎的方式强加而成的。但是,这并不意味会产生毫无前提的解经。其实,我们能够侦测出模式,便表示已透过解释有所选取,这一点必须不断澄清,若有必要,也要受到经文本身的修正,或接受同样在作解释之团体的指正。相反的理论所提出的挑战有其价值,因为可以驱使我们再回到经文中,让经文来作最后的裁决。

8.统一中心的问题。圣经神学发展到最后一步,就是要辨认不同文件中最高的共通概念,或联合性的主题。当我们看出圣经各个时期相互连结的原则之后,这些模式会围绕着某些观念结合在一起,就是能使个别的见证互相关联的概念。然而,究竟是否能有一个主题或概念,立在圣经神学的顶端,则很难确定。许多人认为,既然意见纷纭,可见连结所有之事的,不是一个主题,而是一丛概念。华泰尔(J.A.Walther)提出十三个核心主题:被掳与释放、神和神子、妥拉的赐予、圣约、神的子民、圣礼、王权、创造、智慧、神的灵、公义与公平、主的日子、应许与盼望(1969:222-23)。不过,我们一定会觉得,这些复杂的概念应当还可以进一步的整合,不会太困难;例如,神和圣灵,或圣约与王权。

若要寻找结合其他题目的中心主题,必须符合六项标准:(1)该钥意必须表达出神性的本质与特色。(2)该主题必须能说明神子民与神、与世界,和他们本身之间的各项关系。(3)该概念必须以全人类作为神救赎之爱的目标。(4)该钥义必须说明两约之间辩证的关系。(5)该钥义必须包含圣经不同部分各自强调的重点,并作总结,如:智慧文学以及启示文学,或书信的部分。(6)该主题必须说明其他有结合潜力的题目,真正将它们连结在同一标题之下。它应当能解释其他题目,加以平衡,而不是强加于其上。

好些学者提出的钥义都无法符合以上的条件。艾若德和里德布斯提议以「圣约」为中心主题,他们认为,它表达出神与它子民之间不可切断的关系,其中既包含法律的合约,又包括末世的盼望或必将实现的应许。可是,圣经里面有许多部分(如智慧文学)并没有这个题目,它也无法将另外的题目纳入其范围。还有人提议,以神性的某种形式作核心--神与基督(Hasel主张)、雅巍(Zimmerli主张)、神的圣洁(Sellin主张)、主权(Koehler主张)、王权(Klein主张)、或神的同在(Terrien主张)。不过,这些都无法配合以上所列的各项标准。存在的实际(“Existential reality”,Bultmarm主张)或相交(Vriezen主张)等题目,考虑到神人相互关系的另一层面,但是仍然不够宽广。

另外常有人强调的钥义是末世的盼望,无论是「应许」(Kaiser主张)或「希望」(Moltmann,McComiskey主张)。这个建议的长处,是它能将两约连合起来,而且从某方面而言,也的确结合了以上其他的题目。可是,圣经有些部分(如,智慧文学或约翰的著作集)并没有强调这一点,而且从许多方面看,它只是救赎计划里的一个层面,而非其全部。

比较有可能的说法,是各种「救恩历史」的模式,提倡者有冯拉德、库尔曼(Cullmann)、戈佩特,或赖德。这个立场承认神(或基督)在过去、现在、未来与人类相交的救赎作为。可是这模式也有一个大障碍。它比上述的题目更人工化,其他题目可以找到圣经用语的支持,但这乃是一种理论的概念,并没有用语上的支持。另外,圣经并没有特别强调这个概念。它只在路加的著作中扮演重要的神学角色。最后,强调「行动的神」(Wright),常会将救赎历史与真实历史分开,使它成为神学分类,却不含实质意义(参Hayes and Prussner1985:241-43)。

因此,今天大部分学者都提出一丛主题。布鲁格曼相信,旧约神学浮现出「双轨」的轨道,可以界定为「异象/实际」、「圣约/智慧」、或「伦理/智慧」(1984:5)。他称之为「界线」(boundaries)或「变数」(Parameters),可以藉此来判断神学。同样,尼尔仁(R.Knierim)也使用双层模式:雅巍和世界的关系/世人和他们与实体的关系(1984:44-45)。这一类理论还没有趋向一致的现象,但是我们可以说,大部分人都承认,圣经所关注的事太过分歧,无法以一个主题来概括。


结论

圣经神学在释经任务中的角色有两方面:内在方面,它研究各卷书和两约不同的主题,将它们组织起来,成为一套套整全的教理,然后将这些整合在一起,成为能够反映出启示进展的全面教义;外在方面,它提供从解经到系统神学之间的桥梁。从许多方面来看,在认真的圣经研究中,圣经神学常遭忽略。可是那些认为系统神学不可能建立的人,又错将它成为释经过程的最后一步。我认为,圣经神学乃是解经阶段的最顶点(分辨「它过去的意思为何」),并成为一个转接处,可以过渡到处境化的阶段(判断「它现在的意思为何」)。圣经神学也成为系统神学的基础,因为它告诉我们以色列与早期教会的系统神学为何。这样收集与整理圣经材料,是顺着启示的进展,所以圣经神学描述出圣经时期各种信念的出现,并且按以色列和教会原初使用的模式,来将它们按理论组织起来。

在圣经神学中,有两类研究法,一类是所有基督徒都会作的,另一类则多半是专家才会去作。前者包括透过神的话追踪个别教义,以判断哪些神学声明才符合所有的资料。若有教会要重写宪章,或内部产生教义的争论,就必须进行这些研究。例如,浸礼、一次得救永远得救,或灵恩问题等的争议,不可能透过其他途径来解决。可是教会毕竟很难将这项任务作得尽善尽美,因为倡议者很可能只选出支持他们立场的经文,来作出他们的教义声明,而没有检视所有谈及该问题的经文。答案是要透过圣经的每一个阶段来追溯问题,最后才将整个资料组织起来,作出定论。要诀是将自己的信念「搁置」一旁,让另一方来向我们所偏好的立场发出挑战。这会促使我们去重新检视圣经的资料,并让所有的相关经文都具同样的分量。我在下一章谈系统神学的时候,会作进一步说明。

圣经神学的第二种研究法,可以分成几个层次进行,研究一卷书(如:以赛亚书或马太福音)、作者文集(保罗神学)、旧约和新约(旧约或新约神学),或整本圣经的神学。当然,这种研究工程浩大。学者必须判断每卷书、每位作者各自的神学重点,再整合起来,以判断究竟结合两约、使它们成为一个整体的最大主题为何。在本章中,我曾数度提起,这个看来不可能实现的目标,是可以作到的;我相信,我们不但可能作到,也必须要这样作,才能够了解圣经的差异性与合一性。最重要的是,结合圣经各支传统的主题,必须从下而生,不能由上强加;亦即,它们必须是从经文中取出的,而不是出于神学家的想像,并且要真正能够将圣经其他的重要子题含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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