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神的爱
一. 保罗这句话有三点值得讨论一下。第一,请注意“浇灌”这动词。字义的意思是“倒(或倾)出来”。其他圣经说到圣灵的浇灌(徒二1 7等节, 33;十4 5;多三 6)也用同一个字,指到无阻的、大量的流动——事实上,是一次泛滥。因此,新英文圣经(NEB)就译作“神的爱在我们内心的深处泛滥了( flooded)”保罗不是指对这爱浮浅、间断的印象,而是指深入、排山倒海的认识。 第二,请注意这动词的时态。那是完全式,故指一个已完成的行动所造成定局的后果。意思是对神的爱的认识已泛滥我们的心,现在已充满我们的—,正如一度泛滥的山谷现仍泛溢著水一样。保罗以为他的读者和他一样,会享受强而恒久的,神爱他们的感觉。 第三,请注意保罗把这种知识的灌输,描写成圣灵对接受他的人——即对一切重生的真信徒——经常工作的一部份。可以想像的是,圣灵这种工作,当时比现今更受人重视。今天,我们的悖逆既可怜又使我们贫乏,我们只注重圣灵那些不寻常的、突发的、不普遍的工作,忽略他一般的、普通的工作。因此,我们对医病和方言等恩赐一一如保罗所说,这些并非所有基督徒都要有份的恩赐(林前十二28—30)——比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而赐下的和平、喜乐、盼望、和爱等一般恩赐更有兴趣。然则,后者比前者更为重要。对那些以为越多说方言就越快乐、越属灵的哥林多人,保罗要坚持说,若没有爱——成圣,像基督——方言根本一文不值(林前十三1等节)。 无疑保罗今人必有理由再警告一次。目前在很多地方风起云涌的所谓复兴,如果偏离到“新哥林多主义”的穷途末路,就很可悲。保罗对以弗所人有关圣灵最好的盼望,就是圣灵继续向他们工作,正如罗马书五章5节所说的工作,且用不断增长的能力,带领他们越来越深刻的认识神在基督里的爱。以弗所书三章14等节说:“我在父而前屈膝……求他……藉著他的灵,叫你们心里的力量刚强起来……使你们……能以和众圣徒一同明内基督的爱,是何等长阔高深,并知道这爱是过于人所能测度的。”复兴的意义,是照新约圣经所说的,基督徒生活和经验完全正常的标准,在苟延残喘的教会中恢复神的工作。真正关心复兴的人,所表现的并不是渴望说方言(说不说方言根本不重要),而是渴望圣灵用大能把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这才是个人复兴的起点(在此之前往往是在灵里深处对付罪恶),至于教会的复兴,一开始之后,也是藉此维持的。 本章目的,在说明圣灵所浇灌神的爱的本质。为此要注意约翰“神就是爱”的伟大真理:即是说,神向人彰显的爱,和基督徒所认识并喜悦的爱,是神自己内在本性的启示。这个主题,会带领我们进入人所能进入神本性湛深的奥秘,比前面任何研讨更深入。前面讨论神的智慧的时候,已略窥见神的心意;思想他权能的时候,稍能看见他的手和膀臂;思想他话语的时候,就认识到他的口;现在默想他的爱,是要洞悉他的内心。我们将要站在圣地;需要敬虔的恩典,才可以手洁心清的踏上去。 二. 一、就圣经而言,“神就是爱”并非关于神的全部真理。这不是一个独立的抽象定义,却是从信徒的观点,总结圣经关于它的作者的全部启示。这句话预先假定了圣经所有对神的其他见证。约翰所论的神,也是创造世界的神,用洪水审判世界的神,呼召亚伯拉罕使他成为大国的神,用战争、俘虏和流放管教他旧约的子民的神,差遣他儿子拯救世人的神,丢弃不信的以色列国,在约翰著作前不久毁灭耶路撒冷的神,有一天用公义审判世界的神。约翰说,就是这一位神,他是爱。如果像一些人一样,引约翰这句话,断章取义的质疑圣经所见证的神公义的严厉,就歪曲真理了。我们不可能诡辩说,慈爱的神不能同时咒诅惩罚悖逆的人;因为约翰所说的神正是行这些事的神。 要避免误解约翰这句话,必须运用约翰著作中,另外两句文法形式完全相同的伟大陈述,一起研究。有趣的是,这两句都直接来自基督自己。第一句在约翰福音中,是我们的主向撒玛利亚妇人亲口说的“上帝是灵”(约四24新译本,RSV,NEB;较为人熟悉的译法“神是个灵”〔God is a Spirit〕是不对的。译者补注:中文圣经和合本即译成“神是个灵”,但小字曰“或无个字”)。另一句来自约翰壹书的开头,是约翰用以总结“从主(耶稣)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这一句是:“神就是光”(约壹一5)。“神就是爱”这句话,应该在另外这两句教训的亮光中来解释。现在简单讨论一下,会有帮助。 “神是灵。”我们的主在什么时候说这话?他要驳斥撒玛利亚妇人的谬想,以为崇拜只有一个正确的地方,好象说神受到地域的限制。“灵”和“肉”相对:基督的论点是,人是“肉身”,一次只能在一个地方;神是“灵体”,就没有这个限制。神是非物质、非肉身,因此也是非地域性的。因此(基督继续说)神所悦纳的崇拜,真正条件不在乎你的脚站在耶路撒冷或撤玛利亚,或任何地方,你的心却应接受他的效示,且有所反应。“上帝是灵,敬拜他的,必须用心灵按真理敬拜他。”(新译本) 圣公会卅九条信仰纲目中的第一项,就进一步阐明神的“灵体性”(Spirituality)(这是该书用的字眼)的意义,虽然骤听之下有点古怪:“神没有躯体,没有部份,没有意欲。”这些否定,表达一些非常正确的真理。神没有躯体。因此正如刚才说的,他不受一切空间距离的限制,他是无所不在。神没有部分一一意指他的位格、权能、本性都完全浑成一体,他里面没有一样会改变的。“在他并没有转动的影儿。”(雅一17)因此他不受一切时间和自然过程的限制,仍然永恒不变。神没有意欲——不是说他没有感觉(麻木),或在他里面没有类似人的情感和爱意,而是说人很多的意欲——尤其是痛苦、惧怕、忧伤、懊悔、绝望——可说是被动的和不由自主的,由人所不能控制的境遇引起和驱使,但神类似的心态却有自主、深谋远虑的性质在内,因此和人的意欲完全风马牛不相及。 因此,属灵体的神,其爱就不如人爱那样善变浮动,也不是一种追求镜花水月的情意。相反,神爱是他整个位格用慈悲行善的态度而作出自发性的决定;这态度是他自由选择、坚定稳固的。这位属灵体、全能的神的爱,并不反复无常或善变。他的爱“如死之坚强,……众水不能息灭”(歌八6等节)。什么也不能把这爱和它所拥抱的人隔绝(罗八35—39)。 但圣经又说,神是灵又是“光”。约翰这句话,是针对某些自命是基督徒,却和道德现实脱节,而说自己所行没有一样是不义。约翰这话的力量,从下一句发挥出来:“在他毫无黑暗。”根据神律法的尺度,“光”指圣洁和纯净;根据同一个尺度,“黑暗”指道德的败坏和不义(参约壹二7-11;三10)。约翰的意思是:只有“行在光明中”的人,在圣洁和公义的生活中追求神,逃避一切与此不合的事物,才能享受与父和子相交;“行在黑暗中”的人,无论说自己是什么,都不会认识这种关系(6节)。 既然慈爱的神必先是光,因此我们一开始就要摒弃感情上的想法,以为神的爱是滥爱,是没有道德标准和条件的软弱之爱。神的爱是圣洁的爱。耶稣听彰显的父神,不是对道德分野漠不关心的神,却是爱公义、恨罪恶的神,他对他儿女的理想,是要他们“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五48)。任何人无论信仰多么纯正,若不追求圣洁的生活,神不会与他为伍;神所收纳的人,就严厉的管教他们,不使他们达到要追求的。“主所爱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纳的儿子……是要我们得益处,使我们在他的圣洁上有份…··后来却为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来十二6-11)神的爱是严谨的,因为它显出爱者的圣洁,又为被爱者寻求圣洁。圣经不容许我们以为神是爱,就可以求他赐快乐给不追求圣洁的人,或求他保护他所爱的人不受灾害(神知道他们需要灾害来助长成圣)。 现在要作第二个评述,来平衡上一个评述: 二、就基督徒而言,“神是爱”是关于神的全部真理。说“神是光”,含意是神的圣洁在他一切所言所行彰显出来。同样,“神是爱”意指他的爱也在他一切所言所行彰显出来。基督徒无上的安慰,就是知道这对他个人来说是真的。作为一个信徒,他从基督的十架找到确据说:我这个人是神所爱的;“神的儿子……爱我,为我舍己”(加二20)。明白这一点,他就能够在自己身上应用那应许说,万事都相互效力,叫爱神的人,就是按它他旨意被召的人得益处(罗八28)。请注意,不是一些事,乃是万事(一切事)!每一件事临到他身上,都显示神对他的爱,为促成神在他身上的目的而临到。因此,对他而言,在每天生活中的每时刻和每件事情上,神都是爱——圣洁,无所不能的爱。尽管他不能看见神作为的来龙去脉,他知道其中和背后有神的爱,因此他能够常常喜乐,甚至在人说来什么都不如意的时候,他也知道,人生整个实情一经真相大白,就会象一首圣诗所说, “自始至终尽是怜爱”——他就满足了。 三. 神的爱是神的恩慈对个别罪人发出的行动,他亲自认同罪人的福乐,然后赐下他的儿子做他们的救主,现在在约的关系中带领他们认识、享受他。 现在且解释这定义的每一部份。 前面几章已说过,神在一切事上的目的是为自己的荣耀——他应被彰显、认识、羡慕、崇拜。这句话是真的,却不完全,应由以下的认识来平衡:神把爱赐给人,已甘心情愿的把自己最后的快乐和人的快乐捆束在一起。圣经不断说神是慈父,是他子民的丈夫,必有原因。从这些关系的本质可见,除非神所爱的人最后全部安然无恙,神的快乐是不会完全的;如诗云: 5、神对罪人仍爱,藉赐下他的儿子做他们的救主而表明出来。爱的幅度,视乎付出多少;神爱的幅度,是眼下他独生子成为人,为罪而死,成为那能带人到神而前的唯一中保。难怪保罗说神的爱是“大爱”,过于人所能测度的(弗二 4;三19)。曾有过这么大代价的洪恩吗?保罗辩说,这无比的赏赐本身已保证了所有其他的赏赐:“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赐给我们么?”(罗八32)新约的作者不断指出基督的十架,是神爱的实在和无限的最高明证。因此,约翰在第一句“神是爱”的话后面,直往下说:“神差他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藉着他得生,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壹四9等节)同样,约翰在他的福音书说:“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反得永生。”(约三16)保罗也说:“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五8)他也在“神的儿子……为我舍己”的事实上,找到了“他是爱我”的证据(加二20)。 6、神给罪人的爱,籍着带他们在约的关系中认识他和享受他而达到目的。所谓约的关系,是双方永远应诺要彼此服事和倚赖的一种关系(例:婚姻)。约的关系藉约的应许设立(例:婚誓)。合乎圣经的宗教,其形态是与神建立约的关系。第一次显明这关系的条件的场合,是当神向亚伯拉罕显现为全能、全足的神(原文EI Shaddai),正式给他约的应许,“作你的神”(创十七等节,7)。保罗在加拉太书三章15等节(注意29节)说,所有基督徒藉相信基督承受这应许。这是什么意思?这实在是一个无所不包的应许。清教徒使彼士(Sibbes)说:“这是最先、最基本的应许,他诚然是一切应许的生命和灵魂。”(参史氏著《工作》(Works)第六卷第八页)另一位清教徒布禄士(Brooks)这样解释说: 提罗生(Tillotson)说:“对任何人来说,为神尽忠竭力,就是真爱。”这是神为他所爱的人所做的——尽他所能;神所能做最好的量度是无所不能!因此,相信基督,就能引我们进入一个关系,其伟大简直无法数算、从今直到永远的祝福。 四. 问题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