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为什么必须寻找新约模式
我们必须承认,任何模式都是为了观察及研究的方便而整理出来的,真实的人与事未必是按已有的模式或规则进行。但这个通则并不表示模式的建搭与使用是没有用,除非我们对某一现象只作对权威式的盲从,或迷信式的膜拜,要观察和研究就必须有某种模式或律则作依归,何况我们面对的是“鬼附与驱鬼”这样复杂玄奥的问题!
原来古往今来不同的民族与社群都会把人种种特殊表现看作是被鬼附,如疯狂、癫痛、宗教的入迷发狂、特殊灵感、自我催眠、醉酒,以至性兴奋,都会被人视作被鬼附、“鬼上身”,说是某种灵体攻陷了这个人、完全占据着这个人的身体与灵魂,以至这灵体能藉他的四肢来活动、利用他的头脑来思想、用他的眼睛来看事物,以及用他的口来发言。也有报告说人的手是可以被鬼控制,写出凡人俗眼不能明白的“书”来,必须要这个人再被邪灵附身才能破解奥义。这类报告近年剧增,我们第一个反应总是问:“真的吗?”可见明辨是必须的。
我们或会以为这是低文化之人才会有的误认,懂得分辨及心智健全的人一定不会如此;这是完全误解了人对不寻常的或灵异界是有一份既惊又敬之心这种现象,又以为人之学识与人生经验会跟这种崇邪心成反比,这是与实况不符的;这里且提一文化现象,以示人其实不常是像自己以为的,一直都是稳妥安全地管理和控制若自己。
原来好多地方的语言都有现成的俚语来指一个人的失控,广府人说的“撞鬼”,或“鬼上身”,并不一定是按字面意思来用,更多的是从喻意的角度指一个人失常的表现及反应,也可以简单地是指一种疯癫的行径或语言;这跟英文说的“not of yourself ",或以反问的语气:“what has got into him?"意思都是一样的;我们当然不是说有一恶鬼真的附上他的身体,或某种邪灵进入这个人并控制若他,只是说他的表现异乎寻常。这个语言现象反映出人是警觉到他有可能被一种非出于己愿或意志的外来力量控制着、把持着。再者,我们不是那么容易分辨鬼上身或精神病这事实,就更显出鬼附是一客观地存在的问题,不然的话,我们就只有简单的精神病案例了。
最后,我们只需略提一常见现象,便足反映出人不是那样肯定自己是常能清醒地控制自己的。许多精神备受困扰的人会诚恳地见证,说他作出某种反常的行为时(由重复地谋杀,或不断想自杀,到不断用肥皂洗手)是不由自主的,像是有某种外来势力进入他里面控制若他,使他不这样作不成的。简言之,不管是激烈的或温和的行径,当人感受到一种强制性的力量要他去作某事或想某事,是违反他的意愿的,或与他的正常思想相违的,他就有“着魔”(possession,这词是指控制他的力量是从内心而发出) 或“萦绕”(obsession,指控制他的力量来自外面,像马缰之于马)的感觉。
无疑,许多人的描述是夸大的,有时他们的见证连最起码的常识或逻辑反诘都不能通过。但这正说明一个基本事实:被鬼附或自称是被鬼附的个案远比我们以为的来得普遍,而真假混杂亦非常之多,小心分辨真伪便显得非常重要了。要分辨鬼附与赶鬼的真伪,圣经虽然不一定能给我们一种像说明书那样清楚的测试准则与方法,但认识了真实的事例,并尝试从其中找出一些特性与共同点,肯定是有帮助的。
下面且容我引一段据说是“吵闹鬼”上身的报道。
"一位牧师的儿子来找我谈,他的父亲在一所高中教宗教,并保留了一本摩西六书和七书之影印本当教材,很小心地从他的书架上分别出来并上锁。他这位十二岁的儿子在旁观看,因他父亲总是这么小心地将它锁起米,引起他的妤奇心。当他父亲不在那儿时,他拿了钥匙将书取出阅读,并写下了一些咒语,然后他试用这些咒语。他很惊奇地发现竟然有效,这是这男孩生命中大麻烦的开端。有时候他坐在关着门的房内,门自然会自动打开又关了起来;有时侯他看见一张椅子滑过房间的地板,似乎有看不见的手推着;他的情绪、生活也开始受到极大的干扰,并发展成强烈的不良习惯倾向。
当他长大之后结婚,这些吵闹鬼仍然跟着他。他与年轻的太太在渡假时,同样的现象发生了,就如同在他自己家中一样。最后,他害怕自己会发疯,到了必须住院的地步。他来找我帮忙,我分析他困扰的原因,并试着告诉他靠基督得释放的方法。他是个真诚的年轻人,他承认一切的罪,弃绝了术士的权势,将生命献给基督。在这以后,吵闹鬼不再来烦他了。”
这例中的吵闹鬼附在一个特定的人身上,是从阅读摩西六书和七书开始,或更明白的说,是从他实际使用书中的咒语开始。
这个所谓的记录告诉了我们什么事呢?在教导魔鬼学上它又建立了什么榜样或警诫。再基本点说,到底是不是真有吵闹鬼渲个类别?它所说的是真实地发生过吗?若门真的“自己打开又关了起来”,而椅子也真实地“滑过房间的地板”(记录中唯一提及的两件不可解释的事,其他都是作者的形容词!)由此便可归纳出是吵闹鬼作祟吗?吵闹鬼的目的何在?由受害者十二岁到他结婚这段时间,作者均没提到受害者真实地受了什么及身的伤害,到底真实地发生了什么事?
我们全不知道。所说发生了的事,可以是真实地发生了,也可以是作者以为真实地发生了,我们就是诚实地不知道。论到鬼魔工作,作者认为这是鬼附身才有的结果或局面,但作者却把一切他(及一般西方人)不能同意或理解的事物都算是鬼的工作!包括针灸、灵恩运动、同性恋、毛泽东主义,和脚板按摩疗法!那么在菜场给人欺骗了是不是小贩被鬼附的结果?排队给人插队而引起我的不快,又是不是因为对方受魔鬼摆弄才会如此行?把自己理性上不明白的,情感上不喜悦的,和道德上不能接受的,全算在魔鬼撒旦的头上,又可以怎样增强我们的防御工事?或说会对撒旦的工作增加了什么了解?解释总是包括了什么是所指的,什么不是所指的,我们才会校准焦点、认识对象,当你解释说对象就是无所不包,那就什么都没解释到,说了等于没说。
脱离圣经来解说的鬼故事常有这种样的结果,这是为什么必须寻找新约模式的原因。
B。六行三言在新约 - 引言
论到被鬼附及赶鬼的经文,新约主要的记载是在对观福音(马太、马可、路加);奇怪的是,约翰福音是没有鬼附与赶鬼之记载的。对观福音和使徒行传共记载了六件这样的事,另加三段是耶稣论到赶鬼的说话,故曰“六行三言在新约”。
六件鬼附与赶鬼的记载是以马可为主:
1。马可福音一:21 - 28 (同路四:31 - 37)
2。马可福音五:1 - 20((同太八:28 - 34,路八:26 - 39)
3。马可福音七:24 - 30(同太十五:21 - 28)
4。马可福章九:14 - 29(同太十七:14 - 21,路九:37 - 43)
5。马太福音九:32 - 34,十二:22 (同路十一:14)
6。使徒行传十六:16 - 18
我们印象中耶稣的工作就是讲道、医病和赶鬼,好像赶鬼是常常发生的;但从实际记载的数目来看,只有六件,不如想像的众多频密。那么耶稣常常赶鬼的印象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呢?部分是从福音书的作者(或编者)所加的“按语”而来,像:“天晚日落的时候,有人带着一切害病的,和被鬼附的,来到耶稣跟前”(可一:32-34,同太八:16),或“正当那时候,耶稣治好了许多有疾病的- 被恶鬼附着的”(路七:21),都是作者或编者用来解释耶稣的工作及其果效时加的解释(另参路四:40及下,可一:39同太四:24,可三:10及下同路六:17及下,路八:2),我们便以为耶稣常常赶鬼了。
三言则是:
1。马可福音三:19 - 27(同太十二:25及下、29,路十一:17及下、21及下)
2。路加福音十一:19及下(同太十二:27及下)
3。路加福音十三:32
它们各代表了赶鬼事工不同的深层神学意义。
B。一行 - 迦百农的污鬼
到了迦百农,耶稣就在安息日进了会堂教训人。众人很希奇他的教训,因为他教训他 们,正像有权柄的人,不像文士。在会堂里有一个人,被污鬼附着。他喊叫说:“拿撒勒 人耶稣,我们与你有什么相干,你来灭我们么吗?我知道你是谁,乃是上帝的圣者。”耶稣责贪备他说:“不要作声,从这人身上出来罢。”污鬼叫那人抽了一阵疯,大声喊叫,就出 来了。众人都惊讶,以致彼此对问说:“这是什么事,是个新道理阿。他用权柄吩咐污 鬼,连污鬼也听从了他。”耶稣的名声就传遍了加利利的四方。(可一:21 - 28,另参路四:31 - 36)
福音书中关于鬼附与赶鬼的记载是以马可为主,而迦百农的污鬼则是马可福音中第一个赶鬼事迹。严格说来这个鬼附与赶鬼故事的重点不在鬼,而是在耶稣的权柄,因此故事的开头都提及此点。
开头:“众人很希奇他的教训,因为他教训他们,正像有权柄的人,不像文士。”(22节)
结尾:“众人都惊讶,以致彼此对问说:‘这是什么事,是个新道理阿。他用权柄吩咐污鬼,连污鬼也听从了他。’”(27节)
结论:“耶稣的名声,就(euthus,直译:立刻)传遍了加利利的四方。”(28节)
马可在这里明显地是以赶鬼来突显出耶稣的权柄;马太也重视耶稣的权柄,却没有提及鬼附及赶鬼的问题,他透过耶稣行医治的神迹来实证他传的道的权柄(太九:2 - 8),而这种权柄是直接从父上帝那处来的,像先知所得的一样(太十一:27,廿八:18,另参路十:22)。把不洁从圣殿赶出去(太廿一:12 - 17)在很多地方都与把污鬼从人身上赶出去相似,特别是二者皆以上帝的道为权柄之本("经上记着说”,太廿一:13、16),和重建原旨为然(殿为祷告,人为敬拜真神)。
马可记载的迦百农污鬼有一特别的地方,就是他用词造句,以至记载的形式,都表明污鬼是耶稣的大反面,因此邪不能胜正,污鬼的失败是命定的。让我们看看马可是怎样记载的。
被鬼附者是称作“有一个人被污鬼附着”(anthropos en pneumati akatharpo,直译是:有一个在污鬼里的人,这与保罗称自己是“一个在基督里的人”(anthropos en Christo,林后十二:2)是非常相似的。保罗的用法是指他完全为基督所拥有,以致他有特别的信息传给教会;迦百农为污鬼所占领的人似乎也是有特别的知识的,他(是被污鬼占领的人,故主动者是污鬼,那人只是一工具,下同)"知道”耶稣是谁(24节),“乃是上帝的圣者”(hagios)
这句说话有两点要注意:耶稣是上帝的圣者,该鬼却是污秽的灵(akathartos),论及同一事的路加则称之为“污鬼的精气”(路四:32)二者是云泥之别。但污鬼称耶稣为“上帝的圣者”却不是一种认信(confession),因为按保罗说,真实的认信("耶稣是主”)是只能在圣灵的感动下才能说出来(林前十二:3)。
明显地,耶稣不领污鬼这个“情”,因此便责备它,禁止它作声,并要它从那人身上出来。叫当时的人惊奇的是,污鬼完全没有抗议的余地,它除了使该人“抽了一阵疯”之外,果然是不能罗嗦下去,就从那人身上出来了。叫众人惊讶于整件事的,是耶稣的权柄,不是鬼的说话或表现,这一点值得三思。
B。二行 - 格拉森的群鬼
他们来到海那边,格拉森人的地方。耶稣一下船,就有一个被污鬼附着的人,从坟茔里出来迎着他。那人常住在坟茔里,没有人能捆住他就是用铁链也不能。因为人屡次用脚镣和铁链捆锁他,铁链竟被他挣断了,脚镣也被他弄碎了,总没有人能制伏他。他昼夜常在坟茔里和山中喊叫,又用石头砍自己。他远远的看见耶稣,就跑过去拜他,大声呼叫说:“至高上帝的儿子耶稣,我与你有什么相干?我指着上帝恳求你,不要叫我受苦。”是因耶稣曾吩咐他说:“污鬼啊,从这人身上出来罢。”耶稣问他说:“你名叫什么?”回答说:“我名叫群,因为我们多的缘故。”就再三的求耶稣,不要叫他们离开那地方。
在那里山坡上,有一大群猪吃食。鬼就央求耶稣说:“求你打发我们往猪群里附着猪去。”耶稣准了它们,污鬼就出来,进入猪里去;于是那群猪闯下山崖,投在海里,淹死了;猪的数目,约有二千。放猪的就逃跑了,去告诉城里和乡下的人,众人就来要看是什么事。他们来到耶稣那里,看见那被鬼附着的人,就是从前被群鬼所附的,坐着,穿上衣服,心里明白过来,他们就害怕。看见这事的,便将鬼附之人所遇见的,和那群猪的事,都告诉了众人。众人就央求耶稣离开他们的境界。耶稣上船的时候,那从前被鬼附者的人,恳求和耶稣同在。耶稣不许,却对他说:“你回家去,到你的亲属那里,将主为你所作的,是何等大的事,是怎样怜悯你,都告诉他们。”那人就走了,在低加波利,传杨耶稣为他作了何等大的事,众人就都希奇。-- (可五:1 - 20,另参太八:28 - 34,路八:26 - 39)
福音书记载鬼附与赶鬼的事迹,以马可这一段最为详尽、恐怖,而其结局亦是最为激烈,因此耶稣的权柄、荣耀与恩慈,亦以这故事反映得最为丰富全备。
格拉森群鬼的故事在马可版本共占二十节,迦百农的污鬼是六节,推罗西顿的污鬼是七节(七:24 - 30),而男孩的聋哑鬼是十五节(九:14 - 29)。二十节的篇幅是足够让作者清楚交待每一细节的,这是本故事能描述得最为恐怖,而耶稣的威荣与恩慈交待得最清楚的原因。我们必须指出,作者详细描述被鬼附之人的恐怖行为,绝不是为满足人对被鬼附者的好奇,这是新约作者一直拒绝做的事。他详细描述被鬼附者的惨况,目的是要跟群鬼被逐后那人的详和安乐之情况作一比较,一方面让人知道他被治得愈的幸福,另一方面亦突显出耶稣的威荣恩慈-- 这是本记载与别的赶鬼故事最重要的分别。
首先,作者详细交代了事件发生的背景,包括时间、地点和人物。格拉森事件是发生在平静风浪之后,而平静风浪是在傍晚发生的(四:35),故此耶稣来到格拉森已然夜深,为整件事增添恐怖的气氛。地方是加利利东面的格垃森郊外,为一旷野之地,是牧猪之处。山上布满山洞,为风雨凿成,这些洞穴既可作人埋葬死尸之用(2节),亦是被社会遗弃之人(如长大麻疯或被鬼附者)的居所。强风起时,呼啸而过,吹入洞穴会发出怪声,益像鬼域。
至于人物,包括:一、格拉森人,他们不能忍受一个精神不健全的人,故把他逐出城外,用铁链脚镣禁锢他,不许他入城。又因耶稣治好被鬼附的人,害他们损失了猪群而要驱逐耶稣离城(17节) 二、被鬼附的人(参下表);三、群鬼;四、耶稣。
本故事有着相当恐怖与暴力的描写。除了上述环境及时间的因素给人诡异与怖栗的感觉外,我们是可以听到铁链相碰的冰冷声,被鬼附者的哀呜("他昼夜常在坟茔和山中喊叫”[5节]),与及群鬼的尖叫嗥号(7、10节);到后来格拉森人听到耶稣使他们损失猪群,全城的人又哄动起来,合力要驱逐耶稣离去。因此,从声学上说,要传播本故事的声响,既要动态范围大,音频亦要从高、中,到低频都能兼顾才足传神("身历声”之原意)。
至于动作方面,真可说暴力非常,而场面是绝对动天地的。第4到5节描写被鬼附者以血肉之手脚,挣断了捆着他的铁链与脚镣,手脚焉能不皮开肉绽、血流如注。不仅如此,那人还不断用石头砍自己,很可能是砍自己的头,他又焉能不血流披面。问题是这样的情况非受害者自己甘愿作的,乃是附于他身内的群鬼叫他如此行的;为此,他苦不堪言,急急求救于耶稣(2节)。
鬼入猪群的场面是惊人的,恐怕现代导演亦不易演活这场戏。耶稣问群鬼的名字,回答说:“叫群,因为我们多的缘故”。有释经学者认为“群”(legion)是指罗马军团,人数约为三千到六千,因此说住在那人身上的便有那么多的鬼。到耶稣准它们投身猪群,它们便移居在二千只猪身上。要注意的是,这个对答的重点不在数目,作者(及耶稣)明显地对鬼的数目是没兴趣的,重要的是,不管是三千或六千只鬼,它们只能哀求耶稣,却不能恃着势众来增强声势,它们跟耶稣是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的。但看看那结局,二千只猪一起向着山崖狂奔,然后一一投崖自尽。一幅图画很自然会浮上脑际,群鬼尽管有着轰轰然的盛势,那却是死亡的盛势!
群鬼与耶稣的交往与对话亦堪注意。从第8节("是因耶稣曾吩咐他说:‘污鬼阿,从这人身上出来罢’”)看,耶稣曾赶过这群鬼,可能是不成功,亦可能是成功了,但后来鬼又再进入侵占这个受害人,因此赶鬼一次不成功,或成功后又再为鬼侵害是可能的。再者,就耶稣问鬼的名字这件事,原来古代人相信,名字是代表名字的拥有者;而在驱鬼的事上,古时人相信只要叫得出鬼的名字,就能破解它的法力。因此,古代有一驱魔咒语是这样的:“众邪灵,我命令你们报上名”。本记载亦显出群鬼是报上名后明显地处于下风的(比较第10节的“再三的求耶稣”)。
明乎此,我们更容易明白为什么鬼一见耶稣便“大声呼叫说:‘至高上帝的儿子耶稣,我与你有什么相干,我指着上帝恳求你,不要叫我受苦’”(7节)"我与你有什么相干”(ti emoi kai soi)是一种要极力挣脱逃循的说话,就像一个犯人给当场逮捕时力呼“放开我”一样。这是群鬼既承认与耶稣的身分之不同("至高上帝的儿子耶稣”,而他们是“污鬼”),亦承认势力的不一样(故要挣扎),它们希望藉着与耶稣划清界线而逃过被逐的命运。但耶稣没回答它们的问题,却接纳鬼的要求,让它们投身猪群,淹没于大海。
这渲样壮烈的收场对被鬼附者是有一个非常清晰的教训与意义:昔日被鬼附的痛苦是完全过去了,像 二千只猪投崖这么具体又轰动的场面般显出来,一切都过去了,完结了,他要展开新的生活。
我们还得提出来,耶稣这趟去格拉森是有而且只有一个目标,就是要逐出这群鬼,拯救那人脱 离苦海。因此虽然在深夜,他又极为疲惫(平静风浪前他在船上睡熟了[四:38]),仍然要去;做完 他要做的事了,他便离去(五:18)。
最后,让我们比较一下被鬼附者前后的情况。
被鬼附时 |
赶鬼后 |
为格拉森人所弃(2节) |
为耶稣专程探望(1节) |
住在坟茔(3节) |
返回亲人当中(19节) |
为铁链脚镣困锁(4节) |
摆脱铁链重获自由(15节) |
常尖叫(5节) |
安静坐着(15节) |
赤裸(15节) |
穿上衣服(15节) |
自残自弃(5节) |
爱己爱人(18、20节) |
自我意识薄弱、鬼我不分(6、7、9节) |
清楚的自我意识(15、18节) |
为鬼挟持(7、9节) |
为耶稣而活(20节) |
被困一隅(2节) |
四处传道(20节) |
这样强烈的对比不可能是偶然的,作者要突出受害者被鬼附的痛苦,与鬼被赶出后的自由,其用心是易明的。
六千只鬼(假如按“群”的数目来臆测)怎样寓居于二千只猪,而猪坠崖后群鬼的命运又如何,这些问题明显地不在作者记此事的动机内,妄加推猜(不少释经家爱如此行)并不能增加我们的了解。从这故事记载的详细深入,叫我们相信作者是亲临目睹整个事件的(亦即是说,与耶稣坐船过加利利湖的“门徒”中[四:35],相信马可是其中一人)。
这个驱鬼事件引起了两种反应:消极的是格拉森人(五:14 - 17),他们要求耶稣离境;积极的自然是被治愈的那人(五:18 - 20),他要求与耶稣一起,但耶稣却要他返回家乡,见证上帝为他所作的“是何等大的事”(19节)。他照着行了,低加波利的人“就都希奇”(20节)-- 似乎这正是作者记此事的目的。
B。三行 - 推罗西顿的污鬼
耶稣从那里起身,往推罗西顿的境内去;进了一家,不愿意人知道,却隐藏不住。当下有一个妇人,她的小女儿被污鬼附着,听见耶稣的事,就来俯伏在他脚前。这妇人是希利尼人,属叙利非尼基族。他求耶稣赶出那鬼,离开他的女儿。耶稣对他说:“让儿女们先吃饱,不好拿儿女的饼丢给狗吃。”妇人回答说:“主啊,不错,但是狗在桌子底下,也吃孩子们的碎渣儿。”耶稣对他说:“因这句话,你回去吧,鬼已经离开你的女儿了。”他就回家去去,见小孩子躺在床上,鬼已经出去了。-- (可七:24 - 30,另参太十五:21 - 28)
这个赶鬼的故事在马可福音占了一个非常特殊的位置。我们知道马可福音记载两个耶稣擘饼喂饱一大群人的神迹:第一个是在犹太人聚居之地,那次喂饱了五千人(六:34 - 44);第二次是在外邦人聚居之地,喂饱了四千人(八:1 - 10)。而这个赶鬼故事,耶稣对一个叙利非尼基的外邦人妇人说,他来的目的是先要喂饱家里的人(犹太人),不是外邦人,那就与上文下理的脉络非常吻合。
这个外邦妇人来见耶稣,因为她的女儿被鬼折磨得很苦,马太记载此事较为感情丰富,说:“我女儿被鬼附得甚苦”(十五:22),至于怎样苦法,有多久了,这类问题似乎全在不言中了。马太说那妇人是向主耶稣“喊着说”,可能是声泪俱下又持续了一段时间,叫门徒有点心烦,因此要求耶稣“打发他走”(23节)。但马可则说这妇人来到耶稣跟前,就“俯伏在他脚前”(七:25)。无论是马太说的苦求,或马可说的俯伏,都可以表现出这妇人爱女心切,和对耶稣的坚信,而耶稣亦承认这一点("妇人,你的信心是大的”[太十五:28]),并且为了这一点而改变耶稣作工的先后次序,给她女儿赶鬼。
但我们有一个难解的问题,那就是耶稣以狗来比喻外邦人这回事:“让儿女们先吃饱,不好拿儿女的饼丢给狗吃。”(可七:27)霎眼看来,“狗”是一贬词,如柏克莱(William Barclay)指出的,“对希腊人来说,‘狗’一词可以是指愚蠢无耻的女人,就像今天人用‘母狗’bitch所指的”,耶稣怎可以这样骂人?
要解释这一点,第一,我们不妨回想自己是怎样使用语言的。同样一个字,不同的语气可以产生完全相反的效果。譬如说:“死人”,带着满腔激愤来说,那是咒诅语;带着笑骂的语气,那可以是撒娇或表达爱怜。因此,语言永远是多过字典的意义的。耶稣在这里一定不是带着咒诅的语气来说妇人的女儿是狗,因为她没有愤怒的反应。
第二,柏克莱指出原文的“狗”字,不是一般街上的野狗,亦即是用作贬词的那一个,而是用家中宠物的“狗”这个字是能表达一种爱怜的味道的。这样一来,耶稣就把该词的恶毒意思除掉了。
第三,带着被鬼附的人来求耶稣处理的人是非常多的,他们有些是真实的被鬼附,有些则是自己以为是被鬼附。现在听说耶稣有非常的权柄可以赶鬼治病(可一:21,27-28),自然拥挤到他的面前了。耶稣若是只按“需要”来工作,不先考虑工作的先后次序,他一定会给弄到头昏脑胀,结果反误了大事。因此我们可以用平常心来解释耶稣这句话:他是表明他工作的先后次序,却没有恶意毁谤的。
第四,也是最重要的,耶稣的说话不是关上大门,把外邦人摒诸门外,说他来与外邦人无关。不,他是说他来是“让儿女们先吃饱。”该妇人一定是听得出耶稣的敞开态度,才能乘虚而入,说“主啊,不错,但是狗在桌子底下,也吃孩子们的碎渣儿。”原来希腊家庭是用手拿面包(饼)蘸汁吃的,汁液弄污了手指,他们没有餐巾,便用面包揩手,然后把这块面包抛给宠物狗吃,这就是“碎渣儿”。妇人并没有向耶稣的工作次序作出挑战,她予以肯定,但指出家人与狗并不必需分先后吃,可以是一并吃的,她是把握了耶稣所用之比喻的空档,乘虚而入。耶稣是给她这种不弃不倦的信心感动了,遥距地为她女儿驱鬼:“你回去吧,鬼己经离开你的女儿了。”(29节)
B。四行 - 男童的聋哑鬼
耶稣到了门徒那里,看见有许多人围着他们,又有文士和他们辩论。众人一见耶稣,都甚希奇,就跑上去问他的安。耶稣问他们说:“你们和他们辩论的是什么?”众人中间有一个回答说:“夫子,我带了我的儿子到你这里来,他被哑巴鬼附着。无论在哪里,鬼捉弄他,把他摔倒,他就口中流沫,咬牙切齿,身体枯乾。我请过你的门徒把鬼赶出去,他们却是不能。”耶稣说:“嗳!不信的世代啊,我在你们这里要到几时呢?我忍耐你们要到几时呢?把他带到我这里来吧。”他们就带了他来。他一见耶稣,鬼便叫他重重的抽疯。倒在地上,翻来覆去,口中流沫。耶稣问他父亲说:“他得这病有多少日子呢?”回答说:“从小的时候。鬼屡次把他扔在火里,水里,要灭他。你若能作什么,求你怜悯我们,帮助我们。”耶稣对他说:“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孩子的父亲立时喊着说:“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帮助。”(有古卷作立时流泪的喊着说)耶稣看见众人都跑上来,就斥责那污鬼,说:“你们聋哑的鬼,我吩咐你从他里头出来,再不要进去!”那鬼喊叫,使孩子大大的抽了一阵疯,就出来了。孩子好像死了一般,以致众人多半说:“他是死了。”但耶稣拉他的手,扶他起来,他就站起来了。耶稣进了屋子,门徒就暗暗的问他说:“我们为什么不能赶出他去呢?”耶稣说:“非用祷告,(有古卷在这有禁食二字)这一类的鬼总不能出来。(或作不能赶他出来)”-- (可九:14 - 29,另参太十七:14 - 21,路九:37 - 42)
这是一篇情词并茂的赶鬼记载。请留意,按和合本的分题(非原圣经所有),马太、马可,和路加福音都给冠上“害癫痫病的孩子”一言,但事实上原文只有马太福音才记载父亲说他儿子是害“癫痫病”(seleniazetai,直译是昏迷、发狂),马可和路加都说是“被哑吧鬼附着”(可九:17),或“被鬼抓住”(路九:39)。seleniazetai 是一动词,不是名词,它是描写一种动作或现象,却不是解释该现象的原因。从该父亲的描述,和耶稣以典型赶鬼的手法来帮助孩子来看,我们可以肯定他是被鬼附而不是害癫痫病。再者,若是害病,就没理由孩子被带到耶稣跟前便会“重重的抽疯”(可九:20,路九:42)。
不过话得说回来,说这孩子害的是癫痫病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因为孩子的症状正是癫痫病的症状,且看他爸爸是怎样描述他的病情(可九:18):随时发作、强烈抽搐、口吐白沫、咬牙切齿、身体僵硬、形容枯槁。从耶稣直称这鬼为“聋哑鬼”(可九:25),我们相信他还是有耳不能听、有口不能言的。无论从任何标准来说,病人的情况都是相当凄惨的了,何况他是个孩子,而且还是“从小的时候”便是这样!
马可的记载又是特别详细,14b-16、21-24 和26-27节都是他独有的。整件事是发生在耶稣登山变相之后,特别强调出耶稣的进入荣耀与他对付恶魔的关系。有释经学者还认为马可福音九:2 - 13 与九:14 - 29的关系,就像耶稣受洗时父向他显现,与他在旷野面对撒旦的试探那样(一:9 - 13)。
这个赶鬼事件有个异常尴尬的地方,是三本对观福音的作者都有提及的,那就是门徒的不济(可九:18b,太十七:16,路九:40)。孩子的父亲不是“事急马行田”才求助于耶稣的门徒,他一定是听过人说(其他人或门徒的自我介绍!)他们有赶鬼的能力,事实上耶稣的确是把这方面的能力赐给信他之人的(参可十一:22-24),但就在人需要这种能力,或门徒想运用这种能力的时候,才发觉原来那种能力不在,或不够能量,赶不出那种聋哑鬼,这就引起众人议论纷纷了("有许多人围着他们,又有文士和他们辩论”[可九:14])。 耶稣对这情况很失望,也很生气;“嗳(o),不信的世代啊,我在你们这里要到几时呢?我忍耐你们要到几时呢?”“嗳”在这里是强过普通的感叹词(如:噢),它可以是用来表达强烈不满或失望的情绪,耶稣跟着说的两句话足以表明。门徒大概也有羞愧之情的,耶稣把鬼赶出后就进入屋内,这时“门徒就暗暗的问他说:‘我们为什么不能赶出他去呢?’(28节)耶稣说:‘非用祷告,这一类的鬼,总不能出来。’(29节)"
若按和合本加上的小字,耶稣列出的赶鬼条件是祷告加上“禁食”,并指出“有古卷”是如此写的。事实上大多数抄本都有“和禁食”(kai neseteia)一语,但最优良的抄本却是没有的,这是我们要跟随的。耶稣在论禁食时(可二:18-22)亦明言,他还与门徒同在时,他们是不需要禁食,这是为要表明以禁食作属灵标签是不对的。现在耶稣与门徒面对的问题是为什么门徒无力赶鬼,耶稣指出关键点是在祷告,不是仪式或某种特定行为。门徒在屡试不灵之时,大概也会尝试各种仪式性的动作,唯一无法仿效的就是信心,特别是信心的祷告,这一类鬼却是非信心的祷告不能把它赶出来的。
那么禁食在赶鬼一事上便是无用的吗?我们不如这样说,禁食本身并不能代表也不能招聚属灵的能量,但人若专注于属灵事工(如这里说的赶鬼),以至无暇照顾肉体之所需,一直专心祷告争战,这种禁食才有意思。简言之,饿着肚子本身是不能“发功”的,叫人有力量对付魔鬼的是信心的祷告,并且专注不移,这样的禁食却是有力量的。
B。五行 - 哑巴鬼和瞎哑鬼
他们出去的时候,有人将鬼所附的一个哑吧,带到耶稣跟前来。鬼被赶出去,哑吧就 说出话来、众人都希奇说:“在以色列中,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事。”法利赛人却说:“他是靠着鬼王赶鬼。”(太九:32 - 34)
当下有人将一个被鬼附着,又瞎又哑的人,带到耶稣那里;耶稣就医治他,甚至那哑 吧又能说话、又能看见。众人都惊奇,说:“这不是大卫的子孙吗?”但法利赛人听见, 就说:“这个人赶鬼,无非是靠着鬼王别西卜阿。”(太十二:22 - 24)
这两个赶鬼故事都是只见于马太福音,第一个赶哑吧鬼,发生在格拉森事件之后(参九:l);;二个赶瞎哑鬼则引发出耶稣反驳法利赛人说他是靠鬼王别西卜赶鬼的说话(参下面)。这两个赶鬼事迹都有它们独特的一面,为新约鬼附与赶鬼模式补上重要的一环。
首先,聋哑瞎在耶稣时代是颇为普遍的残疾,耶稣医治过不少这类病人,且都是单以上帝大能来医治的角度来处理,没有提到鬼附的问题(例:可七:31 - 37,太九:27,二十:30,约九)。简言之,他们的残障是自然的现象,不是出于鬼魔的作为。
第二,这两宗事件的受害人都是为人认识的,而且都知道他们的病是被鬼附而造成的结果,不是自然的残障。认识他们是被鬼附的不仅是乡里亲朋,连地位较高的法利赛人也知道,以至耶稣为他们赶鬼后,众人都希奇,还说“在以色列中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事ⅹ”(九:33),而法利赛人则说耶稣是靠鬼王别西卜赶鬼(九:34,十二:24)。
第三,按马太的记载,这两个人并没有异常的举动,他们被鬼附的结果只是不能见、不能说、不能听,并没有抽搐、仆倒、吐沫一类典型鬼附症状。
第四,耶稣把鬼赶出后,果效是立刻呈现的,他们都立即能见、能听、能言,中间并没有经过传统医治方法所须的复原过程(像哑吧要重新学发音和说话)。众人希奇的原因应包括这种立竿见影的果效在内。
第五,这样明显又有效的赶鬼大能并没有叫人一致认定耶稣的身分,两次都叫法利赛人相信耶 稣是靠鬼王赶鬼,因此灵恩派人士认为神迹奇事会使人认识上帝这种说法,只能说在大多数情况下 是对,却不是有绝对保证的。
B。六行 - 腓立比的巫鬼
后来,我们往那祷告的地方去,有一个使女迎着面来,他被巫鬼所附,用法术叫他主 人们大得财利。他跟随保罗和我们,喊着说:“这些人是至高上帝的仆人,对你们传说救 人的道。”他一连多日这样喊叫,保罗就心中厌烦,转身对那鬼说:“奉耶稣基督的 名,吩咐你从他身上出米。”那鬼当时就出来了。-- (徒十六:16 - 18)
保罗和提摩太在腓立比传福音,遇上一个使女,即现代语称之女佣(英之标准修订本作“女 奴”,slave girl),路加说她是被“巫鬼”(pythona)所附,日夜跟着保罗背后,说保罗和提摩太是“至高上帝的仆人,对你们传说救人的道。”保罗听出这不是来自上帝的灵,乃是来自鬼,于是吩 咐鬼出来,那鬼就离开使女了。
和合本译作“巫鬼”的,希腊文直译作“大蟒之灵”,其实是指“预知之灵”,即能知过去未来者。《现代中文译本》是作“邪灵”,到底这是什么类形的鬼呢?原文的“大蟒之灵”其实是本于一希腊神话。有一大蟒(亦可作“龙”解)声称能赐人得知天上之秘密,它守着希腊中央之特耳非城(Delphi)一神谕,阿波罗神(Apollo)亦是自称独家拥有神谕的,他把巨蟒杀了,以维护神谕的独尊,阿波罗的女祭司就是巨蟒的最高祭司。现在腓立比之使女不过是因为有这大蟒之灵(或作“预知之灵”),她也就能知过去未来,她的主人则利用她来敛财,大概是凡欲知自己之前程命理者皆要收费之类的生意吧。和合本译作“巫鬼”正是指这种藉鬼魂附体而作预言之阴灵。
像使女一样的人物在第一世纪大概不少,当代一个哲学家及传记家蒲鲁他克(Plutarch)说他们是“腹语家”(ventriloguists),因为他们是由腹部发声的;这跟一些鬼附报告说鬼借人说话是由腹部传出来相符,当然不是所有鬼借人说话都是如此的。至于蒲鲁他克说他们是“腹语家”,可能是因为当代人相信占卜之灵是住在人肚内的,因此发声时便自肚内传出,而后来python(大蟒)一词亦指占卜之灵,而“腹语家”则称作Pythones 了。
这些背景资料可能有助于了解为什么保罗称一个看似是有助于他的使女为被鬼附。但从路加的记载,这使女不像自腹内发声,若然,保罗第一天就应揭破而驱鬼。再者,经文说该使女是“喊着说”,似是由口部发声的;而且这种喊叫是音调高而又不断地重复,以至叫保罗厌烦,腹部发声通常不是高音调的。
这件事只是保罗在希腊罗马城邑遇上一建连串超自然事件(法术、假先知)的其中一件,之外还有帕弗的假先知(徒十三:4 - 12)、士基瓦的七个儿子被鬼附(十九:11 - 20)、以弗所的银匠(徒十九:21 - 40)。反之,路加在使徒行传亦非常强调耶稣名字的能力、复活升天之基督的工作,与及上帝对不幸者的救赎。可能这是有人说使徒行传其实是圣灵行传的原因吧。
有学者认为路加选这事件记载是有目的的,因为这事件具备了路加神学的特性:受害者是个奴隶、是个女人、是被鬼附,且是被主人利用其不幸去赚钱,她正能代表人间最不幸、最可怜的人,而这样的人却是耶稣救赎工作的对象。
无论怎样,保罗把巫鬼赶出去之后,产生了三种后果:一、使女得愈(16节b);二、使女之主人失去生财之道,便耸动全城的人反对保罗及提摩太(19 - 22节);三、保罗和提摩太被打后下在腓立比监牢(23 - 24节)。
B。 一言 - 别西卜争论
对观福音有三段论赶鬼的经文,是应该与鬼附与赶鬼事迹联起来读的,它们就是:1。马可福音三:20 - 27;2。路加福音十一:19及下;3。路加福音十三:31 - 33。
耶稣进了一个屋子,众人又聚集,甚至他连吃饭也顾不得吃。耶稣的亲属听见,就出来要拉住他,因为他们说他癫狂了。从耶路撒冷下来的文士说:“他是被别西卜附着”;又说:“他是靠着鬼王赶鬼。”耶稣叫他们来,用比喻对他们说:“撒但怎能赶出撒但呢?若一国自相分争,那国就站立不住;若一家自相分争,那家就站立不住。若撒但自相攻打分争,他就站立不住,必要灭亡。没有人能进壮士家里抢夺他的家具;必先捆住那壮士,才可以抢夺他的家。”-- (可三:20 - 27)
耶稣被毁谤为靠鬼王别西卜赶鬼一事,除了马可外,亦见于马太福音十二:24 - 27,和路加福音十一:15 - 19。这个指控引发出三个问题:a。“别西卜”到底是什么?b。耶稣如何答辩?c。对我们有什么意义?
a。“别西卜”到底是什么?最简单的答案是在马可的经文内,文士说耶稣是靠“别西卜”(Beelzebul)赶鬼(22节),又说他是靠“鬼王”(Prince of demons)赶鬼。鬼王者,即撒旦,或众鬼之首,即魔头,那就是撒旦了;文士是把“别西卜”与“鬼王”作同义词来用,因此别西卜就是撒旦。再者,文士指控耶稣靠别西卜赶鬼,耶稣则以撒旦作比喻回覆,可见耶稣时代人的共识是,别西卜即撒旦。
学者感兴趣的问题是:为什么撒旦会称作别西卜?这个名字有什么意义?它是怎样来的?要回答这问题,就要进入相当专门的字源学去追查,这会越过本书的范围了。但我们可以把学者的辛劳成果简化作答,然后在注解才列出专门文章的目录,给有兴趣的读者参考。
简言之,别西卜一名的来源有四说:
一、别西卜之英文是Beel-zebul,来自希伯来文的baalzebub,即“苍蝇王”(Lord of flies);而苍蝇在古代近东是代表鬼魔的。
二、“西卜”(zebul)是指“居所”,特别是处于高处的居所,即“天庭”(参王上八:13,赛六十三:15,来三:11,诗四十九:15)。“别”(baal,即巴力)则是“主”,故别西卜是指“天上的主”;有学者更指出希罗时代耶和华的主要敌人是天上的巴力。
三、“别西卜”在圣经前期之希伯来文、亚拉伯文和叙利亚文,是指“粪便王”,特指其可厌性。此观点在以前的学者很受欢迎,现代没几个会接纳。
四、近代亦有人另辟新路来解释,认为“别西卜”一词是来自亚兰文的“仇敌、敌对者”(beel debaba),因为亚兰文的“苍蝇王”是beel dibaba,它与“敌对者”(beel debaba)是一双关语;再者,撒旦既是人类的敌对者,又是使人招病的苍蝇王,故撒旦与别西卜就是同义的了
总其意,不管别西卜这名字的来源是怎样(以第一说较多人接受),可以确定的是,耶稣时代的人是把撒旦与别西卜等同起来的,也是可以互用的,从马可记录的争辩可以看出来。
b。耶稣如何回答?马可非常巧妙地把别西卜争论放在两段论耶稣家人的经文之中:前面一段是21节,耶稣家人听见耶稣过分热心而出来劝阻他;后面一段是31 - 35节,耶稣论谁是真亲属。二者是有着协调的信息贯穿的,而这信息又与别西卜争论有关。
一开始,马可就指出耶稣家人听见谣言,(elegon,21节)说他“癫狂”了,这与22节文士之“说”(elegon)耶稣是靠鬼王赶鬼,是如出一辙,又是前后呼应的,二者都是捕风捉影。特别的是耶稣家属听见别人这样说,便特意要出来拉住耶稣;文士听见同一的谣言,他们亦专程“从耶路撒冷下来”(22节)对付耶稣。他们的毛病是听别人说不听耶稣说,信别人多于信耶稣,这正是下一段论谁为亲属的核心信息:谁是耶稣的母亲和弟兄呢?那就是对他有信心的人(35节)。只有约翰记载有一个时间耶稣的兄弟是不信耶稣的,他这段话很可能是针对这情况而说(参约七:3 - 10)。耶稣当然不是否认自己的母亲和兄弟,他只是强调信心的重要,这正是他在别西卜争辩的主要论据。
耶稣的反驳是由两部分构成:一般性的逻辑推理,和核心性的披露。首先,耶稣指出指控他的人连普通的逻辑也通不过,因此是荒谬的。指控他的人说他是靠鬼王别西卜赶鬼,耶稣提出一个反语来质询他们:“撒旦怎能赶出撒旦呢?”这个反语是基于两个共识而提出的:第一,别西卜就是撒旦,这是大家同意的;第二,耶稣的确是赶逐了恶鬼,而恶鬼与撒旦在新约时代是没有严格划分的。这就是说,耶稣靠鬼王赶鬼,即等于说耶稣是靠撒旦赶出撒旦了,这是完全荒谬的,亦即是逻辑学上的反证论法(reductio ad absurdum)。耶稣的反证论法好像是表达一种惊讶:这样简单的道理不是人人皆知的吗?跟着的两个比喻(一国相争,那国必亡;一家相争,那家必分,25节),不过是把反证论法进一步说明而已。
跟着,耶稣晓谕一个不是人人都知而又已然发生的事:人若要进壮士家抢夺他的家具,就一定要先捆住壮士才成。壮士就是撒旦,他的家具就是他上了身的人,现在被鬼附的已得释放,因为鬼已被赶出,这是他们看见的;他们看不到的,就是壮士其实被制服了,人才能得释放。壮士被捆绑,人得释放,这是表示什么呢?马可没说,路加记着同一的事(十一:19及下)却指出,这是表明上帝的国已临到他们了(参下),这真是要晓谕才知的真理。
马可是以一警告来作别西卜争辩的结论:一切罪皆可赦,惟独亵渎圣灵的,罪不可赦。耶稣的用意十分明显:他是靠着圣灵赶鬼,人却诬毁他是靠别西卜赶鬼,无形中就是称圣灵为别西卜了,这就是亵渎圣灵,而其危险性乃在:罪不可赦!
c。对我们有什么意义?今天部分基要派信徒本于传统的原因,对许多超然的现象都不能接受,像神医、预言、灵歌、灵舞、方言,赶鬼等,这种对超自然行为抱着小心谨慎的态度原是好的,但有些人明显地是过分了。他自己固然没有这些经历,连一切他没有亲临目睹的,都全部称之为邪灵的作为,并且在完全没有圣经、神学,及历史的支持下,说一切神迹奇事都在第一世纪结束时随之消失了。这种立场起码犯了两种危险的错误:轻者,没有神迹怎能有重生的基督徒?他的信仰跟十八世纪的自然神论(Deism),和十九世纪的理性主义有什么不同?重者,假如圣灵仍能在二十世纪行事,仍能使用人去医病赶鬼,又把方言与预言的恩赐赐给一部分人,他看这类工作全为邪灵的工作是不是太危险?他跟耶稣时代的文士亵渎圣灵又有什么分别?后果会怎样? 这个别西卜争辩对我们的核心教训乃是:我们必须对灵界的事谨慎处理,无论是实际参与者或在外面的评论者皆然,我们永远都是客,只有圣灵才是主,而且没有一个客是圣灵的总代理!
B。 赶鬼与神国降临
我若靠着别西卜赶鬼,你们的子弟赶鬼,又靠着谁呢?这样,他们就要断定你们的是非。我若靠着上帝的能力赶鬼,这就是上帝的国临到你们了。 -- 路十一:19及下
路加福音的别西卜争论,经文应为十一:14 - 20,但14 - 18节是我们在前面讨论过的,我们就从19节开始解释。在同样讨论耶稣赶鬼是否靠着别西卜的争论内,路加首先指出批评他的人在逻辑上犯驳的地方:你们若说我是靠着鬼王赶鬼,那么我的赶鬼与你们子弟(hyios,这里作学生解)的赶鬼份属同类,难道是说你们的学生也是靠鬼王赶鬼吗?你们若否认这一点,就说明你们是在使用两种互有矛盾的标准来论断我。
再者,这样的谬误逻辑,其后果不仅停留在理论层面,它有更现实的影响,那就是你们现在的论断在末日要审判(kritai,和合本作“断定”)你们,判你们的不是。路加在下一节指出上帝的国己临,因此本节是带着末日论角度来指出批评者的不是,因为上帝要支持那些靠着他能力赶鬼的人,来显出反对耶稣之人的不是。其结果将会是怎样呢?那就是马可指出的:亵渎圣灵的人是罪无可恕的!
最后,耶稣指出他若是靠着上帝的能力赶鬼,这就显出上帝的国是已经临到他们了。这也是一种逻辑法的辩论(消除法):上一节已证明耶稣不是靠别西卜赶鬼,那么耶稣所依靠的能力就有而且只有余下的另一可能,那就是上帝的能力。若然耶稣是靠着上帝的能力赶鬼,那么这现象就说明一事实:上帝的国已经临到他们了。
上帝的国己经来临,是怎样的临到呢?是已然实现的呢?是临到了,只等待人去体现?抑或是仍未临到,要等待将来?还是部分临到,而完全临到要等待将来?这是解经界和神学界一个源远流长的争辩,我们不需要在这里卷入如斯精细微妙的讨论。总其意,最为近代人相信的立场是:神国已经初步实现来临,但完全的成就要等耶稣基督的再来。这个立场在神学上是通称作“既济与未济”(already.. but not yet),是被认为能涵括及解释最多经文的一个模式。
在路加福音,耶稣把互相对垒的争辩,化成一种邀约,而最重要的是指出上帝的国“已经临到你们了”(ephthasen eph hymas)。从逻辑上说,耶稣是靠着上帝的能力赶鬼已是不争之实。而这现实指出上帝的管治与能力(上帝国的现实意义)已经临到他们中间,是他们可以接受和经历的;上帝的管治是魔鬼被赶出来,而上帝的能力正是被治愈得自由之人的生命,因此上帝的国更是他们必须接受和经历的-- 这是赶鬼事件最重要的功课。从什么得自由(free from)是重要,但为什么得自由(free for)是更重要,从鬼魔辖制下得自由,目的是为上帝而活,因为上帝的国已临。
B。 三言 - 赶鬼与耶稣的命运
正当那时,有几个法利赛人来对耶稣说:“离开这里去吧,因为希律想要杀你。”耶稣说:“你们去告诉那个狐狸说:‘今天明天我赶鬼治病,第三天我的事就成全了。虽然这样,今天,明天,后天我必须前行,因为先知在耶路撒冷之外丧命是不能的。-- 路十三:31 - 33
耶稣在这段经文是把赶鬼事工与他的命运联起来谈论,而整个信息中心与它出现的背景有莫大关系,需要作起码的交待才成。
耶稣这段话原是回应一些法利赛人的提醒,告诉他希律安提帕王正要派人杀他,建议他迅速离去。这些法利赛人的提醒应该是诚实的,因此绝对是可信的。但有些经学者认为不是这样,他们说法利赛人因着耶稣先前说的话冒犯了他们(路十三:22 - 30),因此这个劝告其实是个陷阱,要诱使耶稣掉进去。原来耶稣当时很可能是身在外约旦,远离了犹太权贵(文士、法利赛人、祭司长等)的势力范围。外约旦是希律王管治之地,法利赛人希望藉此恐吓叫耶稣逃回犹大地,落在犹太权贵的手中。但这个推测没有根据,我们没理由怀疑部分法利赛人的善意;再者,从耶稣称希律为“狐狸”,亦知耶稣深明希律的意向,且表明轻视的态度。故希律的不轨意图是早在耶稣的心中,也不是法利赛人捏造出来的。
耶稣称希律为“狐狸”又是什么意思呢?在犹太人的用语,“狐狸”是代表阴险和诡诈,与代表光明和勇敢之“狮子”是相反的。用在人身上,那是代表一种三流的小男人,无勇又无谋,故称希律为狐狸就是说他是个既无尊严又无能力的小男人了,这是一种表示极度蔑视的态度。但值得注意的有两点:耶稣极少以这种言语及态度对人的,路加这个记载不能说没给我们意外。再者,它用这种言语及态度来指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个不久前为着一个女人而把施洗约翰收监的人,之后还把他杀了。马可告诉我们希律原是“知道约翰是义人”的(可六:20),耶稣是在这种认识下指出他将要在耶路撒冷丧命,就不是偶然了。还有,他说希律是“狐狸”也是需要一点道德勇气的,因为他面对的虽是无勇又无谋,但他有权力,这是更危险的。
现在要回到经文本身。面对着死亡的威胁,耶稣也有一个信息要转达给希律知道:他会继续现今赶鬼及治病的工作(二词均是用现在时式写的),直到他的工作完成。希律要惊吓他,要他停止工作("赶鬼治病”)吗?要他立刻离开外约旦吗?他不过是个三流脚色而已,无能定耶稣的行止。赶鬼治病是一种正堪代表权能的工作,而希律却是个无勇无谋的家伙。不错,他有权力,甚至可以置人于死地,但这不足说明他就有力量左右耶稣的计划,今天明天他继续赶鬼治病,一直到将来,希律不能摆布他。33节是说:就是丧命,我也必须前行。赶鬼治病是耶稣的使命,正如丧命也是(33节)!
耶稣的赶鬼权柄不像希律妄随己意把人收监或杀头的权力,真正的权柄来自上帝,亦是为了成全(teleioo,32节)上帝的计划而分赐给人,这是真的权柄,是耶稣能赶鬼治病的真实原因,也是他能轻视一个拥有权力,甚至可置他于死地之希律的理由。反之,希律的权力只是用来服侍自己,满足自己的私欲,这样的权力有什么范围呢?别说它是去不到属灵的领域:它甚至不能保护权力的拥有者,希律安提帕是在主后卅九年给人废掉的。
总其意,耶稣在本段经文显出了真权柄的来源和目的,那就是来自上帝和为了上帝。在完成这目标的过程,拥有这权柄的人可以失掉生命,但不要紧,只要权柄不是为满足己意,失掉生命并不能反证权柄是不真实;反之,是更能说明它是真实,因为权柄与权柄拥有者的生命也一并的是为了成就上帝的旨意,这样的权柄与权柄拥有者的生命都是扎根于永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