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性是说到内在的性格与本质的事。上帝的属性,是叙述神的本性与气质这方面的事。上帝不但将他自己在名字上启示我们,同时还以他的属性指示我们。 有关上帝的属性,可分为两方面: 第一,神不可探寻的属性。那是属上帝的本身,是人类不能了解的。 第二,神可以探寻的属性。那是可以从人类的本性,去比拟与探寻上帝的属性。但人类是有限与不完全的,上帝却是无限与完全的。 一、上帝不可探寻的属性: 1.上帝的独特性:上帝有其自存、永存的属性,他不需要依靠某对象而生存,他是一切受造物所依靠的对象(参出三14~15;赛四十18;罗十一33~36;徒十七25)。 2.上帝的不变性:他是永远不改变的,他的本性与完全、目的与应许,是永远不变的(参民廿三19;诗卅三11;玛三6;来六17)。 3.上帝的无限性:上帝是不受任何事物所限制(空间与时间),上帝是完全美满的。他的知识、智能、慈爱、公义与圣洁,是无限的(参约十一7~10;诗九十2,一○二12,一四五3;赛六十六1;徒十七27~28)。 4.上帝的纯一性:就如三位一体之真神是不能分开,他的属性是合一而不能分离的(参申六4)。 二、上帝可以探寻的属性: 1.上帝是无所不知的。上帝不需要外来的知识,他是全知且不受时间与空间限制(参诗一三九1~16;约廿一17;徒十五18;来四13)。 2.上帝的智能是完全与圆满的(参罗十一33;林前二7;弗一6~14;西一16)。 3.上帝慈爱的良善,对爱他的人彰显得完全(参诗卅六6;太五45;徒十四17)。 4.上帝的慈爱,在人的身上反映了他形像的完全(参弗一6~7,二4~5;路一54~55;罗十五9;彼前三20)。 5.上帝圣洁尊贵,超乎一切被造之人的本性(参出十五11;赛五十七15)。 6.上帝的公义不可侵犯,他以律法来作奖罚善恶之终局(参诗九十九4;赛卅三22;罗一32)。 7.上帝的真实是完善的,他对自己的启示与对人的恩约,是真诚而不变的(参民廿19;林前一9;来十23)。 8.在上帝旨意与权能的彰显中,他的全能是所有事物的起始与终极(参弗一11;启四11)。 9.上帝无所不能,上帝以他的全能,施行他的旨意(参创五十20;徒二23)。神的永旨(The Eternal Decrees) 神的永旨是指上帝永不改变的旨意。这不只是说,一切发生的事情,都是出于上帝的旨意才有的结果;也是说,凡上帝在他永旨里所计划的事,必要按他的旨意与时间,成为完成的事实。神的永旨包括一切的创造与救赎,及人类一切的工作与行动。至于罪恶是怎样进入世界?以及人的罪行之事,我们要说,除了罪人应负行为上的责任与后果外,那也是出于神所准许的。但是,有关罪的由来与罪行的发生,我们只能说,它仅是出于神所许可的旨意,但它却不是出于神永恒的旨意里。因为有限与属世的人,从来不能完全了解,那无限永恒之神的旨意与其所成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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