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二十五日
神的审判不象人的审判,人的审判是以事而定,神的审判是以人而定。神多给谁就向谁多要,多托谁就向谁多取;有的人禀性和善而聪敏,有的人生来就愚蠢而多犯罪;他们的善性与恶性都是从先祖遗传下来的。审判若是以事而定,就不公义了,但是人不知道人的心,所以必须以事而审判,然而神的审判却是因人而定,因为祂能鉴察人的内心,也知道事实的真情。所以在先知书上说:「恶人若回头离开所作的一切罪恶,遵守我一切的律例,行正直与合理的事,他必定存活,不至死亡;他所犯的一切罪过都不被记念,因所行的义,他必存活。……义人若转离义行而作罪孽,照著恶 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他岂能存活么?他所行的一切义,都不被记念,他必因所犯的罪所行的恶死亡。」(结十八21至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