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证明神的存在。 神之所以为神,是超逻辑的,超证明的,否则神就比逻辑还小,比科学证据还小。相信「证明」能证明神的存在--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因为「证明」没有资格证明神的存在。圣经所说的信心,非由证明而信,由知识而信,或由眼见而信;乃是因信以至于信。 我们所以相信神的存在,是透过神的启示。神的启示有三种: (1)普遍启示,或称自然启示。圣经说:「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一20)。神藉着宇宙万物,自然界的造化,让我们知道有一位创造的主宰存在。 (2)透过人内心的直觉,晓得有一位公义,圣洁,全能,崇高,慈爱的神存在。 (3)特别的启示,亦即神的道,这道透过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在历史上显现。 藉着他,神的道向人显明。 哲学家康德说:「要证明上帝的存在,很难,很难;要证明上帝不存在,更难,更难。神的存在,非藉着人有限的理性来推断就可知晓的,乃是藉着神自己的启示,显现,藉着神的话,藉着人与神的灵交,而确知神的存在。齐克果说:「神已经存在,而人却懵懂不知,彼此争论他是否存在,却不承认他的存在。」这种态度是愚昧而傲慢的。人罔顾神的存在,竟喧宾夺主,以神自居,进而批判神是否存在,这种骄傲的态度是人最大的罪。 宇宙还没有以前,有什么东西存在? 宇就是东西南北,上下,左右;宙就是过去,现在,未来。所以空间是宇,时间是宙。神自己的存在超越宇宙。神是从永远到永远的,你说我怎能接受这说法,很简单。我们都接受二加二等于四这个公理。请问这公理是从何时开始成立的?是你出生那年开始的?还是孔夫子出生那年开始的?也许你说:「这是真理?」真理不需要开始,真理不需要结束,真理不需要有创造者,也不需要有被造者,真理本身就是永恒的。所以神就是真理的源头,但神的真理,与我们头脑所想的真理不同,神的真理是有位格,有生命的真理。不是无位格,知识上的真理,乃是有生命,有主权的真理。 神创造我们,那么神是谁创造的? (1)神创造人和万物,他是一切的创造者。他既然是创造者,就不能被造。 (2)如果说神是被另外一位造的,我们就不要信他,而要信造他的那位。因为那 位创造他,那位才是神。但是你也许要问:那位神又不是被谁造成的?如果那位神也是被另外一个神创造的,那么我就信另外的那位神......如此推理下去,永远也推不完了。总之那最先创造万有的那一位才叫做神,他是造者,不是被造者。主动与被动必须分清楚;主体与客体也必须分清楚。如果这被造者是从他来的,他就不是被造者,他是创造者。所以你问:神是从哪里来的,这问题本身就错了,因为当你说:「神是从「哪里」来的?」时,你心里已先有一个「那里」然后再设想神是从那一个「那里」跑出来的,「那里」是空间,圣经说:「神创造万有。」那么神不仅创造了时间,也创造了空间,空间就是宇,时间就是宙,空间加上时间就是宇宙。宇宙是神所造的,所以神必须在空间之前,时间之前,若你说:「神从何时开始有的?」你这问题应该倒过来说:「时间是何时开始被神造成的?」才对。同样的,你不能说:「神是那里来的」而要问:「「那里」是从那里来的」」时间和空间都有限制,有限的加上有限的还是有限的,神是无限的,所以你想从有限的产生无限的,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神创造天地之初,世上只有亚当,夏娃及其子该隐,亚伯,那么该隐的妻从何而来?若娶亚当的子女,岂不乱伦? 问这个问题的人,是根据现在兄妹不能通婚,否则会产生不好的后代,而下的结论。这是经验和传统产生的知识。基督徒的知识,非根据经验或理性产生的,也不是承制传统而来。基督徒的知识,乃是由神的启示而来。 亚当与夏娃的后代,不止该隐和亚伯,除此之外,还生了其他孩子。根据犹太人传说:亚录的儿女众多,有廿七个儿子,三十余个女儿。该隐可能过了相当时候,娶了自己的妹妹。当时尚无圣经,亦无理性,传统,伦理,教条,经验,没有人规定兄妹通婚是乱伦。同时这也是神使人繁衍子嗣的方法--由一本造万人,因此在开始不可避免的,一定有同族通婚的情形。但这也影响人的寿命,从亚当之后,人类的寿命愈来愈短,到了摩西,人顶多只活七八十岁。所以从摩西开始,神赐下律法,人此禁止兄妹同族的通婚了。 罪是否也是神创造的?神既然是无所不知的,为什么他要让人犯罪,再来救赎? 罪不是神创造的。罪不是一种被造物,而是自由的误用。神所创造的一切都是好的,连自由也是好的,但是人却误用了神所赐的自由,因此就产生了罪。举例来说;一架打字机,放在文学家手里,可以写成几本畅销名著,放在神经病者手中,则打得一团糟。同样是二十六个英文字母,到底错在那里?是打字机有毛病吗?不,是使用者有了毛病。神给人中性的良善,人却误用了它,因而产生罪恶。 人犯罪堕落了,不是因为伊甸园里那棵分别善恶的果子所引发的,而是人滥用自由。糖尿病的人不能怪神制造糖,所以他才患了糖尿病,错不在糖,而要怪他太不节制,吃太多糖。神把自由给人,是尊重人,因为他爱人。一个男孩若爱上了一个女孩,又怕她不肯嫁给他,是否就带一枝机关枪前去强迫他嫁给他呢?不,强迫的爱没有价值。 同样的,神尊重人,给自由意志,神知道他给人自由,人会有误用自由的危险;但是神不因为事先知道这一切,而放弃他的计划。因此人的犯罪是私欲的试探,是以已为生活的动机,因此圣经也说:「人被试探,不可说是被神试探,因为神不能被恶试探,他也不试探人,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人若抵挡神,是因人自愿抵挡他,除非神的恩典,人才能回转。失败的人是以自由意志选择失败,理当受神审判,以彰显神的公义;蒙恩的人亦以自由意志承受神的恩典,使神的恩典受颂赞。 神有创造之功,救赎之功,启示之功,那么神创造人时,是否创造错了,否则他何必再来救赎? 圣经创世纪第一章告诉我们,神每造完一件工程,就「看着是好的」。神以他最高的权威说:「我所造的都是好的。」他有资格与权柄这么说。如果有人画了一张地图,请我看好不好,我不予以置评,因为虽然我看过,研究过的名画不少,对画的鉴赏力仍然有限。如果有人作了乐曲,问我作得好不好,我也不予置评。因为我自己对作曲虽然有一点经验,但还不敢对人的作品随便下断语,只要超过我程度之外,我就没有资格评判他的作品是好是坏。 但是神具有最高的权威,神既然说他所造的都是好的,那么神所造的还会有错吗?你能说他所造的不好吗?不。造得再好的名牌汽车,若不好好驾驶,照样会碰得稀烂,你能说车子造得不好吗?不是造的不好,是人使用的方法不对。 神依照其形像造了完美的人,并且把自由给人,人误用其自由,背叛神,自己堕落了,因此才需要救赎。你又说:既然汽车会碰坏,那最好不要发明汽车,说这种话的人是傻瓜,因为他把汽车的价值只限制在会碰坏这一件事情上。同样的,人的价值亦不限于犯罪之内,人若能悔改,离弃罪,成为神的儿女,他在神眼中的价值就无可限量。所以中国俗语有云:「浪子回头金不换」,「与其生呆子,不如生败子」。 你也许会问:「神为什么不造一个没有自由的完人?凡事惟命是从,循规蹈矩?」但这种人也不过是魁儡罢了,没有什么价值,虽然听话,亦不能满足神的心。也许你又说:「既然人因为有自由,所以才犯罪,那么神何必把自由给人,徒增困扰?虽然你说自由是道德的基础,但我反对自由!」你不能这么讲,因为当你说:「我反对自由」时,你正运用神给你的自由反对自由,那你还反对什么?倘若神真把你的自由拿去,那么你不是死了,便成了白痴一个,你喜欢这样吗? 我们今天以有限的理性,如何能了解神为何要给人自由?我们知道自由是一件恩赐,我们也知道自由有其价值,但是人类已经误用了自由。基督为了救赎我们,为了挽回我们对自由的误用,他为我们死在十字架上。如果你再用自由去评论神创造的错误,你就双重误用了自由,那是很可怕的事。 耶稣十字架的救赎工作,未经你我的同意,这种信仰,是否有点强迫性质? 主耶稣上十字架救赎世人,不需要得到你我的同意,甚至不需要你我的相信,并且他人来没有强迫你我相信。一个真正重生得救的人,乃是经由圣灵感动,感动,直到甘心顺服于神的膝下,绝无任何勉强成分。在得救的一刻,他只懊悔蒙恩太迟。基督的爱,是出于他的自愿,因此,他不需要你我的同意走上十字架。 请问人有原罪吗? 自从人类始祖亚当犯罪,罪就进入世界。罪由亚当来,亚当有人类的代表性,所以亚当的失败是代表性的失败,因而人类也都犯了罪。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战,美国在长崎,广岛投下原子弹,日本天皇就宣布投降,天皇的投降就代表全日本的投降,因为他代表日本。 人从父母遗传体格(高矮强弱),思想(聪明,特长),气质(脾气,个性)方面的特征,圣经还告诉我们:罪也有遗传,所以有原罪。但是神并不为原罪来审判我们,乃是按各人所行,或善或恶受报,所以人没有得救,并不为原罪来审判我们,乃蝗安各人所行,或善或恶受报,所以人没有得救,并不单是原罪,乃是行为问题。 为什么不说神,万物,人类都是处有永有的?神既然看不见,我们怎么知道他存在? 你可知道当你说到「神」的时候,你无形中正在称呼一位宇宙之中至高至大,掌握你生命主权的那一位主人,我们绝不能说人,或物是自有永有的,们只能说「神」是自有永有的。基督徒乃是根据神的话语定是定非,神说:「人不是自有永有。」我们就不是自有永有的。人和物质都是神创造的。神的话没有一句不带能力,因此他命有就有,说成就成。至于神是自有永有,乃是神自己对摩西的回答,我们从他的口里才知道他是自有永有的。 圣经记载,从来没有人看过神,因为他乃在「不能见之光」里面。但是圣经同时也告诉我们,他虽然看不见,却藉着耶稣基督把神的荣光显现出来。我们只说,神是看不见的;并没有说,神没有形像。神不是物质,不能用物质定他的形像;他是灵,具有属灵的形像。而人的道德性,理性,特别的本质,才是依照神的本质造成的。 假如在火星或其他星球上发现生物,基督徒应如何解释?关于时下流行的外太空人,飞碟等说法,基督徒应采取何种态度? 圣经并非包容万事万物的百宝箱。它是讲述神在这个世界所造成的人与他之间的关系。因此,只有关于人的被造,人的堕落,神为人类预备的救恩,以及藉着基督与神和好的理想,才在它的范围之列。它并不涉及火星,土星或月亮等事物。因此,如果火星上确有生物,并不影响基督教信仰。至于外太空人,飞碟的说法,圣经上没有记载。圣经告诉我们:「我们所领受的,并不是世上的灵,乃是从神来的灵,叫我们能知道神开恩赐给我们的事」(林前十二12)。换句话说,圣灵启示我们,是要我们知道有关人与神之间的事情至于圣经没有告诉我们的,我们只能说不知道。但是「自然」乃是神放在人之下,使人依神所给予的理性,智慧去发掘其中的奥妙,因此,神愿意敞开宇宙,让人探究。然而,人终必发现:没有一个地方比我们所处的地方更美好。正如德籍哲学家来普尼比所说:「The world is the best possibly created word」(这个世界乃是可能被造出的最好世界)。关于外太空人或飞碟,最近传说甚多。其中一种说法认为地心是空的,并有人居住,自从西元一九四五年地面上的人在广岛长崎投下原子弹后,地心的人纷纷派遣飞碟出外观望。不过这个理论,今天科学家多予以拒绝。 人是否能以追求艺术上的真、善、美代替宗教信仰? 艺术的真,善,美,不过是最高理想的有形表达。我们可以把艺术分成空间艺术与时间艺术。绘画必须在空间中欣赏它;音乐则不需空间,需要时间。绘画,雕刻,音乐,建筑这些艺术,却是在形体之中彰显超形体的理想,其中音乐是比较高超的,它是以无形的表达无形。 然而宗教信仰超越艺术之上。许多艺术只是宗教理想的表达而己。宗教内有艺术,艺术内不一定有宗教。艺术只是表达宗教,却不能超越或包含宗教。 齐克果把人生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审美阶段,最肤浅,只能客观欣赏客体,未能主观投入;第二阶段是伦理阶段,人投入人生之中,思索自己的存在和道德问题;第三阶段是宗教阶段,人由现实生活提升到宗教信仰。这三个阶段彼此之间都有难以跨越的鸿沟,人无法靠自己的努力跨越,而必须经过信心的跳跃。追求艺术的真、善、美,只是人生的初阶,只是个起步,还要继续追求探索,进到最崇高的信仰境界。 神为何要造人? 创造是爱的延伸。神是爱,因着爱,神创造了有形无形的世界。神创造人的目的有四: (1)要人代表神,来管制自然,管理万物。 (2)要人彰显神的荣耀。神不需要人荣耀他,他的荣耀本已完成,除非人有特权,否则人无法彰显他。 (3)要人享受神的恩爱。 (4)要人执行神的命令,与神同工。 此四项完全达到,就可成为神的见证人--这是总目的。 根据科学上的推算,人类的历史有数十万年之久,而圣经所涵盖的历史似乎只有六七千年,怎么解释? 首先我要解释什么叫「科学」?科学的原文:Science,意思就是"Iknow",「科学」就是研究人所能知道的那一部份。而中国人却把科学高超化,神圣化,动不动就拿科学方法,科学技术,科学头脑等术语来吓唬人! 根据人类学家和考古学家的意见,人类在世界上已有几十万年的历史,但基督徒认为神创造人类大约在主前四千余年,距今大约六千年左右,几十万年与六千年中间差距很大,到底那一个对呢? 其实圣经根本没有说明在何时创造人类,不单没有说明,且从圣经上的记载无法推算得出。今天一般人所说的主前四千零四年,是三百多年前一位北爱尔兰的大主教雅各,阿瑟(James Ussher),根据圣经上的家谱推算出亚当的年代。可是他所根据的家谱并不完全,也未考虑希伯来人记载家谱的方式常有跳代的情形。例如马太福音第一间的家谱说约兰「生」乌利亚,而在列王记下,我们发现约兰并非乌利亚之父,而是他的曾祖父,这里显然漏了三代。创世纪记载从亚当到挪亚共有十代,从闪到亚伯拉罕也有十代,作者所注意的是「十」,其中显然还遗漏了许多代的人名。所以后来有一位近东的文学者J.H.Raven就推翻了阿瑟的论点,认为圣经中人类历史的年代,用家谱来计算并不可靠,一定远超过六千年。到了近代,英国有位学者John Urquhart 在一九0二年写了一本名叫"How Old is Man?"的书,推算神创造人类是在主前八一六七年,加上西元后将近两千年,总共约有一万年以上。这个理论亦不全然可靠。 即使我们承认人类是在一万年以前创造的,仍然与科家所定的几十万年相差太远。如何解呢? 其实今天科学家也不晓得人类到底有多长的历史,人类学家所能掌握的,亦仅止于推测人类的文化是在主前八千至一万年开始的,例如埃及,巴比伦,印度,中国等古文明就是在六七年前开始的。创世纪紧接着创造之后,第四章就记载人类文化的开始,假如说人类的创造是在主前八千年左右,也不是距今一万年左右,那么圣经的记载与人类学研究的结果相差甚少。 按着人类学家的意见:人类在世上假设存在真有几十万年,何去何从人类的文化却在一万年前才开始呢?若照着进化论的假设,人类何以由低等生物发展,然后在八千至一万年前,才突然突变成有文化的人类呢?这问题也是进化论学家不能解答的问题。 今天我们对圣经,特别是创世纪的记载,明白的有限,因为我们目前的材料太少。我们唯有信靠神是全然无误的神,深信他的话--圣经--亦全然无误的,有一天这问题终会澄清的。 怎样读圣经?应该抱什么样的态度? 圣经是神的话,所以除了圣经以外,我们都可以用批判的态度,但圣经不能用批判的态度,而是用领受的态度。我们对人有批判的精神,对圣经要谦顺的领受。虽然我们对圣经可能会怀疑。但对圣经的怀疑。同怀疑的本身,应当分开。有一种怀疑是基于不信的怀疑。有一些怀疑是为要明白而怀疑--这是很正常的现象,是人在信仰的过程中间,都会遭遇到的困难。这些怀疑不是基于不信,乃是为要明白所遇到的困难。所以读圣经时,我们应当用谦顺,温柔和信心来领受,若遇到怀疑,可以靠着主的力量得到解决,也就是凭信心,对于神的位格,神的无误,神奇妙的完整,这三方面加以信靠,我们知道他是一位不会错误的神,所以就耐心等候时间的澄清。不但如此,我们读经时,要从其中找出神的命令,神的原则,神的教训和启示,看看有哪一句话对我个人有意义,有哪一句话对我个人有批判,有哪一句话对我个人有所纠正,有哪一句话对我个人有应许,只要与我有关系的,我就谨慎查出,然后好好的遵行。 圣经是什么时候被订成现在的样子,历代的使徒所使用的圣经也跟我们相同吗?请稍微介绍一下圣经的历史。 这是一个大问题,不是三两个钟头可以解答的。现存最早的圣经抄本是第一世纪第二世纪初的抄本,这抄本可能是在约翰刚死不久,也可能就在约翰那个时代抄下来的。不是约翰亲手抄的,是他的朋友或学生抄的。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古抄本,例如最古老的西乃山抄本,亚力山大古抄本,梵谛岗抄本,还有在一九四七到一九四九那两年中间找出来的死海古卷。这些抄本都是很古老的,但是和现在所印的希腊版原文来对照,内容都是一样的。所以历世历代的圣经和我们现代所用的都是一样的。至于这六十六卷圣经是在什么时候装订成功的?第一世纪,第二世纪时期的教父如爱任纽,待土良等人,在他们的书信里已经提到了我们现有圣经新约书信的名称,后来在西元三九七年的迦太基督教会会议,正式承认了我们今日所用的新约廿七卷书。到了马丁路德时代,这些改教宗派也都接受这些,所以一路相传直到现在,圣经是可信的。 圣经是神的启示,藉着人手写下来,那么会不会因人为的因素而受影响? 上帝在耶利米书第一章十二节说:「我留意保守我的话,使得成就。」我们相信圣(第182、183页无)。 主既应许信者必得救,那么,世界上一些脑筋不正常,例如白痴,疯子的人,他们不能信怎么办? 真正的信心是与理智,情感,意志有关系,他们既然理智,情感,意志已经受了干扰,就不能像一般人一样,随便拒绝耶稣基督,也不能像我们一样对神有信心。那么神究竟如何在他们的心中工作,我们不知道。如果人信了耶稣,后来因为遭受了一些挫折,以致精神哀弱,甚至疯了,那么他所得到的救恩就从此失去了吗?没有!正像一个人,在小的时候就信耶稣,那时他也是心智尚不十分清楚,但是不会因此影响他得救,神会保守他直到永远。如果一个人生来就是白痴,疯子,这样的人是怎么样得救呢?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这样的人未曾拒绝过耶稣基督,很可能主耶稣已经为他们死了,给他们特殊拯救的恩典。 一次得救就永远得救吗?有重生经验,却又犯罪,仍然能得救吗? 真正得救的人是不会灭亡的。主说:「我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约十28)。人得救之后是不会灭亡的,虽然仍会犯罪,但罪行并不能把人的永生夺去,否则即意谓着人可以靠行为得救。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不是靠行为。但这不是说我们就可为所欲为,不是的,真正重生得救的人,绝不故意犯罪,相反的,必谨言慎行,以好行为荣耀主。 自以为重生,却在生活上毫无见证,这种人的重生有问题。真正重生的人,必具备以下几种条件: (1)听过且接受关乎主耶稣督的福音,知道他代替我死,为要使我复活。 (2)圣灵光照我,让我知道自己是罪人,愿意悔改接受基督为救主。 (3)真正重生得救的人,必有主的性情,爱神所爱,恨神所恨。 (4)若再犯罪,心中就痛苦,圣灵赐给人对罪具有敏感的良心。 (5)重生的人必开始关怀别人的得救问题,以圣洁真诚的爱去爱别人。 人得救之后,并非就完全不受罪的试探,全然圣洁,坚强,顺从。这不可能。我们还是在罪人中作圣洁的见证;我们还在黑暗的世界作光的见证;在灭亡的世界作永生的见证;我们还是继续生活在充满罪恶和试探的环境中,我们仍然会软弱失败。但是我们仍必须靠主争战奋斗,即使屡战屡败,也要屡败屡战,靠着得胜的主,忘记背后,努力面前。不要仅看自己的失败软弱,而多思想基督的得胜;不要听魔鬼的控告,而要抓住主的应许。 请问自己的亲人未得救,不能进天堂,怎么办? (1)若是死了的亲人没有得救,过往的事实既然无可挽回,就应当忘记背后,努力而前。 (2)你若因自己的父母未得救而难过,就更要儆醒,唯恐自己也不得救,让儿女为你难过。如果你现在得救,你的儿孙就可因你而蒙福。 (3)此外更应当为了爱灵魂的缘故,把别人当作自己的亲人,努力去得人灵魂。 奉献一生,是否即必须作传道人? 奉献有两个含义:第一,交出生命的主权,基督徒得救之后,就是属于主的,一生一世为主而活,为主传福音。即使神不要你做传道人,而要你做工人,律师,医生,总统,你也要在生活中按着神给你的恩赐,尽量做到最好。这就是奉献。第二,若要作全时间的传道人,必须清楚这是出于神的呼召。而不是自己先定意,才要神同意。同时也必须先有第一种生活上的奉献,再加上第二种的奉献,才可能配合神在你身上所定的目的。 诗篇一一六篇一节我爱耶和华,因为他听了我的声音和我的恳求。如果耶和华不听我的声音和我的恳求,我就不爱耶和华了吗? 其实我们每一次的恳求祷告上帝都听,但不一定回答。上帝听人的祷告,可能有三种反应:第一,答应你;第二,不给你;第三,再等几年。上帝听我们的祷告我们要感谢他。上帝答应我们的祷告,我们更要感谢他。如果上帝不听我们的祷告,我们也要爱他。因为我们爱他,乃是他先爱我们,有时他不听我们的祷告也是为了爱我们。 祷告的时候,应持什么态度? (1)祷告不是命令神,祷告是注意神的命令。 (2)祷告不是改变神,而是求神改变我们。 (3)祷告不是求主遵照我的意志,而是对主说;我愿意遵照你的意思。 (4)不是以祷告感动神,而是神感动我们祷告。 (5)祷告必须奉救主耶稣基督的名。 主日崇拜有的教会拿袋子到每个人面前要奉献,为什么有的教会没有? 有的教会用自动奉献,有的教会用奉献箱,有的用奉献袋,这是相对的,不能绝对的事情,不必为这个事情争得面红耳赤,不过是相对的事情。因为人奉献是应有的心愿。有些人说他自然会有这心愿,你不必给他袋子,他也会自己到门口去奉献。但是有些人有这心愿,却常常忘记,所以教会说:让他的心愿忘记了很可惜,为了提醒他,就传袋子到他面前,他就记得了。但这不等于强迫,你不愿意,大可不必奉献,没有人强迫你非奉献不可。但如果奉献袋传过去,你因为人情不好意思才随便奉献,这就没有意义了。所以我想,无论奉献袋奉献箱,都不要把它当作很重要的事情,不过如果你良心认为奉献箱不好,奉献袋比较好,你那样做也没有什么不好,因为那是相对的事情。但是教会若用奉献袋,事先必须先声明:如果还没有得救的,不是基督徒,请你不要奉献。因为这是基督徒的本分,与非基督徒没有关系。 基督徒要圣灵充满,便要追求方言吗?如果传道人尚未具备说方言的恩赐,是否就可说他是属灵的小学生呢? 说方言的人如果不能造就教会,造就别人,岂可以此夸口呢?圣经说:「说方言的是造就自己;作先知讲道的,乃是造就教会」(林前十四4)。所以保罗说:「你们不但要造就自己,更要追求讲道的恩赐,去造就别人。」保罗又说:「在教会中,宁可用悟性说五句教导人的话,强如说万句方言」(林前十四19)。五句比一万句,份量相差二千倍,但是保罗却强调宁可说五句造就人的话,强过说万句的方言,所以如果把方言的价值提高为衡量一个人的灵性,用这样的衡量方法,不是圣经原则。保罗也说:他讲方言比别人更多,但他不以此夸口,一个夸口讲方言的人,是一个不明白圣经原则的人。另外,我要提醒大家,今天有许多的方言是魔鬼冒充圣灵的方言,并不是圣经里的方言,所以你要谨慎。圣经清楚的告诉我们,不可什么灵都信,总要试验。因此如果有一个人说:他被圣灵充满说了方言,你应当试验那个灵是不是从神而来。通常有几个普通的现象可以证明那个灵是不是从神来的。 (1)如果有在讲方言的中间说:「我来了,我来了,我来到我的儿女中间。」那就是邪灵,那不是圣灵,因为圣灵已经在上帝的儿女心中,不需要再从外面跑进来,这是圣经的原则。 (2)如果人说方言的时候,说:「我是耶稣,我是耶稣。」那就是邪灵。因为耶稣只有透过道成肉身的自己讲话,他不会用别的人的嘴唇讲这句话。 (3)如果不在说方言的聚会里面,有人站起来讲话,他所讲的若违背圣经,那就是邪灵,不是圣灵。因为圣灵是真理的灵,是启示的圣经的灵,不会与圣经有冲突的。 (4)如果一个人讲方言的时候,用上帝第一人自称:「我是神,我要赦免你们的罪,我要审判你们。」那就是邪灵,因为最大的先知,也只能说:「我奉耶和华的名来讲话。」他不能说:「我是耶和华。」你明白吗?如果一个人他被圣灵充满的时候,自称是神时,那不是圣灵,一定是邪灵。 所以有关这方面的事情,我们不要太过偏重,以至于非讲方言,就认为没有被圣灵充满。要讲明这点,我们需要更长的时间,不是短短几分钟可以讲得完全,因为它是很长,很长的道理。但是圣经清楚告诉我们,一个被圣灵充满的人,他有圣灵的果子,所以被圣灵充满的人,他必然高举耶稣基督;他必然对人有爱心;他必然尊重圣经;他必然爱主,服事主,即使为主死,也不怯怕。这些记号是表示圣灵的充满,能使人过一种非自己能力所能过的那种生活;从果子人可知道树。这是圣经很清楚的原则。至于传道人如果不会说方言,是不是属灵的小学生呢?你看有一些人自己会说方言,就以为自己是大学生!圣经里每一次讲关于方言的时候,排列总是在最后,不是在最前,所以方言并不像那些灵恩派的人所强调的那样重要,在圣经里第一先提到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师,再其次是行异能,行神迹的,医病的,治理事的,最后才是说方言的,同翻方言的。所以说方言的不是大学生,大概只是小学生。而遵守圣经,使徒的教训,忠心于神的道,反倒是大学生,然而凡事我们都不要骄傲,我们都应当谦卑在主的面前。 聚会所传讲的教义是否有偏差?聚会所的教徒是否得救? 聚会所中得救的人数,可能比一般教会的多。但是聚会所仍有其偏差,这是追求属灵与合一的副作用--造成信徒自以为义,排他性,不能与一般教会合一。他们把相对的追求之道,当作绝对的,用在批判其他教会。若仅止于相对性的偏差,并无多大妨碍,我们仍可视他们为主内弟兄姊妹。 严重的是绝对的偏差。例如李常受等人,认为耶稣是被造的--这是异端,我们不能苟同。 我们要怎样尽心,尽性,尽意爱神? 尽心你的心尊他为大,让主居首位,一切的心思意念都是为了荣耀他,这是尽心爱神。至于尽性--就是照你的本性,照你的性格,照你的气质,都尊他为大,让他居首位,这叫尽性爱神。尽意--你的意念要以他为重,他在你意念中居首位,居最重要的地位,其他的意念都为符合这个意念,这叫做尽意爱神。以前有一个人对我说:「我已经差不多三十岁了,还不敢谈恋爱。」我说:「为什么?」他说:「如果我谈恋爱就不能尽心爱主。」我说:「你若真正爱一个人,同他结婚,并不会妨碍你爱主的心,只要你照着主所启示的旨意,主在圣经里所告诉我们的原则和教训,去找一个能与你一起同心爱主的人。你这样做,也是为了爱神,照着神给你的恩典,与人分享救恩的喜乐,爱的喜乐,这样就不致影响你对神的爱。」如果一个人尽心,尽性,尽意的爱主,就不可以爱人,那么母亲生下孩子就得把他杀死,因为要尽心爱主,就不可以爱他,其实不是!一个人真正尽心尽性尽意爱神的人才能够真正爱人。同样的,在学校读书的学生,若能尽心尽意尽性爱神,书一定读得更好!你不要说我为了爱主的缘故,因而书读得一团糟,那不成。你为爱主的原故就要好好读书,因为你读好书,人能从你身上看见神给你的智慧,而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 在终身大事上如何分辨神的旨意? 圣经上从未以「旨意」二字解释应否结婚。圣经上明示,上帝要人成为圣洁,远避淫行,无论结婚与否,这是神的旨意,与永远不变的原则。而各人的婚姻方式,则是神的引导。旨意是绝对的,引导是相对的;旨意是不变的,引导是因人而异的;旨意是神所定的,引导是圣灵对各人不同的工作。这不是能以一人之经验而概全的。至于如何察觉神的旨意: 第一、必须先预备好顺从的心志。有人主张知难行易,知易行难或先行后知, 先知后行,圣经则不谈这些。约翰福音第七章十七节:「人若立志遵行他的旨意,就必晓得这教训或是出于神,或是我凭着自己说的。」可见「志」比「知」更重要。基督徒必须先有顺从的心志,舍己的开端,才能知道神的旨意。 第二、凡是神的旨意,绝不可能违背圣经。因此,查考圣经是唯一又稳又正的道路。记住,绝不要以经验代替真理,以感觉代替真理。或以理性代替真理,神的道才是唯一的真理。如果有人见异象,作异梦,讲预言,或有特别的感动,只要违背圣经原则,一概不足探信。 第三,如果是神的旨意,你顺从之后,他一定给你内心的平安。歌罗西书第三章十五节说:「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们心里作主;你们也为此蒙召,归为一体,且要存感谢的心。」有些人做对事却不平安,另外有些人做错事依然平安,什么是基督作主的平安?圣经上说:「你们的心,若不责备你们,就可以在神面前坦然无惧了。」下面说:「因为神的心比人大。」因此,基督的平安,应该是尊主为大,俯伏在神之下的平安。 第四,如果这件事与他有有关,必须双方向受感动,同受引导,并根据圣经原则,才得以成立。尤其是婚姻,必须两厢情愿。一个人对一个素昧平生的女子说:「神感动我向你求婚!」只令人觉得荒谬可笑。 第五,已经由历史印证的神的旨意。如果你肯继续不断用顺从的心志,你会发现,神的旨意在历史演进过程中是不变的。 第方、切勿轻信环境的引导。当一个人走投无路的时候,他常会误以为那唯一剩余的小路是神的旨意。这种理论,相当危险,因为它忽略了「等候」的灵性。当神的旨意模糊不清时,神可能藉着你的长辈或一些属灵的人向你显明了。 我们看现今世界正义不彰,满布罪恶,无神论的党派徒横行,我们如何知道主仍坐在宝座上? 基督徒的历史观是什么?就是主有一天一定要得胜,即使现今的世代邪恶,主必再来,施行公义的审判。到那日,一切罪人都要服在神的审判之下。 今天虽然公理不明,正义不彰,但是神仍坐在宝座上。圣经说:「洪水泛滥之时,耶和华坐着为王」(计廿九10)。虽然罪恶泛滥,也是神所容许,神任凭那些无神论者嚣张横行,他自有其计划。不管无神论者,GC党徒,或其他教徒是否承认主,有一天他们都要口称耶稣为主,向他俯伏敬拜。圣经说:「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腓二10)。 今日有使徒的职份吗? 没有。今天已没有使徒或先知。使徒的原文有被差遣的意思,这是广义的意思。若依广义之意,今天凡是传福音,做传道人的都是奉主差遣的。 但是圣经中的十二使徒,是亲自蒙主差派的,保罗虽然不是主耶稣在世时蒙差派的,但他在哥林多书信和加拉太书中,一再为自己使徒的职份辩护,声明他曾亲自见主,蒙主差派。因此使徒的职份,不是普通人所能领受的,而是直接从神领受的。犹太书三节说:「要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争辩。」「一次交付」表示神给人的直接启示有结束的时刻。从创造,人的堕落,基督的救赎到末世,神已在圣经完全启示清楚,我们就不再需要新的先知和使徒的启示。 基督徒可不可以与非基督徒结婚? 圣经说信与不信不可以同负一轭,婚姻乃是两个不同的人,生活在一起所缔结一生一世的誓约,而圣经说:你要与你的妻子同享生命之恩,这生命之恩的同享需要同负一轭,同负一轭就是说:有基本相同的观念--就是信仰的观念。心理学告诉我们:观念不同的人勉强在一起,会生出许多意想不到的悲剧。婚姻并不像那些正在谈恋爱的人所想的那么简单,爱情变成婚姻之后,将面临各种千头万绪,难以解决的现实问题,所以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前都要好好考虑!宗教信仰是所有观念中最基本的,所以不同宗教信仰的人结婚是十分冒险的。虽然如此,你要注意一件事情,倘若有非基督徒向你求婚,他对你若有真诚的爱,你可以藉着你们之间的爱,向他传耶稣基督的福音,他若真的接受,真的重生得救,那你再同他结婚也不迟,所以,不要太急。可以先做普通朋友,不要谈婚姻,也不要以为凡是基督徒向你求婚,你就可以嫁给他,有一些基督徒是基督教徒,礼拜堂徒,根本糊里糊涂。 太太信主,先生未信。先生有外遇,要求离婚,太太应如何? 婚前先生爱妻子,乃因她对他具有某种吸引力,一个成功的妻子,应于婚后继续留意保持其吸引力,如整齐的穿着,端庄的姿势。切勿抱着「我就是这个样子,谁叫你娶我!」这种心理。妻子的责任是为先生布置一个温暖的家,使先生感觉在这个家里,有你在身旁,跟在别的地方,在别人身旁有些不同。我建议这位女士应该以圣洁的尊贵以及圣洁的忧愁处理这件事。所谓圣洁的尊贵,乃是指身为神儿女的基本尊严;所谓圣洁的忧愁,则是在真正的爱心之外,再加上不能容忍罪恶的忧愁。一个基督徒妻子,决不允许提出离婚要求。但是如果先生坚持离婚,你除了以爱心竭力挽回之外,更应该立刻把这件事藉着祷告交给主,听主的旨意。 违背神的旨意,与未信主的人结婚,婚后不美满,能不能得到神的保守? 如果你已经同一个不信主的人结婚了,耶稣基督说:「神所配合的,人不能分开。」--这句话没有指明是信徒与信徒结婚,或者信徒与非信徒结婚;总之,是指男女结合,神就不要人分开。为这个缘故,你既然与不信主的人结婚了,你应当继续持守婚约,直到死的地步,不可分离,虽然他不信主,这不是你离婚的藉口。 在新加坡有一对夫妇,对我说:「唐弟兄,你几次到这里来,给我灵性很大的帮助。这一次,我相信你也会给我很大的帮助。」我就问他说:「你有什么事情?」他说:「我们两个人在结婚以前,都没有寻求神的旨意。所以我们后悔了,现在很想离婚,你怎么帮助我?」我说:「我不帮助你离婚。你们过去错了,现在离婚,就是错上加错。所以你不能离婚。你现在要靠着主的恩典,继续去背这个十字架,承担你们的错误忍受主的管教和责打。」所以基督徒不要谈到离婚的事情,虽然你的妻子不是基督徒,不信主,你结婚了,也不应当想到离婚的事情。我现在说婚后不美满,能不能得到神的保守,我告诉你,当你在不美满的中间,你会想,「如果」我从前同另一个结婚,恐怕就没有这样的事了。不一定,可能更不美满。所以说,我们常常用「如果」来制造理想,然后再把现实和理想分开来,觉得现实一定错,理想一定对。其实不一定,当你的理想真正达到时,就变成现实了,而且可能比今天的光景更不好。所以呢,既然生米已经煮成熟饭,就好好吃饭......。 我是一个基督徒商人,家里有妻子,儿女,有时虽有心要奉献出来做传道人,但自己却有很多责任不能放下,我这样是否就是贪受世界呢? 不做传道人,并非就爱世界。你家里有妻子,儿女,他们总要吃饭呀!如果大家都因为爱主,而不做生意,那么全世界的人要吃什么?总有一些人要做这些工作,这不等于爱世界。但在做生意时,你要记得,你是为主做生意。你赚钱要纪念主的工作。你要敬畏主,在家庭中,在生意上,让主居首位。所以不能说你做生意,就叫爱世界,不做传道人,就是不属灵--不是这样的。神不要每一个人做传道人,神是抽壮丁,不是要志愿军。 什么叫完全?有长者告诉我,只要做到我能做到的,就是完全。另外又有人告诉我:必须追求像主耶稣那样才算完全。请问哪一样才是完全? 照着圣经的原则,尽你所能,没有违背地去做,而又感到不够,就叫做完全。若说「做到我所能做到的」就是完全,那么你每天说「尽我所能,尽我所能」,而没有照圣经的原则去做,你虽然尽你所能,还是违背圣经。所以先找出圣经的原则,毫不违背地尽力去遵守,而又感到不完全,才是完全。所以「完全人是常常感到不完全的。」自以为完全者,非完全也。已经尽力而自以为没有完全者,完全也。 完全有进取性--From quality to quantity--由质到量的进取,我问你们鸡蛋同母鸡,那一个更完全? --母鸡更完全吗? 但是当母鸡身上的羽毛被拔去的时候,它就不完全了。而鸡蛋还是一粒完全的鸡蛋,但是鸡蛋有一天会发展成一只大母鸡,所以它的完全是进取性的完全。它不能说,我现在做鸡蛋很完全,这种完全尚未长大,虽然已经有质的完全,还要加上量的完全。那就需要进取的完全。一个两岁的孩子如果写一个歪歪扭扭的「我」字,我三十岁写一个漂漂亮亮的「我」字,实在说,还是他的「我」字漂亮,因为我两岁的时候,还不会写字。所以「完全」是进取性的,是不断超越旧的我,以达到更高的境界。 当人发怒的时候,用怎样的办法来克制? 首先我们要思想,发怒是不是犯罪?如果发怒是犯罪,那么根据圣经,是怎样的看法? 我要告诉你,发怒可能犯罪,但也可能止住罪恶。发怒本身是中性的,不能说是罪,也不能说不是罪。圣经告诉我们,圣父会发怒,圣子会发怒,圣灵也嫉恶如仇,所以,神是会发怒的神,而保罗针对[发怒]讲过一句话:[发怒不可到日落。]又说:[发怒不可犯罪。]所以我们先了解,这个怒气的本身,是以神的道为中心,或者是以自己的意念为中心?发脾气是一件事,为什么发脾气则是更重要的一中。你为神发脾气,或是为鬼发脾气?这是很重要的。发怒的动机,发怒的原因,是怒的对象,比发怒的本身更要紧。我赞成尽可能温柔而不要发怒。但是当神要你为他发义怒的时候,你就不要假温柔。宋尚节博士蒙神重用,因为当神要找人为他讲慈爱的话,很容易找到;当神要找人为他发怒气的时候,没有几个人肯在这方面被神用,所以神使用了他。摩西把两块法板摔下去的时候,是最大的冒犯,因为他把神亲手写的律法--十条诫命--打破了,还有比这更冒犯的神吗? 但是神从来没有为这件事责备过摩西。因为那一次发怒,则是与神同行。神发怒,他也发怒,在发怒上与神同行。但是当摩西两次打击磐石的时候,他不是与神同怒,是自己乱发怒。自己发怒,神不负责;与神同怒,神负责。这是一件很清楚的事情。 此外,有些不对的脾气,我们常常爱发,怎么避免呢? 第一,你还没有发怒以前,快要生气了,请你口水先吞一吞,会减少你的速度。 第二,头脑想一想。 第三,为对方的好处,稍微考虑一下。 第四,记得你应当荣耀神,你的气质上也应当像神,这是很困难的事情。有一次我发怒不成--刚要发怒的时候,前面一个镜子,一看不好看,所以我就不发怒了。 所以爱发怒的人,口袋里摆一面镜子,对你有利。 基督徒不忠心会怎么样?当我为自己买较贵的衣服时,就支责备自己浪费钱,穿着太随便又觉得不荣耀神。 不忠是相对的,不是绝的,不必太计较这件事,有的人穿得太好看,你不要责备他不属灵,有的人穿得不好看,也不必因为这样就说他属灵。耶稣基督不仅穿里衣,也穿外袍,施洗约翰却只穿骆驼毛的衣服,然而神说过他们谁比较属灵吗?没有。 施洗约翰穿骆驼毛的衣服,吃蝗虫野蜜,有的传道人就学施洗约翰,穿得特别不好,吃得特别不好他以为这样就特别属灵,这个没有道理。有些传道人,从来不答应别人请他吃饭。而耶稣基督呢?西门请他,他去;撒该请他,他也去。这些吃的穿的,都是次要的问题。绝对的是信仰,相对的是形式。信仰的事上不能忘,相对的事上不必争,不必每一个人都一样。 动机是很要紧的,如果一个人买好衣服为了方便,另一个人故意穿不好的衣服,弄得破破烂烂,为了让人家能多奉献给他,那么这不能说,穿不好衣服比穿好的衣服更属灵。 基督徒的服饰没有一定的规矩,这要看你的动机是什么。如果你没有钱,还要买贵重华丽的衣服,而不肯将心思,金钱放在神的工作上,那就不大好。基督徒能吸引人,不是看他们钻研的服饰如何,而是因为他们有圣徒的体统。什么叫做圣徒的体统呢?就是有道德的原则,我们穿衣服不是为要引起异性的注意,所以不要穿太薄或太窄的衣服。这不但会令自己伤风,而且有僵风化,这是第一个原则。第二个原则是不要赶时髦。我们应当注重心意理更新变化,而不是服装更新变化。 四年前,我已将自己奉献,奉献心志不变,但神却没有开路作全时间传道人,我该怎么办? 我不知道你所谓的[神不开路]意思为何?我个人在十七岁决志奉献后,常用自己的零用钱购买单张在街上分发。服事神的表现,并不一定非作传道人上讲台不可。即使在很小的事情上,也可以彰显神的荣耀。[无论是生是死,让基督在我身上照常显大。]--就是服事的定义。具体而言,就是将主权交给他,尊主为大。因此,每一位基督徒,都在作全时间的服事。倘若一个人在走投无路,一事无成之下才去念神学院,这种行为并不是真正的奉献。一个真正的传道人应该同时具有良好的生活技能,丰富的学问知识,就业条件等,却不惜放弃这一切接受主的呼召。 我的信仰摇摆不定,好像很不真实。 你认为你的信仰不是真实,因为你不知道你的信仰何其宝贵。一旦你知道信仰的珍贵,你一定会感谢赞美主。保罗说:[我深[知]我所信的是谁。]就是这个[知]字,使保罗成为一个非常有把握,有力量的基督徒。但是如果你的信仰建立在错误的基础上,可能产生不真实的感觉;若是建立在实实在在的圣经之上,你将会感到一天比一天更接近神。你能有[摇摆不定]的[感觉],已经比那些丝毫不觉得有追求长进之需要的人好多了。但是光是感觉不够,必须有所[行动],才能构成[感动]。我们决不赞美一个只有觉悟而无行动的人。至于行动的方法,启示录第二章告诉我们:[所以应当回想你是从哪里堕落的,并要悔改。]这节圣经用这句话引申得更清楚:[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我对跌倒特别敏感,因为我曾三次因车祸震荡脑部。而每一次跌倒,我都能爬得起来,就是拜这句圣经之赐。常有些基督徒贿赂良心,以奉献金钱代替其不圣洁行为的悔改,殊不知这是神所不耻的行为。如果你在缺乏爱心的行为上堕落,绝不要用热心掩饰之;如果你在不圣洁的行为上堕落,也不要用金钱代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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