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7 于西祠圣保罗教堂 最近见到有人将『沈中』写的一篇文章《我为什么成不了基督徒?》贴在圣保罗论坛里。其中提到许多他对神和圣经的误解,并一些不理解基督教的问题。这些误解和不理解的问题,也代表着一般不信主耶稣的人经常提到的疑问。这些疑问致之不理是不对的,应当从圣经的光亮中给他们一些正面的答覆。 沈中因接了他四岁的儿子来到澳洲,接触到一些友善和热心的基督徒。感到基督教也许能培养他儿子处世为人以及道德上的品格,因此参加了查经班及主日崇拜。 但是在他学习的过程中,仅使他熟悉了一些圣经上的内容,而不明白其中的道理,反而起了反作用。他认为世上的不公平、人凶恶残忍的个性、和历代人做出比禽兽不如的凶杀,都是神的过错。因为慈爱的神为什么不阻止南京大屠杀,他说:『我却始终难以接受世上有一位深爱着我们的万能的神。我无法想象他能有任何借口或理由不去阻止这样的惨剧的发生。』他的结论认为神的慈爱是假的,基督教的教义是可咒诅的。因为基督教说,凡是不相信的人都要被打入地狱,像『烤蚂蚁一般在火湖里煎熬折磨』,这种『罚犯人的手段,连"本性罪恶"的人类都不屑而为的事,居然成为宇宙的主宰用来威胁渺小的人类的手段。』至于传福音,他认为反使拒绝的人进地狱,不如不传,可免去进地狱的危险。沈中对基督教并提出七点不满意的地方,加上很多他不了解圣经而产生的问题,为了篇幅太长,现在先将他控告神不公平、不慈爱、把一切不信的人送入地狱的问题上,着一番解答。其他问题将继续一一解释。 为什么沈中对神的观念是错误的呢?首先我们必须指出,圣经显示当初神创造万物时,他认天使和人类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力。故此有些天使变成魔鬼,人可以反抗神。所以我们不应求神去改变非基督徒的主意,神不能勉强人。圣经多处讲到人有自主权,譬如耶稣对耶路撒冷的人说(马太23:37): "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你常杀害先知,又用石头打死那奉差遣到你们这里来的人。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们不愿意。"人若不愿意,神即不应勉强,因人有自由选择之权。为了被造的生灵有这种自由,也就因此都负担他们选择果实的责任。 当初撒旦本是最优秀的一个天使长,但因自傲竟想代替神而叛变,成为魔鬼。 那么有人问:"神有预知之明,为何不防止创造它呢?"理由很简单,因为被造的并不预知自己将如何选择;又因神是公平的、并有极深奥的智慧,他认每个生灵都有自主权的经验,但是必须负起选择的责任。许多天使选择了反抗神,而变成了魔鬼,神为它们预备了一个火湖的归宿。当人被撒旦诱惑而选择反抗神后,他也必须负起反抗的后果,神称人的这种行动叫"罪"。神是公义圣洁的,决不能容纳罪。 有罪的人必须与神分离,结果就是死亡。因人跟着撒旦跑,所以也就将得到同样的归宿。 换句话说,法律是无情的,神并不欠人什么债。若是神将全体人类毁灭,仅不过是反映出神不容纳罪的公义,是人应得的结果。神并没有拯救人的责任。但是神的本性是仁慈的,极爱他所造的人,替人安排了一个十全的拯救办法。希望人人都选择生命的道路,接受他的拯救。提前 2:4 说:"他愿意万人得救,明白真理。"这就是神的慈爱!他爱人的心是从拯救人的行动上显示出来的。我们不应当误解神的慈爱,若让有罪而不惩罚,神就不能称为公义的神了。 人若采取邪恶的行动,这也是他选择之权,神不应阻止,人的凶行是罪恶的反映,他终会得到应得的惩罚。人的邪恶不应怪在神的身上。目前神容忍人的凶行,希望人人悔改。但到最后的审判时,公义神的裁判是极严厉的。故此希伯来书10:31节,有这么一句话:"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神的仁慈必须同时不违反公义的条件,那就是『罪的代价必须偿付』,因此他设计了唯一救人的办法。由于神爱人类,他竟自我牺牲,而让三位一体无罪的神子来世,顶替了人的罪,代人上十字架去死,付清了人一切罪的代价。凡是愿意接受耶稣代赎的人,神即能赦免他的罪,并赐他永生。在人选择信靠神的情况下,才能明显出神的慈爱。在人反抗神的情况下,神的慈爱是毫无能力的。这就是沈中不明白神是慈爱的原因。 为了无人不犯罪,人类整体本已沉沦,恩典福音只是在抢救已沉沦的人,并不是因传达福音而使人进地狱。约翰福音 3:18 对福音有这样的解释:"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定了,因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如果这人不接受神的救赎,神不能勉强他,也就无法赦免他已有的罪。 在教会时代,人如何得救、和持有永生的保障,新约对此讲解得很清楚。相信的人可以确知自己有永生,约一 5:13 说:"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基督徒是可以知道自己持有永生,有这个美好的福份的。 神救人的办法自创世至今并没有改变,从亚伯拉罕起,『因信称义』的拯救办法已很显明。但是在十字架之前,人对自己得救的保障,并不如十字架后的人那么清楚。因此许多人问:"十字架前和从未听到福音的人,不都进地狱吗?"这种假设是错误的。虽然这些人不知道基督代赎的工作,但是神是公义的,他会给每个人选择神的机会。而且只要一次信靠了神,即可被称为义。亚伯拉罕就是一个好例子,他被称义后信心上曾多次摇动,但他的罪早已在一次称义时全被赦免了,记在耶稣为世人一次赎罪的帐上。沈中认为他的祖先没有听到福音,若被神打入地狱是极不公道的。然而神是公义的,也许他的祖先有人信神而被称义,但并不知道自己已得救。约伯虽是古代的人物,但他得到了神的启示,在19:25-26节他说:"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我这皮肉灭绝之后,我必在肉体之外得见神。"这种特别的启示是不常见的。生活在十字架前的人,和从未听到福音而去世的人,都必会有对神的看法,也都有『因信称义』的机会。罗马书 1:20 节说: "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现代有福音的传达,能懂得罪被基督代赎,现代的人和生活在十字架前的人很不相同,现代的人相信了基督的代赎,可以确知自己已得救、持有永生、并能过着丰盛的生活。约翰福音10:10 耶稣说: "...我来了,是要叫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这就是恩典时代的特色,信徒因知道自己有光明的前途,故此可以享受丰盛喜乐的生活。 至于现在还未信神的人,不应怪神不公平,他也可以接受福音而得救。可是神决不勉强人去接受他的安排,每人必须负责自己的选择,人的决志将断定他自己的归宿。恩典福音的招唤是很明确的,约翰福音3:16-17节耶稣说: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沈中可以放下他敌视神的态度,去接受神的爱,得救并非很难的事! 沈中在澳洲和基督徒接触后,参加了查经班的活动,自认已从完全不信神的存在,转为不知神是否存在的态度。他有求知的欲望,可是向他解释圣经的人,令他感到圣经的道理空洞,并产生了许多反感。其中使他反感的地方就是『旧约中婴儿的问题』,这是他提出圣经中第一个不满意的地方。 在出埃及记中,因埃及王法老十次失言,不让以色列人走出,沈中说:"神竟将埃及所有无辜的长子屠杀了。"还有,旧约中记载了"许多婴儿都惨遭万能的上帝屠杀了"的故事(他没想到这些长子并非都是婴儿)。他又说基督徒反对堕胎,但是"圣经从未谈及人为的堕胎是对是错"。然而神可以随意残杀婴儿,那么基督徒"崇拜的上帝难道不是双手沾满了婴儿的鲜血吗?"他说神用的是一种报复的手段,"和那些恐怖分子"相像,要"伤害到你所关心的人,便是对你最好的惩罚"。沈中所认识的上帝是一个邪恶、自私、小心眼的神。 沈中因对神的敌视,而产生了对神完全错误的观念。为什么沈中的观念是错误的呢?首先,他忘记了圣经中洪水的故事。请看创世记六章 5、11-12、17 节: "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世界在神面前败坏,地上满了强暴。神观看世界,见是败坏了;凡有血气的人,在地上都败坏了行为。 ...看哪!我要使洪水泛滥在地上,毁灭天下,凡地上有血肉,有气息的活物,无一不死。"神是正义、圣洁、无私的神。他的判断都是绝对公道、正直、应得的裁判。当时唯有挪亚一家八口在神眼前蒙恩,神叫挪亚建造方舟,和一些选择的动物得保生命。其他人类,包括无数的婴儿,都被洪水淹毙了。是神不公义、喜欢残杀婴儿吗?如果神是万能的,难道他不预知这些婴儿都会长成,像他们的父母一般,充满邪恶吗?但是神对悔改的人是怜悯的。当尼尼微城的人悔过之后,神即没有降灾祸给他们。警告他们的约拿反因神的慈怜而生气,因他的警告落空了。神对约拿说到他爱惜人,他说(拿 4:11): "这尼尼微大城,其中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有十二万多人,并有许多牲畜;我岂能不爱惜呢?"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就是小孩子。神不轻易降怒,对人是十分敏感的。沈中不相信神是正义的,怀疑神的动机,用人的尺寸来量神的道路,以『人道』来审判神的公义。为什么神不能毁灭他所造之物呢?尤其这些生灵已选择了魔鬼的道路?人道的思想也深深的影响到西方的国家。有如沈中的想法,近代许多『自由』派的人士,同样的指控旧约中神的作为是『惨无人道』的。有些自称为基督徒的人,举起人道的大旗,竟去谋杀堕胎的医生,堕胎本身是自私罪行的表现,但是以错来攻错并不能代表人道的正义。这和『双手沾满婴儿鲜血』神的作为,是不能相比的。 圣经多处讲到神的公义,在以赛亚书 51:4-6 节,神也说到他自己的公义(他是不能说谎言的): "我的百姓啊,要向我留心;...我必坚定我的公理为万民之光。我的公义临近,我的救恩发出,...唯有我的救恩永远长存,我的公义也不废掉。"沈中不明白,倘若神当时将全埃及人绝灭,也必定为了有这样的必要,他的措施还是公义的。但是他并没有如此作,因无此必要。我们必须要明白,神是不可能作出像人一般那种邪恶的行动的。沈中怀疑神,是因为他不信靠神。 人肉体的生死,神的看法和人的看法很不相同。人看自己的生死是一件很严重的事,神着重于人灵魂生死的问题,因是有关永恒性的。但是一般人反而对自己的灵魂不注意,为了忙于物质上的生活,没有时间来想这些事。寿命的长短,人是十分重视的。但是长寿和短命在神的立场来看是没有多大的分别,因为长寿也是十分短促的。重要的是在有生命的这一段时间中,若有正确选择的决志,才可确定他灵魂的归宿。神的思想是不能和人的思想相比的。以赛亚书 55:8-9 有这么一句话: 耶和华说:"我的意念,非同你们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们的道路。天怎样高过地,照样我的道路,高过你们的道路;我的意念,高过你们的意念。"神是公义的,他决不会将无辜的人送进地狱,只有敌视神的人才会把神的措施看为不公平的。 沈中自认他对圣经,尤其是旧约,缺乏全面深入的了解。但他同意马克吐温对圣经的看法。因马克说:"不是圣经中我不能理解的让我不安,而是圣经中我能理解的让我不安。"所以沈中第二个不满意的地方,就是圣经中『关于人人平等』的问题。 首先,他说圣经默许奴隶制度,因为摩西律法让主人不受刑,若他打的奴仆一两天后才死。他说:"圣经最多只是要求奴隶主对奴隶友善一点,但是对于这种人与人根本的不平等从未正面抨击。"他用马丁路德的话来证明基督教的立场,因马丁说:"没有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地球上的国度是无法存在的。有些人必须是自由的,有些人必须是奴仆,有些必须是统治者,有些是必须是被统治的。"回答沈中的不满,我们必须明白,奴隶制度早在摩西律法之前已存在,是人的自私和强权造成的制度。然而,律法是因犹太人的过犯而加添的(加 3:19),并非神用来改善社会的工具,因神着重于改变人心,先有悔改的心才适合于神的国。唯有在神的国中才有平等和公义。同样的道理,基督教的主题也不是改良社会,而是着重于人灵魂的得救。马丁路德虽然重新发现圣经中早已有的『因信称义』之道理,使人从中世纪宗教的黑暗里得到一线光明,但是他并不持有圣经内全部的真理,他个的意见并不能代表神的教导,他的无知更不应当算为基督教的错误。 第二,他说圣经提倡男女间的不平等,因为提前 2:11-15 说:"女人要沉静学道,一味的顺服。我不许女人讲道,也不许他辖管男人,只要沉静。因为先造的是亚当,后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亚当被引诱,乃是女人被引诱,陷在罪里。"又说新约又不准妇女在教会中说话,若要学什么,可以在家里问自己的丈夫。并又引用马丁路德的话,因他说:"尽管她们越来越疲乏,由于抚养孩子而消耗自己,这没有关系;让她们生育孩子直到她们死,因为这就是她们存在的目的。"他还说"上帝的话和所做的事清楚地表明,女人就是被创造出来成为妻子和娼妓的。"又因马丁路德迫害犹太人,所以马丁路德"可以说是希特勒的精神导师。历史上对犹太人的迫害歧视可以说与基督教、天主教有着直接的联系,因为在基督徒眼里他们是杀死耶稣的凶手。"沈中并引用教皇的话,和中世纪的历史:"无数妇女被视为女巫而被慢火烧死,烙死"等,种种对妇女的罪行,都怪到神的身上。 关于男女间的不平等,初世纪的社会妇女的地位的确是很差的。但新约的教导却提高了妇女的地位,因为信徒凡事以爱心出发。保罗有许多妇女的同工,并得到他的赞颂。那么提前2:11-15 的一段经文是什么意思呢?当初神创立的家庭,组织上是要人达到和谐关系的一种制度。譬如儿女应当尊敬父母、丈夫应负起责任,因他代表一家之首。虽然当初女人被引诱,但是责任还是由亚当来负担的。故此有林前 11:3 这么一句经言:"我愿意你们知道,基督是各人(信徒)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神是基督的头。"这是神建立的一种领导程序,并不是女人的智力差,而是因神要男人负起领导的责任,要女人顺服,家庭中才有和谐。但是丈夫并不是说可以有专制的强权,因为以弗所书 5:25 节说:"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所以基督教中男女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爱上的平等。 至于马丁路德个人的意见,和中世纪宗教黑暗时代迫害妇女的历史,都不应怪在神、圣经、和基督教的身上。这都是人无知的错误和罪行。 第三,他说不理解"有些基督徒对同性恋的极端仇视",但对克林顿总统通奸的事件反"持更大的宽容态度"。他相信"同性恋是天生的,而谴责一种天生的东西就象谴责别人眼瞎,跛脚一样毫无道理"。他认为"圣经中对伤残人及其他人的歧视也不少",因为申 23:1-2 说:"凡外肾受伤的,或被阉割的,不可入耶和华的会。私生子不可入耶和华的会。他的子孙,直到十代,也不可入耶和华的会",又因利21:17说:"你告诉亚伦说,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凡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献他神的食物"。沈中认为圣经中对伤残的人有这种不平等的歧视,于是使得"在中世纪也有许多精神病患者被当作魔鬼附身而被折磨至死。"首先我们必须指出,同性恋并不是天生的,天生的说法是近代心理学家给他们造的一种藉口。神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认为同性恋是可耻的情欲(罗马书1:26-27),降低人格,在神的眼中是极端可憎的。古代所多玛城和蛾摩拉城被神毁灭,就是因为同性恋的病态已达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圣经对奸淫并不持宽容态度,美国的社会也许对克林顿总统有宽容的态度,因美国社会的良知已麻木,犯奸淫的人太多了。 这是不能说是基督教的教导和圣经上的宽容。 至于伤残的人不可入耶和华的会,因为耶和华会的会员,是侍奉献祭给神的人。 为了表达以色列向神献祭的真诚,献物必须是选择最美好的,献礼的人也是选择出最完美的人来作献祭的侍奉。这些人就是旧约中耶和华会的人。所以规定"凡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献他神的食物",这种措施并非歧视,而是要保持献祭上至高的品质。至于中世纪的宗教黑暗时代对患精神病者的罪行,也不应怪在基督教和圣经的教导上。 沈中对基督教的误解,和对神的敌视,使他无法看到神的慈爱和恩典,去接受神为人安排好的福音。这对沈中来说是很不幸的。 沈中说他发现"要想证明神是否存在"实是不可能的事,然而他认为神的风度狭窄,连美国的总统被人骂了还能容忍,而神却受不了人亵渎耶和华的名。他引用利末记 24: 16的经句来证实他的看法:"那亵渎耶和华名的,必被治死,全会众总要用石头打死他。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亵渎耶和华名的时候,必被治死。"沈中对无法证明是否存在的神,却有这样的藐视。 摩西律法为何有这样的规定呢?我们必须明白历史的背景,以色列人是神的选民,他们的国本是被神统治的国家。将来基督重临时,坐在大卫的王位上,也将会统治以色列国。这也是马太福音中,耶稣教导门徒的祷告,愿『神的国』降临,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的道理。神学家称神的国这种制度为 Theocratic Kingdom ,是神权专政的意思。 神权专政和一般独裁专政不同,因为神不是自私的,而是公义的。他的旨意对所有的人都是绝对的公平美好的。但不是民主专政。民主是各为自己的利益打算,结果互相折中,以多数人的利益为定。譬如所多玛城,同性恋可能是合法的,因他们占多数。神权专政的国家必以绝对的尊敬神为重,若有人亵渎耶和华的名,他不但是一个灵性上的判徒,而且是政治上的判徒。这种人的行动是要推翻神权,藐视创造万物的神。若让这种态度发展,就有如酵粉一般会影响到整个神权的国家。故此有剪除这种人的律法规定。这种观念是现代民主时代不能接受的,我们若用民主的观念来评论这样的律法,自然会认为神是错的。但是当时,神并没有对非以色列的外邦人作这种归定。因为他们不是神的子民。这种律法只持行于神权的国度中。 同样的,像现在的恩典时代,也没有如此归定,神对人极端的容忍,期望人人悔改,明白真理。 沈中不明白以色列人是神的选民,他们接受了神赐的律法,在西乃山赐律法时,见到神的火降临,山上冒烟,有雷轰、闪电、密云,整个山震动。他们对神极为敬畏,都尊耶和华的名为圣。接受了律法后,答应他们和他们的子孙都会去遵守。并接受了神为他们的主宰。因此,在这样一个尊敬神的神圣国度里,若有人故意亵渎耶和华的名,是一种不可想象的邪恶。剪除这样的人,来保持选民的圣洁,并非不合理。后来以色列人进入应许地之后,过了几代,他们的子孙渐渐厌弃了耶和华他们的神。要神给他们立一个王,和别的国家一样,不要神直接统治他们。神知道他们的心已离去,就让扫罗去做他们的王,继后选大卫为王。再过了几代,他们忘怀了律法,完全离弃了神,随着当地的人去崇拜偶像。因此受到神的惩罚,将他们分散到世界的各国里。应验了神当初给他们的预言。 沈中还引用马太福音 12:31 节中耶稣说的话:"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也是神的风度狭窄的铁证,因为神『被人骂了两句就恼羞成怒』不再赦免此人。耶稣说这话的背景是这样,耶稣医治了一个被鬼附着又瞎又哑的人,使他能看见、能说话。当时犹太的法利赛人说:耶稣是靠鬼王别西卜来赶鬼,侮辱了圣灵作的工作。 那么,是否神不够大量呢?我们必须明白,他们亵渎圣灵的态度,是因为他们不相信神,认不出神迹是圣灵的工作。一个内心不信神的人,不会接受基督代人赎罪的工能,神怎能赦免他的罪呢?神的胸怀永远是宽大的,绝不会因『被人骂了两句就恼羞成怒』。只因这些侮辱神的人,没有悔改的心,不会虚心的来到神前,接受他拯救人的办法,而得到赦罪的果实。沈中必定以为,亵渎神是言论和思想自由的要素。人的确有这种自由,因为神当初给了人自由选择之权,人的前途是生是死:全是人自己的责任。心中辱骂神的人,怎会接受神的爱,而让神子的代赎来拯救他呢?责怪神不宽怀大量的人,将会很难发现神爱他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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