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福音是“天替人行道”—— 方正钧


    最初发表:彩虹之约,2001年6月

最近由一位朋友转发,看到一位署名为"沈中"的作者发表在万维网上的一篇文章"我为什么成不了基督徒?"看过之后,本人为作者的执著和坦诚而感叹。作者在文中对基督教所提出的疑问(有些是极其尖锐并深刻的),很多也是本人过去的问题--甚至是信了耶稣之后才产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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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与沈中不同的是,我接收耶稣为救主之前曾故意犯过大罪,犯罪的当时很有快乐感(一种因泄愤而有的快乐感),但过后良心受到强烈的自责,才开始寻求宗教的解脱,但都毫无果效,直到因著一个"意外"事件,听到耶稣和耶稣的十字架(原来我认为是极端伤害人自我尊严的,那时却奇妙的变得亲切而有必要),在当天晚上独自一人在房间里接受耶稣为救主,就立刻经历自己的罪恶被赦免洗净的神迹(本人的这个经历曾以鲁汉的笔名登载在《海外校园》杂志上,网络版见http://www.TheoLogos.net/Chn_gb/.htm)。这就是说,我虽然是因著良心自责而开始寻求宗教解脱的,但是,理性上的寻求并没有给我完美的答案,反倒是当我亲身经历良心的洁净和罪恶的被赦之后,才开始慢慢领会我自己所经历的。换句话说,当我有了那个奇妙经历之后,虽然仍对某些重大的理性问题有很多疑惑(有些甚至是沈中本人未曾直接涉猎的,诸如"上帝为什么允许魔鬼存在?那位天使长一坠落上帝就立刻对他实行毁灭,他不就会不能试探亚当和夏娃了吗?")但这些疑问不但没有让我失去信心,反而更激励我进一步地去认识圣经的奥秘,认识上帝自己的奥秘。其结果是,自己的信心一天天地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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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沈中的文章后,本人觉得有必要将自己过去对这些问题的思考披露如下。为了与沈中的困惑和尖锐的质疑对得清楚,本人将自己的思考嵌在沈文的段落(以<> <> <>标出=之间,并每段冠以一个醒目的标题,请读者自己静心评价回应的中肯性。确实,我们中国人经历过无数次的欺骗,对于重大的信仰问题是需要"慎重"而又"慎重"(这也许是原作者使用"沈中"这名的真意)。愿我们都认识真理,因为真理必使我们得著真正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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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中·我为什么成不了基督徒?我四岁的儿子一年前从中国大陆回到美国。在此之前,我答应我太太儿子一到便带他每周参加教会活动。当时主要是觉得基督教保守的道德标准和价值观对孩子今后在美国这样开放的环境中的成长将会起到积极的作用。在对基督教稍有了解之后,我很快便想成为一个基督徒。但是我有一个基本问题始终无法找到一个能让我接受的答案,这使我迟迟难以决志受洗。直到我参加教会活动几乎整整一年之际,一个偶然的原因促使我反省思考,从而对基督教很多基本信仰产生极大的怀疑,并最终放弃了对它的追求。


 
*回应:认识基督徒和基督教确实不等于认识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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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确实也是我对基督教的认识,因著这个缘故我一开始就结交很多基督徒作朋友,也去过教会(出于好奇),去过查经班(只是愿意跟我的那些基督徒朋友在一起),甚至与一群基督徒从加拿大去美国旅行(又为旅行又为能跟他们在一起),但这些并没有让我认识基督教的真谛,因为我当时也有一个基本的问题:我这么一个大好人,为什么在上帝的眼里一下子就成了一个罪人?这是我绝对不能接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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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中·当初去教会这个决定也是我太太不断思想工作的结果。因为她见到的基督徒家庭个个美满幸福。他们因为依靠主耶稣,不仅夫妻恩爱,家庭和睦,而且丝毫不用担心子女的教育问题。他们生活上的问题只要依靠主耶稣总有办法应付,更何况还有永生的盼望,也就是说死后可以进天堂。我参加了不少次查经活动,读了几本入门书,尤其是里程著的《游子吟》一书,很快便从一个无神论者变成了一个不可知论者,也就是说从认为神不存在到不知道神是否存在。因为我发现要想证明神是否存在实在是不可能。虽然我一开始去查经班并不很习惯,但很快便发现那里有一些这个社会不多见的温情,互助,友爱。这里的主要话题不是股票,电脑,赚钱,绿卡,而是历史,神,道德,罪,来世,永生。开始我是抱著长见识的动机,想多了解圣经及基督教。虽然我对基督教的看法始终比较矛盾,但渐渐地我发现自己越来越接受圣经上的话,尤其是耶稣的所作所为。再加上对圣经中一些神奇的地方的了解,使我的思想慢慢地潜移默化,觉得这可能真是一本记载上帝的书。当然我的思想上的变化跟我接触到的基督徒也有极大的关系。可以说他们中很多人是我这一生中接触过的最友善,最品行端正的人。好象是林雨堂认为中国人接受基督教大都是因为他周围的基督徒的好的言行而非基督教的教义,这是有一定道理的。我慢慢地对信仰的问题感兴趣起来,开始喜欢去查经班,心里的天平逐渐向基督教倾斜,也羡慕起基督徒的生活并希望自己能成为其中的一员。我们全家三口每周六晚上去查经班,每周日去教会参加礼拜。教会的活动成为我们周末生活的重要部份。当然在这过程中我一直对圣经还是有很多疑问,对不少讲道的内容和形式也有很大的抵触及反感。坦率地说,我觉得很多的布道和讲道都是流于形式的空洞的道德说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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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今日基督徒和基督教会的软弱确实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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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沈中不同的是,当我因犯罪后良心自责的缘故开始寻求宗教解脱时,读的全不是基督教的入门书,有些甚至是鼓励人反对一切权威、一切宗教等类的书。而且这些书都是很近代的,因为我当时总是觉得,越是近代的书会越中肯、越全面、越清晰明了。但后来我发现这些书籍并没有指出人类问题的关键所在。遗憾的是,当时确实没有找什么基督教的入门书看,主要原因恰好更沈相反:我总是觉得基督徒并不比我好到那里去,如果他们的上帝是真上帝,那他难道不能将他们变的比我要好过很多倍吗,使我确认他们所信的才是我问题的答案吗?沈揭示的关于今日教会的另外一个问题也是确实存在并且广泛的:讲道流于形式,内容肤浅。这确是值得今日传道人所深思的,不痛不痒的讲道对那些并不十分情愿去教会的人确实等于双重的锁链、双重的咒诅。这就好像一个病人对医生的期望:要么你叫我经过一些痛苦,但你要治好我的病;要么你就明明告诉我:"我对您的病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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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中·我最初参加教会活动时,刚好是读完《The Rape of Nanjing》一书不久。该书中惨绝人寰的描述对我认识基督教起到了正反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是认为人的本性就如圣经所言,坏到了极处。另一方面,我却始终难以接受世上有一位深爱著我们的万能的上帝。我无法想象他能有任何借口或理由不去阻止这样的惨剧的发生。我这样矛盾的心理持续了一年之久。这中间我对圣经及基督教的了解越来越多,查经班及教会的活动也未中断,听过感人肺腑,触人深思的见证和布道,也忍受过许多无聊的千篇一律的说教和照本宣科。作为一个老慕道友,我眼看著身边一批一批的慕道友决志受洗,自己却在原地踏步,而原因就在于我对人间的灾难与万能慈爱的上帝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的不理解。我有时想是否是自己太钻牛角尖了,按基督徒的话说,只要有信心,不能理解的也是能接受的。然而一段我偶然读到的达尔文话,促使我全面地反省思考,并从而整个改变了我对基督教的看法。达尔文是这样说的,"我很难理解人们怎么能希望基督教是真的,因为这样的话,圣经用清清楚楚的文字表明了,凡是不相信的人,包括我的父亲、兄弟以及几乎我所有的好朋友,都将要永永远远地受到惩罚。这真是一个可咒诅的教义。"。


*回应:人间的苦难与将来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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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中的问题实际有两个方面,一个是有上帝为什么还有今日的苦难,另一个是有上帝为什么还有将来的审判,今日的痛苦难道还不够吗?这两个问题确实是人生的重大问题。这些也是各个宗教无法回避的事。大多数人都是以一种自以为是理想答案的态度去看待这个问题的,他们总以为如果有上帝,而且他又是全智、全知、全能的上帝,他为什么没有能力叫人不落到这种痛苦的光景呢?他为什么还嫌今生的痛苦不够,还要在来世加害于人呢?关于人生的苦难很多人都有深刻的见解,本人不想再多著笔墨,但我们要思考圣经中谈论苦难最多的《约伯记》给我们的另一个问题:好人为什么受苦?我们看过整本圣经关乎苦难的论述之后,特别是耶稣那句:"在世上你们有苦难,但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约翰福音16:33后半部)之后,我们都会得出一个结论:人间的苦难是与上帝隔绝的结果,而不是上帝原初的本意。这就好像一个人陷到了泥潭里,他如果知道自己的真正境况,他就不该问:"我为什么周身都有挤压的痛苦呢?"他该问的是:"我怎样才可以从这泥潭里出来呢?"这也好像一只船漏了水,而我们却一个劲儿地问:"水为什么一直地要往船里进呢?"最要紧的倒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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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可以立刻堵住水?然后怎样可以尽快将水弄出去?"解答人为什么在今生受苦的出发点是我们能否回答另一个问题:为什么上帝也要让他的儿子耶稣到人间经历人的苦难呢?简单的说就是:为什么耶稣也要受苦?这个问题非常重要!如果我们真的看到上帝自己也愿意到人间与人一同受苦,甚至受比人的苦难更深的痛苦,这件事本身就是受苦之人的福音,也是受苦之人的盼望。因为上帝与人类同受苦的事实告诉我们:今天的痛苦不过是暂时的,上帝认同我们的苦难意味著他要在将来彻底拿去我们的痛苦。上帝的儿子第一次来是要为人赎罪,为要解决人类内心的罪恶,他还要第二次来,为要解决他第一次来没有解决的问题:政治的问题、经济的问题、宗教的问题、环境的问题......他第二次来是要直接作主作王,捆绑引诱人犯罪的撒但,使万物复兴,将人类历史从未有过的世界和平带给全人类!关于人为什么将来还要受痛苦。很多人问这个问题的原因是因为我们看问题的出发点还是唯物主义,没有看到人还有灵魂(下面会再看这个问题)。另外,人所看到的只是这个教义的一面:"人"所受的惩罚。这个教义的真实性不在于别的,而在于上帝的儿子也为我们的缘故在十字架上受了惩罚、受了咒诅。上帝恰恰是因为明知人的这样一个结局(当然这是自认为善良的人难以接受的),才叫他的儿子先"替"我们受了咒诅,这就是圣经为什么说"上帝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审判世人(直译),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约 3:17)如果将来的事实不是这样,那么上帝也不需要让他的儿子"替"我们受罚了,正如沈在后面所举的那个爱斯基摩人的例子是同样的道理。既然耶稣的十字架是真实的,那么上帝的公义,要求上帝对罪恶有一个惩罚乃是顺理成章的。而上帝的慈爱表现在,他乃是叫他的儿子事先"替"我们受惩罚,好叫我们借著他儿子人人得救,这样的上帝难道不是又公义又慈爱的吗?所以达尔文的问题(也是许许多多反对基督教之人的问题)是,他只看到我们受审判这一个"将来的"结局,而没有看到耶稣为我们受审判这个"已经发生的"结局。

这里我们碰到一个重大问题:公义和慈爱这两个本应是属两极分化的事物怎么可能统一起来呢?但是关于必须既有公义同时又要有慈爱这件事,实际生活中的例子比比皆是。

一个家庭也好,一个社会也好,一个国家也好,如果没有家法、公义、律法及执法机构,罪恶的行径就不会得到遏制,反而会被助长;但是,如果光有这些而没有宽容、饶恕等等,就会导致家人和国民毫无自由可言(谁是完全人呢?即使按地上的法律我们都不是完全的,何况是按天上的法律呢?)。顺便提一句,民主和自由也本是水火不能兼容的两件事(绝对的民主就是对个人绝对自由的某种限制,而绝对的个人自由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最近发生的美国青年麦克维被注射毒针而处死的一案就是这样一个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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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可维死不冥目的原因就在于他认为政府在处理大卫营邪教组织的事上极不公正,毫无公义可言:那些盲目跟从邪教头目的妇女、儿童有什么罪恶?竟被政府活活烧死?!先不说麦克维的看法与事实(大多数人确实不清楚)是否有出入,先看他如何对待这样一个他自认为不公义的事:他用一个骇人听闻的大爆炸将奥克拉荷马的政府大楼炸塌,目的是报复政府不公义的行为。这也就是他为什么对这次大爆炸死去的一百六十八人毫无悔意的真正原因。他认为他所针对的不是这些人,而是美国政府,不幸的是,这些人被此行动所殃及,为此他只能表示遗憾,但无任何悔意,因为他认为自己是替天行道。中东冲突中用自杀式炸弹伤害他人的那些人不也是这样吗?替天行道,替天主持公义,这就是他们所说的大义!这就是殉道!但是,上帝的真道到底是怎样的呢?上帝难道会接纳这种疯狂的作法吗?断乎不会!那么问题就来了,上帝怎么解决绝对的公义和绝对的慈爱这两个本属两极的问题呢?上帝的作法可以称作"天替人行道",因为他不是叫其他的人受罚,乃是先成为人,然后以人的身份为人的过犯自己受咒诅受惩罚。耶稣情愿自己受伤害,也不叫他人受伤害,他向我们所展示的爱在此就显明了!奇妙的是,上帝向人所要表达的绝对的公义和绝对的慈爱竟在各各他耶稣的十字架上统一在一起了!上帝的公义要求那些亏缺上帝律法要求的人要受惩罚,过犯是人犯的,所以总是要一位人而且是一位无亏缺的人来受罚,因此上帝的儿子成为人,以人的血肉受罚,来满足这一要求。另外,上帝的慈爱要求上帝赦免人的过犯,将人所当受的惩罚不落到人的身上,而是落在其他替代者的身上,旧约时代是落在无辜的羔羊(仅仅是临时的代替)身上,新约时代是落在"神的羔羊"耶稣的身上,叫一切信靠耶稣之人的咒诅转到耶稣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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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回答沈中在上一段开始关于南京大屠杀的问题--不是上帝没有能力解决我们的问题,而是他解决的方式我们能不能认同。成千上万的人认同了,结果从仇恨上帝而又敬佩耶稣的人转变成了上帝爱的俘虏。你看,上帝不用一枪一炮,只用他儿子十字架上的大爱,就使千千万万人的内心深处被折服,这难道不是上帝的大能吗?有幸的是,本人这位鲁汉(信主见证中所用的笔名)竟也归向我原本根本不认识、不承认的上帝,这实在是一件神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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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中·地狱这个概念可以说我一直未能仔细地思考过。但是我受达尔文的这句话的启发认认真真地思考之后,我对基督教的这一基本教义产生了极大的怀疑。大家都知道按基督教的教义,地狱又名火湖,是所有的非基督徒,假基督徒及魔鬼撒旦受永远的火烧,煎熬和折磨的地方。问题是上帝为什么不能以一种真正的死亡来惩罚我,也就是说让我们这些不信之人彻底在这个宇宙中消失。用火烧来慢慢地煎熬折磨从而达到惩罚的目的已经够残暴了,而如果这是一个永永远远的煎熬,这就不再有可能有一点点积极的惩罚和纠正的效用了。这只能是出于恨,而且是出于一种极端病态的恨。你能想象一个高高在上,万能,公义,慈爱的上帝做出这样的事吗?这就好象一个人道德崇高,思想健康,但却要从煎烤蚂蚁中得到某种满足。基督徒喜欢将上帝与人的关系比做父亲与儿子,天下有那个上帝经正常的父亲会把不认他的儿子打入万劫不复的地狱呢?难道他就不想想自己该负的责任吗?我觉得对一个人最极端的处罚只能是让他在这个世界上死亡消失,使他再度伤害别人的可能性变为零。这不是出于憎恨,而是出于公义和维护其他人的权益。事实上当今世界恐怕没有几个国家还用折磨煎熬来作为处罚犯人的手段,而这一连"本性罪恶"的人类都不屑而为的事,居然成为宇宙的主宰用来威胁渺小的人类的手段。地狱这个概念带有浓厚的时代烙印,因为在古罗马煎熬折磨是处罚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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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当今世界讲究的则是如何使死刑更人道,更无痛苦。


*回应:真正的死亡与地狱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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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和公义,这确实很重要的话题。沈中的关键问题是:"上帝为什么不能以一种真正的死亡来惩罚我,也就是说让我们这些不信之人彻底在这个宇宙中消失?"这样的问题确实要属我们这些受唯物主义影响很深的人才问得多。解答这个问题的关键不在乎上帝的律法,而在乎人的本质。如果人的本质仅仅是肉体,那么消灭肉体确实可以解决人继续在地上犯罪的事(如罪犯被处决),但圣经和人的经历都告诉我们,人的本质不是外面这个躯壳,而在乎内在的灵魂。灵魂是不灭的,因此灵魂的行为和其赏罚也必是永无止境的。难道我们的天父上帝愿意将人打入这个万劫不复的境地吗?当然不愿意,他比地上任何一个人知道这个结局的可怕,但他更知道怎样叫我们免除这样的审判,他叫他的儿子耶稣不光在十字架受苦,更为我们的缘故下到阴间,在那里为我们受尽痛苦,又叫他从阴间的深处复活,叫我们看到摆脱将来永远审判的出路在哪里。这样的上帝难道是病态吗?他难道是要煎熬我们以满足他公义的要求吗?断乎不是!他乃是为了我们能免除这样的结局而折磨煎熬了他的儿子!虽然不过是地上三天而已,却好像是永世之久!为什么?因为父和子是从来就没有分开过的,竟为了我们却经历永不可分、永不能分、永不当分的痛苦!这样的痛苦谁曾尝过?这样的痛苦谁能领会?上帝向我们所表达的激情到底是至高的慈爱呢,还是极端的憎恨呢?有人可能问:那上帝不能改变他自己所设立的规矩吗?问题是他没有这个必要,也不应当这样做,他有更妙之道,而这更妙之道如果我们全面的了解,就没有人再要向上帝发怨言。沈中对这个问题出现疑惑的原因是因为今日教会在这一点上的教导并不十分全面。

圣经的最后一本书清楚的将另一半的真理告诉我们。启示录20:11-15论到最后的审判,而沈中所讲到的"火湖"是最后审判的结局,并不是不信之人不信后立刻所受的结局。

因为此处的上文讲到两次的复活,一次是信之人的复活(20:4-5),然后在一千年之后才有不信之人的复活。这里我们看到一个非常重要的事,就是所有人都要复活,也就是所有的人都要穿上一个新的身体(灵魂最终的居所)。所不同的是信的人要先复活(先一千年),而不信的人要后复活。另外,先复活的人不被审判(因为他们接受耶稣为他们而先受的审判),而后复活的要受审判。

这里有一个曾经令我本人困惑很久的问题:如果不信之人的结局就是"硫磺火湖",那么不信不就是等于审判了吗(参约翰福音3:18后半部),为什么不可以直接从"阴间"受苦的地方(注:根据耶稣在路加福音十六章关乎阴间的讲论,阴间是信和不信的人暂住的地方)直接转到"火湖"呢?为什么还要他们复活呢?难道仅仅是为了听候审判吗?但当我在启示录二十章看到"生命册"(12节)的时候,我的问题迎刃而解了。如果所有不信的人都是下"火湖"的话,为什么还要有"生命册"而且是"另有一卷"呢?为什么不是一卷"死亡册"或"灭亡册"就好了呢?答案在经文的字面上:"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11节)和"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13节)。既然是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在那时就还会有量行而罚的事,而不是一刀切,即都下火湖。15节隐含的意思非常清楚,叫我们不可能有另外的解释:"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教会一般的解释是说:这个"生命册"是指旧约的信徒,但是摩西、亚伯拉罕、大卫等旧约的人物难道在那第一次的复活中没有份吗?启示录11:18在讲到第一次的复活时不是说"......你的仆人众先知和众圣徒,凡敬畏你名的人连大到小得赏赐的时候也到了......"了吗?无论如何,我们要面对这样一个事实:确实有很多人没有听过耶稣的名字,也有很多人听过,但传讲的人没有把全备的真理传讲的清楚(我相信若传讲的清楚准确,很多人都会信的),以致于他们不能不心服口服。我们的问题是,这些人也要下硫磺火湖吗?圣经给我们的答案是:这些人的结局,要等到最后的审判时才能确定。

不错,他们还要在阴间受苦(不信的直接结局),但绝不是直接就受那万劫不复的硫磺火湖的痛苦。很明显上帝还要给他们一次机会,这次机会就是最后的审判。只要是名字在生命册上的人,就会有永生,只是他们要按照自己生前的行为受审判。

这里我们要看一看审判的真正含义。一般人的理解是:审判就等于刑罚。实际上不尽然,因为我们从地上的审判都知道得很清楚。审判的程序实际上有两个基本的过程:一是"起诉",即指出你有什么过犯,然后在这些起诉的事实清楚了之后,才有最后的一步,即"宣判刑罚"或简称"刑罚"。起诉是确认过犯的事实;刑罚是根据这样的事实宣告相应的惩罚。刑罚既然是"量行"而定的,就不是一刀切,而是因行为而异。现在再回到那些生前没有信(或没有办法听到福音或听不到全备的福音)而名字又在生命册上的人会怎么呢?答案当然是得永生(即不受硫磺火湖的刑罚)!怎么得永生呢?凭什么得永生呢?还是凭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即还是"天替人所行的道!"这样看,沈中的问题很明显是因他所在的教会将真理过分简单化而造成的--我未信前也常常听到"信啊,信了可以去天堂"之类的说法。当然有些人这样说的心是好的,盼著我们因为结局的严重性而重视审判和免除审判的事,但结果恰好弄巧成拙,使人对上帝的慈爱和救恩产生怀疑,更严重的是使人不能认识上帝全备的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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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中·圣经记载的是跨越时空的绝对真理吗?我认为即便是整个人类最邪恶的成员,比如说希特勒,也不应该受这样永远的煎熬和折磨。一个人即便要面对世界上最丑恶悲惨的一面,要忍受再大的痛苦,也最终有一条结束这一切的出路,然而如果在另一个由上帝构筑的世界里他连这一点点选择都没有的话,那我们似乎应该重新给"慈爱"下个定义。如果地狱是确有其事的话,那么生育孩子便是世界上最大的赌博--对我来说,只要他成为基督徒的可能性不是百分之百,我都不会有足够的勇气让我的孩子降生在这个世界上。

基督徒常常将介绍基督教给别人称为传福音。据我所知很多基督徒都认为没有听说过基督教的品行端正的非基督徒是有极大机会进天堂的,然而如果他们听了但不接受那么他们是注定要下地狱的。这让我想起看到的一个故事,一个牧师去北极传道,爱斯基摩人问他:"如果我没有听说过上帝和原罪,我是否下地狱?"牧师回答说:"不,如果你没有听说过上帝你是不会下地狱的。"爱斯基摩人反问道:"那么为什么你告诉我上帝的存在呢?"。


*回应:人确实是在被迷惑的情况下才进到我们今天这种光景的。

沈中关于地狱和审判的问题我们在上面已经解答了,虽然其答案不是今日教会多数牧师所愿意接受的,但却是圣经经文字面清楚的教导,是诚实解读圣经的人不可能回避的(遗憾的是很多人还是要回避,因为他们总觉得,这个问题不说的重一点,人不会进教会。但问题的关键是我们要认识耶稣,并不是因为惧怕而躲进教会那个建筑物里;耶稣才是真正的避难所,而不是教会)。但是还有一个尾巴:如果不信耶稣,靠自己的行为也"可能"躲过将来最后的审判,那么我为什么现在就信呢,我努力做好不就得了?就象沈中上文中所提到的那个爱斯基摩人所问的那样(虽然今日教会中某些牧师会这样解答,但这样解答的人并不是真正的传道人)。但事实是,信耶稣的内涵原比一般信徒所简单解释的丰富的多。

信耶稣仅仅是为了将来进天堂吗?但天堂是在哪里呢?如果天堂仅仅是指上帝所在的地方,这与现在根本无法看到上帝的我们有什么关系呢?对于信的人来说,如果我们的心没有经历天堂的光景,那么就是将来到了那里,我们也会大吃一惊的(先别说能不能到那里)。

对于这一点,真心相信耶稣所作的是"天替人行道"的人都有一个实实在在的经历:那就是,在信的那个时刻,我们的内心就好像天堂的光景了,所以我们知道这是真正的福音,永生从信的那个时刻就得到了!那个时刻对于我们来说就是永生的起点!圣经中上帝赐给人所有的好处,不光是将来的,也是现在的;即使是将来的事(如身体的复活)我们在今日也有所经历,以致于我们对此有信心。这样说来,基督徒的信心并不是空的,毫无根基的,而是基于两个最基本的事实:一是耶稣的死和复活,二是我们信的那个时刻的所经历的实实在在的重生。这两个已经发生的事实,就成为真信徒继续走天路的根基和磐石,以致于我们不管遇到什么样的风险和苦难都对上帝有信心。难道这不是我们面对苦难所当有的积极态度吗?另外,对于那些要靠自己的好行为通过将来的审判的人,我们倒是要问一句:你真的有十足的把握说自己绝对可以通过最后的审判吗?为什么要自己背负那我们无法承受的包袱呢?耶稣--上帝的儿子--要替我们背负,我们为什么不要呢?难道我们怕要了他的代替,我们就反而亏负于他吗?但是我们白白地领受上天所赐的雨水、阳光、空气,我们就不觉得亏欠于他吗?确实,接受耶稣的"天替我们行道"的事实就等于我们承认我们的不完全,等于接受上帝对我们的"起诉",但是,我们要看清福音的另一面:我们所当受的"刑罚"却是他儿子来代替。有人会说,他一个人怎么可能代替所有人?以为他是由创造者所成的人,他是至高者"微服私访"我们这个地球!我们又都是按照他的形象造的,他是我们的本,我们的根,我们的原型!

沈中所提到的"即便是整个人类最邪恶的成员,比如说希特勒,也不应该受这样永远的煎熬和折磨"有一定的道理。我们在上文已经说过,万有的秩序和上帝的公义要求宇宙要有赏有罚,即"无以规矩,不成方圆"的道理。但问题是,人类的先祖确实是在受魔鬼蒙骗的情形下落到今天的地步的,这确实不是我们的选择,我们确实是一生下来就有了缺陷,难道我们还要为不是我们的过犯受罚吗?魔鬼确实是明明知道上帝和上帝的全能还要抵挡上帝,但我们确实是一生下来就与他隔绝;因著这个隔绝,我们就处在今天这种痛苦和迷茫中,即使是犯像希特勒那样的罪,岂不也是因为无知吗?希特勒本人岂不是也是在"替天行道"吗?不是犹太人杀了耶稣吗?而且根据马太福音27:20-26的记载,当彼拉多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罢"时,他们不是口口声声地说:"他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吗?难道希特勒杀犹太人后来的子孙不是"替天行道"帮助他们成就他们所求的吗?难道麦克维炸毁奥克拉荷马的政府大楼,不是因为政府屠杀无辜吗?难道只许政府放火,不许我们替天主持公道吗?这样的辩论可以无休无止。甚至沈中本人在上文中也曾质问过上帝:"难道他就不想想自己该负的责任吗?"换句话说就是"谁让你把我造成这个样子呢?"有趣的是,这与亚当面对上帝质问他为什么吃那不可吃的果子所作的回答原则上是一样的:"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创 3:12)。是的,我们落到今天这种困境确实不是我们一开始所造成的,我们也确实不愿意选择这样一个结局,但是上帝的公平恰恰是这这一点上显在福音的上面。

上帝的儿子来,就是要给人人"另一个选择"。如果说我们生来就落入死亡的结局并不是出于我们的选择,因此是极不公平的,但上帝的公平在于他给了我们另外一个选择:"拣选生命!"任何人只要看到自己无法靠完全的好行为担保脱离将来的审判,只要接受耶稣的"天替人行道"就可以免除将来的审判,因为耶稣是我们真正的"大律师!"他要代替我们在上帝面前疏通一切的关卡,即使我们无法靠行为免除刑罚,他会用他的刑罚代替我们所当受的刑罚。你总不能再控告一位已经死去的人吧!既然我们靠著他已经算为死了,那么谁还能再控告我们呢?不能了!有上帝因人信靠耶稣,就在一切根本无法用其它办法除罪的事上得以免罪了,他们岂不是可以在上帝面前抬起头来么?有耶稣在人一切的亏欠上为人受了刑罚,他们为何还要再受地狱的审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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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中·我差不多花了一个月时间阅读及思考反基督教的文章。这一个月使我积累了一年的对基督教的复杂的感觉得到了一个彻底的清理。我认为基督教有积极的一面,也就是新约中耶稣宣扬的仁爱互助,宽恕别人的过错,不论断别人,等等。对有些人来说,它可能是力量的源泉,一个有效的精神寄托或维系家庭的道德准则。从历史上看,教会对社会的教育,医疗及慈善事业也有积极的贡献。然而我认为如果教会参与政治,从而使基督教变成一种强加的信仰和道德的准则,这将是非常可怕的。我在想成为基督徒的那段时间里一直想找到一点东西来说服自己世上真的有上帝,那样我便再也不用孤零零地自我挣扎,而是加入周围的基督徒,依赖圣经上讲的一切,永远地享受平安喜乐。然而这时我发现其实我只是没有勇气正视我自己内心对圣经的怀疑,正视我害怕与周围大部份人意见相左的懦弱,正视自己的虚伪。对圣经我一直处于一种吸收和接受的状态,没有经过多少思考。在对圣经上的很多价值观根本没有多少思考之前,我就接受并且已经开始寻找说服自己世上有神的证据。所以这时我采取了一个截然不同的途径,不考虑真伪,而是先看对错。换言之,假设圣经所言句句属实,我是否能赞同它的主要教义和价值观。

这一来我发现了很多问题。当然我现在的观点受到了很多反基督教的言论的影响。本文中圣经的引用主要是从反基督教的角度,有可能从圣经中别的语句中我们也能看到与之相反的教义。我也不否认圣经中有大量的劝人从善的积极的教诲,然而因为基督教把圣经当作跨越时空的绝对真理,我必须要以一种苛刻的态度来审察它。用天文学家卡尔·萨根的一句话来说"异乎寻常的声称必须要有异乎寻常的证据。"我不否认我对圣经,尤其是旧约缺乏全面深入的了解,也许有些我未曾读到或领悟到的部份正是对我反对基督教的论点的恰到好处的解答。所以我只能说以下只是我目前的观点,而不一定是我永远的观点。然而现在我对圣经的感觉恰如马克吐温所言,"不是圣经中我不能理解的让我不安,而是圣经中我能理解的让我不安。"首先是旧约中婴儿的问题。旧约中多处有无辜婴儿惨遭万能的上帝屠杀的故事。而且上帝尤其对长子感兴趣。比如埃及长老不放摩西带以色列人离开埃及,上帝处死所有埃及人的长子。大卫王犯奸淫,上帝降怒于他的儿子。我看到这些不禁要问,为什么许多极端的基督徒要谋杀堕胎医生呢?圣经从未谈及人为的堕胎是对是错,而从科学的角度来看到底一个胚胎什么时候能算是人类的一员是非常含糊的。然而他们崇拜的上帝难道不才是双手沾满婴儿鲜血吗?上帝的这种报复手段和那些恐怖分子是何其相象--只要我伤害到你所关心的人便是对你最好的惩罚。至于亚伯拉罕为表示对上帝的信心而要献上自己的亲生骨肉,我没有发现这有什么好夸耀的,换了我,我是做不到的。事实上,即便是要我去献上个陌生人,我都不知道自己能否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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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上帝和人绝非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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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发现不信的人常常犯的一个错误,是将人间的法则用在上帝的身上,用人的尺度去衡量上帝的作为,因为他们觉得,连人都做得到的道德规范,难道比人还高的上帝还做不到吗?这样争辩的逻辑初看很合理,但进一步分析就觉得很可笑。这就好像一台电脑看到人要删除一个文件就抗议这是不"电道"一样滑稽。电脑病毒之所以不好,就是因为它们常常把不应该删除的文件搞掉,但对于可以操纵电脑的人来说,如果他可以将任何一个文件存档复制,然后再将文件从原来的位置上消除掉,我们还会控告这样的人吗?我们在前面已经看到,按照上帝的计划,他有能力叫所有的人复活(他只需知道每个人的DNA序列就可以了),他也确实要这样做,我们还要控告他什么呢?人随意夺去另一个人的生命是犯罪,因为人没有按照上帝的安排就擅自越权,"替天行道",而且人又无法使所不该杀的人从死里复活,对这样的人上帝必要审判--圣经岂不是说:"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罗 12:19)吗?我们在四福音书中很少看到耶稣训斥他的门徒,但当门徒雅各和约翰看到撒玛利亚的人不接待他,就说:"主啊,你要我们吩咐火从天上降下来,烧灭他们,像以利亚所作的吗?"耶稣怎么责备他们呢?"你们的心如何,你们并不知道。人子来不是要灭人的性命,是要救人的性命。"(路加福音9:54-56)我们都知道,按照上帝的定命,人人都有一死(参希伯来书9:27)。这样看来我们能否控告上帝要杀所有的人?为什么不这样控告他呢?这岂不是比控告他杀仅仅一部分人更叫我们理直气壮吗?如果是这样,我们为什么又不控告上帝杀了自己的儿子耶稣呢?关于上帝叫亚伯拉罕献上他的独生子,我们知道其结局是上帝并没有叫他这样作,因此他的目的很清楚是在考验亚伯拉罕。为什么要考验他?因为他乃是在一百岁的时候得了这个孩子(实乃靠人的能力做不到的事),你想他会是怎样溺爱这个孩子呢?恐怕他的儿子喝口水爸爸都怕他呛死,出去走一走都怕雷把他劈死......他忘了能够行这样神迹的上帝,岂不能比他自己更能保护他的孩子吗?上帝让亚伯拉罕知道的是,他有办法用替代的方式使亚伯拉罕的独生子免死,而亚伯拉罕之所以照上帝的吩咐去作,是因为他信上帝也可以使他从死里复活!上帝乃是要亚伯拉罕对他建立这样一个超然的信心!圣经也是在新约中如此解释这件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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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为上帝还能叫人从死里复活;他也仿佛从死中得回他的儿子来。"(来 11:19)上帝要用这件事情叫人知道他有一天真要这样作,不是作在任何人身上,而是作在自己的独生子耶稣身上,叫我们借著上帝在地上作的事叫我们相信他要在十字架上发生的事!这样的上帝难道是杀人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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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中·第二点是关于人人平等。圣经中对这一点可以说是至少没有大力提倡。相反,圣经对奴隶制是默许的。"人若用棍子打奴仆或婢女,立时死在他的手下,他必要受刑。若过一两天才死,就可以不受刑,因为是用钱买的。"(出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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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人人平等"圣经里没有大力提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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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作事情同我们不一样,上帝是看人心,而人是注重外表。比如,奴隶制度,单纯用武力和强制的手段能否解除人和人之间原本的雇佣关系?如果这样作,那么有人是否又要控告上帝是独裁者呢?另外,如果人和人之间还是彼此在心里相互仇恨,单纯地改变制度就能拿掉人心中的仇恨吗?比如,西方是崇尚人人平等的(这一点同他们浓厚的基督教背景有很大关系),但我们在实际生活中看得多了,制度和律法只能约束人外在的行为,并不能改变人的内心,一个人内心根深蒂固地恨你,歧视你,制度是拿他内心毫无办法的,除非他有博爱的种子种植在他的心中。再有,沈中所举的经文乃出自人类历史的某一个特定的时代,其具体细节的规定只适用于当时,我们不能像法利赛人那样对上帝的律法陷入教条主义,而应注重律法的精髓。比如,耶稣曾将旧约具体的"十戒"的精髓归结为两条:"尽心、尽性、尽意爱上帝"和"爱人如己"(参马太福音22-37-39)这一既清楚又超越的总结难道不是"人人平等"的最好注解吗?另外,耶稣本是上帝的儿子,在天上接受天使的敬拜,竟降卑为人,为比他还低不知多少倍的人类受苦、受死。这样堪称是"上帝降卑到比人还低"的风范,岂止是"人人平等"这个人间标准可以比拟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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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中·圣经对于男女的不平等则是明明白白地提倡。"女人要沉静学道,一味的顺服。我不许女人讲道,也不许他辖管男人,只要沉静。因为先造的是亚当,后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亚当被引诱,乃是女人被引诱,陷在罪里。"(提前2:11-15)。"妇女在会中要闭口不言,像在圣徒的众教会一样。因为不准他们说话。他们总要顺服,正如律法所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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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若要学什么,可以在家里问自己的丈夫。因为妇女在会中说话原是可耻的。上帝的道理,岂是从你们出来么。岂是单临到你们么。"(林前14:34-36)。民数记31章和申命记21章则对如何理直气壮地占有被捕获的妇女做了细微的描写。当联合国妇女组织一位代表对教皇约翰保罗二世谈及每年有二十万妇女死于自己引发的堕胎时,教皇打断她说:"你难道不认为男人所有的不负责任的行为都是女人导致的吗?"马丁路德则说"尽管她们越来越疲乏,由于抚养孩子而消耗自己,这没有关系;让她们生育孩子直到她们死,因为这就是她们存在的目的。"他还说"上帝的话和所做的事清楚地表明,女人就是被创造出来成为妻子和娼妓的。"圣经中提及"行邪术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出 22:18)中世纪便有无数妇女被视为女巫而被慢火烧死,烙死。难怪有人说女人应该因为圣经中没有一句话出自女人之手而感到庆幸自豪。


*回应:男女的次序和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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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中在上面提到的问题确实很尖锐,实际上这不光成为不信的人的藉口,也常常是基督徒之间争论的焦点所在。首先,我们先看一下保罗的话。沈中所引的第一处经文出自提摩太前书,是保罗写给他的同工和学生提摩太的第一封个人信件。从圣经所收录的两封书信来看,提摩太是属于那种心地善良、性格懦弱的人,保罗担心他不能承担牧养众教会的重任。因为保罗的经历和对真道的认识都告诉他,进入教会的人并不都是完全人(甚至亲身跟过耶稣三年半的十二个门徒都曾经经历信心的破产),不说有不信的在内,即使信的人也是带著各样的问题进入教会的。要带领这样一个群体,带领的人需要有多么大的耐心和智慧啊。提摩太性格太懦弱,保罗知道这将成为他的一个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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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教会中已经出现各样问题(对此圣经并没有掩饰),核心的问题就是反权柄:资历短的人看不起资历长的人,生命浅的人瞧不起生命深的人,女的开始反抗她们原有的与男人的关系。。。哥林多教会就是一个明证,在那里一些讲道的妇女很有要压倒别人的架式。对此,保罗提醒提摩太和哥林多的教会注意一件事,即亚当和夏娃怎样落入魔鬼的引诱下的:当上帝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6-17)的时候,夏娃还没有被造出来。很明显,这时只有亚当直接从上帝那里听到这句只含"一戒"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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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后来夏娃怎么知道这句话的呢?很明显是亚当告诉了她,而且因为他知道这个戒命的严重性,在传达给夏娃时把原话特意说得很严重"......也不可摸,免得你们死"(虽是这样,但却是大大走了样--今天的有些传道人所作的岂不是一样吗?)。因著传达上帝话语之人的这个错误,撒但才有机可乘,先从没有直接听到上帝的原话夏娃入手,成功地一步步引诱她违犯了那上帝所定下的惟一的那"一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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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可以剖析亚当和夏娃各自错误的根源是什么:夏娃的错误在于她听从了撒但的诱惑而没有听从丈夫亚当的话并先以行动违背之;亚当的错误在于他看见妻子夏娃背叛他所传达的上帝的话竟没有立刻死而且忘记了上帝当初的话是对他讲的(即"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保罗借著人类始祖如何顺从撒但的引诱而进入死和痛苦这件看似平常但结局悲惨的事提醒提摩太在真理上不能给故意反判的人有任何余地,也提醒哥林多教会那些刻意要反判男女角色的那些女传道人一件事:上帝的道,岂不是也临到男人吗?为什么你们总以为只有你们知道?我们从实际生活中也看到这样一个普遍的事实:男的重原则,而女的重感情。在生活中只有两者相互搭配才好。这里要解释一下,提摩太前书二章的"我不许女人讲道"的"讲道"是一个特别的希腊词,不同于保罗在其它地方所用的,原文的意思是"教训人式地讲道",这跟后一句的"也不许她辖管男人"是平行的意思。因为讲道确实有几种讲法:有宣告式的,有循循善导式的,还有严厉指出人的错误而叫人转向正道的,等等。保罗很明显是叫那些自以为只有她们比男人知道更多的女传道人不要以教训人的方式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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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教皇和马丁路德的说法,我们知道他们并不能完全代表上帝。而且天主教在很多重大的真理问题上都出了错(这正是中世纪黑暗的根本原因!),其它枝节上的错误岂不是更多吗?马丁路德原来也是天主教的神父,不错,上帝借著他恢复了圣经中"因信称义"的真理,这确实是功不可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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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对于天主教其它的错误,马丁路德并没有看到多少,他曾经讲过这样一句话:只要恢复"因信称义"的真理,其它的都可以不变。这就暴露了他在真理认识上的不完全性,事实也是这样证明的,基督教若不是更全面深入地回到圣经的真理上,若还是停留在马丁路德的看见上,就会像天主教败坏的一样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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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女人应当怎样对待男人,上帝的儿子耶稣用他对父神那绝对的顺服叫一切的女人羞愧;关于男人反过来要怎样对待女人,耶稣为教会舍命的大爱叫一切的男人无地自容。神的儿子本来是与神在地位上是平等的,但当他处在神儿子的这个角色时,却表现出至高的顺服,顺服到一个地步,竟为了成就父神的旨意,站在人的地位上为人人尝了死味,这样对神的顺服哪里能找到?这样对人的大爱谁能做得到?但有人会说,他是神当然能做到,我不是神怎能做的到?不错,他是神,但他却谦卑成了人,是以人的血肉之身做成这一切的。人如果不能像他那样,只证明人没有他那样的生命,证明人需要接受他作我们的生命。难道这不正是福音指出人亏欠的真正本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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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中·我听说过关于共产主义与纳粹有很大联系的说法,现在才知道在迫害犹太人这一点上马丁路德可以说是希特勒的精神导师。历史上对犹太人的迫害歧视可以说与基督教天主教有著直接的联系,因为在基督徒眼里他们是杀死耶稣的凶手。希特勒便认为犹太人是魔鬼化身,他认为纳粹迫害犹太人是在执行上帝的旨意。即便是在美国也有极端的基督徒同意他的观点。希特勒自称是天主教徒,如果他死前做了忏悔,祷告,接受了主耶稣,并命令卫兵杀死他,那么按天主教或基督教的教义,他进的或许不是地狱而是天堂。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按照旧约犹太人是种族歧视的最早受益者,上帝没什么道理便拣选了他们然后开始帮助他们征服其他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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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马丁路德的不完全与上帝拣选亚伯拉罕的目的

关于希特勒杀犹太人自以为是"替天行道"的说法,我们已经在前面看过了。关于马丁路德改教运动的不彻底我们也略略的提了一下。即使是关于"因信称义"这一真理,马丁路德论述的也不完全,他强调的只是人无法靠自己的努力得以在上帝面前成为完全人,所以需要"因信称义"--这样道理仅仅是以人的软弱这一消极面为出发点的。但保罗在罗马书中论述这一主题时恰恰是从神的大能这个积极的一面而开始的。保罗论述的关键点是,上帝有能力将他自己的公义作为礼物赐给一切信靠他的人;有了上帝的公义,人自然就可以在上帝的面前被称为义了。上帝的公义怎样临到人呢?光有人的信还不够,而且人的信还是次要的。那首要的是什么呢?首要的是上帝的公义已经由他儿子耶稣在十字架上以行动成全了!无罪的人为有罪的人死,这在神、在人看来都是"大义"之举,这就是上帝"成全的义",人若信靠这个实实在在的义行,就可被上帝算为公义,上帝就把这个"成全的义"赐给那些要的人。马丁路德所强调的是人"怎样才可以得到"上帝的义,但保罗所强调的是上帝"怎样才可以成全"他自己的义。换一句话说,马丁路德所强调的是人主观"怎样得到"的一面,而保罗所强调的是上帝客观"怎样赐给"的一面。仅在这一点上"毫厘"的偏差,就会导致我们在认识全面真理的道路上"谬以千里"的偏差。今日教会不在内涵上注重"耶稣并他钉十字架"(只在外表上注重),而是只专注于我们信的好不好,就是这一偏差的明证!让我们回到沈中上段最后一句话的问题。我们已经看过,上帝拣选马丁路德改正天主教在重大真理上的错误,并不是因著马丁路德是完全人,而是因为他清楚的看到天主教在"因信称义"这一点上的错误(注:在他之前的很多人也看见了,并为此负上了极大的代价)。现在的问题是:上帝为什么拣选犹太人。但事实上,他并没有拣选一个当时即有的民族,更没有拣选犹太人(犹太人乃是指以色列十二个支派中犹大一个支派的后裔),这是很多人过不去的一个障碍。根据圣经的记载,上帝拣选的乃是一个人,即亚伯拉罕,他原本住在米所波大米的那个被称为"月芽"地带的一端,即吾珥城(位于今日伊拉克的东南部)。后来因上帝的呼召长途跋涉来到"月芽"地带的另一端,即迦南地。后来,亚伯拉罕生了以撒,以撒生了雅各,而当上帝向雅各显现时,给他改名为"以色列"。

以色列这个原本以狡猾而著称的人因上帝的带领竟因祸得福,不光生命有了改变,而且还生了十二个儿子,后来由这十二个儿子出来十二个支派,即后来的以色列民族。在后来,十二个原本是一盘散沙的支派在大卫的带领下统一成一个国家,即以色列国。但这个统一的国家在大卫的儿子所罗门之后很快就分裂了,先分成南北两国:南国犹大(由犹大一个支派组成)和北国以色列(由其余的支派组成)。但很快,两国继续衰败,北国以色列于公元前722-721年被亚述帝国所灭,南国犹大于公元前586年被后来兴起的巴比伦帝国所灭。很清楚,上帝并不是拣选这后来的以色列民族(或更小的犹太民族),而是拣选一个人,由他生出由十二个支派组成的民族。这与上帝后来借著他的独生子耶稣而生出有不同民族所构成的教会,岂不是有异曲同工之效吗?既然不是拣选一个民族,那些说上帝要推行种族歧视的控告自然不能成立。实际上只有对此无知的人才会这样说。

但现在一个问题就来了,上帝为什么拣选亚伯拉罕呢?是因为他是完全人吗?我们从圣经的记载看到他并非如此(圣经在此点上并没有掩饰)。他两次慌称自己的妻子为妹妹(几乎使上帝要在他身上所成就的成为泡影);他甚至听从妻子的话与他妻子的使女同房(已经用行为使上帝要在他的妻子身上所成就的几乎成为泡影),这样的人怎么可以被称为"信心之父"呢?但奇妙的是他确实可以称为"信心之父"因为他的信心是在经历中渐渐长大的,等到后来上帝为试炼他叫他献上他独生子以撒的时候,我们可以看到,他真的那样做了,这样的信心是他以前未曾有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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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前面已经谈过,这样一个信心的实质是因亚伯拉罕根据上帝已经在他的身上所作的而相信上帝是可以使死人复活的上帝!但问题还没有停在这里:虽然亚伯拉罕有这样的信心,但他的后裔也会有这样的信心么?我们在以后的记载上岂不是看到他的后裔怎样每况愈下吗?虽然他们看到神大能的作为,有神的律法,有神的代言人,最后怎么样呢?岂不是一步步的走偏吗?到了耶稣的时代,他们不是偏离到了一个地步,竟认不出上帝自己的儿子(而他们还是口口声声地说自己敬拜上帝,遵守他的律法),还把他交给罗马人的官彼拉多钉十字架了吗?这究竟是"人的失败"还是沈中下文所说的"上帝的失败"呢?如果说是人的失败,这些人可是上帝借著拣选亚伯拉罕而亲自调教出来的一群子民呀?他们的文化、语言、信仰之所以与别的民族截然不同,不就是因为如此吗?连这样一群人都失败了,何况其他人呢?不错,整本旧约证明是人的失败,即使他们是上帝借著亚伯拉罕而拣选的民,即使他们看过上帝的作为,即使他们与上帝立约,即使他们有上帝的律法,即使他们中的个别人看过上帝的显现,但事实是:他们全都失败了!为什么呢?这惨痛的历史教训到底是什么呢?如果我们深入地探讨一下答案很清晰:旧约时代的特点是上帝的灵并不住在人的心中,而是住在圣殿内;上帝的律法不是写在人的心版上,而是写在石版上;上帝与人所立之约的记号不是刻在人心中,而是刻在男子的身体上......换一句话说,上帝用以色列人作一块实验田,要验证一件人所不能承认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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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即使有了上帝的律法也不行,人即使与上帝立约也还是要背约的。人设立实验田目的是要成功;但上帝设立以色列这块实验田的目的是要证明人的失败。失败的原因在于人内心深处的问题,人非要在内心的深处有一个割礼,人非要有上帝的割礼成就在人的内心深处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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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会说:那还是上帝自己的问题,人还是爱上帝的,人还是守上帝的律法的,人还是持定上帝与人所立的约的......事实是这样吗?犹太人是说自己是爱上帝的,但是当上帝以人的血肉之体来到人间的时候,他们做了什么事呢?他们把他杀了!中国有个叶公好龙的故事,故事是说有一个人叫叶公,非常喜爱龙,他在房子里到处画的是龙,挂的是龙,真龙听见了,亲自来到他的房子里要看个究竟,但叶公看到龙却被吓跑了。当然这是中国人的一个传说,并非真实,但寓意很清楚:叶公并非喜好龙的真实,而是喜欢龙的外形罢了。历史真实的教训恰恰与此相反:当公义又慈爱的上帝亲自来到他借著众先知所调教出来的一群自以为是最爱神的人当中的时候,他们竟从上帝的律法中找出一个根据把他钉在十字架上了!这才是圣经向我们所揭示的悲剧性的讽刺!犹太人是说自己是守上帝的律法的,但那群自认为最守律法的祭司和法利赛人给那位成为肉身的上帝最多的麻烦,而且他们要处死耶稣,但却不能按照上帝的律法将他用石头打死,反而将他交给罗马人按外邦人的律法把他钉在十字架上,只证明他们并不能将上帝的律法守的完全!犹太人是说自己能持定上帝与人所立的约,但他们所持定的不过是教条和约的外形,他们愿意在身体上受割礼,却不愿意在内心的深处受割礼,证明他们喜好的是上帝约的外形,而不时其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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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你把犹太人骂的太一钱不值了。这并不是我的本意,我要说的是历史的真正教训:我们外邦人并不会比犹太人行的更好,因为外邦人同犹太人的本质都是一样的。犹太人借著上帝的律法不能做到的,我们并不能借著自己的善行和自我的揣摩达到。正如圣经一真见血所指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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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马书3:10-12)保罗为什么可以这样确定地引用这句原本是旧约上的话(出自诗篇14:1-3及53:1-3)?因为他(原为扫罗)自己原来就是一个法利赛人,他逼迫基督徒,还以为是在事奉上帝,是在"替天行道",直到耶稣直接向他显现,针锋相对地指出他的问题。扫罗自以为他是义人,也行义(指逼迫基督徒),自以为是寻求上帝的,自以为是行善,但向他显现的耶稣指明他乃是一个恶人(虽然是因无知而行恶),乃是一个表面寻求上帝但实际却是正在抵挡上帝,正在作恶的人!扫罗完全错了!而且不是小错,乃是极端的错误!难怪上帝要他从扫罗改名为保罗来反映他内心深处的大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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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中·我一直对有些基督徒对同性恋的极端仇视不太理解,圣经中对同性恋和通奸的谴责没什么两样,两者是同样严重的罪行,然而似乎很多基督徒对后者持更大的宽容态度。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克林顿事件就可以看出。我想这是不是因为人们对自己不会去做的事批评起来就特别不留余地呢?同性恋对许多人来说不是诱惑,然而婚外情则不然。我相信有的同性恋是天生的,而谴责一种天生的东西就象谴责别人眼瞎,跛脚一样毫无道理。为什么世上所有的东西都要用对错来判断呢?是否应该多一点宽容和理解呢?圣经中对伤残人及其他人的歧视也不少。"凡外肾受伤的,或被阉割的,不可入耶和华的会。私生子不可入耶和华的会。他的子孙,直到十代,也不可入耶和华的会"(申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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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同性恋"与"通奸"是同样严重的罪行吗?

圣经对这个问题的答案很清楚。最典型的旧约中的例子是上帝为什么要审判所多玛和蛾摩拉二城?他们同性恋的罪恶到了一个程度,甚至要与两位天使行淫。如果同性恋与通奸是同等严重的罪恶,那么,罗得用他的两个女儿替代两位天使就显得毫无道理了。保罗一针见血地在罗马书中指出同性恋的罪恶:"他们的女人,将顺性(原文为"自然")的用处变为逆性(原文为"不自然"或"反自然")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的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1:26-27)很清楚,同性恋与通奸在本质上是不同的:通奸是违背上帝的律法和婚姻的纯一性,而同性恋不单单是违背上帝的律法,更是"反自然"规律的行径。打一个比方,如果通奸是在同方向上走叉了路,那么同性恋就是走回头路、走反路,好像一个人本该向东走却偏偏要向西走。这两种情形怎么会是一样的呢?我们从上帝对两种情况的报应不同,也能看出两者在性质上的不同来。爱滋病比其他各样性病更可怕就是一个明证。

关于同性恋是否是天生的问题,我们知道答案是很清楚的。至于有人发现同性恋的人在基因方面的痕迹的问题,我们要问的是:究竟是基因的基础决定了爱滋病的行为,还是因为同性恋的行为导致有这种行为的人在基因上留下某种烙印并遗传给後代呢?很明显我们无法排除后者。

但无论如何,我们对同性恋和有同性恋行为的人的态度是不同的,我们恨恶的是这个行为而不是这些人。对这些人要有宽容和理解,但这并不意味著承认他们的行为是对的。上帝也是这样,他恨恶罪,但他爱罪人;他包容的是罪人,而不是罪的本身。

关于旧约圣经中关于有残疾的不可入耶和华的会的规定,我们要明白旧约和新约在起点上和时代上的不同。上帝在旧约是借著地上的事物在说话,而新约是他亲自以自己的完全在说话。上帝用这样的一些事情宣告:到上帝面前的人都是灵魂体整全的人,而且他有办法使他们成为整全。旧约是在用人外体的不整全来预表人内心的不整全,而新约是以耶稣内在的整全来反衬人内心的问题。至于中世纪的问题,其根本的原因就是因为天主教会没有认识旧约的精髓和新约与旧约的不同,他们做的乃是在外面在字句上仿效上帝的律法,这不但不是遵行上帝的律法,而且是开历史倒车的行径。这只证明我们外邦人同以色列人一样,将上帝活泼的真道变成害人的教条。这确实是以色列的历史和外邦人的历史所留给我们深刻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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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中·第三点是关于言论和思想的自由。基督教从本质上来说是对言论和思想自由的最大否定。按照圣经,任何人只要骂两句上帝,他就应该被石头砸死。"那亵渎耶和华名的,必被治死,全会众总要用石头打死他。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亵渎耶和华名的时候,必被治死。"(利 24:16)"所以我告诉你们,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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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太 12:31)。基督耶稣本人便是言论自由的牺牲品。对犹太人来说,他唯一的罪便是号称是上帝的儿子。这似乎根据十戒也可以说得通--"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出 20:7)至于亵渎圣灵,这是一个没有被害者的罪名,因为一个万能的上帝会因为被人骂了两句就恼羞成怒吗?上帝总不至于连美国总统的风度雅量都比不上吧?亵渎圣灵倒似乎是为某些基督徒无法为基督教辩护时而专门设计的,当一个人认为宇宙的主宰是站在他一边的时候,亵渎圣灵便是他打败对手的一个非常有效的武器。有人说如果耶稣今天来到这个世界上,他不会被钉死,而是会被人约请去吃饭,听他的故事,然后大家会嘲笑他一番。我看相信言论和思想自由的非基督徒不会把他如何,极端的原教旨主义基督徒倒有可能将他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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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上帝赐律法的缘由及"亵渎圣灵"的真意

沈中所引用的旧约的经文很明显是赐给当时从埃及被上帝救出来的人的,而不是赐给其他人的。以色列人与别的人不同乃在于他们认识上帝,与上帝立约。他们那个时代的人亲眼看过、亲身经历过上帝的大能,如果还亵渎他,就好像当面咒骂自己的父母的结局一样。至于其中寄居的和当地人,因为落在上帝律法管制的领地内(上帝将迦南全地赐给以色列人),当然也要受律法的管制。这就好像一个人无论你是不是中国的国民,只要是住在中国的土地上,就要受中国律法的管制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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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们要知道的是,上帝的律法(指摩西五经所代表的)并不是一开始就给人的。亚当起初从上帝那所听到的话,如果我们也把它放在律法的框架上的话,其实质只有"一戒",而其它全是允许。旧约的人在言论上的自由可以从约伯记上窥见一斑,约伯记很明显写于摩西律法之前的某一年代。我们在约伯记中看到人怎样的以"义人为什么受苦?"这一主题各舒己见、展开辩论,其中多处直接论到上帝的自己。最后上帝虽然对约伯的三位朋友发怒(因为他们议论上帝,不如受苦的约伯),但却告诉他们怎样可以免过自己的愤怒(献祭并叫约伯为他们祷告)。这样的上帝岂不是既有为父的威严又有慈母的胸怀吗?上帝借著摩西所赐的律法之所以从开始的"十戒"扩展到后来繁多的细则,也是因以色列人犯罪的情况逐渐增多的缘故,而不是一开始就这样的。如果上帝真像沈中所控告的那样没有涵养,那他怎么不因沈中那么多冒犯的话而降怒于他呢?上帝没有这样作,说明他远比地上任何一个高贵的人有宽容。另外,上帝成了肉身之后,向人所展现的正是他的极大宽容的一面。耶稣被骂不还口,被打不还手,即使是在十字架上仍对那些讥笑他的人祷告,求慈悲的父神赦免他们,这样的事只有上帝才能做到!关于言论和思想自由的问题,今天的社会越来越滥用这样的自由,以为自由就是什么都可以作,这是对自由的误解,因为律法就是对绝对个人自由的约束,而且是必要的约束,因为没有这样的约束,任何的团体和国家都会处于无管制的状态,其结果反而使真正的自由被剥夺。

至于什么叫"亵渎圣灵",今天确实有一些基督徒滥用这种说法,以为别人的观点与自己的不同就是"亵渎圣灵",这都是因为不明白主耶稣当时说这话的真正含义的缘故。看耶稣这段话,我们不能将其与上文分开而断章取意。马太福音十二章22节记载耶稣医治了一位被鬼所附而又瞎又哑的人。但法利赛人怎么解释这个现象呢?他们说:"这个人赶鬼,无非是靠著鬼王别西卜啊!"(别西卜是撒但的别名)耶稣明明是靠著圣灵赶鬼,但法利赛人却说他是靠撒但赶鬼,就等于是说:"圣灵就是魔鬼!"这是耶稣说他们是"亵渎圣灵"的根本原因。一般不信的人不会犯,也不可能犯这样的错误,因为他们不但不认识上帝,也不知道谁是撒但。很多人是什么都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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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文本文是回应沈中"我为什么成不了基督徒?"一文的上半部。下半部正在写作中,完成后会放到网页http://www.TheoLogos.net/Chn_gb/God3in1.htm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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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经由神道出版社整理、制作并存放在本社网址上:
http://www.TheoLogo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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