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在讲座中,有听众问:「你的孩子那么早进大学,他们的社交生活怎样?」或是:「十岁的孩子和十八、九岁的大学生,如何沟通?」还有:「孩子那么早进大学是否失去了童年?」 过去六年的夏天,我们和小儿子应邀到各处去演讲(有九次长女也去,在北美则有四位儿女都在场的时候),遇到这类的问题,我们就交给儿女回答。问的人常常以为孩子应该和同年龄的人才能沟通,才能有社交生活。但是,事实是否如此呢?在北美,什么都是以岁数来定的,比如,廿一岁才可以喝酒,十八岁才可以看某种电影,五岁才可以进幼稚园,自助餐则是十二岁以下照年龄付钱,六十二岁以上才有老人福利等等。处处都影响我们的思想,以为岁数是极为重要,小孩的朋友都要是同岁的。有一次,大儿子也在场,他回答说:「我不一定要跟同岁的人才能够讲话,我跟廿岁的人,就讲他有兴趣的话;跟四十岁的人,讲四十岁的人有兴趣的事;跟两岁的孩子又可以讲他喜欢的题目」。所以,虽然他上大学的时候有十岁,但是他一样可以跟同学有交往。 社交是什么呢?社交其实就是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如果我们知道正常的关系是怎样的,我们就有方针,帮助儿女建立各种正常的人际关系,让他们早作准备,一生中都可以顺利的建立这些关系。好的关系是人生快乐的重要因素。我们会用好几篇来谈谈这题目,彼此勉励。 孩子从小就有机会建立父母儿女的关系,之后可能有手足兄弟姊妹的关系,又有朋友的关系。上学之后加上师生,同学的关系。然后可能有异性朋友,夫妻,主仆资劳的关系,有官民的关系等。对于这些关系的正常观念,应该是十岁左右以前就有了,才不致建立了不正常的关系而受损。 小婴儿从与父母接触而学习到父母与儿女的关系,成为他们日后为人父母的自然模式。父母很自然的,会爱护自己的儿女,如亚伯拉罕:「神说,你带着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你所爱的以撒」(创22)。如大卫:「王就心里伤恸,上城门楼去哀哭,一面走,一面说,我儿押沙龙阿,我恨不得替你死,押沙龙阿,我儿,我儿。」(撒下18)。连背叛他,要置他于死地的儿子,大卫王还这么爱他!「父亲怎样怜恤他的儿女,耶和华也怎样怜恤敬畏他的人」(诗103)「妇人焉能忘记他吃奶的婴孩,不怜恤他所生的儿子」(赛49)。「母亲怎样安慰儿子,我就照样安慰你们」(赛66)。是的,父母的本性是爱儿女的,当父母照着真爱的真理来爱儿女的时候,孩子就建立了父母儿女的亲情和正常的关系了。我们要给儿女的模式,不但是感情上的爱,更是合乎真理的爱,所以要小心,才不致不知不觉间把自己当做上帝,要儿女顺从我们。而是要清楚的指向真理。耶稣说:「我就是真理」,我们要把这讯息传递得清楚,正如经上说「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弗6);「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恐怕他们失了志气」(西3)。同样的,教导孩子听从,也要教清楚:「你们作儿女的,要凡事听从父母,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西3)因此,儿女真正要听从的,要讨喜悦的,是主。父母不要无意中取代了主的地位,我们就不会有人治的家庭。父母就不会说:「我不许你......」;「你吃了我的饭就要听我的话」;「总之你在我的房子里头,就要照我的规矩」;「你实在太气人了,非打不可」。 父母对儿女的爱,儿女对父母的听从和孝敬,都是在主的范围里,都是照主的规矩,都要讨主的喜悦。我们知道正常的亲子关系是怎么样,我们以身作则,教导孩子建立正常的亲子关系,他长大了也就自然会建立这种人际关系了。 孩子大一点的时候,他可能要建立兄弟姊妹之间的关系。父母也是教导的人。手足不但要相亲相爱,彼此欣赏,更是要相护相助:「弟兄为患难而生」(箴言17)。俗语说:「打虎亲兄弟」。「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的善,何等的美」(诗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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